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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盖章):(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编 制 日 期 :(略)
目 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 ┄┄┄┄(略)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7
1.1 项目概况 ┄┄┄┄┄┄┄┄┄┄┄┄┄┄┄┄┄┄┄┄┄┄┄┄┄┄ 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7
1.4 投标(略)(适用于资格后审)┄┄┄┄┄┄┄┄┄┄┄┄┄┄┄ 8
1.5 费用承担 ┄┄┄┄┄┄┄┄┄┄┄┄┄┄┄┄┄┄┄┄┄┄┄┄┄ 8
1.6 保密 ┄┄┄┄(略) 8
1.7 语言文字 ┄┄┄┄(略) 8
1.8 计量单位 ┄┄┄┄┄┄┄┄┄┄┄┄┄┄┄┄┄┄┄┄┄┄┄┄┄┄ 9
1.9 踏勘现场 ┄┄┄┄┄┄┄┄┄┄┄┄┄┄┄┄┄┄┄┄┄┄┄┄┄┄ 9
1.10 分包 ┄┄┄┄┄┄┄┄┄┄┄┄┄┄┄┄┄┄┄┄┄┄┄┄┄┄┄ 9
2、招标文件 ┄┄┄┄┄┄┄┄┄┄┄┄┄┄┄┄┄┄┄┄┄┄┄┄┄┄┄┄ 9
2.1 招标文件组成 ┄┄┄┄(略) 9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略) 10
2.3 招标控制价 ┄┄┄(略) 10
3、投标文件 ┄┄┄┄┄┄┄┄┄┄┄┄┄┄┄┄┄┄┄┄┄┄┄┄┄┄┄┄┄ 1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
3.2 投标报价 ┄┄┄┄┄┄┄┄┄┄┄┄┄┄┄┄┄┄┄┄┄┄┄┄┄┄ 13
3.3 投标有效期 ┄┄┄┄┄┄┄┄┄┄┄┄┄┄┄┄┄┄┄┄┄┄┄┄┄ 13
3.4 投标保证金 ┄┄┄┄┄┄┄┄┄┄┄┄┄┄┄┄┄┄┄┄┄┄┄┄┄ 14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4、投标 ┄┄┄┄┄┄┄┄┄┄┄┄┄┄(略) 1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 15
5、开标 ┄┄┄┄┄┄┄┄(略)
5.1 开标(略)┄┄┄(略) 15
5.2 开标顺序 ┄┄┄┄┄┄┄┄┄┄┄┄┄┄┄┄┄┄┄┄┄┄┄┄┄ 16
5.3 开标程序 ┄┄┄┄┄┄┄┄┄┄┄┄┄┄┄┄┄┄┄┄┄┄┄┄┄ 16
5.4 资格审查 ┄┄┄┄┄┄┄┄┄┄┄┄┄┄┄┄┄┄┄┄┄┄┄┄┄ 16
6、评标 ┄┄┄┄┄┄┄┄┄┄┄┄┄┄┄┄┄┄┄┄┄┄┄┄┄┄┄┄┄┄ 17
6.1 评标委员会 ┄┄┄┄(略) 17
6.2 评标原则 ┄┄┄┄┄┄┄┄┄┄┄┄┄┄┄┄┄┄┄┄┄┄┄┄┄ 17
6.3 废标条款 ┄┄┄┄┄┄┄┄┄┄┄┄┄┄┄┄┄┄┄┄┄┄┄┄┄ 17
6.4 商务标评审 ┄┄┄┄┄┄┄┄┄┄┄┄┄┄┄┄┄┄┄┄┄┄┄ 18
7、定标 ┄┄┄┄┄┄┄┄┄┄┄┄┄┄┄┄┄┄┄┄┄┄┄┄┄┄┄┄┄┄ 19
7.1 定标方式 ┄┄┄┄┄┄┄┄┄┄┄┄┄┄┄┄┄┄┄┄┄┄┄┄┄ 19
7.2 中标通知 ┄┄┄┄┄┄┄┄┄┄┄┄┄┄┄┄┄┄┄┄┄┄┄┄┄ 20
7.3 履约担保 ┄┄┄┄┄┄┄┄┄┄┄┄┄┄┄┄┄┄┄┄┄┄┄┄┄ 20
7.4 其他(略) ┄┄┄┄┄┄┄┄┄┄┄┄┄┄┄┄┄┄┄┄ 21
7.5 签订合同 ┄┄┄┄┄┄┄┄┄┄┄┄┄┄┄┄┄┄┄┄┄┄┄┄┄ 21
8、重新(略) ┄┄┄┄┄┄┄┄┄┄┄┄┄┄┄┄┄┄┄┄┄┄┄ 22
8.1 重新招标 ┄┄┄┄(略) 22
8.2 不再招标 ┄┄┄┄┄┄┄┄┄┄┄┄┄┄┄┄┄┄┄┄┄┄┄┄┄ 22
9、纪律和监督 ┄┄┄┄┄┄┄┄┄┄┄┄┄┄┄┄┄┄┄┄┄┄┄┄┄┄┄ 22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22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2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3
9.5 异议(略) ┄┄┄┄┄┄┄┄┄┄┄┄┄┄┄┄┄┄┄┄┄┄ 23
9.6 其他 ┄┄┄┄┄┄┄┄┄┄┄┄┄┄┄┄┄┄┄┄┄┄┄┄┄┄┄ 23
附表(《企业基(略))┄┄┄┄┄┄┄┄┄┄┄┄┄┄┄┄┄┄ 24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略)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略) |
**市(略)(备案) 日 期: (略) |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略) 地址:(略) |
2 | 1.1.3 | 招标代理 | 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略) |
3 | 1.1.4 | 项目名称 | (略) |
4 | 1.1.5 | 建设地点 | 司马港 |
5 | 1.2.1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6 | 1.2.2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约53万元。 |
7 | 1.2.3 | 承包方式 | 总承包 |
8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工程说明。 |
9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略) |
10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1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 | 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 |
12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施工现场 |
13 | 2.2.3 | 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 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 |
14 | 2.3.2 |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 ⑴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略)) 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570号) ⑷材料价格执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6期),缺项材料(略)。部分材料暂定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为招标人确认的暂估价。 ⑸**省、**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补充计价定额规定 ⑹其他:(略) |
15 | 3.2.3 | 工程报价方式 | ü 固定单价报价 □ 固定总价报价 |
16 | 3.3.1 | 投标有效期 | 45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7 | 3.4.2 | 投标保证金 | 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 |
18 | 3.5.3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审查原件壹份,商务标文件壹正贰副 |
19 | 4.2.1 |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及截止时间 | 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 |
20 | 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
21 | 5.4.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2 | 6.1.1 | 评标(略) | 评标委员会组成: (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23 | 6.4.4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
24 | 7.3.1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5%(待工程竣(略)),质量保证金5%(待缺陷期满后无息退还)。 |
26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被(略) 2.各投(略),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相关条款,并及时更新维护本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执行《*****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地区)》(衔接地址:); 3、中标人应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中①~⑦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给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7万元 |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略)。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标准:(略)
1.3.4 技术标准和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申请人资质条件:(略)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略)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略)
(8)与本项目(略)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略)。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略)。
1.9.3 除招(略),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略),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1.10.1本(略)。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略)
(2)工程量清单;
(3)图纸;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合同(略)
(6)其他: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略)(控制价文件)”等栏目,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略)
2.2.1 投标人从“**市公共*****-工程建设”相关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清单图纸等)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全部内容。如发现有(略),以及对清单、图纸等存在差异或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过答疑邮箱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
2.2.2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2.2.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经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市公共*****-澄清答疑”栏目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4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2.5 本工程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均以“**市公共*****-澄清答疑”中公示的内容为准。网上公示的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公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2.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公共*****-澄清答疑”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内容。因投标人疏忽导致遗漏澄清、修改等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3 招标控制价
2.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2.3.2 招标控制(略)。
2.3.3 各标(略)公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两部分。
3.1.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略)
3.1.1-1资格审查原件包括:
⑴建造师注册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略));
⑶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请持银行汇票在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6号窗口现场换取);
⑷行贿行为档案查询证明(出具时间(略));
⑸《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原件(表中所填内容应与“*****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内容一致,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表)。
3.1.1-2 诚信信息数据库资料:各潜在投标人在“*****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应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以下附表内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必要内容:
序号 | “*****”诚信信息数据库 栏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基本信息 | ⑴营业执照 ⑵企业(略) ⑶资质证书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
2 | 项目经理 | ⑴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注册证书 ⑵安全生产考核B证 |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
3 | 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 | ⑴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⑵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 |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材料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现有效期等内容; ⑶劳动合(略) ⑷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该投标申请单位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站上可查询。***内容均应满足要求。 |
特别提醒: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含养老保险本、缴费明细(或证明)、录用(调入)证明材(略))的上传位置是:“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请务必按照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标注位置上传,否则由此(略)。
3.1.1-3 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网上(略)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应最迟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到企业(略)服务中心C区三楼3号窗口申请审核,审核标准(略))。
3.1.1-4 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查阅*****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作出是否符合要求的认定,并出具《(略)。
3.1.2 商务标
商务标应包括:
⑴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⑶投标函;
⑷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⑴-⑷项内容均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3.2 投标报价
3.2.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工程规模、工期要求、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等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投标人在(略),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2.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合价)。每一项目(标段)只允(略)。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略),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2.3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各类建材及施工期间国家政策等风险。所报投标价格包含主材费、施工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结算时除发包人要求变更外,投标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因发包人要求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A、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照投标固定单价执行。B、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增加由投标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
3.2.4投标人所报的措施项目费固定包死,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实际需(略)工程师合理指令作适当调整时,结算时均不作调整。因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3.2.5投标人报价应根据本单位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结合企业综合情况自主报价,同时要充(略),竣工结算时不论增减,不予调整。
3.2.6本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略)可抵扣进项税,合理确定增值税应纳税费率进行自主报价。营改增相关要求及内容详见财税【****】36号文、建办标【****】4号文等。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略),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略)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
3.4.2 投标人(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4.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⑴ 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
⑵ 投标人未按照本章第3.4.2和第3.4.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4.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经**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予以退还。中标(略),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并报送相关资料后予以退还,且退还至其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或中标人(略),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经**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的;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⑶投标人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等的要求进行编制。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章,授权(略)。
3.5.3 投标文件份数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1 资格审查原件无须封装,在投标签到时由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核对后签收。
4.1.2商务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⑴商务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3.1.2款的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⑵商务标文件应用包装袋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所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商务标”字样,并在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商务标应按标段分别密封包装。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略),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略)
4.2.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缴纳资料费。
4.2.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⑴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或递交不全的;
⑵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本章第4.1条要求的;
⑷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略)
⑸未按照(略)
4.2.3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略)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略),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投标(略),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3.3 违反(略).3.2要求的,将记入不良行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略))参加开标。
5.2 开标顺序:
本项目壹个标段。
5.3 开标程序
5.3.1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本人应按照投标人(略)开标。
5.3.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宣布开标纪律:
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各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到场;
⑶检查投(略),并宣布结果;
⑷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照资(略)。没有通过上一个程序的投标人,不得参加下一个程序的评审;
⑸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宣布(略)
⑹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
⑺打(略),请各投(略)(即项目负责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⑻开标结束。
5.4 资格审查
5.4.1 本工程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5.4.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进入评标区,通过查阅“*****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对照本章第3.1.1-2的有关要求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退回其商务标。资格审查合格的可进入下一轮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
5.4.3 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进入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程序:
⑴有本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⑵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⑶未按照本章第3.1.1项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
⑷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略))认定有弄虚作假的;
⑸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
⑹投标保(略).5条的有关要求或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账的;
⑺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原(略)
⑻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中的内容与诚信信息数据库内容不一致的;
⑼现场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⑽一个(略)
⑾委托代理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
⑿投标人被市纪委、市检察院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的;
⒀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
⑴应参加开标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按照(略)
⑵项目负责人由他人冒名顶替,一经(略)
⑶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扰乱开标现场秩序的;
⑷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等(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⑴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⑵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
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⑷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略)。
6.3 废标条款
6.3.1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⑴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略)
⑵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略)
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略));
⑷多个标(略),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⑸商务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3.1.2条(略)
⑹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⑺明显不(略)
⑻投标(略)(招标控制价)的;
⑼改变招(略)量;
⑽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工程验收、计量方式、结算方式、工期、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奖惩等实质性条款的;
⑿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略)
⒀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3.2 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⑴ 不同投标(略)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略)。
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略)
⑻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⑼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近,人工费、(略)雷同;
⑽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雷同;
⑾不同投标人(略)当雷同的情况;
⑿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⒀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6.3.3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他人名义投标嫌疑:
⑴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⑵ 经评标委员会组织答辩,一致认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对投标项目不了解的;
6.3.4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弄虚作假嫌疑:
⑴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⑵ 提供虚假的业绩;
⑶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的;
⑷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4 商务标评审
6.4.1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4.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4.1-2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略)
6.4.1-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4.1-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6.4.1-5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6.10.4款规定(略),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略)接确定中标人。
6.4.2商务标(略)
6.4.2.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L=[(H-C)×K+(G-C)×(10(略))]×I+C
其中:H为最高限价,C为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暂定价和预留金总额;K值按30%、32.5%、35%、37.5%、40%、42.5%、45%,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G为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I为调整系数,本工程取90 %。
6.4.2.2评标基准价得100分。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略).6分。直至扣完,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4.3中标候选人
6.4.3.1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
得分相同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业主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得分相同,报价不同的情况下,报价低的单位中标候选人排名优先。
6.4.3.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略),不符(略),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4.3.3在(略),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若该投标价中标,则应增加履约保证金数额,增加额为中标价的5%。
评标过程中,若发现疑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辨。
7定标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1.2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市公共**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7.1.2-1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略)
7.1.2-2 相关的(略)(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7.2 中标通知
7.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2 投标人或者其(略)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7日内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至**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
⑵拒不按(略)
⑷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要求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7.2.5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略),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原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略),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略)格式要求。
7.3.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4 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7.3.4-1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的发生。本工程将对中标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7.3.4-2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7.3.5 若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7.3.5-1中标注册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
7.3.5-2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略),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
7.3.5-3 中标注册建造师或中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⑴没收中标人的建造师到场履约保证金;
⑵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⑶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4.1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 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⑵ 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⑶ 中标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要求将保(略),或者直接要求退现金的;
⑷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7.5 签订合同
7.5.1中标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逾期视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5.2 订立书面(略),中标人应按照皋公管办规[****]1号《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意见》要求,持施工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五大员证书原件等必备资料至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持《合(略)。
7.5.3 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经备案的合同,不能作为投标保证(略)放等的依据。
7.5.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略)。
7.5.5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5.6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略),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市公共*****上予以公布。
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符合(略).5.1条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略),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略),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略),不得使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略)。
9.5 异议和投诉处理
9.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2 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作出答复。
9.5.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略)。
9.5.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略))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市公(略),并按照(略)。
9.6 其他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表:
企业基本(略) | |||||||||
填表单位(盖章): | |||||||||
拟投标项目名称 | |||||||||
企 业 名 称 | |||||||||
基 本 信 息 一 览 | 在“*****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上传栏目(位置) | ||||||||
①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有效期至: (略) | 基本信息-扫描件-营业执照 | |||||||
②资质等级证书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有效期 | 至 (略) | 基本信息(略) | ||||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期至: (略) | 基本信息-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 开户行 | 帐 号 | 基本信息-扫描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 ||||||
⑤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有效期 | 至 (略) | 项目经(略) | |||
安全生产考核B证 | 有效期至: (略) | 项目经理-扫描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⑥投标所需材料 |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 至 (略) | 项目经理养老保险 | 缴至 (略) | 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扫描件-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以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 | ||||
填表说明:1.本表将作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通过“*****-诚信信息数据库”查阅相关扫描件的依据,请按表中指定的位置上传有关扫描件。不按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表中所填内容应以“*****中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信息为依据填写,填表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表中所填业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且已通过(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4.本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5.本表在投标时作为资格审查原件递交,由招标人留存,不再退还给投标单位。6、(略):。 |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 名: (略)
职务: (略)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略),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略)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略)
三、投 标 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写全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研究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
的价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略)元的投(略)。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略)
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略)
特别说明 : 1、提请各投标人根据图纸设计及招标文件,自行踏勘现场,并按该(略),全费用固定单价报价(含规费及税金)。开标评标中按投标单位所报总价进行评标,竣工结算时按投标单位所报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含规费及税金)。 2、本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中(略)际可抵扣进项税,合理确定增值税应纳税费率进行自主报价。 投标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承包范围: 。
二、工期:****(略)开工,****(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指令日期为准,工程实际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本工程量等级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缺陷期为两年。
四、质量检验 :(略)要求进行。
五、工程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⑴合同价格:
标 段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合价(元) |
⑵决算时不调整单价,只调整工程量(除招标文件3.2.3条(略))。
⑶合同签(略),履约保证金为 元,其中 元作为工期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剩余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⑷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付合同价的40%,第二年年(略),余款扣除审计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第三年年底前付清。质量保修金于质量责任缺陷期结束后付清。
六、项目经理: 。
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项(略)(含招标公告、答疑澄清文件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清单图纸;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略)。
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具体承诺如下:
(1)承包人必须服从村委员会和社会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2)承包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检验设备不得随便调离现场。确实需要调离现场,并报建设单位。
(3)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安排的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均须坚守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可随时检查。如发现五大员未经审批擅自更换,除责令施(略),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5)程实施过程中如不能专款专用的、或质量较差、或进度严重脱节时,建设单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计量结算。
(6)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工期履约保证金,(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
(7)承包人必须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0日内进场组织施工,逾期视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及施工。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签订时间: (略)签订。
十、签订地点: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本合(略),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略)条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 (略)
(略)
(签字) (签字)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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