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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略)
编 制 日 期 :(略)
目 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 ┄┄┄┄┄┄┄┄┄┄┄┄┄┄┄┄┄┄┄┄┄┄┄┄┄┄┄┄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5
1、总则 ┄┄┄┄┄┄┄┄┄┄┄┄┄┄┄┄┄┄┄┄┄┄┄┄┄┄┄┄┄┄ 7
1.1 项目概况 ┄┄┄┄┄┄┄(略) 7
1.2 资金(略) ┄┄┄┄┄┄┄┄┄┄┄┄┄┄┄┄┄┄┄┄┄ 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 8
1.5 费用承担 ┄┄┄┄┄┄┄┄┄┄┄┄┄┄┄┄┄┄┄┄┄┄┄┄┄ 8
1.6 保密 ┄┄┄┄┄┄┄┄┄┄┄┄┄┄┄┄┄┄┄┄┄┄┄┄┄┄┄┄ 8
1.7 语言文字 ┄┄┄┄┄┄┄┄┄┄┄┄┄┄┄┄┄┄┄┄┄┄┄┄┄┄ 8
1.8 计量单位 ┄┄┄┄┄┄┄┄┄┄┄┄┄┄┄┄┄┄┄┄┄┄┄┄┄┄ 9
1.9 踏勘现场 ┄┄┄┄┄┄┄┄┄┄┄┄┄┄┄┄┄┄┄┄┄┄┄┄┄┄ 9
1.10 分包 ┄┄┄┄┄┄┄┄┄┄┄┄┄┄┄┄┄┄┄┄┄┄┄┄┄┄┄ 9
2、招标文件 ┄┄┄┄┄┄┄┄┄┄┄┄┄┄┄┄┄┄┄┄┄┄┄┄┄┄┄┄ 9
2.1 招标(略) ┄┄┄┄┄┄┄┄┄┄┄┄┄┄┄┄┄┄┄┄┄┄┄┄ 9
2.2 招标文(略) ┄┄┄┄┄┄┄┄┄┄┄┄┄┄┄┄┄┄┄┄ 10
2.3 招标控制价 ┄┄┄┄┄┄┄┄┄┄┄┄┄┄┄┄┄┄┄┄┄┄┄┄┄ 10
3、投标文件 ┄┄┄┄┄┄┄┄┄┄┄┄┄┄┄┄┄┄┄┄┄┄┄┄┄┄┄┄┄ 11
3.1 投标(略) ┄┄┄┄┄┄┄┄┄┄┄┄┄┄┄┄┄┄┄┄┄┄┄ 11
3.2 投标报价 ┄┄┄┄┄┄┄┄┄┄┄┄┄┄┄┄┄┄┄┄┄┄┄┄┄┄ 13
3.3 投标有效期 ┄┄┄┄┄┄┄(略) 13
3.4 投标保证金 ┄┄┄┄┄┄┄┄┄┄┄┄┄┄┄┄┄┄┄┄┄┄┄┄┄ 14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4、投标 ┄┄┄┄┄┄┄┄┄┄(略)┄┄┄┄ 1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略) 1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4.3 投标文件的修(略) ┄┄┄┄┄┄┄┄┄┄┄┄┄┄┄┄┄┄ ┄ 15
5、开标 ┄┄┄┄┄┄┄┄(略)┄ 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5
5.2 开标顺序 ┄┄┄┄┄┄┄┄┄┄┄┄┄┄┄┄┄┄┄┄┄┄┄┄┄ 16
5.3 开标程序 ┄┄┄┄┄┄┄┄┄┄┄┄┄┄┄┄┄┄┄┄┄┄┄┄┄ 16
5.4 资格审查 ┄┄┄┄┄┄┄┄┄┄┄┄┄┄┄┄┄┄┄┄┄┄┄┄┄ 16
6、评标 ┄┄┄┄┄┄┄┄┄┄┄┄┄┄┄┄┄┄┄┄┄┄┄┄┄┄┄┄┄┄ 17
6.1 评标委员会 ┄┄┄┄┄┄┄┄┄┄┄┄┄┄┄┄┄┄┄┄┄┄┄┄ 17
6.2 评标原则 ┄┄┄┄┄┄┄┄┄┄┄┄┄┄┄┄┄┄┄┄┄┄┄┄┄ 17
6.3 废标条款 ┄┄┄┄┄┄┄┄┄┄┄┄┄┄┄┄┄┄┄┄┄┄┄┄┄ 17
6.4 商务标评审 ┄┄┄┄┄┄┄┄┄┄┄┄┄┄┄┄┄┄┄┄┄┄┄ 18
7、定标 ┄┄┄┄┄┄┄┄(略)┄┄ 19
7.1 定标方式 ┄┄┄┄┄(略) 19
7.2 中标通知 ┄┄┄┄┄┄┄┄┄┄┄┄┄┄┄┄┄┄┄┄┄┄┄┄┄ 20
7.3 履约担保 ┄┄┄┄┄┄┄┄┄┄┄┄┄┄┄┄┄┄┄┄┄┄┄┄┄ 20
7.4 其他(略) ┄┄┄┄┄┄┄┄┄┄┄┄┄┄┄┄┄┄┄┄ 21
7.5 签订合同 ┄┄┄┄┄┄┄┄┄┄┄┄┄┄┄┄┄┄┄┄┄┄┄┄┄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略) 22
8.1 重新招标 ┄┄┄┄┄┄┄┄┄┄┄┄┄┄┄┄┄┄┄┄┄┄┄┄┄ 22
8.2 不再招标 ┄┄┄┄┄┄┄┄┄┄┄┄┄┄┄┄┄┄┄┄┄┄┄┄┄ 22
9、(略) ┄┄┄┄┄┄┄┄┄┄┄┄┄┄┄┄┄┄┄┄┄┄┄┄┄┄┄ 22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2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略)┄┄┄┄┄┄(略) 23
9.5 异议和投诉处理 ┄┄┄┄┄┄┄┄┄┄┄┄┄┄┄┄┄┄┄┄┄┄ 23
9.6 其他 ┄┄┄┄┄┄┄┄┄┄┄┄┄┄┄┄┄┄┄┄┄┄┄┄┄┄┄ 23
附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24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略) |
招 标 人(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略) |
**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日 期: (略) |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略) |
2 | 1.1.3 | 招标代理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3 | 1.1.4 | 项目名称 | (略) |
4 | 1.1.5 | 建设地点 | 如城街道(含东、西部工业区、汽车城、纪庄工业区) |
5 | 1.2.1 | 资金来源 | (略) |
6 | 1.2.2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300万元/年(依据近年如城街道市政(含路灯)维修量暂估) ****年养护维修工程范围:东部工业区、纪庄工业区;如合同续签,(略)养护维修范围:东、西部工业区、汽车城、纪庄工业区。 |
7 | 1.2.3 | 承包方式 | 总承包 |
8 | 1.3.1 | 招标范围 及要求 | 如城街道范围内(含东、西部工业区、汽车城、纪庄工业区)市政公用设施(含桥梁)日常巡查和维修,路灯养护、维修(包含路灯控制箱、配电箱),以及道路零星坑塘维修、地下雨污管网和排水管道(含检查井、雨污水井)更新维修、疏(略)(单项工程40万元及以下项目,具体施工范围及工程量以任务单为准)。 1、道路维修内容包含:市政公用设施(含桥梁)日常巡查和维修,道路零星坑塘维修,以及地下雨污管网等排水设施养护,定期对雨污水检查井、边沟井及管道内积淤情况进行检查和疏浚,确保污水收集、井口不堵塞、井框盖无缺损,日常尤其汛期排水设施畅通。 2、路(略):(1)养护范围的道路路灯亮灯率达98%(含)以上,路灯灯泡损坏或不亮的必须及时更换或维修,(2)非不可抗力导致的破坏必须及时修复,修复前如发生道路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损失,(3)日常道路巡查,确保(略)(灯杆、光源等)的正常使用状态,以及路灯电缆的防盗工作。 |
9 | 1.3.2 | 计划工期 | 本工程承包期限为壹年(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测评,满足维保质量、时间、费用要求,较好完成维保任务的,本合同延续一年。期满,测评合格的再延续一年,总承包期限最多叁年。 |
10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1 | 1.4.1 | 投标人(略) |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⑵拟选派建造师(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略)。 ⑶企业和建造师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所取(略)(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价200万元及以上) (4)财务要求:(略)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⑹其他要求: |
12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3 | 2.2.3 | 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 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 |
14 | 2.3.2 |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 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 ⑵《**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版) ⑶《**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年修订) ⑷《**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版) ⑸**省、**(略) ⑹其他:(略) ⑺本工程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相关文件详见“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4号文、“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154号及附件、通建价【****】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 ⑻有上述定额依据的按上述定额依据结算,上述定额无依据的,双方(略),认质认价部分不下浮;材料结算价按施工工期内《**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缺项部分执行同期**指导价,均没有的双方认质认价;人工费及各项费率的调整按施工期内相关计价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取费类别按规定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率,取费标准实行浮动费率的取中间值。投标人费率报价中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
15 | 3.2.3 | 工程报价方式 | ü 下浮率报价 □ 固定总价报价 □ 固定单价报价 |
16 | 3.3.1 | 投标有效期 | 45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7 | 3.4.2 | 投标保证金 | 形式:(略) 缴纳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 (略) 金额:(略) |
18 | 3.5.3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审查、技术标原件各壹份,资格审查文(略) |
19 | 4.2.1 |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及截止时间 | 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 |
20 | 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
21 | 5.4.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2 | 6.1.1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评标委员会组成: (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23 | 6.4.4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24 | 7.3.1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安全保证金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
26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仔细阅(略),并及时更新维护本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执行《**工程建设网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地区)》(衔接地址:); 3、中标人应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中①~⑦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给本项(略)。 |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略),本招标项(略),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标准:(略)
1.3.4 技术标准和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申请人资质条件:(略)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略)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略)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略)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略)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略),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按投标人须知(略)。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略),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1.10.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工程量清单;
(3)图纸;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其他: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市公共**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控制价文件)”等栏目,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 投标人从“**市公共**交易网-工程建设”相关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清单图纸等)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全部内容。如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对清单、图纸等存在差异或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过答疑邮箱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
2.2.2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2.2.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经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市公共(略),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4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2.5 本工程招标人对招标文(略)示的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公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2.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公共**交易网-澄清答疑”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内容。因投标人疏忽导致遗漏澄清、修改等内容的,由投标人(略)。
2.3 招标控制价
2.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略)。
2.3.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各标段划分、规模标准、技术要求及最高限价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文件三部分。
3.1.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略)
3.1.1-1资格审查原件包括:
⑴建造师注册证书;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⑶投标(略)(请持银行汇票在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6号窗口现场换取);
⑷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原件(开标前一小时(略))
⑸行贿行为档案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
⑹投标人经营现状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表)
⑺《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原件(表中所填内容应与“**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内容一致,格式见本招标文(略))。
3.1.1-2 诚信信息数据库资料:各潜在投标人在“**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应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以下附表内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必要内容:
序号 | “**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 栏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基本信息 | ⑴营业执照 ⑵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⑶资质证书(新)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略)(或延期)等内容; |
2 | 项目经理 | ⑴建造师注册证书 ⑵安(略) |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
3 | 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 | ⑴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⑵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 |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材料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现有效期等内容; ⑶劳动合同为有效劳动合同; ⑷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4 |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所取得的类似市政养护、维修或者市政道路工程(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价200万元及以上) | ⑴中标通知书 |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 ⑶时间要求执行投标须知前附表1.4.1的相关条款; ⑷其他说明: A.所报业绩必须是参与本次投标企业项目经理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B.如提供的业绩为直接发包备案项目,须提供该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和合同。 C.如招标文件对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规模、承包范围等明确要求,而中标通知书内容无法佐证的,投标人则还需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予以佐证。 D.本项目不接受项目经理变更过的业绩,中标通知书签发前,有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通知(略)同一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特别提醒:项目经理劳(略)(含养老保险本(略)(或证明)、录用(调入)证明材料、当地社保官网查询截图等)的上传位置是:“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请务必按照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标注位置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3 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略)通过(略)()--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略)。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应最迟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到(略),审核标准见**市公共**交易网站“通告”栏)。
3.1.1-4 资格审查工(略)。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略),对投标人(略),并出具《资格审查汇总表》。
3.1.2 技术标(明标)
技术标须包括:
(1)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养护人员表:必须成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部,建立道路养护、排水养护体系,体系之间养护维修人员相对独立固定;至少配备道路养护、排水养护施工队长各1名,具备较强的业务水**一定的从业经验,配备专职的养护日常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巡查人员禁止作为维修人员使用;巡查情况须每周形成台账上报。(表式附后,其中2名养护队长及3名专职巡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略)年6月份养老保险明细或缴费证明);
(2) 主要养护机械设备表:配备足够的维修机械及车辆,其中:道路路面维修包括:如城街道范围(包括东、西部工业区,汽车城、纪庄工业区,具体道路名称(略))40公里范围内自有沥青拌合楼及水稳拌(略)文表示,接到供货通知后确保甲方所需材料5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满足摊铺要求)、路面铣刨机、沥青摊铺机、水稳摊铺机、压路机、等;管道疏通维修包括:高压疏通泵车、发电机组、CCTV管道检测设备,钢板桩及配套施工设备等;道路巡查车辆包括:1辆专业工程车,不少于1(略)。(表式附后,提供投标单位购买设备、机具发票,如沥青、水稳拌合设备非自有,提供符合要求的供货协议,其中(略)里范围内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条件为必备条件,只可增加,不可减少,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且需提供原件核对,如达不到以上条件或不能提供原件的,则作废标处理。
3.1.2 商务标
商务标应包括:
⑴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⑶投标函;
上述⑴-⑶项内容均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3.2 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市政道路维修工程量按实签证计量,按《建设工程工(略)(GB****-****)、《**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版)、《**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略))》、《**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版)、**省、**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补充计价定额规定、施工期间的造价文件及**市造价信息指导价计算造价,自报下浮费率。有上述定额依据的按上述定额依据结算,上述定额无依据的,双方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下浮;材料结算价按施工工期内《**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缺项部(略),均没有的双方认质(略)
本项目路灯养护及维修工程量按实签证计量,路灯及路灯控制箱为年包干维护费用,路灯年包干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元/杆,路灯控制箱年包干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元/台。投标人综合考虑工程维修养护、路灯和路灯控制箱维护费用,只需报一个下浮率,路灯及路灯控制箱最终结算费用为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略)
3.2.2本工程取费类(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率,取费标准实行浮动费率的取中间值。结算(略)(3.2.1条、3.2.3条、3.2.4条)计算的总造价*(1-自报下浮费率)。投标人费率报价中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3.2.3本工程计税方(略)。相关文件详见“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4号文、“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154号及附件、通建价【****】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等。
3.2.4具体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由招(略),如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
3.4.2 投标人应在(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4.3 投标保证金采用(略),一律不得使(略),投标保证金的付(略),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⑴ 任何以分公司(略)义出票的;
⑵ 投标人(略).4.2和第3.4.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4.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经**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并报送相关资料后予以退还,且退还至其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经**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的;
⑵中标(略),无正当理由拒(略)。
⑶投标人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商务标等的要求进行编制。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3.5.3 投标文件份数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1 资格审查原件、技术标原件无须封装,在投标签到时由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核对后签收。
4.1.2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⑴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3.1.1-2 附表、3.1.2、3.1.3款的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文件应分别用包装袋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字样,并在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2.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缴纳资料费。
4.2.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⑴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或递交不全的;
⑵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本章第4.1条要求的;
⑷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⑸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缴纳资料费的;
4.2.3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略),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3.3 违反前款第4.3.2要求的,将记(略),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略)(即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
5.2 开标顺序:
本项目共1个标段。
5.3 开标程序
5.3.1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略)工作人员安排的开标室参加开标。
5.3.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宣布开标纪律:
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略)
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结果;
⑷宣布投标(略):按照资格审查、(略)。没有通(略),不得参加下一个程序的评审;
⑸由评标委(略),宣布审查结果;
⑹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略)
⑺打印开标记录,请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在开标记录上签(略)
⑻开标结束。
5.4 资格审查
5.4.1 本工程采(略)。资格审查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5.4.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进入评标区,通过查阅“(略),对照本章第3.1.1-2的有关要求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略),退回(略)。资格审查合格的可进入下一轮程序。资格审查结果(略)。
5.4.3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进入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程序:
⑴有(略).4.3项规定的任何(略)。
⑵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⑶未按照本章第3.1.1项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
⑷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的;
⑸投标人资格条件(略)
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符合本章第3.5条的有关要求;
⑺投标人自****年3月23日至****年3月23日期间(三年内)被法院、住建部门认定为失信行为或列为失信名单的;
⑻投标人自(略)间(一年内)有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且被行政处罚的;
⑼投标人自****年3月23日至****年3月23日期间(两年内)有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借资质挂靠、非法转包等现象并被行政处罚的;
⑽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略)
⑾现场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⑿一个投标人出现多份授权委托书的;
⒀委托代理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
⒁投标人被市纪委、市检察院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的;
⒂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
⑴应参加开标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⑵项目负责人由他人冒名顶替,一经查实的;
⑶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扰乱开标现场秩序的;
⑷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等(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⑴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⑵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
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⑷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略)。
6.3 废标条款
6.3.1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⑴法人授(略)表印鉴章的;
⑵未按招(略),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略),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⑷多个(略),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⑸商务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3.1.2条的要求编制的;
⑹投标文件载明(略)
⑺明显不符合(略)
⑻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⑼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⑽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工程验收、计量方式、结算方式、工期、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奖惩等实质性条款的;
⑿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⒀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3.2 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制作;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略)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⑻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略)
⑼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
⑽不同投标(略)
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略)
⑿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⒀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6.3.3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他人名义投标嫌疑:
⑴ 使用通过(略)
⑵ 经评标委员会组织答辩,一致认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对投标项目不了解的;
6.3.4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弄虚作假嫌疑:
⑴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⑵ 提供虚假的业绩;
⑶ 提供虚(略)
⑷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4 技术标评审(本工(略))
根据(略),重点对投标人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看其是否满足工程实施要求,技术标3.1.2(1-3)项条件为必备条件,只可增加,不可减少,技术标1-3项任一项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技术标不合格,不再进行该投标人商务标书的评审。
6.5商务标评审
6.5.1有效报价:由招标人根据标底和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最低下浮率,高于L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最低下浮率(L):(略)
其中:路灯年包干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元/杆,路灯控制箱年包干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元/台。投标人综合考虑工程维修养护、路灯和路灯控制箱维护费用,只需报一个下浮率,路灯及路灯控制箱最终结算费用为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略)
6.5.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略) 105%、104%、103%、10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
有效下浮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按(|投标单位下浮率︱-|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大(略),计算结果小于0时按下浮算。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四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5.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5.4最终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如出现报价及得分相同时,由业主方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报价不同但是得分相同时,则下浮(略)。
说明:1.评标价指经(略)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5.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略)标。
在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若该(略),则应增加履约保证金数额,增加额为中标价的5%。
评标过程中,若发现疑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辨。
7 定标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1.2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市公共**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7.1.2-1 施工招标投标(略),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7.1.2-2 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略)。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略)。
7.2 中标通知
7.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3 中标候选人(略),招标人应当7日内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至**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
⑵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要求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7.2.5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通过合法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原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略)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 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7.3.3-1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的发生。本工程将对中标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7.3.(略)需要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7.3.4 若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7.3.4-1中标注册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略)
7.3.4-2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
7.3.4-3 中标注册建造师或中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⑴没收中标人的(略)
⑵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⑶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4.1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 中标候选人允(略)
⑵ 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⑶ 中标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要求将保证金转至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的,或者直接要求退现金的;
⑷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7.5 签订合同
7.5.1中标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略)。逾期视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5.2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按照(略)要求,持施工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五大员证书原件等必备资料至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持《合同备案表》到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7.5.3 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经备案的合同,不能作为投标保证金退(略)依据。
7.5.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5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略),应当赔偿损失。
7.5.6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略),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略),则限制其承(略)。**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予以公布。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略),有效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符合本章第7.5.1条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略),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略),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略)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略)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工程(略)。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略),与评标活动有(略),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处理
9.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2 对招(略),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作出答复。
9.5.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略),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略)。
9.5.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略))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应当予以驳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6 其他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标人经营现状(略)
(招标人)
我单位认真阅读了 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就我公司经营现状,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被(略),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我单位没有因骗取(略)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我单位不属于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没有在本项目中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提供监理服务,没有为本项目(略)
4、我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且满足苏建规字[****]4号文的相关规定。
5、我单位未被**市纪委、**市检察院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6、我单位自****年3月23日至****年3月23日期间未被法院、住建部门认定为失信行为或列为失信名单;
7、我单位自****年3月23日至****年3月23日期间无致人(略)
8、我单位自****年3月23日至****年3月23日期间无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借资质挂靠、非法转包等现象并被行政处罚
我单位以上承诺如若不实,视同弄虚作假,自愿退出本项(略)。
承诺人: (略)
****(略)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 ||||||||||
填表单位(略): | ||||||||||
拟投(略) | ||||||||||
企 业 名 称 | ||||||||||
基 本 信 息 一 览 | 在“**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上传栏目(位置) | |||||||||
①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略) | 基本信息-扫描件-营业执照 | ||||||||
②资(略)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有效期 | 至 (略) | 基本信息-扫描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 (略) | 基本信息-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 开户行 | 帐 号 | 基本信息-扫描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 |||||||
⑤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有效期 | 至 (略) | 项目经理-扫描件-建造师证书 | ||||
安全生产考核B证 | (略) | 项目经理-扫描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⑥投标所需材料 |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 至 (略) | 项目(略) | 缴至 (略) | 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扫描件-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以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 | |||||
⑦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 | 中标时间 | (略) | 企业业绩-扫描件-业绩中标通知书 | ||||||
中标项目经理 | 中标价 | 中标内容 | ||||||||
填表说明:1.本表将作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通过“**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查阅相关扫描件的依据,请按表中指定的位置上传有关扫描件。不按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表中所填内容应以“**市工程建设网中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信息为依据填写,填表单位对填报(略)3.表中所填业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且已通过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4.本表必须加盖(略),否则无效。 5.本表在投标(略),由招标人留存,不再退还给投标单位。6、本表下载地址:。 |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 名: (略)
职务: (略)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略),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略),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略)
三、投 标 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写全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研究招标文件后,愿意按照下浮费率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含路灯及路灯控制箱养护维修)。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任务单后立即开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养护任务。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六)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成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部,建立道路养护、排水养护体系,体系之间养护维修人员相对独立固定,至少配备道路养护、排水养护2名施工队长,具备较强的业务水**一定的从业经验,道路养护维修人(略),排水养护维修人员不得少于5人,所有人员保证(略),根据项目经理的安排及业主指令单的要求,确保30分钟内能赶到现场,及时有效的组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施工(提供维修队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配备专职的养护日常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巡查人员禁止作为维修人员使用;巡查情况须每周形成台账上报;在巡查养护维修范围内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仓库和堆场场地,配备足够的维修机械、车辆及规范的交通标牌和临(略)备与抢险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确保抢险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略)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略)
四、主要养护机械设备表
类别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型号规格 | 额定功率 KW | 备注 |
道路路面维修 | 沥青拌和楼 | 座 | 1 | 城区40KM范围内 | |||
水稳拌和设备 | 组 | 1 | 城区40KM范围内 | ||||
路面铣刨机 | 台 | 1 | |||||
沥青摊铺机 | 台 | 1 | |||||
水稳摊铺机 | 台 | 1 | |||||
压路机 | 台 | 4 | 胶轮、双钢轮、3轮、振动各1台 | ||||
管道(略) | 高压疏通泵车 | 台 | 1 | ||||
发电机组 | 套 | 1 | 12(略)(含) | ||||
CCTV管道检测设备 | 套 | 1 | |||||
钢板桩及配套施工设备 | 配备足够数量 | ||||||
其他 | 专业工程车 | 辆 | 1 | ||||
巡查专用车 | 辆 | ≥1 |
投标单位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略)
五、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部主要养护人员表
职务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主要资历 从业经验 | 联系方式 |
项目经理 | |||||
施工员 | |||||
安全员 | |||||
质量员 | |||||
材料员 | |||||
道路(略) | |||||
排水养护队长 | |||||
专职(略) | |||||
我单位承诺:以上现场项目经理及专业养护巡查人员将是我单位(略)通知后30分钟之内能赶到现场。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略)
六、办公场所、(略)
市政维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成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部,建立道路养护、排水养护体系,体系之间养护维修人员相对(略)配备足够规范的交通标牌和临时规范围挡设施。
1、配备足够的维修机械及车辆,其中:道路路面维修包括:城区40公里范围内自有沥青拌合楼、水稳拌合设备或(略)货通知后确保甲方所需材料5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满足摊铺要求)、路面铣刨机、沥青摊铺机、水稳摊铺机、压路机、洒水车、挖掘机、振动夯、切割机、灌缝机等;管道疏通维修包括:潜污泵、高压泵、渣浆泵、吸污车、高压疏通泵车、发电机组、鼓风机、防毒面具、氧气瓶、CCTV管道检测设备,钢板桩及配套施工设备等;道路巡查车辆包括:1辆专业工程车,不少于1辆巡查专用车,非机动车若干。
2、项目经理必须专职专用,具备一定的统筹调度的能力,保证上传下达的政令畅通,具体负责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至少配备道路养护、排水养护2名施工队长,具备较强的业务水**一定的从业经验,道路养护维修人员不得少于10人,排水养护维修人员不得少于5人,所有人员(略),根据项目经理的安排及业主指令单的要求,确保30分钟内能赶到现场,及时有效的组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施工(提供养护人员名单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遇防洪抗灾、应急抢险等重大、紧急任务时,服从甲方安排,配备与抢险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确保抢险任务的顺利完成。
3、配备专职的养护日常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巡查人员禁止作为维修人员使用;巡查情况须每周形成台账上报。
说明:(1)上述基础设施、人员及设备、材料等,需于合同签定(略),并保持到合同期满,另据工程及养护要求,需增加投入的,需另行增加。(2)以上条件为必备条件,只可增加,不可减少,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业主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达不到以上条件则取消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协 议 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本工(略),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略)
2、(略):**市如城街道(含东、西部工业区、汽车城、纪庄工业区)
3、资金来源:(略)
4、施工内容:如城街道范围内(含东、西部工(略))市政公用设施日常巡查(含桥梁),道路桥梁维修,路灯养护、维修(包含路灯控制箱、配电箱),以及道路零星坑塘维修、地下雨污管网和排水管道(含检查井、雨污水井)更新维修、疏通清淤、井盖井圈维修更换、城区防洪应急抢险、抢修(略)量以任务单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发包人(略),满足维保质量、时间、费用要求,较好完成维保任务的,本合同延续一年。期满,测评合格的再延续一年,总承包期最多叁年。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不可抗力;
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3、因发包人原因工期顺延必须有发包人和监理共同认可的工期顺延签订单;
4、受非本工程第三方人员干扰,使承包人(略),其工期经(略),但费用不予增加。
第三条 质量等级:(略)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对乙方在城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维(略)关的协调服务工作,并根据乙方的申请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维修的达到验收要求的市政设施进行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市政维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成立市(略),建立道路养护、排水养护体系,体系之间养护维修人员相对独立固定;在(略)。
1、配备足够的维修机械及车辆,其中:道路路面维修包括:如城街道范围(包括东、西部工业区,汽车城、纪庄工业区,具体道路名称及起止点等信息详见招标人提供附件清单)40公里范围内自有沥青拌合楼及水稳拌合设备或与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签订沥青、水稳供货合同(合同需明文表示,接到供货通知后确保甲方所需材料5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满足(略))、路面铣刨机、沥青摊铺机、水稳拌合设备、压路机、洒水车、挖掘机、振动夯、切割机、灌缝机等;管道疏通维修包括:潜污泵、高压泵、渣浆泵、吸污车、高压疏通泵车、发电机组、(略)辆专业工程车,不少于1辆巡查专用车,非机动车若干。
2、项目经理必须专职专用,具备一定的统筹调度的能力,保证上传下达的政令畅通,具体负责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至少配备道路养护、排水养护2名施工队长,具备较(略),道路养护维修人员不得少于10人,排水养护维修人员不得少于5人,所有人员保证24小时手机联系畅通,根据项目经理的安排及业主指令单的要求,确保30分钟内能赶到现场,及时有效的组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施工(提供养护人(略))。
3、配备专职的养护日常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巡查人员禁止作为维修人员使用;巡查情况须每周形成台账上报。
第五条 具体工作要求和实施程序
1、乙方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质量管理体系,制订相应的路面和管道维修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发包人报备。
2、乙方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并有台账,一般问题每周汇总上报一次,严重问题实时上报;巡查时,统计需维修工作量,做好巡查记录。将拟维修工程量及预估维修金额上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下达维修任务单,接紧急任务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1小时解决安全隐患、24小时内实施抢修;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和事件或接发包人通知要求处理的应急事件,应及时到现场妥善处理,任务单后补,如出现因不(略),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非紧急维修任务,承包人根据维修任务单下达的内容,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在维修任务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
3、负责对承包人进行日常管理。由发包人制定具(略),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管理。
4、承包人汇(略)。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采用按实结算法,结算价=(略)(1-自报下浮费率)。
(1)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组价由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版)、《**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年修订)、《**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版)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市补充定额有关规定,无市政定额的,可参照公路养护定额,无定额参照的由双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市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无指导价的由双方共同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参与下浮,计算工程造价;本工程取费类别按规定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率,取费标准实行浮动费率的取中间值。承包人费率报价中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路灯养护及维修组价,路灯及路灯控制箱为年包干维护费用,路灯年包干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元/杆,路灯控制箱年包干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元/台。路灯及路灯控制箱最终结算费用为最高限价*(1-投标人中标下浮率)。注:(略)
(2)本工程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相关文件详见“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4号文、“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154号及附件、通建价【****】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等。
2、工程量的确认:市政设(略),明确工程概算金额,明确维修任务的项目、时间要求及质量要求。任务书实行分级审批。按照(略),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批准后下派给承包方,实际工(略),由局签证组联合现场审核签证。
3、工程结算时,承包方需(略)。
4、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方按季度为结算周期,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上报上季度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统计表及相应决算资料,决算资料齐全的,发包方支付经甲、乙双方初步认可的决算价的5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审计价执行中标下浮率)的80%,保修期满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每次支付时候,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正式发票。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安全保证金5%,工期、安全保证金在全部维修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质量(略),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第八条 质量缺陷期
1、维修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承包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履行保修义务。本工程缺陷责(略),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返修工程从返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需无条件进行维修。承包人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由发包人委派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承包人未付款中双倍扣减。
第九条 现场组织管理
1.发包人派驻的现场管理
姓名: (略)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工程验收、材料的认质认价、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外部工作联系等事宜。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
姓名: (略)
职权:对施工全(略)。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稳定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略)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略)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或图纸的重大变更,需报请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批准。
第十条 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保证服从严格服从市政设施管理处的管理。
(2)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检验设备未得到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不擅自调离现场。
(3)承包人在所安排的项目(略)可随时检查。如发现五大(略),除责令承包人立即予以纠正外,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4)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和违法分包。
(5)工程实施过程中如质量较差、或进度严重脱节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计量结算。
(6)承包人保证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操作,确保安全,工程现场产生所有安全事故及相关法律责任一律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人保证服从发包人的调度,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发生涉及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项目,承包人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当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安全措施,1小时解决安全隐患、24小时内实施抢修。发包人可先电话(略),并于24小时内补办书面任务单。
⑻承包人自行解决材料堆场和水、电等问题,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建立、健(略),设置施工标志,施工人员佩戴标志服、标志帽;机械施工时,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
2、维修时,承包人必须按规范操作,确保(略)。因承包人未到位或未能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造**全事故,承包人必须负责善后处置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处以一定的违约金。
污水管道施工,其施工安全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安全风险较大。承包人在基坑开挖后必须做好**围挡、防止基坑塌方、基坑渗水等相关工作,派专职安全员在现场监管,同时,污水管道维修时还应特别注意管道内的有毒气体,维修人员必需做好防护,确认安全的(略)。施工前,施工单位必应做施工安全方案。
3、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刑事等一切责任。
4、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到发(略),并签订安全生(略)。
5、乙方必须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略),则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0%,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实际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还(略)。
2、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则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合格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且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给予维修或返工,返工费用一律由承包人承担,直至工程验收(略)
3、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略),在接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约定的时间内派人维修,否则,发包人有权派人维修,维修费从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减作为违约金,并直接支付给实际维修人。
4、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可继续向承包人追偿。
5、本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立即取消承包人施工资格,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已完合格工程量按50%结算。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每季度承(略),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承包人时生效,承包人应按(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可(略)。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3)发生一起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双方(略),发包人有权清(略)。发生安全事故一(略)。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略)华人民**国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所有维修项目的施工均以发包人开具的维修任务单为前提,抢修项目可由发包人电话通知,24小时内补办任务单。
2、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 造成的所有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
3、施工中凡隐蔽工程施工验收,承包人必须通知发包人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并签证,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须附照片)。
4、承包(略),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除须返工外,按虚增工程量的3倍承担违约金。
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维修任务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增减工程量。如需变更,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6、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 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要求, 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7、无论发(略), 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8、承包人对现场人员的施工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并就防护、 标志警告信号等做出具体安排。
9、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以及对临近居民的施工期间的影响等, 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 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10、承包人单(略),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理整洁。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上有冲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 叁 份。
发包人(公章): (略)
法定(略) 法定代表人或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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