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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站基础配套工程-东海大街(菁华学校段)及菁华学校西侧规划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站基础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质量标准:(略)
2.4招标范围:南站基础配套工程-东海大街(菁华学校段)及菁华学校西侧规划路涉及监理工作全部内容。
3.投标(略)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总监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年3月16日至****年3月20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略)(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略)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略)),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略))。
5.2开标时间为****年4月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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