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公开招标】DZC20181691_12工程造价咨询与审计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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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编 号:(略)
计 划 编 号:(略)
甲 方:(略)
乙 方:(略)
鉴证方:(略)
甲、乙双方根据(略)审计局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略)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略)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基本审计费率 | 第一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聘10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略)(****年9月10日-****年9月9日)。 | 项 | 1 | 0.01 | 0.01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效益审计费率 | 第一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聘10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自签订政府采购入围合同起2年((略)。 | 项 | 1 | 2.00 | 2.00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合计 | 贰元零壹分(2.01元) |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1、入围单位将有资格参与服务期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由(略)及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在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入围社会审计机构中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委托对象,审计项目委托单位为(略)或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
2、正在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且已超过任务完成期限的社会审计机构,不得参加抽签。
3、参与编制审计项目的预算、招标(略)
4、付款方式:(略)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支付实际发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审计费的100%,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审计费=基础审计费+效益审计费
其中:①基础审计费:基础审计收费=工程报审额×基础审计费率
②效益审计费:效益审计费=工程造价净核减额×效益审计费率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略)元,提交后合同生效,相应相段合同签订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三、合同起止时间
自签订政府(略),服务期限内若上级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有相关制度重大变更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四、(略)
一、总则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了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或《**省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
指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内容所订立的合同。合同有通用条款第2条所列的文件组成。
1.2通用条款
指根据法律、(略)订立,通用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条款。如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1.3专用条款
指委托人与咨询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
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5委托人代表
指委托(略),其具体人选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6咨询人
只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7咨询人代表或总造价工程师
指咨询人在专(略)表。
1.8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略)责任。
1.9第三人
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0日
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1正常服务
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1.12附加服务
指在“正常(略),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1.13额外服务
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通用条款第11.1条、第13.1条(略).3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略)。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本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略)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报价书)及其附件: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略)
(8)专用条款(略)。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内容
A.投资估算编审。
B.设计方(略)。
C.直接使用定额计价。
D.清单计价。
E.合同谈判及条款制定。
F.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G.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
H.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I.其他业务。
4.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略)。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4.2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均应遵守(略)件。
5.通讯联络
5.1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合适、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的通讯,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略)。
5.2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押或拖延。委托人、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约定发送通讯。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略)
二、合同主体
6.委托人义务
6.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略)。
6.2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无偿向咨(略)。
6.3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略)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6.4委托人应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6.5委托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人支付相应咨询酬金。
6.6委托人应自签订合同之日,在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时,一次性付清。
7.委托人的权利
7.1委托人有权向(略)。
7.2委托人有权阐(略)。
7.3当咨询人不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委托人的责任
8.1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有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8.2委托人应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
咨询(略)。
8.3委托(略),则应补偿由于该(略)。
9.咨询人的义务
9.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咨询人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实施方案等,并按合(略)。
9.2合同签订后,咨询人接受并整理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文字资料,并以此作为咨询依据。
9.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约定期限被,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0.咨询人的权利
10.1咨询(略),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10.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略)。
10.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略)。
10.4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5委托人如果中途终止合同,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比例支付咨询酬金。
11.咨询人的责任
11.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合同有效期。
11.2咨询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并有责任保证其真实、合理、合法。
11.3咨(略),应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略),应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11.4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略),咨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1.5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略)。
12.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2.1本合同(略)。
12.2由于为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略)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12.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责任方负责赔偿。
12.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略),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略)。
12.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略)。
13.咨询业务的酬金
13.1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的额外(略),按照建设(略),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13.2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3.3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书面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13.4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14.其他
14.1因建设工程(略),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14.2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4.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4.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略)
14.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约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15.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
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造价专用条款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内容:
A.投资估算编审。
B.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
C.直接使用定额计价
C.1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C.2(略)
C.3工程预算、标底编制;
C.4工程预算、标底审核。
D.清单计价
D.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D.2单独审(略)
D.3已有清单计价;
D.4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编制;
D.5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审核;
D.6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编制;
D.7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审核。
E.合同谈判及条款制定。
F.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G.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
G.1工程结算编制;
G.2工程结算审核。
H.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I.其他业务。
(1)自决策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A+(略)
(2)自设计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略)
(3)自招投标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略)
(4)自施工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略)
2.甲方义务
2.1签订签订(略) 日内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有关资料。
2.2甲方接到咨询人书面提出的要求后,应在 日内做出相应的书面答复。
2.3甲方应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六、财务审计部分
一、审计范围及目的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 进行审计。
2.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略)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
按照土地整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要求,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对(略)法性、完整性负责。
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所要求的与竣工财务决算有关的全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相关文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乙方应与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之日起 日内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2.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3.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人员与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4.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出具审计报告。
2.由于审计人员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和其它客观因素制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略)。乙方的审计责任不能减轻甲方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责任。
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甲方全部资料提交后 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2.除下(略),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激发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七、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略)。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略)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九、不(略)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略),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略)。
十、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略)。
2、合同须经**市公共**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市公共**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委托代理人:(略)
电话:(略)
传真:
邮政编码:(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
乙方:(略)
地址: **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4层****、****A、****、****号
法定代表人: (略)
授权委托代理人:(略)
电话:(略)
传真:
邮政编码:(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签订日期:(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地址:**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略)
签订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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