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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19-01-22 17:38
| H420********088****1001Z02 | |||||||||||||||||||||||||||||||||||||||||||||||||||||||||||||||||||||||||||||||||||||||||||||||||||||||||||||||||||||||||||||||||||||||||||||||||||||||||||||||||||||||||||||||||||||||||||||||||||||||||||||||||||||||||||||||||||||||||||||||||||||||||||||||||||||||||||||||||||||||||||||||||||||||||||||||||||||||||||||||||||||||||||||||||||||||||||||||||||||||||||||||||||||||||||||||||||||||||||||||||||||||||||||||||||||||||||||||||||||||||||||||||||||||||||||||||||||||||||||||||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公司,****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 |||||||||||||||||||||||||||||||||||||||||||||||||||||||||||||||||||||||||||||||||||||||||||||||||||||||||||||||||||||||||||||||||||||||||||||||||||||||||||||||||||||||||||||||||||||||||||||||||||||||||||||||||||||||||||||||||||||||||||||||||||||||||||||||||||||||||||||||||||||||||||||||||||||||||||||||||||||||||||||||||||||||||||||||||||||||||||||||||||||||||||||||||||||||||||||||||||||||||||||||||||||||||||||||||||||||||||||||||||||||||||||||||||||||||||||||||||||||||||||||||
| 2019-02-15 09:00:00 | |||||||||||||||||||||||||||||||||||||||||||||||||||||||||||||||||||||||||||||||||||||||||||||||||||||||||||||||||||||||||||||||||||||||||||||||||||||||||||||||||||||||||||||||||||||||||||||||||||||||||||||||||||||||||||||||||||||||||||||||||||||||||||||||||||||||||||||||||||||||||||||||||||||||||||||||||||||||||||||||||||||||||||||||||||||||||||||||||||||||||||||||||||||||||||||||||||||||||||||||||||||||||||||||||||||||||||||||||||||||||||||||||||||||||||||||||||||||||||||||||
| 30天 | |||||||||||||||||||||||||||||||||||||||||||||||||||||||||||||||||||||||||||||||||||||||||||||||||||||||||||||||||||||||||||||||||||||||||||||||||||||||||||||||||||||||||||||||||||||||||||||||||||||||||||||||||||||||||||||||||||||||||||||||||||||||||||||||||||||||||||||||||||||||||||||||||||||||||||||||||||||||||||||||||||||||||||||||||||||||||||||||||||||||||||||||||||||||||||||||||||||||||||||||||||||||||||||||||||||||||||||||||||||||||||||||||||||||||||||||||||||||||||||||||
| 直接送达 | |||||||||||||||||||||||||||||||||||||||||||||||||||||||||||||||||||||||||||||||||||||||||||||||||||||||||||||||||||||||||||||||||||||||||||||||||||||||||||||||||||||||||||||||||||||||||||||||||||||||||||||||||||||||||||||||||||||||||||||||||||||||||||||||||||||||||||||||||||||||||||||||||||||||||||||||||||||||||||||||||||||||||||||||||||||||||||||||||||||||||||||||||||||||||||||||||||||||||||||||||||||||||||||||||||||||||||||||||||||||||||||||||||||||||||||||||||||||||||||||||
| 资金 | |||||||||||||||||||||||||||||||||||||||||||||||||||||||||||||||||||||||||||||||||||||||||||||||||||||||||||||||||||||||||||||||||||||||||||||||||||||||||||||||||||||||||||||||||||||||||||||||||||||||||||||||||||||||||||||||||||||||||||||||||||||||||||||||||||||||||||||||||||||||||||||||||||||||||||||||||||||||||||||||||||||||||||||||||||||||||||||||||||||||||||||||||||||||||||||||||||||||||||||||||||||||||||||||||||||||||||||||||||||||||||||||||||||||||||||||||||||||||||||||||
| 5,000元 人民币 | |||||||||||||||||||||||||||||||||||||||||||||||||||||||||||||||||||||||||||||||||||||||||||||||||||||||||||||||||||||||||||||||||||||||||||||||||||||||||||||||||||||||||||||||||||||||||||||||||||||||||||||||||||||||||||||||||||||||||||||||||||||||||||||||||||||||||||||||||||||||||||||||||||||||||||||||||||||||||||||||||||||||||||||||||||||||||||||||||||||||||||||||||||||||||||||||||||||||||||||||||||||||||||||||||||||||||||||||||||||||||||||||||||||||||||||||||||||||||||||||||
| 600,000元 人民币 | |||||||||||||||||||||||||||||||||||||||||||||||||||||||||||||||||||||||||||||||||||||||||||||||||||||||||||||||||||||||||||||||||||||||||||||||||||||||||||||||||||||||||||||||||||||||||||||||||||||||||||||||||||||||||||||||||||||||||||||||||||||||||||||||||||||||||||||||||||||||||||||||||||||||||||||||||||||||||||||||||||||||||||||||||||||||||||||||||||||||||||||||||||||||||||||||||||||||||||||||||||||||||||||||||||||||||||||||||||||||||||||||||||||||||||||||||||||||||||||||||
| 综合评标法 | |||||||||||||||||||||||||||||||||||||||||||||||||||||||||||||||||||||||||||||||||||||||||||||||||||||||||||||||||||||||||||||||||||||||||||||||||||||||||||||||||||||||||||||||||||||||||||||||||||||||||||||||||||||||||||||||||||||||||||||||||||||||||||||||||||||||||||||||||||||||||||||||||||||||||||||||||||||||||||||||||||||||||||||||||||||||||||||||||||||||||||||||||||||||||||||||||||||||||||||||||||||||||||||||||||||||||||||||||||||||||||||||||||||||||||||||||||||||||||||||||
| 2019-02-15 09:00:00 | |||||||||||||||||||||||||||||||||||||||||||||||||||||||||||||||||||||||||||||||||||||||||||||||||||||||||||||||||||||||||||||||||||||||||||||||||||||||||||||||||||||||||||||||||||||||||||||||||||||||||||||||||||||||||||||||||||||||||||||||||||||||||||||||||||||||||||||||||||||||||||||||||||||||||||||||||||||||||||||||||||||||||||||||||||||||||||||||||||||||||||||||||||||||||||||||||||||||||||||||||||||||||||||||||||||||||||||||||||||||||||||||||||||||||||||||||||||||||||||||||
| ****中心-市区县数据统一推送平台 | |||||||||||||||||||||||||||||||||||||||||||||||||||||||||||||||||||||||||||||||||||||||||||||||||||||||||||||||||||||||||||||||||||||||||||||||||||||||||||||||||||||||||||||||||||||||||||||||||||||||||||||||||||||||||||||||||||||||||||||||||||||||||||||||||||||||||||||||||||||||||||||||||||||||||||||||||||||||||||||||||||||||||||||||||||||||||||||||||||||||||||||||||||||||||||||||||||||||||||||||||||||||||||||||||||||||||||||||||||||||||||||||||||||||||||||||||||||||||||||||||
| 公开开标 | |||||||||||||||||||||||||||||||||||||||||||||||||||||||||||||||||||||||||||||||||||||||||||||||||||||||||||||||||||||||||||||||||||||||||||||||||||||||||||||||||||||||||||||||||||||||||||||||||||||||||||||||||||||||||||||||||||||||||||||||||||||||||||||||||||||||||||||||||||||||||||||||||||||||||||||||||||||||||||||||||||||||||||||||||||||||||||||||||||||||||||||||||||||||||||||||||||||||||||||||||||||||||||||||||||||||||||||||||||||||||||||||||||||||||||||||||||||||||||||||||
| 资格后审 | |||||||||||||||||||||||||||||||||||||||||||||||||||||||||||||||||||||||||||||||||||||||||||||||||||||||||||||||||||||||||||||||||||||||||||||||||||||||||||||||||||||||||||||||||||||||||||||||||||||||||||||||||||||||||||||||||||||||||||||||||||||||||||||||||||||||||||||||||||||||||||||||||||||||||||||||||||||||||||||||||||||||||||||||||||||||||||||||||||||||||||||||||||||||||||||||||||||||||||||||||||||||||||||||||||||||||||||||||||||||||||||||||||||||||||||||||||||||||||||||||
| 否 | |||||||||||||||||||||||||||||||||||||||||||||||||||||||||||||||||||||||||||||||||||||||||||||||||||||||||||||||||||||||||||||||||||||||||||||||||||||||||||||||||||||||||||||||||||||||||||||||||||||||||||||||||||||||||||||||||||||||||||||||||||||||||||||||||||||||||||||||||||||||||||||||||||||||||||||||||||||||||||||||||||||||||||||||||||||||||||||||||||||||||||||||||||||||||||||||||||||||||||||||||||||||||||||||||||||||||||||||||||||||||||||||||||||||||||||||||||||||||||||||||
| 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H420********08836文件: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H421100EAF****617
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2019年1月
目 录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白潭湖片区 2、总投资:约1.3亿元 3、服务内容: (1)赤野湖清淤工程(合同号HGH-C1.1); (2)赤野湖区域生态岸线、岸线加固、缓冲带土方、亲水平台及环湖路、桥工程(合同号HGH-C1.3); (3)玲珑湾、**河综合整治土建工程(含节制闸土建)(合同号HGQ-C1.9); (4)楚水河综合整治工程(合同号HGQ-C1.12); (5)**河、沧浪河、东泰河、**河综合整治土建工程(合同号HGQ-C1.10); (6)白潭湖清淤工程(合同号HGH-C1.2)。 四、采购预算: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用按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要求按审减额8%限额计算,即计费基数为全过程造价监管出具的施工总投资额审减额。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在“**省公共**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cn/)上未被列入黑名单。(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8、****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 9、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17:00时前(**时间,下同)在**公共**交易信息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08:00时至09:00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市**新区永****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09:00时 十二、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新区永****服务中心三楼) 十三、招标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13-****760 十三、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区青砖湖路180号1栋301室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713-****558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 《**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cn
监管部门:**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039
2019年1月14日 前 附 表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属性:服务。 2. 定义 2.1“招标人”是指**市城****公司。 2.2 “监管部门”是指**市****管理局。 2.3“代理机构”是指****。 2.4“投标人”是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2.5 “中标人”****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投标人。 2.6 “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对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项目进行结算审核服务的义务。 2.7“开标地点”是指:****交易中心。 开标现场及过程接受**市****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见第一章第五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按采购代理协议服务费收取约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5000元。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要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疑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2019年1月22日前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回复将在**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及时查阅。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认。 8.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9.1资格证明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上年度(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截图等); 7)在“**省公共**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cn/)上未被列入黑名单。(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8)声明; (附件八) 9)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九) 9.2响应性证明材料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4)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四) 6)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附件五) 9.3工程造价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大纲、服务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 9.4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的资料;(附件六) (1)项目负责人的学历、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社保证明材料、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证明资料、类似业绩等情况。 (2)项目其他技术人员配备、社保证明材料及资质证件。 (3)上年度(2017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场所证明资料(以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为准); (5)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和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为准);(附件七) (6)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严禁造价咨询机构出借或借用其他登记备案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2、造价咨询单位在承担本项目过程中,招标人若查出与投标人拟承诺的人员不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理。3、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申请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4、承诺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每天按时到岗,并且保证出勤率每个月不少于22天。不随意更换拟派人员。采购单位随时抽查,发现有拟投入本项目班子人员无故缺岗,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人的罚款。5、承诺结算报告合格率达到97%以上。若审计抽查合格率低于97%,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处以合同金额20%的罚款。 (7)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信用等级评定证明资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评定标准及等级证明资料(如因未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加盖公章); (8)声明;(附件八)
(9)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九) (10)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单独密封递交的原件内容有: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 2、项目组人员资质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合同原件、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原件; 4、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原件、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原件。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0.1投标人应对资格证明材料和响应性证明材料应当分开装订,并在封面上标注。 1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方式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5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11.4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选择性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 11.5中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投标保证金 15.1详见前附表第8项规定。 15.2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3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报**市****管理局备案后5日内,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15.5.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15.5.2投标人有虚假投标行为的; 15.5.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5.5.4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 16. 投标的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投标人自述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的规定将在**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3投标有效期主要指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报价有效期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 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效力的承诺书,承诺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无法取得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自动丧失中标资格。 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一份(U盘,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正本内容一致。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介质的投标文件,可能****委员会根据本文件第5.2条的规定认定为投标资料不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7.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 18.2 所有密封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内容、项目编号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及投标优惠声明(如有)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和方式 19.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见前附表。 19.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和地点,见前附表。 注: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投标文件的拒收 未按本须知18.1、18.2、19.1、19.2条规定要求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15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21.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2. 开标 22.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招标单位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相关的监管部门人员参加。 22.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3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由招标单位代表1人和从**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人组成。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5算术错误的修正、政策支持的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6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24.5条规定修正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做出。 26.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6.2.1投标文件的制作; 26.2.2企业基本情况; 26.2.3工程造价服务方案; 26.2.4业绩。 28. 授标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7.2 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标委员会按服务品质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7.3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7.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28. 合同授予标准 合****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 29. 签订合同 29.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公告、质疑代理机构将在**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为三天。 3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异议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 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提起异议的日期。 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异议,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32.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 33. 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废标条件34.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36.投标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37.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8.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本项目废标,并报**市****管理局备案。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白潭湖片区。 2、总投资:1.3亿元 二、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赤野湖清淤工程(合同号HGH-C1.1); (2)赤野湖区域生态岸线、岸线加固、缓冲带土方、亲水平台及环湖路、桥工程(合同号HGH-C1.3); (3)玲珑湾、**河综合整治土建工程(含节制闸土建)(合同号HGQ-C1.9); (4)楚水河综合整治工程(合同号HGQ-C1.12); (5)**河、沧浪河、东泰河、**河综合整治土建工程(合同号HGQ-C1.10); (6)白潭湖清淤工程(合同号HGH-C1.2)。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出具结算报告 四、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市现行有关工程造价执业质量要求的规定。 五、付款方式 在中标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出具后,付合同金额的50%,审计抽查合格后,一次性付完合同余款。若没有审计抽查,剩下50%的合同金额余款则在结算报告出具满一年后付清。 六、其他要求:在周边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参与过本次项目中某个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投标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前期参与投标单位名单及对应包段见下附表)。 附表:
七、服务承诺 1、承诺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每天按时到岗,并且保证出勤率每个月不少于22天。不随意更换拟派人员。采购单位随时抽查,发现有拟投入本项目班子人员无故缺岗,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人的罚款。 2、承诺结算报告合格率达到97%以上。若审计抽查合格率低于97%,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处以合同金额20%的罚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评标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业绩、服务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一)资格性检查 招标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招标招标文件第一章“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二)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1、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而没有重大负偏离。 2、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数量、性能、技术参数、交货期限和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存在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符合性检查时,上述情形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二)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三)技术评议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案、造价咨询机构基本状况及类似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 ****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标的依据和对象: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评审,并打分。 2.评标的依据是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评标的对象是投标文件,而不依据外部证据。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 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亚行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批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部 制定 ****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方)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以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在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间,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该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待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交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的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的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调解决;如未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机关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委员会仲裁; ****法院起诉。
封面:
项目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附件一: 投 标 书
(****):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 2、 ………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人民币 元整(¥.00)的投标保证金。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所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服务投标报价依据《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竣工结算审核标准,按审减额的 %计取。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共60个日历日。 5. 接受招标文件所列的付款方式。 6. 接受招标文件所列须知中16.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7.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且承诺: 1.****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 1.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报价条款的要求报价。 2.此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按招标文件第19.2条要求封装一份,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兹授权 ****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期限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日历日)。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附件五: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
附件六: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注:1、上述表格各项内容均需出具有效证明复印件; 2、其他专长:指是否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相关专业技能的资格。 3、业绩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其他技术人员一览表
注: 1、上岗证指获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其他上岗资格证; 2、主要造价咨询人员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完整清晰复印件,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声 明
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截图等) 3、我公司在“**省公共**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cn/)上未被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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