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隆昌市古湖景区管理委员会2019—2021年风景名胜区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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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略)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略)****-****年风景名胜区服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采购人:(略)
采购项目:(略)****-****年风景名胜区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总预算金额:人民币334万元/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具体履约时间为:(略)至(略));
供应(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规规(略)
(二)本项目不(略)。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古宇(略)洁、消防、船舶协管,水电、设施维护等工作。具体范围包括:游客接待中心及停车场(2万平米,实际建成使用****平米),北入口公园(300亩),娃娃山湿地(395亩),湿地植物园及停车场(240亩),其余景点8处(****平米),环湖公路(22公里)及两侧绿化带,北岸步行栈道(2公里),11个码头及周边区域{骑龙坳码头(船舶协管点)、情趣园码头(船舶协管点),古宇寺码头,梁家(略),水上人家码头,林峰村码头,飞虹岛码头,四节点码头,居仙洞码头,蚕种场码头、卧虎渡码头}、古宇村停车场(****平米)。厕所11座(A级厕所5座、环保厕所3座)。湖面面积5.4平方公里及岛屿、滨湖带。道匝5处(骑龙坳、涂家场公路、娃娃岛湿地、门坎山龙市叉路口、林峰村圣灯叉路口)、综合监控室1处(游客中心)。
-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管理服务(2人)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景区管理暂行规定》。
(2)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3)顾全大局,有工作责任心,服从岗位安排,工作协调能力强,通力协作,积极主(略)。
(4)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团结同志,关心群众。
(5)及时传达甲方及上级工作要求,协调、安排责任片区临聘人员工作。
(6)上班要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讲究卫生。
(7)积极主动负责各责任片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着装情况,坚守(略),路面、边(略)水池水体等的卫生情况,指挥车辆停放情况。积极主动找问题,有问题须及时处理。
(8)发现乱扔杂物(烟头、果皮、废纸、包装袋、烟盒等废弃物)、乱刻乱画、野炊、烧烤、游泳、钓鱼、破坏树木草坪等不文明行为,要主动做好礼貌的劝导解释并予以制止纠正。
(9)负责景(略)。
(10)发现破坏林地、偷猎野生动物、违章搭建和乱张贴乱悬挂等情况须立即制止并上报我委。
(11)做好景区消防管理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对景区内的消防设施及农家(略),一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上报我委。
(12)咨询台工作人员要熟悉景区基本情况以及景点、餐饮、住宿、交通、游乐设施等景区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
(二)环境卫生服务(45人)
1.工作(略)
(1)道路实行每天两次普扫,不间断巡回巡视,达到 五净 、 五无 、 五不准 的标准。即:路面净、路(略)。无垃圾堆;无烟头及果皮、纸屑、废弃塑料带(白色树挂)、包装纸等废弃物;无积尘、砖瓦块、树叶;排水沟以内无杂草;垃圾库、垃圾桶、垃圾箱附近无污物、污水。不准乱倒垃圾;不准将垃圾扫入排水沟或路坎下;不准焚烧树枝、落叶;不准焚烧垃圾;不准将作业工具和作业车辆擅作他用。
(2)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必须运到指定的位置。
(3)负责辖(略)。
(4)负责辖区内的设施设备,如栏杆、桌椅、休息亭、标示标牌、路灯杆、果皮箱等的擦洗。
(5)负责辖区内(略)。
(6)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牌及小广告的擦洗。
(7)爱护公物和景观景物,如发现有人在景观景物上乱写乱划,要立即制止和劝说,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汇报,并承担义务安全员和解说员,主动为游客指路,提供咨询服务
(8)制止景区内乱扔杂物(烟头、果皮、废纸、包装袋、烟盒等废弃物)、野炊(略)
2.具体作业要求
(1)环卫人员要着统一规范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洁净整齐,作业时必须戴工作帽,并穿戴整齐,不得饮酒,在操作过程中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承包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保洁人员要规范文明作业,注意季(略),不影响车辆、(略),避免扬尘、(略),防止扰民。
(3)上午8:00以前,下午14:30分之前完成两次大扫,不得花扫、漏扫、不扫地灰,清扫垃圾倾倒入垃圾库或垃圾点内,严禁往绿化带、垃圾库下、垃圾点周边、沟或旮旯角落里、下水道收水口扫或倾倒垃圾、泥沙;中午12:00至下午14:30分之前巡回保洁;春、冬季下午保洁至18:00,秋、夏季下午保洁至20:00(其中:北入口公园晚上保洁至22:00)。清扫保洁必须随时保持一流的工作质量。
(4)随时(略),旅游区视线以内任何地段无白色垃圾和其他杂物,实行跟踪流动清扫。及时清除承包范围内路面、路沿石、水沟的泥沙、杂草,清扫绿化带、树池内的白色垃圾。
(5)清扫的垃圾必须倒入垃圾库,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必须(略),打包(略),不得乱堆乱放乱扔,旅游区内任何(略)。
(6)工作时间内不得脱岗、离岗、停岗,不可聚在一起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须巡回巡视,随时保持责任区干净,要确保环卫人员到位。
(7)监管看护古湖景区内的设备设施,防止被盗及人为损坏。及时维修负责辖区内的果皮箱、垃圾库,保证其完好性。
(8)果皮箱应清洁卫生,及时收集无满溢,箱体每天至少清理一次;长廊、休息亭、座椅、栏杆、花台、路灯杆、隔离护栏每天擦洗一次。
(9)垃圾库及周边坚持每天清扫两次,全天保持洁净,做到无积水(略)。并定期消毒打药,做到垃圾库无蝇、无蛆、无臭。
(10)做好旅游区内引导标识,公共信息图、景物介绍牌、游客公共休息、垃圾箱等标识标牌、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工作,保持(略),无污垢、无剥落现象,发现有脱落、腐蚀等现象要及时汇报。
(11)遇节假日、重要检查及接待任务按采购人要求延长保洁时间,增加环卫人员,确保(略)。
(12)上班时间严禁赌博,严禁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卫生间清洁(8人)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工作,严守(略),执行旅游区的规章制度。
2.上班时按规定着装,保持衣冠整洁。必须做到文(略)。
3.每天必须保证厕所卫生随时干净,随时清扫、冲洗卫生间,保证卫生洁具、门窗、隔板、楼梯扶手、墙面、墙角、天花板、干手设备无灰尘或其他印迹,无蜘蛛网,蹲坑无积物,马桶、便池无污垢,洗手盆台面无污渍,镜面无污迹,地面清洁,无垃圾、痰迹,瓷砖上无污垢。
4.保持洁具、隔板、门、厕所内的盥洗设施(水龙头)、挂衣钩、面镜、干手设备、烟灰缸等设施设备无损坏。
5.按时喷(略),保证公厕卫生达标无臭、无秽物。做到 门前三包 、门内达标。
6.不陈留垃圾,每日及时清走垃圾筒内的垃圾,更换垃圾袋。及时(略),保持垃圾筒(略)。
7.随时保(略)。
8.爱护清洁工具,每次使用后放置在指定地点。
9.打扫卫生时节约用水,发现未关好(略),及时关好。下班前检查并关好责任区内的水、电开关,保证不出现长(略)。
10.树立良好的文明窗口形象,做到尊老爱幼、乐意助人,为入厕人员提供尽可能的方便服务,协助残疾人安全入厕。
11.卫生间管理员不能任意改变厕所的使用性质,严禁以厕所为依托进行营利活动(公用电话等)。
12.对违反旅游区公厕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大胆批评、制止。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13.不在上班时间吸烟、串岗、聊天、睡觉,工作期间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4.A级厕所必须明确专人全天候随时保洁,并负责物资保管。
1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湖面管理(6人)
1.负责景区内划定区域湖面、湖边(公路(略))及水上岛屿的垃圾清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2.清扫内容:湖面的垃圾(果皮、废纸、烟盒、包装袋/盒等)、杂物、死鱼、枯枝等漂浮物;湖边(公路(略))及水上(略)
3.清除的垃圾必须倒入垃圾库,严禁乱倒和焚烧垃圾;
4.在清理湖面及(略),着环卫标志服,佩挂上岗证。每船放两个救生圈,不能穿水靴和连体服(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5.垃圾清理船只能在清理垃圾时使用,严禁用于客运、货运及其他;
6.制止景区内乱扔杂物(烟头、果皮、(略))、野炊、烧烤、游泳、钓鱼、乱刻乱画、破坏树木草坪等不文明行为;
7.制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捡拾鸟蛋的违法行为;
8.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景区保安人员工(略)(16人)
1.工作内容:负责综合监控室、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每个景点、北入口公园及停车场的全天候安保和管理工作,确保各点位的安全、规范、有序;负责整个景区的日常巡逻安保工作,保证道路畅通,无车辆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污染环境及破坏景物景观等现象,保证景区规范有序;夏季及候鸟栖息季节要加强夜间巡逻;节假日期间要增派人手,保证道路畅通。
2.具体要求:
(1)保安人员必(略),熟悉景区情况;
(2)保安人(略)(穿保(略)),穿着得体,仪表端庄大方;
(3)提高工作责任心,消除麻痹思想,确保(略),上班时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性,上班期间不得喝酒,不搞娱乐活动,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工作期间,勤于巡逻检查景区内的设施设备,治安情况,消防设备、门窗、电线路等设施情况,要保证使其处于正常状态,严防各类事故隐患发生,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5)工作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应做积极有效地处理,遇到(略),应及时上报,发生案情或紧急事情时,积极上报,并拨打110等求助电话,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力争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6)负责景区停车场秩序的管理工作,指挥,疏导车辆规范停放,保证停放的车辆安全有序,出入畅通;
(7)道路巡查人员要注意交通设施、山体滑坡、花草树木是否完好,对景区的设施设备进行保护,发现(略),及时发现破坏林地及违建行为,并报(略),积极协助处理;
(8)制止(略)(烟头、果皮、废纸、包装袋、烟盒等废弃物)、野炊、烧烤、游泳、钓鱼、乱刻乱画、破坏树木草坪等不文明行为;
(9)做好景区消防管理工作,一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严格按程序上报;
(10)节假日需增派安保人员,确保景区道路畅通、安全。
(六)监控室工作职责(2人)
1.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
3.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跟踪监控,必要时及时上报管委会。
4.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要求在交接清单签字完善交接手续。
5.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班,严禁脱岗、睡岗。
6.在监控室不得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应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室内。
8.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略),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取监控存储资料;非警务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
9.监控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其(略),并做好记录。
10.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
11.监控人员应认真(略),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七)船舶(略)(2人)
1.熟悉船舶签章发航职责、熟悉水上交通管理相关制度,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
2.严格查验船舶乘客定额是否符合规定,杜绝游(客)船超载、超员的违法行为。
3.查验船员证件、船舶证书是否齐备有效,船舶是否配齐持证船员。
4.查验游(客)船救生、消(略)。
5.负责对游(客)船的签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6.监督船员遵章、规范操作,杜绝雾航、早航、夜航和开 带病船 等违法行为。
7.监督游(客)船严格执行封渡停航和船舶减载等安全规定。
8.工作时间:夏季8:00 18:00,冬季8:30 18:00,节假日不休息。
9.严格按照管委会安全管理规定和管理权限,积极配合海事部门查处所有游(客)船的(略)。
10.随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管委会领导报告。
11.着装整洁大方,上岗佩戴工作证。
12.发现游客落水、游船着火等紧急情况,须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扑救,并立即上报管委会。
13.服从管委会和县海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入口道(略)(10人)
1.24(略)
2.严禁超载、超重、违规车辆进入景区;
3.每年11月至次年四月,禁止私家车辆进入北岸景区;
4.服从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水电工职责(1人)
1.具备专业的水、电设施维护、管理技能。
2.定期检查景区内水、电设施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
3.维护水、电设施需及时报批,经同意后在管委会监管下方可实施。
4.确保水电维修质量。
(十)巡逻车、洒水车驾驶员职责(2人)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酒后驾驶;
2.驾驶员要身着工作服,保持整洁,随身携带对讲机;
3.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略)
4.在景区道路行驶时,应靠右行驶,严格控制驾驶速度,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5.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驾驶过程中使用电话。严格执行 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钟 的行车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6.驾驶人员每次用车完毕,需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车辆。
7.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出景区,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8.实行车辆运行日记制度。驾驶人员对每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时间、车况简述、维护保养记录、故障报修记录等。
9.车辆应定期清洗,全车清洁、无破损、无灰尘、无水印。车辆使用前应再次检查车辆卫生,保证使用时的(略)。
10.电动观光车应定期进行充电,确保使用时有充足的电量。充电设备要注意防雨,并明确标识,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十一)履约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
2.投标人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和机具:巡逻车配置不少于1辆、洒水车配置不少于1辆、垃圾车配置不少于1辆,巡逻艇1艘,对讲机配置不低于10台等其他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巡逻艇提供船舶登记证书复印件,对讲机提供购置发票)。
2.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满足项目要求,投标人的管理人员须具备环卫培训合格的中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3.1需求分析:根据投标人(略),投标人基本情况、行业背景、对作业范围、重点难点的分析应对、关键节点的把握、服务项目及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
3.2服务方案:根据项目要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人员安排、环境卫生管理、安防管理、湖面管理、景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保、人员培训、重大节假日的保障、其他服务等)。
3.3项目管理:针对本项(略)。
3.4内控管理:包括员工管理制度、考勤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作业制度等。
3.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略)
三、古湖景区监督和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方式
1.采购人按古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卫生保洁、保安、管理等人员考核办法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组织对承包方关于古湖景区责任范围的各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评。检查可采取明查、暗检相结合的方式,以暗检为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及每日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略)。卫生保洁、管理人员由景区中心组织考核;保安、船舶协管发航人员由执法大队组织考核。
2.主动接受上级(略)。严格扣分制度,每月综合(略)游客投诉发现的问题,均要(略),并将扣分与经济挂钩,对乙方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每月工作进度、检查考评结果核拨经费,按百(略)。
(二)共同(略)
1.所有工作人(略),仪容、登记表整洁大方,坐班人员(略)。发现一次扣0.5分。
2.按时上下班和交接班,不得迟到(略)。发现一次扣0.5-1分。因工作失职造成不利影响或者财产损失,视情况扣2-5分,并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
3.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服务热情大方。态度语气恶劣、办事拖拉,被游客投诉或者造成不利影响的扣1-2分。
4.熟悉景区基本情况,能够简单向游客介绍相关景点、乘车路线、游览路线及设施情况,定时抽查,发现不了解基本情况一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发生睡觉、饮酒、打架、赌博等违规行为,视情况扣1 5分。
6.不服从管委会安排,视情况扣1 10分。
7.一旦发现火情,不立(略),不及(略),视情况扣2 5分。
8、出现应急救援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上报的视情况扣1-10分。
9.被投诉、被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的,视情况扣1 5分。
10.未保持通讯畅通的视情情况扣1-2分。
(三)单项考核标准
1.路面卫生保洁考核办法
(1)不遵(略),未按时完成大扫,不按时接班保洁,提前下班者每次扣0.5分。
(2)清扫(略),花扫、漏扫、漏撮、不扫地灰,清扫垃圾未倾倒入垃圾库斗内,往河、沟或旮(略),一经发现一次扣0.5分。
(3)保洁时(略),聚在一起摆龙(略),未能巡回保洁,未能保持责任区干净,丢弃的砖头、石块、纸张、塑料袋、(略)
(4)自觉及时清除路面泥沙、地灰,路沿石不得有积泥,果皮箱日清掏不少于一次;清扫保洁必须随时保持一流的工作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一次扣0.5分;果皮箱暴满,箱体脏乱一次扣0.2分。
(5)果皮箱、长廊、休息亭、座椅、栏杆、灯杆、花台、隔离护栏、垃圾库等市政环卫设施不清洁一次扣0.2分。
(6)工作必须穿标志服,戴工作帽,湖面保洁人员必须穿救生衣,不得饮酒、穿拖鞋和赤脚上班,不准在环卫设施内焚烧垃圾,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未按要求一次扣0.5分。在操作过程中注意车辆行人,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如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7)如出现明显问题被通报,一次扣1分。
(8)有重大接待任务,要切实保证迎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出现小问题一次扣1分,问题严重(略)。
(9)被市长热线、信箱、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曝光、经查实一次扣1分。
(10)承包方未按组织要求完成突击任务,一次扣0.5分。
(11)承包方因看护不到位,造成古湖景区设施设备被盗或被人为损坏,或负责辖区内卫生间、垃圾库维修不及时造成设施损坏,中标人应按实赔偿损失。
2.卫生(略)
(1)卫生间地面、墙面、玻璃、门窗、蹲坑及卫生间四周不整洁发现一次扣0.5分。
(2)未及时喷洒药物杀灭蚊蝇;卫生间有异味发现一次扣0.5分。
(3)垃圾桶不整洁、未及时更换垃圾袋清走垃圾桶内的垃圾发现一次扣0.5分。
(4)未及时补充洗手液及卫生纸发现一次扣0.5分。
(5)保洁工具摆放杂乱,不放置到指定地点发现一次扣0.5分。
(6)卫生间水电未及(略).5分。
3.湖面保洁考核办法
(1)饮用水源一级(略)未清理;湖边(公路至湖面岸边区域)及水上岛屿的有果皮、废纸、烟盒、包装袋/盒等废弃物未清理;发现一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湖面有垃圾、杂物、死鱼、枯枝等漂浮物未清理;湖边(公路至湖面岸边区域)及水上岛屿的有果皮、废纸、烟(略)5分。
(3)在清理湖面及水上岛屿垃圾时未穿救生衣发现一次扣1分,未穿环卫标志服、佩挂上岗证发现一次扣0.5分。
(4)在清理湖面垃圾时,穿水靴和(略),发现一次扣1分。
(5)垃圾清运船私用发现一次扣1分。
4.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对各责(略),工作落实不到位,有问题未处理,扣0.5分;(略),扣0.5分。
(2)未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扣0.5分;未制止违(略)。
(3)咨询台工作人员不能有效地接受咨询,被投诉一次扣1-2分。
(3)对特殊行业、特殊区域的监督管理资料不齐、记录不规范的(如:船舶协管发航的管理、农家乐的管理、饮用水保护区等),视情况扣1-5分。
5.停车场保安人员考核办法
(1)严格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安全守则,违反一次扣0.5-2分;
(2)因管理原因造成车主车辆受损或物品遗失,发生一次扣1-3分,同时要按实赔偿,消除不良影响;
(3)车辆停放不规范,发现一次扣0.5分;
(4)因工作失误被曝光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3分;
(5)工作不(略)
6.保安巡逻考核制度
(1)上岗时未着工装、仪容不整洁的,不在状态的扣1-3分;
(2)发生花草树木被盗要负责赔偿,并根据树木价值扣1 3分;
(3)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车辆乱停乱放放、乱摆摊设点,造成交通拥堵等不利影响的,根据情况每次扣1 3分;
(4)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搭建、修建房屋、乱摆摊设点、违规经营、游泳、野外用火、垂钓、候鸟保护等违反景区保护规定的行为,视影响情况每次扣1 3分;
(5)未及时发现并阻止损毁景区设施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6)未及时发现并处置景区内打架、滋事等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视影响情况扣1 3分;
(7)不熟悉(略),不耐心接(略),每次扣0.5分;
(8)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略)
(9)交接班记录不清楚的扣0.5分;
(10)如因安保人员配备不够或者指挥不力,导致节假日(略),视情况每次扣1 3分。
7.道匝管理考核制度
(1)车辆进出不认真盘查、制止,造成建筑车辆、危险物品车辆、驾校车辆、超载超重车辆等违规车辆进入景区的,每次扣0.5-2分;
(2)车辆进出不认真盘查、制止,造成景区花草树木、野生动物等公共财物运出景区的每次扣1-3分;
(3)候鸟保护期间,保护区内禁止非居民和与工作无关的车辆进入保护区,发现一例扣0.2分。一级饮用水水(略),发现一次扣0.5分
8.北入口公园及景点保安考核制度
(1)巡查发现乱拉乱挂、乱摆摊设点、招工、乞讨、捡废品等现象没有及时阻止的扣0.5-2分;
(2)遇斗殴、盗窃、破坏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略)
(3)发生意外事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的扣1-3分;
(4)未及时发现阻止在公园内开展危险系数高的活动(如:(略)
(5) 交班时工作交接不清者扣0.5分;
(6)消防设施检查保养不到位,发现消防隐患不及时处理并上报的扣1-3分;
(7)包庇或隐瞒盗窃事实的扣2-5分。
9.监控(略)
(1)不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随意调整监控目标,每次扣0.5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每次扣1分;
(3)未做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每次扣0.5分;
(4)监控人员迟到、早退、脱岗、睡岗,每次扣0.5-1分;
(5)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每次扣0.5分;未经允许,擅自查询监控记录的,每次扣1分;
(6)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未及时保存,未做记录,每次扣1-2分;
(7)不爱护监控设备,监控设备不整洁,监控设施出现异常的不及时上报每次扣0.5分;
(8)不保守秘密,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每次扣1分。
10.船舶协管考核制度
(1)未能及时传达安全规定及上级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的扣1-3分;
(2)对出航船舶未登船检查及核对游客人数信息扣1-3分;
(3)对船员信息不了解及出现证照不齐船舶出航的扣1-4分;
(4)查验游(客)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每月最少一次安全检查,缺一次扣2分;
(5)负责对游(客)船的签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出现漏签、代签及错签的出现一次扣2分;
(6)严格按照 六不出航 等规定监督船员(略),违反以上情况,发现一次扣4分;
(7)对汛期减载及停航封渡期间违规情况发生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的,发现一次扣2-4分;
(8)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查处或上报游(客)船的违法行为扣1-4分;
(9)对存在的隐患和其他情况未能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1-3分;
(10)发现游客落水、游船着火等紧急情况,不立即组(略),不及时上报管委会扣1-6分。
(11)查签《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漏签、错签一处扣1-3分。发现未严格(略),应立即向管委会报告,未及(略),根据情况后果扣1-6分。
11.水电(略)
(1)不具备专业技能,维修质量、效果差,扣2分;
(2)出现(略),发现一次扣5分;
(3)维修不及时,紧急情况(略),一般情况下半天内不能赶到维修,一次扣2-5分。
12.巡逻车、洒水车驾驶员考核办法
(1)出现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每次扣3分;
(2)驾驶员超速行驶或驾驶过程中使用电话,每次扣0.5分;
(3)驾驶人员未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车辆,每次扣0.5分;
(4)擅自将车辆开出景区或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每次扣3分;
(5)驾驶人员未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包括使用时间、车况简述、维护保养记录、故障报修记录等)每次扣0.5分;
(6)车辆未定期清洗,不整洁卫生,每次扣0.5分;
(7)电动观光车未及时充电,每次扣0.5分;
(8)充电设备未注意防雨,未明确标识,造成安全隐患,每次扣2分;
(9)驾驶员如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导致车辆或者物资损坏,需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三)奖惩办法
满分为100分,每月底按月(略),按考核结果划拨经费。
1、当月分数在96分 100分,当月的承包费按100%计发;
2、当月分数在90分 96分(不含96),当月的承包费按95%计发;
3、当月分数在85分 90分(不含90),当月的承包费按90%计发;
4、当月分数在80分 85分(不含85),当月的承包费按85%计发;
5、当月分数在80分以下,当月经费予以全额扣除。
连续两个月考核在80分以下终止合同,并同时扣(略)。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具体履约时间为:(略)至(略))。
2.履约地点:(略)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交至采购人,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略)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略),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0日内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付款方式
平均每月的实际费用按制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考核,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每次按考核得分情况,依据奖惩办法支付物业管理费。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付款时间为次月。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乙方接受转(略)。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略)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略)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略),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略)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略)。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略),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在供应商通知履约完毕后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略)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4、项目验收(略),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略)的要求进行验收。
(八)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略),须按政(略),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公示时间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以上项目拟实施的采购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同时反馈给(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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