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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工业供水项目-厂区工程
招标的补(略)
招标编号:E(略)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工业供水项目-厂区工程的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修改部分:
专用(略)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略)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略)
电子信箱: (略)通信地址: (略)
1.1.2.5 设计人:
名 称: (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略)
电子信箱: (略)通信地址: (略)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略)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略)
1.4.3发包人对工程(略):按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书面形式),承包人提出施工工艺,工程(略)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略)(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预算(略)(1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略)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略)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略)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略)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略)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略)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略)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略)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允许本施工工程使用,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复制、传播、和使用。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略)
关于承(略):发包人无需承包人同意有使用权利及存档权利。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略)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略)
身份证号: (略)
职 务: (略)
电子信箱: (略)通信地址: (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略)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略)
2.4.2 提供(略)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略)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略)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不(略)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略) 2、竣工内业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略)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广电、给水、电力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略),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略)。
3)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 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略)
身份证号: (略)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略)
电子信箱: (略)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3.2.2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略)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1%的违约金。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次贰拾万元人民币罚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略)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略)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按****元/人天扣罚。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略)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未经发包人同(略),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机管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处以每人次(略)。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质量员、安全员、材料(略)
3.3.5未经(略),若承包人同时变更原在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中(略),(略)理人员的,视为在招投标(略)或者视为(略),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3.6发包人要(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签到,发包人(略),承包人如有违约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略)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略)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略)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离场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略)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略)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其中:银行保函占60%,现金占40%)。履约(略):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略)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略)
电子信箱: (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略)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略)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略)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6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略)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略)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略)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略)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实施(略),关键节点工期的控制等。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略)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略)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略)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略)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略)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略)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以发包人的书面文件为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本工程施工影响整体工程其他专业工期延误的,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略)约保证金中支取。如确因发包人(略),经发包人(略)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略)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略)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略):
(1) 7级及以上地震 ;
(2) 8级及以上大风袭击工程所在地 ;
(3) 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40mm以上(上述情况均以顺昌县气象台的资料为准)。
7.9 提前(略)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略)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略)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略)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略)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略)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略)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略)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略)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施工中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的变更决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以无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略)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确定。
监理人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略)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有适用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3节工程预算造价”中编制依据及原则,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略),报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上述(3)中的变更价款须结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计算表”计算规则和报价相应的下浮率进行计算。
(4)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不能确定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只计算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
10.5承包人(略)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略)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略)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略)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略)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略)
(略)的约定: (略)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略)
11.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对钢筋大幅度上涨或下降在5%以内(含5%)的,水泥(含商品砼)大幅度上涨或下降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钢筋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和水泥(含商品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0%(不含10%)以外的,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他材料单价不予调整。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 。
11.2其他约定:①.本项目三通一平费用包干使用,中标后发包方不予调整。
②.本项目验收中要包括全部系统联动调试,调试费用已包含在预算中,费用不再增加。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 (略)
1、(略)。
综合单价(略):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钢筋价格市场变化在±5%以内(含5%),水泥(含商品砼)价格市场变化在±10%以内(含10%);②建筑垃圾、土方外运运距超过工程预算的运距发生的费用;③措施项目费及施工方法客观变化产生的费用;④场地内存在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障碍物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⑤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⑥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气候对工程产生的风险;⑦工程所涉及一切保险费用;⑧除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外的其它因素所产生的一切风险;⑨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⑩因地质勘查有误差而引起的风险;(11)材料二次转运费及材料超运距运费。以上风险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计算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略)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略) 。
2、(略)。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略)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略) 。
3、其他价格方式: (略)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略)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略)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略)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略)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略)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工程师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和进度报表。报表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填写,一式肆份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略)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略)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略)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略)。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 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2)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8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办妥竣工(略),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 ,质保金二(略),保修金不计利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略)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略)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略)。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截止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2)应支付的进度款和扣减的返还款; 3)工程形象进度报(略)。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略)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所需资料均已完整提交的前提下,原则上审核办理的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
发包人完成(略):在所需资料均已完整提交的前提下,原则上审核办理的时限不超过十四个工作日;其他的拨付,一般于三日内审核办理完毕,审核办理时限如有延期,双方及时协调确定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略)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略)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略)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略) 。
13. 验收(略)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略)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略)
13.2.5移交、(略)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略)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略)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略)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略)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略)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略)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略)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工程量核对报告、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追加(减)的工程价款、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二个月内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8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办妥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 ,质保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未在二个月内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的,视为结算资料已完整。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发包人应当在审查结果中列出要求承包人补交的资料清单,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要求补交相关资料。承包人因自身原(略),发包人有权根(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略)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略)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略):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于28日内审核确认。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略)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略)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工程结算款的3%,保修(略)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略)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略)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略)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略)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建设工程质理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略)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略)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略)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略)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略)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略)
(7)其他: (略)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略).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略)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略)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略)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略)
承包人违约补充条款:(略)
(一)在正(略),项目负责人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则乙方将承担(略)。
(二)在正常施工过程,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工(略)。
(三)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乙方(略)贰拾万元人民币罚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更换除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处以每人次伍万元人民币罚款。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略)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50年一遇洪水、8级以上(含8级)的台风、按气(略),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40mm以上(以气象台的资料为准);因战争、政治性原因导致的停工。
17.4 因不(略)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略)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略)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及时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9.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略)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略)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略)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略) 。其他事项的约定: (略)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略)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略))向 建设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二、招标公告部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其中甲供材料(略)元,暂列金(略)元)元。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略):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必须在****万元(含****万元)以上(略)。
现修改为: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略):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机电工程部分****万元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略)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略)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略),否则,其业绩不计。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3项4.1 /4.2条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必须在****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项目。
现修改为:5、投标人“类(略):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机电工程部分****万元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机电工程造价可用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书证明)。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四、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6项 3.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投标人“类(略):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略)(含本招(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必须在****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项目。
现修改为: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略)(机电工程部分****万元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机电工程造价可用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书证明)。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略)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五、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二节:(略)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其中甲供材料(略)元,暂列金(略)元)元。
六、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发布的造价相关内容作废,现重新发布经财审后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登入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gov.cn/sc/)在本项目的“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工业供水项目-厂区工程的补充通知及答疑”中自行下载。
七、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八、本补充通知及答疑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gov.cn/sc/)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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