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淮南师范学院信息技术实验楼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您尚未开通该权限!
咨询客服:400-688-2000,掌握更多商机线索!
- 咨询:400-688-2000查看全部商机
(略)信息技术实验楼 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略)文件 |
****-11-17 |
目 录 (略)邀请书 (略) 受 (略)委托,对 (略)信息技术实验楼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进行(略)采购,本项目面向《(略)审计咨询库第一批成员》发出(略)邀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信息技术实验楼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略) 5、采购方式:(略) 6、项目预算及资金性质:(略) 7、服务期:按现行的《**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规定的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内出具审核报告,并按(略),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相关工作。 8、采购需求:根据(略),按期完成我校信息技术实验楼的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工作,该楼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合同价约****万元。 9、标段划分:(略) 10、资格审查方式:(略) 11、评标办法:(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提供(略)); 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期间内至少具有1个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审计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含二级造价工程师);并且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 ①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②造价工程师执(略) 以及 ③职称证书 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单位章。同时提供该人员自开标时间向前追溯不少于1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为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打印材料扫描件或官网缴费记录截图或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材料。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略) 6、供应商信誉要求: 其一。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黑名单”一栏中无受惩戒信息。); ②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略)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企业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 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略)文件领取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略)。报名时间:****年11月15日****年至11月20日,至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供①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接收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企业必须为《(略)审计咨询库第一批成员》内的企业。 2、采购文件的领取:采购文件100元/本,报名现场缴纳至代理机构。自行携(略)。 3、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信息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所有报名单位。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略)的递交 1、(略)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11月21 日14:30时(**时间),递交地点:(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谈文件要求密封的(略),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政策。本(略)文件依据《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文件编制。 六、联系方式
投标须知前附表
采购需求 、人员配备及要求:审计小组人员配备必须由3人以上(含3人)组成。 审计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含(略));并且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 ①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及 ③职称证书 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单位章。 审计小组成员中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土建)不少于1人,机电安(略)(安装)不少于1人。提供 ①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单位章。 同时提供审计小组全部成员每人自开标时间向前追溯不少于1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为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打印材料扫描件或官网缴费记录截图或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材料。 2、质量要求: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的质量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价报告误差须控制在±3%以内;学校保留二次委托审价的权利,一审的审价结果能经得起学校二审的检验。 3、时间要求:按现行的《**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规定的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内出具审核报告。 4、竣工结(略):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相关工作。 5、报价要求:采用费率报价。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直接舍去。(例如:(略)投标企业投标报价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86号),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基本收费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标准的30%,审减额收费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标准的60%,且报价必须唯一,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完成(略)文件要求的一切服务内容所发生的总费用。 6、(略): (1)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工(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项资料和结果,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完成各项资料归档工作。 (2)审计单位参与审价的人员不得与施工企业有工作关系(经历)。 (3)在审(略),对不能胜任本工程项目审计的人(略)行人员调整,直至终止合同。 (4)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对工作(略),不得利用参与审计咨询工作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 7、标准及依据: (1)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略) (2)工程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答疑、澄清等)、中标施工单位(略)、施工合同、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签证变更等相关资料。 (3)《**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4)《**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评标办法 1、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略)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所有合格(略)进行相同程序和标准的评估、比较,判断(略)的响应性基于(略)本身。 2、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或者全部由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或(略),其中专家从专(略),人数不(略)。 3、谈判小组职责 为本项目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对(略)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发现供应商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督代表报告并加以制止;若发生供应商的质疑或投诉,及时提供论证材料;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4、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案: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按照以下方式形成统一意见: 发生争议时,由谈判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评委会成员各自表达自身意见,并对判定意见进行举手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统一。谈判小组全体成(略),如有不同意见必须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如评委会成员未在评审纪要上签字或未提供不同意见的,视为认可评审纪要的全部内容。 二、评审标准 评审采用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即在满足(略)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有效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谈判小组对所有报价均不满意,可以组织二次报价及多次报价。 三、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才能进入后续评审阶段;如果有一项未通过,都不进入后续评审。
1.错误报价修正: 1.1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略)中投标函内容与(略)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略) (3)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谈判小组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4)谈判小组将允许投标供应商修改其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名次相应排列。 1.2 报价关键漏(缺)项处理: 谈判小组对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查,检查其是否存在关键漏(缺)报项,若存在关键漏(缺)报项,在评审时取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该项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进行评审。谈判小组按照(略)文件规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1.3评标过程中,如果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供应商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四、评审结果 根据(略)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谈判小组按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经评审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相关政(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略):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略)。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略)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略)。 对于非专门面(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做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省财政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购〔****〕142号 (二)实行评审优惠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确定。 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同时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还可根据有关规定,另外获得相应的政策优惠。 本项目中:对中型企业提供的符合价格折算政策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 3% 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符合价格折算政策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略)(费率)参与排名。(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用总价折算的方式计算参与排名的价格)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略)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供应商须自行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略)文件仅适用于文件内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略) 2.2、代理机构:(略) 2.3、投标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略)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响应文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略)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3.2、投标供应商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略): (1)投标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2)投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不得低于成(略) (3)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代理咨询费用 投标供应商(略)。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略)。 二、(略)文件 5.(略)文件的组成 5.1(略)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略)文件组成部分详见目录及澄清答疑。 投标供应商对(略)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网上提出答疑,逾期视同无异议。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里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予以网上回复,该澄清内容为(略)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3个日历日,则需**开标时间),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略)文件,直接在网上发布。该修改内容为(略)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本(略)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供应商在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略)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略)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略)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略)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应对(略)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略) 投标响应文件(略)。投标响应文件(略),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10.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略)格式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响应文件从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略)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略)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但其投(略)。投标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投标保证金以前附表所述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2.7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2.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6条规定(略)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本(略)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略),采购人可以继续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 13.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投标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按(略)文件规定签字或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授权书”,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略)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3 除非有(略),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略)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3.6全套投标响应(略),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四、投标响(略) 14.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供应商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注:正本一份作为一个密封件,副本四份作为(略)),并标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略)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封签上应注明“于****(略) :00 (**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4.3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略)指定地点。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14.5投标响应文件应在本(略)文件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略)。所有投标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不得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15.3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略)正本投标函的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略)的其他主要内容。 15.4开标过程应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16.谈判小组组建、评标程序及定标原则 16.1 谈判(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或者(略)。成员为3人或者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略)。 16.2本次交易活动将采用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方法评审。 17.投标响应文件的评审 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略)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7.1 投标(略) 17.1.2 谈判小组决(略),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略)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无效(略)条款 谈判小组评审时,投标供应商或其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略): (一)投标供应商未按(略)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供应商不具备(略)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响应文件未按照(略)文件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略)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四)投标响应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五)投标报价超出(略)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六)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等条款不能满足(略)文件要求的; (七)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八)投标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九)投标设备不满足(略)文件对技术参数的要求的。 20.废标条款 谈判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供应商的报(略)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略)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谈判小组按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经评审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2.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3.中标通知 2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方在刊登本采购项目(略)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4.签订合同 24.1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根据(略)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本(略)文件第五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略)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逾期未与业主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按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理机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4.2投标响应文件、(略)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略)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略),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略)。 24.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未按(略)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或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有多名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采购合同 (WF-****-05)
合同编号:(略)
**省工商行(略) 委托人(全称):?(略) 咨询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略)信息技术实验楼工程造价咨询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信息技术实验楼 。 2.工程地点:(略)泉山校区(**市洞**路南侧)。 3.工程规模:该楼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价:(略).70元。 二、咨询业务范围 (略)信息技术实验楼竣工结算审计 。 三、咨询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 (略) 计划结束日期: (略) 审计时间:按现行的《**省建设工程(略) 竣工结算备案要求: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略)。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 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的标准。 五、咨询酬金 按照《关于重(略)(皖价服﹝****﹞86号)文件计费标准的基本收费费率的XX %、审减额收费费率的XX %计(略)。 结算审计成果文件一审结束后,由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价款支付申请,列明费用明细并扣除相关违约金(如有)。采购人接到支付申请并确认内容后,在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造价咨询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通用合同条款; (4)专用合同条款。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略),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市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略)。 十一(略)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 肆 份,咨询人 肆 份。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委托人:是指(略)承人。 1.1.2 咨询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4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咨(略),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等各个阶段(略) 1.1.5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指咨询人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为委托人出具的(略),反映各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成果的文件。包括: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书、竣工结算书、工程量清单、招(略) 1.1.6 综合误差率: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审查出(略) 1.1.7 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8 费用:是指不包含在酬金之内应由委托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9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以中国的(略)。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略)。 合同所称法(略),以及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略),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委托人和咨询人(略)、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6.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略)。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委托人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经委托人授权后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咨询人。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资料名称及提供时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需要委托人和第三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最新资料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尽其努力在相应咨询工作开展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略)。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咨询人提供咨询资料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 2.3.1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略)。 2.3.2 咨询人接受委托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委托人应当在施工现场为咨询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供咨(略)。 2.4.1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委托人逾期未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 2.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咨询人以(略),由委托人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未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由委托人(略)。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咨(略)。 咨询人3.1.1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任命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等。 3.1.2 踏勘现场,了解情况,收集、整理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进行有效性、合规性核对,保证工程(略)。 3.1.3 按照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编制、审核、审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3.1.4 组织(略),听取委托人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略)。 3.1.5 收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形成的工程造价咨询过程文件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整理立卷后建立档案。 项目负责人(略),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咨询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任命的咨询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咨询人授权后代表咨询人履行合同。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提交任命的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供委托人核验。咨询人违反约定的,应按照专(略),承担(略)。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更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略)。咨询人擅自更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 咨询人承担施(略),应安排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征得委托人同意。咨询人违反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4 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咨询人应当撤换。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业务(略)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选择下列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数项业务,并可在合同(略)。 (1)投资估(略) (2)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 (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 (4)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 (5)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6)投标报价的编制; (7)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 (8)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 (9)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 (10)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咨询期限咨询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展咨询工作,因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等原因,导致咨询工作未能按照计划开始日期开展的,咨询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相应顺延。 5.2.1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咨询期限延误和费用增加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延误的期限和增加的费用: (1)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资料或所提供咨询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工作条件,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 (3)委托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 (4)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分段支付酬金的; (5)工程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影响咨询(略) (6)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5.2.2 因咨询人(略) 咨询人原因造成咨询期限延误的,咨询人应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的上限。咨询人支付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后,不免除咨询人继续完成咨询业务的义务。 5.2.3 因第三人原因导(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咨询期限延误和费用增加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延误的期限和增加的费用: (1)第三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资料或所提供咨询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第三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 (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5.3.1 咨询人应(略),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略)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后14天内完成确认。委托人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有异议的,咨询人(略),咨询人应修正,并提交修(略)。委托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5.3.2 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中,因咨询人原因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工程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等文件编制或审核,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需要第三人共同确认的,确因特殊原(略),咨询人应单独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承(略)。 咨询质量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咨询酬金。 咨询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计划管理(略)。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委托人有权要(略),直至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可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综合误差率相应减少咨询酬金。委托人已支付全部酬金的,有权要求咨询人退还相应减少的酬金。减少酬金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未达(略),合同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咨询酬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协议书或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下列酬金计算方式之一: 7.1.1 固定酬金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咨询酬金金额。 7.1.2 基本酬金加绩效酬金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略) (1)以咨询人编审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总价为基数,乘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基本酬金比例,计算确定基本酬(略)。 (2)委托人除支付咨(略),如咨询人审核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有审减(增)额的,可以审减(增)额为基数,乘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绩效酬金比例,计算确定绩效酬金金额。 咨询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的咨询业务,委托人应预付咨(略),预付酬金的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酬金应用于支付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资。委托人逾期支付预付酬金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3.1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的比例或金额。咨询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或咨询业务进度节点向委托人提交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申请书。 7.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自收到咨询人提交的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申请书之日起14天内审核确认,并完成支付。委托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略)。 7.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应(略),向委托人提交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 7.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自收到咨询人提交的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之日起14天内审核确认,委托人逾期未审核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 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视为已被认可。 7.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自审核确认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之日起14天内将结清未支付的酬金一次性支付给咨询人。委托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略)。 7.4.4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照第1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因工程建设需要,由咨询人配合委托人组织的外出询价、考察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扩大或缩小(略) (2)增加或减少咨询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的; (3)提高或降低咨询质量标准的; (4)专用合同条款(略)。 8.2.1 变更引起的咨询酬金和期限调整,由咨询(略),与委托人协商后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合同当事人也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变更引(略) 8.2.2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委托人提交变更引起的咨询酬金和期限调整申请。委托人应在咨询人提交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委托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咨询(略)。 咨询人可以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说明实施该建议对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影响。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造价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使委托人受益的,委托人可对咨询人给予奖励。除专用(略),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以合理化建议给委托人带来的受益额为基数,乘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奖励金额的比率计算确定。 违约委托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咨询人可向委托人发出通知,要求委托(略)。委托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咨询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并按专用合同条(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收到咨询人通知后56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且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完成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1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咨询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委托人可向咨询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改正。咨询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并按专(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发出整改通知后,咨询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完成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1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略),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省(略) 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的标准规范包括:(略)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略) 1.6.1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在? XX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委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委托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委托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略) 咨询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咨询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咨询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略) 委托人委托人代表: 姓 名: (略) 职 务: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信箱: (略) 通信地址: (略) 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略)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答疑、澄清等)、中标施工单位(略)、施工合同、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签证变更等相关资料。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资料的期限为:(略) 关于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资料的特别约定: (略) 2.4.1 委托人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事宜的答复期限为:(略) 2.4.2 关于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第三人做出决定的事宜,由委托人送达第三人的特别约定: (略) 咨询人姓 名: (略) 身份证号: (略)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信箱: (略) 通信地址: (略) 咨询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① 工程审计咨询业务组织、协调、控制; ②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③ 协助采购人收集整理工程相关的全部过程资料,并归(略)。 3.3.1 咨询人提交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任命文件及其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期限:(略) 咨询人未提交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的违约责任:(略) 3.3.2 咨询人擅自更换(略):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元/人·次的违约金?。 3.3.3 咨询人安排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略)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略) 3.3.4 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元/人·次的违约金。 咨询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包括: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价标准、施工合同、招标(略)、竣工图纸、施工过程变更洽商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量、工程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合法、合理、准确确定工程造价,出具审计初稿,协调施工承包商达成一致性意见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 2.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相关工作。 3.协助采(略),并归档移交。 咨询期限5.2.1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 (6)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的其他情形: (略) 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 因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咨询期限延误, 5.2.3 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 (3)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的其他情形:(略) 5.3.1咨询人向委(略) 捌份 。 委托人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略) 5.3.2因咨询人原因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工程计量与支(略)任 按咨询造价金额对应咨询费的0.5%/天计取。 咨询质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略),一审的审价结果能经得起学校二审的检验。 因咨询人原(略),委托人相应减少咨询酬金的计算方法为:结算审计成果文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误差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在3%至5%(含5%)之间,委托人有权要求审计单位重新审核并扣除审计费用的30%;如误差在5%至8%(含8%)之间,委托人有权要求审计单位重新审核并扣除审计费用的50%,如误差在8%以上,委托人有权要求审计单位重新审核并委托人有权拒付审计费并终止委托关系;但不属于审计人原因的除外。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 (略) 咨询酬金咨询酬金其他计算方式:(略) 7.1.2 基本酬金加绩效酬金 (1)基本酬金比率: (略) (2)绩效酬金比率: (略) 预付酬金支付比例或金额: (略) 预付酬金支付期限: (略) 委托人逾期支付预付酬金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略) 7.3.1 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的比例或金额: (略) 咨询人提交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申请书的期限: (略) 7.3.2 委托人审核确认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申请书并完成酬金支付的期限: 7.4 酬金结清与支付 7.4.1 咨询人提交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的期限:(略) 7.4.2 委托人审核确认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的期限:(略) 7.4.3 委托人完成酬金支付的期限: (略) 变更(4)变更的其他情形: (略) 8.2.1 变更引起咨询酬金调整的计算方法: (略) 变更引起咨询期限调整的计算方法:(略) 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的比率: (略) 合理化建议奖励的其他计算方法: (略) 违约关于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略) 因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略) (略) 因咨询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略) 10. 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 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补充条款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咨询人应尽快完成相关咨询工作,委托人(略),共同努力。 2、咨询(略),积极(略)。如因不配合,造成工作失误、延误的,委托人得根据失误、延误情形酌情扣减合同报酬,直至扣除履约保证金。 3、咨询人违反相关保密、廉洁从业承诺等义务,造成有关信息泄露的,或与第三方串通,骗取签订合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应终止合同。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处理。 4、咨询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造成对相关人的疑问无法作答,或无资料可查的,委托人会将咨询人清理出协审备选库,造成损失的应由咨询人承担赔偿责任。 5、若在本项目报酬结清后发现该项目存在问题的,委托人可在咨询人履约(略)续委托项目的,委托人将(略)。 6、咨(略),委托人保留向相关造价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在**市招投标统一市场网上公布的权利。 7、合同如因需要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略),并填写合同变更协议,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作为正式合同的补充条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略)格式 封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内容: (略) 供应商: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日 期: (略) 致:(略) 1、根据贵单位发布的(略)文件,我们决定参加你们组织的“ (略)信息技术实验楼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的谈判竞标活动。 2、我方愿意按照(略)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响应(略)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审计收费费率为皖价服﹝****﹞8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百分比)基本收费费率的 %,审减额收费费率的 %计取审计服务费。 (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审计时间:按现行的《**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略)竣工结算备案要求: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相关工作。质量保证期为 造价咨询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终身负责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略)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规定的时间计划完成项目的全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并交付采购人资料归档。 4、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大写) 元人民币。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略)文件及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符合(略)文件要求。 6、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略)。 供应商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略) 传 真: (略): (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或经营者) 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 的 (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竞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略) 电 子 信 箱: 附:附法定代表(略) 附:(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年龄: (略)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略) 特此证明。 投标人:(略) 日期:(略) 格式3、供应商(略)
格式4、营业执照 格式5、资质证书 格式6、企业业绩 格式7、审计项目总负责人 格式8、审计小组成员 格式9、信誉要求 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信誉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我公司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我公司将接受联合惩戒,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在本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内;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 3、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略):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本企业郑重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国、**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遵守**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投标有关活动程序安排,遵守(略)。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略)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略)处理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4、保证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等本企业人员在以往经济活动中没(略)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略): (略) 格式10、(略)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中小(略)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略)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略)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略)。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 日期: ; 附表:
例:某中型企业投标总价为600元,其中所投产品A为自身生产,B为小型企业生产,C为大型企业产品。则折扣计算如下
供应商投标总价为600元,参与评审的价格为600-15=585元。 注: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微企业中,其中 ①中型 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小型 和 ③微型 企业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必须随《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声明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小(略) 中的网页查询截图作为声明函的佐证,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及**省财政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略)对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型企业和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小微企业名录” 网页查询截图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给与价格折算。 3、针(略):如供应商采用非本单位生产的货物参与投标,除提供本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网页截图之外,还必须提供货物生产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所提供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折算政策。 4、针对中型企业:如供应商采(略),除提供(略),还必须提供货(略),否则所提供该项(略)。 5、中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视同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生产的产(略) 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要注明该企业所提供(略)策的单位及对应产品进行价格折算。 7、政府采购价格折算后的价格仅用于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分值,并非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8、《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资(略),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略): (略) 注:本页由谈判投标人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谈判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内,请准(略)),该表供谈判现场报价使用,打印该空(略)。考虑投标报价的方便,谈判投标人在(略)(费率),项目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费率)。项目清单(略)。 |
注册会员享贴心服务
项目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项目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的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的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 猜你喜欢
- 更多淮南市招标采购信息
-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仙土公字[2
- 11月17日
- [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公开招
- 11月17日
- 会堂出租
- 11月17日
- 峰山居四组一塘4.5亩对外承包
- 11月17日
- 峰山乡塔河村一组新塘1.3亩对外承
- 11月17日
- 鄠邑区新河大庞路至野口村段河道治理
- 11月17日
- 鄠邑区新河野口村至鄠沣交界段河道治
- 11月17日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
- 11月17日
- 哈尔滨市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哈尔滨经
- 11月17日
-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关于文登区环山
- 11月17日
- 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京沪高速)
- 11月17日
- 勐海县平安城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11月17日
-
淮南市建材网
淮南市采购信息网
淮南市政府公开信息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淮南市电力交易中心
淮南市交易中心
淮南市房产交易中心
淮南市工程交易中心
淮南市钢铁交易中心
淮南市建设交易中心
淮南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淮南市政府交易中心
淮南市造价信息网
淮南市市政工程信息网
淮南市水利工程信息网
淮南市通信工程信息网
淮南市医药招标网
淮南市建筑招标网
淮南市工程招标网
淮南市建设招标网
淮南市施工招标
淮南市装饰工程招标
淮南市建设工程网
淮南市水利招标信息网
淮南市电力招标网
淮南市建委招投标网
淮南市建筑管理网
淮南市建设信息港
淮南市教育招标网
淮南市装修招标
淮南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建设网
淮南市总包工程
淮南市政府工程招标
淮南市工程施工招标
淮南市工程公开项目
淮南市工程采购信息
淮南市招标投标采购平台
淮南市省市工程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