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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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DY-(略)****-1 采购人(全称): (略)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略)19-11-01 —— (略)19-12-31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起始日期:(略)19年11月01日,完成日期:(略)19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略) 方式:在(略)人事人才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上开发完成、测试、验收通过后交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东城支行(**千重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略)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略)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说明:系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金额的5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余款的5%。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项目成果是自行编写、未使用过其他专利,所有要求以(略)谈判文件的规定为准。 2、 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 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 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约。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略)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验收标准: 1、根据用户工作情况和要求设计符合现在工作要求的指标代码体系;根据用户具体情况构建组织机构信息;导入单位所需的数据;预制所需报表和工作流程,已预设预警信息和权限分配和所有的业务流程。 2、文档:项目建议书、投标书、需求调研报告、技术方案、操作手册、安装部署和维护手册、测试报告、数据库结构说明、验收计划、培训计划、验收文档、开发设计记录、试运行记录、上线运行记录一套并提供电子文档; 3、数据:原工资数据已全部成功读取并与社保实现对接。 配置:系统软件、数据库、CA安全认证等配置都已设置,详见安装部署和维护手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软件的业务功能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并且在项(略),包括技(略)。 2、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业务需求的变化对软件功能要求做适当调整,乙方应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3、甲方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在项目进度规划的各个时间段以打印稿、电子文档、原系统中的数据等形式为乙方提供项目开发(略) 3、甲方可以按照乙方提供的项目进度表随时核查项目进度,要求乙方提供(略)。 5、甲方负责(略)。 6、甲方负责组织依照双方签定的需求合同进行软件的验收工作。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照《(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要求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业务咨询以及相应的文档资料。 2、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需求,制定《(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说明》,在方案内应明确:系统将实现的所有功能,以及功能的操作方式等。双方认可后《(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说明》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且以此形成《(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3、乙方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规定的原则勤勉尽责的进行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遵循双方约定的内容,按照《(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分步骤地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 4、乙方针对软件系统,制定完善的测试计划,并形成《(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测试计划书》;按照《(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测试计划书》完成系统测试,并且形成《(略)的**市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测试报告》。 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材料中涉及的技术等都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如果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的产品和文档而受到侵权指控,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负责起草本系统的验收报告,经甲(略),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工作。 7.违约责任1、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项目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 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标的的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略)%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略)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略)19 年 11 月 14 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略)(货物类) 1.定义 1.1合(略)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略)。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略)。 (6)“项目现场”(略),其名称在政(略)。 2.合同(略)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略)。 3.合同(略)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略)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略),甲方不再另行(略)。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略) 6.3 在验收(略),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略),应当收(略)。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略),并由其(略)。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略)。 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略)。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略)。如果没有提(略),则应符合(略)。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略)。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略),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略)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略),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略)。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略)。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略),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略),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略)。 13.4支(略),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略)。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略)。这些文件应(略)。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略):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略)。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略)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略)。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略),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略)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略),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略)。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略),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略),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略)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略),因采(略),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略),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略),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略)。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略)。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略),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略).解决争议的方法 (略).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略).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略).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略),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略)。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略)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略)(货物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项目现场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略)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第(略).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24.1条 合同未尽事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略),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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