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建安建工公字〔2019〕224号许昌市建安区许由街道办事处许由街道办事处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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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现金 | |||||||||||||||||||||||||||||||||||||||||||||||||||||||||||||||||||||||||||||||||||||||||||||||||||||||||||||||||||||||||||||||||||||||||||||||||||||||||||||||||||||||||||||||||||||||||||||||||||||||||||||||||||||||||||||||||||||||||||||||||||||||||||||||||||||||||||||||||||||||||||||||||||||||||||||||||||||||||||||||||||||||||||||||||||||||||||||||||||||||||||||||||||||||||||||||||||||||||||||||||||||||||||||||||||||||||||||||||||||||||||||||||||||||||||||||||||||||||||||||||||||||||||||||||||||||||||||||||||||||||||||||||||||||||||||||||||||||||||||||||||||||||||||||||||||||||||||||||||||||||||||||||||||||||||||||||||||||||||||||||||||||||||||||||||||||||||||||||||||||||||||||||||||||||||||||||||||||||||||||||||||||||||||||||||||||||||||||||||||||||||||||||||||||||||||||||||||||||||||||||||||||||||||||||||||||||||||||||||||||||||||||||||||||||||||||||||||||||||||||||||||||||||||||||||||||||||||||||||||||||||||||||||||||||||||||||||||||||||||||||||||||||||||||||||||||||||||||||||||||
15,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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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建安区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二次)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二〇二〇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略) (略)社区 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二次)。 3、招标单位:(略)。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略)。魏风社区包括地面、墙面、天棚、室外道路、雨水管、花池、门窗等改造工程;育新社区包括地面、墙面、天棚、室外道路、围墙、门窗等改造装修,水电工程改造;文翰社区包括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坡道改造装修,水电工程改造。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魏(略)。 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8元;二标段:****.75元;三标段:(略) 8、计划工期:(略)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略)(含)以上资质(略)(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略)6.70:****/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略)6.70:****/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略)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略),须提交电子投(略)(U盘)2份。 5.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5.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2份。 5.4存储有备份文(略)(U盘)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略)。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略)
(略)****年1月 16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略)(河南(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略)。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略),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略)。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略),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为依据评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2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略) 1.1.4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略)) 投标人不得存(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略) (3)为本(略)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略)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略)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略)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略)。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组织。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略)。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略)。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略),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予以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略)。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略):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略)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略)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略),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略)(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略),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略)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信用)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3.1.1 商务标组成: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1.2 综合(信用)标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略)、授权委托书; (4)(略); (5)项目管理机构配(略) (6)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7)资格证明文件; (8)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9)其它材料。 3.1.3 技术标组成: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略)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略)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略)。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略),应同时修改第(略)。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规费和税金”的规定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省住建厅有关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费(税)率足额计取,即费(税)率不可竞争。 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值税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函、(略),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略)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略)。 3.4 (略)(见附表) 1、(略)的相关规定 (1)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执(略)退还申请表(单位加盖行政公章)及合同原件、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到中心业务部室办理退款手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略)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略)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略),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略)的原提交账户。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略): (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将中标项(略),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相关法律、法(略)。 (七)自****年1月2日起,凡投标人(略)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略)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略),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注:(略)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略),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略),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略) 3.7.3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标、综合(信用)标和技术标。 3.7.4 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含工程量清单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3.7.5 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2份(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3.7.6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3.7.6.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 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3.7.6.2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略)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略) 4.1.1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应单独密封,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并加(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略)U盘)2份。 4.2.2 投标人提交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地点:(略)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略)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略)(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略),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解密、唱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并公布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略)缴纳情况。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宣布唱标顺序,按已定顺序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6)现场抽取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K值并宣布,同时公布招标控制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2.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2.2.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分标段进行解密。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或现场进行解密。需现场(略),请在代理机构引导下进行。 (2)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5.2.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 (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以人工方式进行。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略)(电子介质储存)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略) (2)项目主管部(略)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略) (4)(略)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略)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及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略)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略)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略);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履约保证金 一、履(略) 二、履约保证金提交比例和数额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略),招标(略):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略),属于必须审(略),经原审批(略)。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略),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略)。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略),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表一: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略)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略)、说明或者补正于(略)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略)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略)
附表二:(略) (略)、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略) 1. 2.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一、评标办法依据“豫建〔****〕161号 关于印发《(略),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二、(略):5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三、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从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 四、评标程序为: (一)清标; (二)初步评审; (三)详细评审; (四)(略)、说明或补正;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现场宣布中标候选人确定结果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五、清标 先由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清标系统的辅助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清标内容见下表),形成清标成果。” 出现否定事项的,评标委(略),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法律法规(略))。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略)。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2)投标报价与其(略)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3)规费和税(略) (4)分部分项(略) (5)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略),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备注: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略))规定:(略)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略)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清标内容:
六、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及商务标清标内容要求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资格备件和重大偏差等逐一进行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略)入详细评审阶段,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初步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联合体是否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3)投标人(略) (4)同一投标人是否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略) (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是否有串(略)。 初步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 七、详细评审 评标委(略)(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的权重占25%,商务标的权重占50%,综合(信用)标的权重占25%。 (一)技术标(25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二)商务标(50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注:①有效投标人指通过清标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②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0.3≤K≤0.5(K的取值:0.3、0.35、0.4、0.45、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③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1、投标报价(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略)。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略),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10分) 从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略)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略)。超出(略)。 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前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略),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5分) 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注:针对上述2、4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略)审范围。 (三)综合(信用)标的评标分值(25分)
注:1)近年年份要求:(略)来; 2)类似工程:指(略)来承担过的装饰装修或建筑工程项目; 3)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企业业绩和建造师业绩不可累计使用。 (四)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综合得(略)(信用)标得分。 (五)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及中标候选人排序 1.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信用)标的汇总后,从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略)。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人(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略)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等时,依次以商务标、综合(信用)标、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三项得分均相等时,可以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略),有效投标人只(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八、定标 国有资金占(略),招标人应当确定(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十、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十一、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1.1关于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略)改变投标文件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格式详见本章附表二、三) 11.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1.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略)。 11.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11.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11.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略),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11.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1.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5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对评标结论持(略),评标委员会成员(略)。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附表一:(略)
(略)退还申请表
备注:中标单位(略),此表格大小及格式不得改变。 备注:中标单位使用此表退还保证金时,此表格大小及格式不得改变。 履约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订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略):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 4.资金来源:(略) 5.工程内容:(略) 群体工程应附(略)(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略)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略) 五、(略)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略)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略)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略)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略)本合同于(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略)。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略)。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略),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第二部分 通用(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略) ; 通信地址:? (略) 1.1.2.5 设计人: 名 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略) ; 通信地址:? (略)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略)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略)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略)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略)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略) 1.5 合同(略)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略)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略)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略)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略)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略)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略)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略)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略)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1.13工程量清(略)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略)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略)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略) 身份证号:(略) 职 务: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通信地址: ? (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略)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略)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略)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略):。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略) 身份证号: (略)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略)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略)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通信地址: (略)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略)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 (略)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略)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略)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略)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略):。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略) 职 务:(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通信地址: (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略)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略):。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略)。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略):。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略),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略)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略) (略)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略)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略): 第1种方式:(略)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略):; 第2种方式:(略)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略)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略)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略)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略)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略):。 预付(略):。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略)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略)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略):。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略):。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略):。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略):。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略):。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略):。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略) 承包人向发(略):。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略) (2)无负荷联动试车(略)。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略)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略):。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略):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略)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略)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略):。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略)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略),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略):。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略):。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略):。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略),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略)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略)。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本工程使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略)。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略)。 (1) 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略)(GB****-****)、《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 (3)材料费:按****年第四期《许昌工程造价信息》、****年7月份主材价,未包含的材料(略) (4)税金按9%计入; (5)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调整依据豫建标定【****】40号文件执行。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略)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略),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如果分部(略)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略)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略)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略)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略)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招标人提供的(略),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略),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略),对招标人给(略)。 2.7.3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4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略):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略)。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略) 2.8.3 计日工(略),自主确(略)。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略)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略),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为(略)(不含工程设备)的2%,服务内容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略)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报价(略)。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略)的全部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规费和税金”的规定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省住建厅有关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费(税)率足额计取,即费(税)率不可竞争。 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单列,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3.1.1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略),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 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略),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1.7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略)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略)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略)。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略)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略).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略).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略)(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略))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3.4其他补充说明 ;
4.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略)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后自行下载。如有缺项、漏项或少算现象,请及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提出。 投标人按照下(略),未尽事(略)。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工(略)准和规程为准。 2、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标准以《许昌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许气联办【(略)件为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建安建工公字〔****〕 号 商务标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所发放(略))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建安建工公字〔****〕 号 综合(信用)标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略) 三、(略)、授权委托书; 四、(略);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六、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九、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按本章提供的格式填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 致:(略)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略)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规费RMB¥: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RMB¥:元 税金RMB¥: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我方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代理费相关费用。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略)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略)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略):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三、(略)、授权委托书;
(一)(略)
投标人名称:(略) 单位性质:(略) 地址:(略) 成立时间:(略) 经营期限:(略) 姓名:(略)性别:(略)年龄:(略)职务:(略)系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略) (略)年(略)月___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略)。 附:(略)
投标人:(略)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四、(略) …………………………………………………………………… 附(略)有效证明。
五、项(略)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略)
附2:(略)
附3:(略) (略) ————————(略):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略))的项(略)(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略)。 特此承诺 投标人:(略) (略) (略)
六、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正在施工(略)
九、其它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2、近年财务状况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3、近年来(略) 格式可自行编制。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建安建工公字〔****〕 号 (技术标)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略)
技 术 标 目 录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略)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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