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师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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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编号:JL-XC 版本编号:****-01 生效日期:****-12-01 **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 二〇 年 月 (适用**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 第 1 页/共 47 页 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 “___”。 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 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 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 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略)gov.cn”或“珠 海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 “□”表示。 第 2 页/共 47 页 **师范大学**校区教师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 年 01 月 21 日 监理招标文件 第 3 页/共 47 页 招标文件目录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3.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资格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 7.评标 8.定标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10.招标议程安排 11.投标有效期限 12.投标费用 13.投标文件 14.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5.各类人员组成 16.投标报价 17.承包合同 18.签订合同 19.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 20.废除中标 21.附件列表 22.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要素与规则 1.资格审查要素表 2.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3.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4.业绩信誉要素表 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0.分级选取法规则 第 4 页/共 47 页 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3.集体议事法规则 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2.拒绝投标的情形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4.围标串标的情形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四、通用条款 1.总则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造价合同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5.招标议程安排 6.投标有效期限 7.投标资格 8.投标费用 9.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报价 11.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3.细微偏差修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 15.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 17.开标、评标、定标、中标 18.签订合同 19.废除中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 1.开标 2.资格审查 3.评标环节入围会 4.评标 第 5 页/共 47 页 5.定标 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七、附件 第 6 页/共 47 页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招标人 名 称: **师范大学**校区 通讯地址: **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邮政编码: (略) 联系人: 尤立红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1.2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邮政编码: (略) 联系人: 陈铭凯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略) 电子邮件: (略) 网址: http://(略)ys168.com 1.3 项目名称 **师范大学**校区教师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监理 1.4 项目地址 **师范大学**校区内 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 程 / 矿工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 工程 / 其他 1.6 招标内容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师范大学**校区东北侧,毗邻**理工大学**学院。本次拟建设 ****套教师共有产权住房,总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略).2万元。 招标内容:本 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7 招标金额 [暂定价为12,488,070.00]元。 1.8 使用财政 性资金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市 ]级财政性资金。 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 其他事项 [ ]。 1.9 资金到位 情况 全部到位 50%以上到位 启动资金到位 1.10 勘察单位 [ ] 1.11 设计单位 [ ] 第 7 页/共 47 页 1.12 施工单位 [ ] 1.13 预算和最 高投标限 价编制单 位 [**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可以提供 的勘察设 计文件 地质资料 [ ]份[ ]页,编号:[ ] 水文资料 [ ]份[ ]页,编号:[ ]。 勘察文件 [ ]份[ ]页,编号:[ ]。 设计文件 [ ]份[ ]页,编号:[ ]。 其它事项 [ ]。 1.15 委托监理 范围 前期工作阶段 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保修阶段 其它情况 [详见本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专项条款及说明]。 1.16 标段划分 情况 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定标顺 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 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9.1项规定执行。 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 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 其它事项 [ ]。 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 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2.2 招标组织 形式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 3.1 最高投标 限价 [12,488,070.00]元。 费率报价[ ]%。 其它事项 [工程监理费投标费率=(工程监理费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 金金额 [240,000.00]元。 4.2 投标保证 金提供方 式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银行保函(采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必须/□非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 上一级银行机构出具)。 其它方式 [ ]。 其它事项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 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 指定收款帐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将转帐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一旦投标保证金未能确认 到帐,可以作为要求招标人复核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依据,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复核,由此引起的 第 8 页/共 47 页 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中心网 站(http://(略)gov.cn) 首页“投标保证金”栏目中《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通 知》(珠公共**〔****〕14号)和《企业缴纳保证金操作手册》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2、采 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其它部分一起提交招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当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函复印件编 入资格函件。] 5.投标资格 5.1 投标人资 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企业资 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 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的不得超 过3个。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 省外企业已在**建设信息网(网址(略)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其它事项 [ 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资料提供方式与要求按《关于在市政府投 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117号)执行。【应同 时提供两份信用报告(信用记录):一是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珠 海市外企业也可以提供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 信用报告(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诚信登记系统查询记录、信用(资信)等级证书均不符 合要求。二是企业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指定的开户银行打印的信用 报告。以上两项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此外,企业可以提供第三方 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提供上述要 求两份信用报告(信用记录)。第三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以《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 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4号)中公布的26家机构名单为准。第三方综合信 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一年内出具。】]。 5.2 拒绝投标 情形 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 企业信用等级为[**市建设主管部门]部门公布的监理类别最低等级的或无信用等级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 情形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 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其它事项 [ ] 5.3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 其它事项 [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 6.1 入围评标 环节投标 人数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 ]名(10至20 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其它事项 [ ]。 6.2 部分推荐 入围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 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 其它事项 [ ]。 价格竞争 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3 ]%(1%至5%),排 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第 9 页/共 47 页 6.3 方式 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其它事项 [ ]。 6.4 信用评价 等级应用 方式 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 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 ]平台 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 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3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3 ]名,第二轮[ 2 ]名,第三轮[ 2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 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分级选取法规则》 其它事项 [ ]。 7.评标 7.1 评标内容 技术标。 经济标。 其它事项 [ ]。 8.定标 8.1 定标方法 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 法规则》。 价格竞争定标法为(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 则》。 价格竞争定标法为(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逐轮淘 汰法/□其它[ ]。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 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 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 淘汰法。 其它事项 [ ]。 8.2 考察、质 询、清标 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 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其它事项 [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9.1 招标公告 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 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gov.cn)发布。 在[ ]发布。 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10.招标议程安排 10.1 招标议程 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其它事项 [ ]。 第 10 页/共 47 页 11.投标有效期限 11.1 投标有效 期限 投标截止之后 □30天/□60天/■90天/□[ ]天。 其它事项 [ ]。 12.投标费用 12.1 招标代理 服务费用 [ ]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事项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乘折扣系数表 计收,折扣系数表详见相关附件。 12.2 其他费用 [ ]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事项 [ ]。 13.投标文件 13.1 投标文件 组成及包 装 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 投标保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适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资格函件。 经济标书。 技术标书。 业绩信誉标书。 其它事项 [ 1.除投标保函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 13.2 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其它事项 [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13.4 资格函件 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13.5 技术标书 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13.6 经济标书 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13.7 业绩信誉 标书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 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 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 其它事项 [ ]。 14.各类人员组成 14.1 招标人工 作人员 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3 ]名。 其它事项 [ ]。 14.2 招标人监 督小组 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 其它事项 [ ]。 14.3 资格审查 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 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 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 第 11 页/共 47 页 其它事项 [ ]。 14.4 评标委员 会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其它事项 [ ]。 14.5 定标委员 会 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本项目不组织定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 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 其它事项 [ ]。 15.投标报价 15.1 监理取费 标准 工程监理服务费暂定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670号)乘 以80%计算,以(略).2万元为计费额,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高 程调整系数取[1.0]。 其它方式 [ ]。 其它事项 [ ]。 15.2 投标报价 范围 工程监理费费率报价:≤上限[ ]%。 工程监理费总价报价:≤上限[12,488,070.00]元 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费率)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其它事项 [1、投标报价以“元”为计算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 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2、报价中包含工期延迟的风险及因此产生的全部费 用。 3、由于政府或招标人行为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导致工程缩减或中止,招标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 量进行结算]。 15.3 成本参考 线 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 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 不设成本参考线。 其它事项 [ ]。 15.4 投标报价 风险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整个监理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工、设备、机械、海陆交通费、加班费、保险 费、管理费、税金、办公费用及其他监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 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勘察、设计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 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招标 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其它事项 [1、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部分支付费 用,中标人不能以项目终止导致损失为理由要求招标人予以赔偿。 2、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 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中标人不能以工程规模缩减导致损失为理由要 求招标人予以赔偿。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1监理取费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监理合同可能涉及 的风险因素均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4、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可能因各种因素导致施工工期**, 而致使监理成本增加的风险。 5、所有的现场条件由投标单位踏勘现场获取,现场条件以踏勘现场条件 为准,监理人员作业相关费用(交通费用、驻项目部办公室与施工现场办公场所、住宿等)均由投标 单位自行负责,投标单位根据勘察现场所得到的信息来考虑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 标单位自愿参加踏勘现场,如未参加者则视为默认本项目作业的一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依然有效。 6.报价应综合考虑监理部应配备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游标卡尺、混凝土回弹仪等经校验合格的 检测实验工具或仪器,现场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费用。 7.中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 程进度需要,在原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基础上增派人员的,除非另有约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 款中。 8.本项目招标人委托中标人代为进行各项报建工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且一旦中标即 视为投标人同意接受该种委托且不另行收取费用。]。 16.承包合同 16.1 合同文本 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范本) 使用**省建设厅监制的《**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其它事项 [ ]。 项目主要监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符合项目需求及招标人要求,按照 第 12 页/共 47 页 16.2 项目管理 机构要求 相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珠规建建[****]48号文件规定,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表配备人 员。同时应满足招标人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专项条款及说明。”]。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 续。 变更条件 [按照珠规建建[****]48号文的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1、按照珠规建招[****]7号文的规定,“中标后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更换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被更换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总 监理工程师参加在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投标。”]。 16.3 工程质量 要求及目 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 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事项 [ ]。 16.4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要求及目 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 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事项 [符合**师范大学**分校的校园管理规定的要求]。 16.5 投资控制 目标 不突破预算。 不突破预算的[ ]%。 建安工程总承包价不得超过承包人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但合同另有约定及发包人的重大设计变更 除外。 其它事项 16.6 进度控制 目标 与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保修期相同 其它事项 [ ]。 16.7 监理要求 对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 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 对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 其它事项 [ ■对前期阶段(含勘察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配合招标人完成 内部审查、审图及前期报建的相关工作。 ■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对 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对勘察及施工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负责对材料进场、设备采购与生产、安装、调试、保修期运行等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 ■招标人对中标人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及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进行质量、投资、工 期三方面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竣工档案、结算、 审计配合等方面的全过程及全方位监理。 1、前期阶段: 1)由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审核勘察设计 成果等资料并提出专业的修改意见,代办图纸送审工作,办理工程前期阶段有关报建及招标人交办的 其他工作。 2)协助审核项目概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概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协助审核项 目预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预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控制工程总投资规模,确保施工预算不 超过概算,控制设计质量及工期。编制本项目建设管理的总策划书;编制各施工期预想的施工方案。 2、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 1)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中标人应根据本工程质量、投资、工期、 安全要求,根据项目特点、难点、重点、关键点尽快编制完成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并提交招标人审 核。协助招标人对投资、工期的控制及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 面的控制及管理工作;巡视、抽检(含见证取样及送检)、主要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对每一道工序的 质量进行验收检查;正确、如实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招标人的项 目主管书面通报;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监督 施工单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实行“**卡”管理制度;协助招 标人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工作;收集整理工程信息和档案资料;组织 工程预验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所有工作联系、工程变更、项目进度款填报及审核;材料报价审核、 索赔等,协助招标人完成预算、结算审核。 2)负责各单位竣工资料的审核、汇总,按时向招标人递 交合格、齐备的竣工资料并协助招标人进行竣工资料备案。 3)按招标人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收 集、准备、审核审计资料。 3、保修阶段:负责定期(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 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4、 除按监理规范的具体要求以外,还应重点完成以下工作:协助招标人各阶段的报建工作;必须按国 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监理,严格按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对风险包干内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工 程量进行辨别和确认,并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5、组织并参加由使用单位、招标 人、中标人、造价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六方进行的主要材料样板确认工作;样板封样及保管; 第 13 页/共 47 页 核对、检查进场的主要材料是否符合确认的样板要求。 6、中标人须自备必要的测量、检测工具用于 工程计量及工程质量控制。 7、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服务工作; 开工前由中标人为派驻人员购买施工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后交招标人备 存、原件备查。 ]。 16.8 支付担保 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 [ ]。 其它事项 [ ]。 16.9 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 [ ]。 其它事项 [1、中标人任选以上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2、提交时限: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15个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转账单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3、若 提供银行保函担保,履约保函的提交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履约保函中的担保日期 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80个日历天后。 4、退还时限: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 5、履约保证金退还后,如发现应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费用未 扣除时,未扣除的费用将在结算费用中扣除。 6、中标人不按规定时限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的,不按规定时限起草监理合同并提交合同电子版的,视为放弃中标,则招标人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 格,并按本招标文件(20.废除中标)相关条款处理。]。 16.10 费用支付 方式 预付款 [无]。 进度款 [中标人完成每月的监理服务后,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发包人按中标金额的70%除以18个月 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累计不超过监理合同价的70%]。 结算款 [监理结算在竣工验收合格、审核完成施工竣工结算且监理资料移交档案馆并办理备案手续 之日起90日之内完成,施工结算后支付至监理结算审定价的95%]。 其它事项 [1、结算原则 ①工程监理服务费结算原则:监理服务费以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结 算依据,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670号)收费标准乘以80%再 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高程调整系数取 [1.0]。 ②项目工期不作为结算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工期变化因素。 ③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 外,不因其他原因增加监理服务费用。 ④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服务费已包含在上述监理服务 费用中,不额外计取。 ⑤由于决策、资金、政策等政府原因,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有停建、缓建 或工程规模缩减等情况,均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结算价为计费额计算监理服务费并乘以中标费 率。 ⑥以上监理服务费用计算公式中的调整系数取值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⑦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不得 超过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2,488,070.00元),超出部分不予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 虑。 2、尾款支付:项目保修期满且保修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监理结算审 定价的5%。 3、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支付监理服务费时间有可能拖延,请各投标单位考虑自 身的资金情况投标报价。招标人逾期支付监理服务费时: ①中标人不得以监理服务费未得到及时支付 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②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由此 产生的利息]。 17.签订合同 17.1 签订合同 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 ]天。 其它事项 [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 18.1 投标人数 量不足处 理方式 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 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 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 的情况) 其它事项 [ ]。 第 14 页/共 47 页 19.废除中标 19.1 废除中标 责任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其它事项 [ ]。 19.2 废除中标 处理办法 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 理: 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重新组织招标。 其它事项 [ ]。 20.附件列表 20.1 项目概况 及招标内 容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其它事项 [ ]。 20.2 其它附件 招标议程表,附件编号:[ ]。[ ]。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21.1 说明事项 说明内容 [一、人员到位要求: 1、现场人员必须与中标人在公示期间提供《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情况 表》所配人员一致,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得更换《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确需变更应征 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由监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原备案机关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持证水平 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水平。同时总监每更换一次,扣除10万元监理服务费(因病等原因丧失劳 动能力或因个人原因调离中标单位并得到招标人书面确认的除外);其他人员每更换一次扣除5万元监 理服务费(因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个人原因调离中标单位并得到招标人书面确认的除外)。 2、 对总监到位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否设置总监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每**少5天驻场,且 每天不少于8小时。如缺勤,须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意,否则每缺勤一天扣除0.2万元监理服务费。 2)项 目实施过程中,如因总监不称职被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勒令更换的,扣减监理服务费10万元。 3)监理期 限内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总监。如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自行更换的,按缺勤处理,每缺勤一天, 扣除0.2万元监理服务费,缺勤达10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3、其他监理人员到位要求: 1) 其他监理人员施工期间每天驻场人员不得少于12人,且满足招标人对现场管理的要求。如缺勤,必须 提前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意,否则每天每人扣除0.1万元监理服务费,连续10个日历天驻场人数不符合要 求或累计3次检查驻场人数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2)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其他监理人 员不称职被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勒令更换的,扣减监理服务费5万元。 3)本项目需派专人1人配合前期工 作,由中标人安排车辆,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项目负责人的前期工作,与各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4、仪器设备及过程记录到位要求: 1)监理部应配备与本工程监理必要的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 游标卡尺、混凝土回弹仪等经校验合格的所有检测实验工具或仪器,现场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 备。如检查中发现缺少相应仪器设备,每发现一项扣减监理服务费2万元。 2)过程记录需详细完善并 提供相关照片,如过程记录未到位(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工程照片、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会议纪 要、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等缺失或因工作需要无法满足查证相关记录?),每发 现一项扣减监理服务费2万元并不低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10%。 二、其他要求: 1、按招标人要求参加 并完成所有工作联系单审批、工程变更审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决算配合等工作。无特殊原因中标 人未及时完成上述工作,招标人视情况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0.05万元。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按时 计量工程量的,中标人需按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计量。若中标人未按现场实际情况计 量或串通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服务费1万元;若工程量无法满足计算要求,每 次扣罚监理费0.5万元。 3、工程量计量审核须三天内完成并交招标人。因中标人原因,每推迟一天扣减 监理服务费0.05万元;单项误差超过±5% ,每项扣减监理服务费0.2万元。 4、中标人必须按有关法规、 合同、规范标准进行监理,严格控制变更。中标人未阻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的,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 第 15 页/共 47 页 0.5万元。 5、隐蔽工程、地质勘察等必须进行旁站的部位不实行旁站监理的,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0.2 万元,主要部位或其他要求旁站的部位不实行旁站监理的,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0.05万元。 6、若中标 人审核的月进度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相差超过10%,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1万元。 7、中标人必须 对竣工图纸的审核进行严格把关。如招标人在中标人审核完成的竣工图中发现与实际不符合时,每处 扣减监理服务费0.5万元。 8、中标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满足归档要求的监理竣工 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每推迟一天扣减监理服务费0.1万元。 9、如发现进场材料不符合要求且中标人未 尽到监理责任的,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因本工程被有关的 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整改通知或媒体曝光批评且中标人未尽到监理责任的,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1万 元。 11、本工程因质量或安全等问题导致停工,停工时间超过七天且中标人未尽到监理责任的,每超 过一天扣减监理服务费0.5万元。 12、中标人监理工作出现重大过失等原因被主管部门或媒体曝光批评 的,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10万元。 13、本工程出现一般或较**全事故且中标人未尽到监理责任的, 每次扣减监理服务费3万元;本工程出现重**全事故且中标人未尽到监理责任的,每次扣减监理服务 费10万元。 14、中标人须自备必要的测量、检测工具用于工程计量及工程质量控制。 15、中标人进场 时,总监须携带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携带身份证、职称证(以上 均为原件)。 16、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半个月内在**市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确保所承诺的监理机 构人员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7、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两个星期内,提交监理方 案电子版,如不能按时提交,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万元。 18、中标人需在可研、勘察(初勘、 详勘)、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等阶段及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参与 的技术讨论会议等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招标人。如 中标人无故缺席会议,扣减监理服务费0.5万元/次;若招标人认为中标人在提出专业意见或合理化建议 过程中未尽到监理责任且经招标人督促修改后仍不能达到专业水平的,扣减监理服务费1万元/次。 三、如中标人违反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工作要求,所扣减的服务费用在本工程监理服务费进度 款中扣减。 四、如中标人严重违反了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工作要求,除扣减监理服务费外,招 标人将按《**市建筑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珠规建建〔****〕32号)中有关规定向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通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其它事项 [ ]。 21.2 … …: 第 16 页/共 47 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二、要素与规则 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 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 序 号 资格审查 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 审 查 结 论 不 合 格 原 因 备注 1 投标保证 金 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1 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 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 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 情况为准,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 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 件中需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2 法人代表 人身份证 明及法人 代表授权 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 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 签到 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 权委托人与签到人员一致。 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 获得联合各方授权。 3 独立法人 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 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 协议书分工各自提供 资质证书。 5 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彩 色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6 **建设 信息网上 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 记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 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 **市建 设业务管 理系统诚 信信息登 记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 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第 17 页/共 47 页 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 8 失信被执 行人信息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http://(略)gov.cn/)查询结 果彩色网页截图。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 投标承诺 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 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 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10 信用记录 和信用报 告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或第三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的 信用报告彩色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11 其它不合 格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 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 件处理的情况。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序 号 资格审查 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 审 查 结 论 不 合 格 原 因 备注 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电子签章。 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 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18 页/共 47 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 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 不合 格原 因 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唱标信封与经济标书中的 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 2 内容格式 内容格式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 3 其他不合格情况 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其它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 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 款规定的情形。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序 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优 点 存在缺陷或 签订合同前应注 意和 澄清事项 1 工程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 工程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提出合理有价值的建议。 2 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 方法及措施 各阶段控制目标明确,方法正确,措施得力 3 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方法 结合项目的特点合同管理、组织方法有针对性,协调计划严谨,协 调方式简单易行 4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监理人员数量配置,各施工阶段人员配置合理。 5 检测设备 全面满足项目检测、办公及交通要求 6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 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电子签章。 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第 19 页/共 47 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 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 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 1 类似工程业绩 过往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及其获奖情况。 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 书等。 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三项。 2 信用评价 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 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 平台的信息 3 其它代表性业绩 投标人的其它代表性业绩及其获奖情况。 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 书等。 不超过三项。 4 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年 5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 ****、****年 6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监理有 关的获奖。 7 驻珠机构或团队 状况 投标人目前驻珠机构或团队状况。 驻珠机构营业执照等。 8 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资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职称、工程业 绩、获奖情况等 相关证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 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 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 定标资料一览表。 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 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第 20 页/共 47 页 考察 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 质询 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 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 1 监理方案 项目总 监理工 程师 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2、各 专项**的投入 3、投资控 制目标保障措施 4、工期保 障措施 5、质量保障措施 清标 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 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 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 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 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 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 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 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 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 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 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 序与入围。 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 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 第 21 页/共 47 页 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 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 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 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 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 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 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 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 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 后续排序与入围。 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X(1-P))。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 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 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 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 评标环节。 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 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 补足。 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 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第 22 页/共 47 页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 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 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 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 后续排序与入围。 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 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 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 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 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 评标环节。 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 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 补足。 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 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 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 数N。 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 排序。 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 第 23 页/共 47 页 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 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 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 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 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 选取时补足。 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 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 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 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 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 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 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 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 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 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 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 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 中标人。 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 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 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 3.2。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 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 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 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 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 人增加一票。 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第 24 页/共 47 页 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 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 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 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 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 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 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 第 25 页/共 47 页 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 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议程表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 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 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 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 第 26 页/共 47 页 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 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 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 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 节内容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 ]款修改为:[ ]。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 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 1.3 存在未获允许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 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 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 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 门行政处罚; 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 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 2.6 为失信被执行人; 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 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 3.2 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3.3 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 第 27 页/共 47 页 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未在交易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 3.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 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 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 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作出认定。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 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 无法辨认; 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 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 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 5.9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5.10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 五条规定。 5.11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 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6、5.7、5.10、5.11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 5.5、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第 28 页/共 47 页 四、通用条款 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 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 ]款修改为:[ ]。 □增加第[ ]款:[ ]。 1、总则 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国。 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 注释。 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时间。 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 开始计算。 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 法及时告知的责任。 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 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 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 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 招标文件将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 1.9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 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 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予以 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 文件的所有内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 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可以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 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 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29 页/共 47 页 1.13 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 3.监理合同 3.1 监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4.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 4.2 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 5.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 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 5.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 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市公共**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 的任何变化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 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 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 当赔偿损失。 6.3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 投标人拒绝**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 7.1 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 十五条规定。 7.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 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共 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第 30 页/共 47 页 7.2.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 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 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 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8.2 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 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 8.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 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9.4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 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议程安 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 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 9.5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 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 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6.1招标终止; 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 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投标有效期限。 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 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9.7.1放弃中标的; 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 第 31 页/共 47 页 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10.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最多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0.3 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 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 11.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 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章。 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 制。 11.4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 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 11.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 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 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 11.8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 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12.1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并签到: 12.1.1 法定代表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如为 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到。 12.1.2 被授权委托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 权委托人一致。 12.2使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13. 细微偏差修正 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 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 结果。 13.2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 微偏差。 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第 32 页/共 47 页 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3 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 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半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 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 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 金额。 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 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 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 14.1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 1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 15.2 适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 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 16.1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 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 17.1开标结果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告。 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 17.3 中标结果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 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 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 17.4 《中标通知书》为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 18.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 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8.2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 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第 33 页/共 47 页 19.废除中标 1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 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19.1.1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19.1.2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9.1.3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19.1.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9.1.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19.2 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 34 页/共 47 页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 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 ]款修改为:[ ]。 □增加第[ ]款:[ ]。 1.开标 1.1 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 1.2 开标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 1.3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1.4 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5 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和收取的投标保函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 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 1.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 1.7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 1.8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 1.9 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 出,均视为符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 1.9.1 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9.2 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 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 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 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 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 1.11 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 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 2.2资格审查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 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 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 2.4 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 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 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 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 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2.6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 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意,可适当**。 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意,可适当**。 第 35 页/共 47 页 2.7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2.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 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2.9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 3.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3.2 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 3.3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 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 3.4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 3.5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 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 3.6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投标人结果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 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 4.1 评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 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 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 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 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 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 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 4.5.1 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 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 4.5.2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 于成本的情形。 4.5.3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 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 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 4.6.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 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 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 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 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 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 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 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 第 36 页/共 47 页 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 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 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 意和澄清的事项。 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 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 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 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意,可适当**。 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意,可适当**。 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 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 规定排序,再选取排名靠前的10名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参与排序的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 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 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 5.定标 5.1 定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 5.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 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 5.3 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 5.4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 5.5 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 5.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5.7 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 第 37 页/共 47 页 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 通用格式 ? 标书封面 2. 投标保函格式 ? 投标保函包装封面 ? 投标保函 3. 资格函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投标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 4. 技术标书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 5. 经济标书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经济标书格式编制。 6. 业绩信誉标书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38 页/共 47 页 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投 标 文 件 (标书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备注: 1.投标保函无需封面。 第 39 页/共 47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包装封面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包装内容:□投标保函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第 40 页/共 47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 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 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的投标有效期) 后 60日(含 60日),**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 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 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监理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 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4.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 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 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 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第 41 页/共 47 页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第 42 页/共 47 页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 第 43 页/共 47 页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 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 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 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 于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 投标人承担。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 第 44 页/共 47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 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 序。 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 标的情形。 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 5.保证所递交的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市公共** 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 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 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 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 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 量要求及目标。 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 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 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代 表的监督管理。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 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第 45 页/共 47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函 投标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一、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大写): ,(小写):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 项目。 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 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盖章、签名。 第 46 页/共 47 页 附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折扣系数表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乘以下表折扣 系数计收。按折扣系数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低于表中相应最低费用的,按表中相应最低费用结 算。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折扣系数表 按计价格[****]****号文计 算的服务费标准 (万元) 建设工程项目 折扣系数 最低费用 (万元) 0-2 100% 0.4 2-3 100% 2 3-5 80% 3 5-8 60% 4 第 47 页/共 47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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