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非关键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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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非关键人(略)
一、招标人:(略)
二、招标编号: (略)
三、采购招标内容:(略)
3.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玖佰陆拾捌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略).00)
四、投标人资格
4.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且
4.1.1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略)
4.1.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略)间接关联;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3本项目不接受(略)。
4.4其他:无(主要指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5.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5.2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略)(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工商公示查询各页截图。
5.3投标人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年6月16日至****年6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不含节假日),地点为(略)(**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已报名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2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略)
账 号:(略) ****
开户行:(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于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略),招标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4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略)非关键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公司名称。提交保证金的公司账户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申请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5在(略),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略)人投标后(略),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略)保证金不予退还。
6.6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1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6.6.2《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六)
申请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投标(略)。
6.7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不含节假日)。
7.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7.3招标文件售价:(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送达时间:(略)
送达地点:**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略)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及开标
9.1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略)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报价、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3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附件。
十、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投标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本项目(略),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全额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所有投标人的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略)(**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略)
电话:(略)、(略)
招投标流程、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并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附件一
附件1-1
采购(略)
一、项目名称:
(略)非关键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数量: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劳务派遣人员劳(略) | 非关键人员 | 个 | 34 |
劳务派遣人员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 非关键人员 | 个 | 34 |
劳务派遣时间 | 非关键人员 | 月 | 24 |
三、服务用途简要说明:
用于(略)非关键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四、服务形式:
(1)承担劳务派遣人员整套人力**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芳(略)育管理等)。
(2)派遣的人员必须是与其签订方动合同,有合法劳动关系并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证所派遣人员的素质及派遣人员的思想稳定,并提供统一的管理;
(3)保证使劳务派遣人员能顺利上岗;
(4)承担员工劳动纠纷处理;
(5)采购人(略),按《劳动合同法》确保(略)
五、人员配置及岗位要求: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置。新增劳务派遣人员时,按采购人的招聘条件进行招聘,最终招聘结果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六、服务特别兑明:
(1)被聘用者的劳动报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采购(略),由中标方发放和代缴代管理。
(2)劳务派遣管理费按实际劳务派遣人员数量×中标人管理费投标报价计算,采购单位按月支付给中标人。
(3)中标单位的劳务派遣管理费必须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七、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略),采购单位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的管理,中标人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2)如劳务派遣人员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辞退的权利,同时中标人有及时补充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人员的义务(保证新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到岗)。
七、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略)
服务地点:(略)及所辖机构。
八、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管理费从服务开始第一个月开始直至支付完毕。中标通知送达后,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九、项目费用明细:
(略)万元;
(2)购买劳务派遣人员五险一金费用(单位部分)159.68万元;
(3)劳务派遣管理费3.672万元(每月不(略))。
附件1-2
评审(略)
评标方法及标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效投标报价)且投标(略),其价格得分记30分。其他投标人的(略):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略))×30(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
2 | 技术部分 (40分) | 体系制度 | 10分 | 体系制(略),人员分工,管理制度等,有完善的劳务派遣人员薪资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保障,能保证薪酬安全可靠,及时发放,并承诺不拖欠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根据保障制度完善程度评分,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4分。 |
服务方案 | 2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全面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服务方案: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4分;2.派遣人员关系管理方案,4分;3.档案户籍及社保管理方案,4分;4.员工培训计划与方案,4分;5.派遣员(略),4分;6.投标人服务承诺((略)证体系、定期评价及后续服务),4分。 根据每个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 ||
行政处罚 | 6分 | 近四年来(投标截止时间前48个月)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未受过行政处罚的计6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略)gov.cn)、**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和“信用**”网站((略)gov.cn)网上查询截图及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受行政处罚的说明(以上网站未体现的,但存在的行政处罚也需单独列出),若发现供应商有受过行政处罚未如实说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将结合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情况以及网上查询情况进行评分)。 | ||
3 | 商务部分 (30分) | 综合实力 | 12分 | 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有类似(略),每个计3分,最多计12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9分 | 每提供一个人力**行业从业资格证(劳动关系(略)职业指导师)计3分,最多计9分(人员需提供缴纳社保****年10月-****年3月的证明,同一人员同时具有两个证件的按一个证件进行计算,提供社保证明和证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信用评级 | 3分 | 投标单位具有信用等级AAA的计3分,信用等级AA的计2分,信用等级A的计1分(提供由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标书编制 | 3分 |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略),计3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服务响应能力 | 3分 | 投标人在**注册,并承诺1小时内响应的计3分;在**市外、**省内,或**省内具(略),并承诺4小时内响应的计2分;在**省外,且**省内不具有分支机构,并承诺1个工作日内响应的计1分;没有承诺不计分。(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原件备查) | ||
合计 | 100 |
附件二
投标申请书
致:(略)
根据贵行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的要求,本公司自愿参加贵行投标申请。本公司己详细了解招标公告,自愿接受招标公告对此次招标资格审查的全部要求和规定。
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__________(略)
承诺:
1.本公司自提交投标书之日起 天内不改变申请内容。本申请书将作为贵行与本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本公司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否则本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本单位任 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该同志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略):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询价、谈判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为 天(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授权委托不得转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略)
附件五
华融湘江银行投标申请表
1 | 投标单位全称: | 单位性质: |
2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 成立年份: 经营期限: |
3 | 注册地址: | |
4 | 办公地址: | |
5 | 单位网址: | |
6 | (略) | 联系电话(固定及移动): |
7 | (略) 邮编: | 电子邮箱: |
8 | 银行业相关产品主营业务范围及优势: | |
9 | 公司资质证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工信部系统集成商等级资质、业务资质证书、CMM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略) | |
10 | 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情况: | |
11 | 与本行历史**情况备注:(略) 重要银行客户情况,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及末页:(略) | |
12 | 其他: |
附:
1.经年检的(略)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务(略)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6.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工信部系统集成商等级资质、业务资质证书、CMM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略)
7.(略)复印件
8.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等)及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9.银行同业成功案例,需要提供合同首页及末页复印件。(略)
本表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资料一起放进标书中。
附件六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
(略):
本公司参加贵行 项目投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了¥ 元(大写 元整)投标保证金。经贵行评审,本公司□已中标 □未中标(此栏由华融湘江银行填写,在相(略),其他□中打“×”)。现依据贵行规定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
本公(略):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略)__
附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
若由此引起经济纠纷,由本公司承担,与贵行无关。
(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略)
说明:申请退款保证金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只能是对公账户。
附: (略)
投标人(盖章):
日期: (略)
附件七
保 密 承 诺 书
致:(略)
就贵行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事宜,本公司承诺遵守下列保密条款:
1.此处所用的“保密信息”是指由贵行或贵行的员工、顾问和其他代表(以下通称为“(略))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披露的任何或所有信息,无论以纸质、电子化、口头或其它形式,与贵行有关的一切资料、材料、数据、事实、文件、电子邮件信息等材料或信息。为保密目的,由贵行人员提供或披露的任何有关第三方的技术或业务信息同样应被视为贵行的“保密信息”,并受本保密承(略)。
2.贵行的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均属于贵行签发的“机密商业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向投标人进行的披露,其目的是向投标人传达有关资料,以便投标人进行完整有效的回复。
3.从披露之日起,本公司将对上(略)。对于文件中和其(略)(例如软盘)的信息,绝不会因交付有关的回复而透露和复制给无须知道相关情况的第三方和/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除非经贵行事先书面许可。
4.未经贵行事先书面批准,本公司不将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或者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提供或者透露,或发表任何声明或为回复而在任何媒介上出版、发布。
5.在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终止使用或在(略)包(略)此类有形形式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摘录和其它部分或全部复制品,并销毁一切与之(略)。在此阐明的保密要求在归还和销毁此类保密信息后仍生效。
6.将任何保密信息提供或者披露给第三方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将对贵行导致损害。如违反本保密承诺书的任何义务,本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略)(签字):
日期: (略)
附件八
投标承诺函
致:(略)
根据贵行 (标书编号) (标的名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 (姓名)经本公司正式授权并以本公司名义投标。现向贵行提交(略) 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正确和完整,同时授(略)。如经查证,本公司提供的材料存在任何问题,由此所致的一切责任由本公司承担,贵行(略),同时本公司将承(略)。
二、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均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因(略),一切责任由本公司承担,与贵行无关。
三、本公司会对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本(略)。如因上述资料(略),所造成的一切(略),贵行(略)。
四、本公(略),并完全理解明白。本公司理解,贵行并无义务(略)。本公司自愿放弃在此方面提出不明或者误解的一切权利。
五、本公司自愿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详细技术要求”的设备及相关服务。
六、本投标承诺函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之规定始终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如果本公司的投(略),则直至合(略),本投标承诺函始终有效,且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七、本公司一定积极配合贵行的投标人管理工作,并根据贵行的实际需要,向贵行提供所需的其它文档、资料(不包括商业机密或其它应保密的客户资料)。上述文档、资(略)。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略)(签字):
日期: (略)
附件九
附件9-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服务/货物内容 | |||
报价 | 大写: (略) 小写: (略)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略)
附件9-2:
最终分项价格表
序号 | 服务(略) | 计价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计业务量 | 总价(元)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总投标报价(大写) | (小写) |
报价金额合计:(略)
说明:
1、本表包含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略)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附件十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住所地: (略)
电话: (略)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略)
住所地: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鉴于甲方在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上,需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乙方系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设立,注册资本为 万元,依法具有合法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法人。为适应企业发展,促进(略),实现企业用工社会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务派遣事宜,经协(略)。
第一条 劳务派遣期限
1.1 本协议期限自 (略)起至 (略)止。
1.2 本协议终止,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上岗协议》同时终止。
第二条 劳务派遣内容及劳务派遣的岗位、人员数量
2.1 甲方接受乙方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乙方提供符合甲方用人需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管理。
2.2 乙方必须且已经与派遣给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略)。
2.3乙方按甲方提出的劳务派遣岗位、人员数量、用工条件、用工期限提供劳务派遣人员。
2.4 劳务派遣内容、人员数量、名单及相应资料详见双方盖章确认的附件。
第三条 劳务派遣费的构成、结算与支付
3.1 劳务派遣费的构成
3.1.1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等)(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1.2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
(1)劳务派(略),即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由乙方在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时代扣代缴。
(2)如劳务派(略),乙方需提供由第三方用人单位出具的已为该员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且同意该员工与乙方签订劳(略)。
3.1.3 劳务派遣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不满一个月的按半个月收费计算。具体金额依照甲方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考核的规定核算最终费用。
3.1.4用工关系解除费用
因甲方原因解除或终止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关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由甲方承担用工关系解除的费用:
A. 甲方不再需要其他劳务公司重新派遣的;
B. 乙方无法另行派遣并须终止或解除其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的;
C. 《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略)经济赔偿金)的;
D. 经甲乙双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共同协商确认的。
该费用通过乙方支付给员工或其法定继承人,乙方应自收到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或其法定继承人。
3.1.5 劳务派遣(略)
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劳务派遣人员患职业病、工伤、患病或女员工生育的,由乙方负责向社保机构申请社保规定之费用支付给员工。除此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费用以及甲方同意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的其他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该费用通过乙方支付给员工或其法定继承人(但甲方支付该费用的前提是(略)支(略),乙方应自收到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或其法定继承人。
3.1.6 如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由责任方承担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应向劳务派遣人员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其他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3.1.7 甲方除承担本协议约定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外,不再承担乙方或劳务派遣人员其他费用。
3.2 劳务派遣费的结算与付款
3.2.1 结算
(1)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 日前将(略),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
(2) 劳务派遣(略)
A. 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 日前将(略),由乙方在每月 28 日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
B. 协议期间,遇国家施行新的社会保险费比例、基数的,由甲乙(略),社会保险费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3) 劳务派遣管理费
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 日前向乙(略)。
3.2.2 付款
(1)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约定付款日前 / 日提供各项劳务派遣费结算明细清单经双方确认,并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明细清单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
(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正式发票,于审核合格后 / 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下列账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因乙方迟延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结算明细清单或发票等乙方原因造成的迟延付款,甲方(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劳务派遣岗位、人员数量、用工条件和用工期限确定劳务派遣人员人选。
4.1.1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从乙方推荐的劳务派遣人员中自行选定派遣人员,并由乙方办理聘用手续。
4.1.2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并派遣至甲方工作的,甲方自愿支付招聘费用
/ 元/人。
4.2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并依法减少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4.3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满后,甲方有权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4.4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及劳务派遣人员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务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A. 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工作的;
B.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C. 甲方因(略)
D. 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的。
4.5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A.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条件的;
B.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D. 与其他(略)
E.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上岗协议》的;
F. 向甲方提供的(略)(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履历、证书、证明等);
G. 被依法追究刑事(略)
H. 劳务派遣人员主动向甲方提出终止《上岗协议》或者擅自离岗三天(含)以上的。
4.6 除4.4、4.5约定的情形外,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的《上岗协议》:
A. 因甲方用工原因患职业病或者因(略)疗期内的;
B.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C.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4.7甲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策,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提供甲方确定的相应福利待遇;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并不得将劳务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4.8 甲方根据有效《上岗协议》及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在岗管理与考核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或重新确定劳务报酬,并将考核及奖惩结果提供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对(略)。
4.9 甲方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策,维护(略)。
4.10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略)应甲方要求于 日内提供经乙方盖章的必要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并及时改正。如因乙方的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11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保证具有合法经营权,保证经营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并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5.2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工需求后 / 天内,提供合适的劳务派遣人员供甲方选择,并对甲方选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
5.3乙方应对甲方确定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入职前健康检查,体检医院为甲方指定的医院;乙方不得将体检不合格人员派遣到甲方。
5.4乙方应依法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及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
5.5乙方应组织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向甲方出具真实、合法的相关岗前培训证明。
5.6 乙方应按照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依法办理并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和费用。
5.7 乙方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托管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并对此类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关系、计划生育、党团关系、工资关系等进行专项的规范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在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的信息资料透露给第三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8乙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
5.9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略),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5.10乙方按时足额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或间接扣除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
5.11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发生因工伤亡(略),并保证劳务派遣人员及时足额依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甲方不承(略)
5.12 劳务派遣人员非因工伤亡的,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医保政策处理。
5.13 如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产生争议,由乙(略),甲方予以协助。
5.14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策,积极配合甲方对劳务用工的使用及管理,履行保密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
5.15甲方违反本协议或作出有损乙方声誉的行为,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保留(略)。
5.16乙方有权(略)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
5.17乙方应督促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相关责任保险。
5.18 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数量在 / 人(不包括本数)以下的,乙方应指定经甲方同意的专人专职管理员;数量在 /_人(包括本数)以上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派驻经甲方同意的现场管理员并向甲方出具书面的派驻函。甲方仅(略),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员。专职管理员或现场管理员的工作为:
(1)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
(2)按甲方的工作时间出勤,如需请假应告(略)
(3)(略)操作、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管理,纠正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行为;
(4)将劳务派遣人员提(略)甲方处理;
(5)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的督促。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任何第三人透露本协议内容以及在谈判(略)
6.1 双方协商同意;
6.2 根据法(略)
6.3 执行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仲裁文件;
6.4非因对方过错所致,秘密已经进入公众领域而失去保密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任何一(略),违约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2 劳务派遣人员侵害甲方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
7.2.1 劳务派遣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商业秘(略),甲方有权无条(略),且乙方负有向(略),乙方怠于履行或不履行追偿责任的,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2.2 劳务派遣人员按照甲方要求或为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遭受第三方侵犯商业秘密指控的,由甲(略)。甲方上级单位(略),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上级单位无此权限。
7.3 因劳务派遣人员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追偿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乙方怠于履行或不履行追偿责任的,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4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7.4.1乙方出现以下情形应当立即纠正。协议期内超过 / 次,应按每发现1人次扣 / 元的标准向甲方(略),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A. 无故克扣、拖欠、错发、漏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B. 错缴、漏缴、迟缴劳务派遣人员保险费用;
C. 未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D. 拒绝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党团工组织关系或落实惩处有关事项的。
7.4.2因乙方漏缴、少缴、迟缴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社会保险,致使劳务派遣人员在出现退休、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情况时遭受经济或其他方面损失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政府有关社会保险法规规定在保险基金支付以外需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4.3 本协议期间(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标准为每少服务半年(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缴纳违约金__/__元/人。
7.4.4 因劳务派遣人员玩忽职守,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积极追究(略),乙方怠于履行或不履行责任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7.4.5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给劳务派遣人员造成损害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承担了相关赔偿责任的,乙方应(略)。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终止
8.1经甲乙双方协(略),本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
8.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略):
A.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务派遣人员劳动的;
B. 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的;
C.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
D. 甲方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的。
8.3乙方有下列情(略),甲方有权随时(略):
A. 乙方未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B. 乙方未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C. 乙方拒绝接受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退回的劳务派遣人员的。
8.4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不可抗力或国家法(略)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8.5 本协议期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协议即行终止。协议终止双方不再续订时,劳务派遣人员的交接事宜如下: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代理、档案托管、(略)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对以下事项特别约定:
9.1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期限、工作岗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履行其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应负义务。
9.2 乙方是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9.3 乙方应将甲乙双方签订的劳(略)
9.4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事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本(略),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地:
10.2乙方确认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引起诉讼时,以下地址作为甲方、人(略)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可:如因乙方提供的上述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或者指定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一条 本协议壹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略)。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并由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略):
协议签订日期: (略)
注:劳务派遣协议以最终与采购人签订版为准,此协议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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