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名称: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包组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 具体要求 | 总预算金额(元) |
A | 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 | 1家 | (略) | 详见 《用户需求书》 | (略).00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如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20天内完成登记,没有按要求登记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注:已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登记证书,未登记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注:须提供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年12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略)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1号楼4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1号楼4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 (略)
东莞市万江街道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 (略) **** 年 11 月 26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1 一 、总 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 12 2. 资金来源 ........................................................................................ 13 3. 投标费用 ........................................................................................ 13 4. 适用法律 ........................................................................................ 13 二 、招标文件 ............................................................................................... 14 5. 招标文件构成 ................................................................................ 14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1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5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 15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5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 15 10. 投标报价 ...................................................................................... 16 11. 投标有效期 .................................................................................. 1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7 12. 投标截止 ...................................................................................... 17 13.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 17 五 、开标及评标 ........................................................................................... 18 14. 开标 .............................................................................................. 18 15.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 18 1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 19 17. 投标无效 ...................................................................................... 20 18. 比较与评价 .................................................................................. 21 19. 废标 .............................................................................................. 21 20. 保密原则 ...................................................................................... 22 六 、确定中标 ............................................................................................... 22 21. 确定中标候选人 .......................................................................... 22 22. 采购任务取消 .............................................................................. 22 23. 中标结果发布 .............................................................................. 22 2 24. 签订合同 ...................................................................................... 22 25. 履约保证金 .................................................................................. 23 26. 中标服务费 .................................................................................. 23 27. 融资担保 ...................................................................................... 23 28. 廉洁自律规定 .............................................................................. 24 29. 质疑与接收 .................................................................................. 2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 35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9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投 标 邀 请 函 (略)(以下简称“招投标所”)受东莞市万江 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总预算金额:****(略) 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具体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万江街道特困 自合同签 万江街道特困 分散供养人员 订之日起 详见招标文件 ****(略) 元 分散供养人员 护理服务 两年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 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证明文件(允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 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第 5 页/共 80 页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5.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 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5.4 供应商须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如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专 业机构,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20 天内完成登记,没有按要求 登记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注:已登记的投标人提 供登记证书,未登记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5 供应商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注:须提供 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获取网址及方式 6.1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略)起至****年12月03日止 6.2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中国东莞万江街道栏目 6.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相关附件,下载 文件均不收费。 七、投标人报名事宜 7.1 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略)起至 ****年12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报名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第 6 页/共 80 页 7.3 报名资料: 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事宜 8.1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30 时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 3 号楼 1 楼会议室。 8.3 签到事宜: 8.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 到; 8.3.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在签到时 向招标所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联系人:万小凤 电话:(略)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1号楼4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邮编:**** 招投标所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地址:wjzbs@foxmail.com 第 7 页/共 80 页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 3 号楼 2 楼办公室 邮编:**** (略) **** 年 11 月 26 日 第 8 页/共 80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如与供应商须知存在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采购人:东莞市万江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1 地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 1号楼 4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万小凤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 3 号楼 2 楼办公室 业务联系人:(略) 电话:(略) 3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略) 元; 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须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如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 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20 天内完成登记,没有按要求登记的 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注:已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登记证书,未登记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2)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注:须提供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6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 本项目分包情况: 无 各包组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1 份、副本:5 8 份; 各包组唱标信封:1 份(单独封装)。 9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 第 9 页/共 80 页 10 各包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2 家 11 履约保证金收取:否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第 10 页/共 80 页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 11 页/共 80 页 一 、 总 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 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 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1.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 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7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 下: 1.7.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投标。 1.7.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7.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7.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的内容提交。 1.7.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 第 12 页/共 80 页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7.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 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7.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 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8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 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 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 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 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9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0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 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 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 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 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 4.适用法律 第 13 页/共 80 页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 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 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分 7 章,内容如下: 第 1 章 投标邀请 第 2 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 3 章 供应商须知 第 4 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 5 章 用户需求 第 6 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 7 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 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 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 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 6.2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投标所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投标所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第 14 页/共 80 页 告。 6.3 招标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公告一经上网发布, 即视为送达。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6.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 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 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7.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所列的所有货 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7.3 无论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 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 唱标信封。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9.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 件。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招标文件第 7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要求盖公章、签名或盖私章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或加 盖私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 第 15 页/共 80 页 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法定代表人若委托其他人员作为投 标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 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加盖私章)。 9.3 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 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投标文 件编制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 9.4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 律责任,并接受招投标所、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5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 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 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私章)。 9.6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采购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供应商名称: ; 9.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 供应商负责。 9.8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第 9.5 款、第 9.6 款要求密封的,将被 拒绝接收。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第 16 页/共 80 页 10.2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3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可根据实 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 期。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截止 12.1 供应商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 交到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 12.2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 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投标所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3.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或者传真、电传的投标 文件,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拒绝接收。 13.2 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 回执。 13.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 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招投标所不接受供应商主 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第 17 页/共 80 页 13.5 至投标截止时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采 购人和招投标所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和 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外收到的投标文件;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收到的所有未被开启的投标文件; (3)按本须知第 13.3 款规定提交书面撤回申请书的投标文件; (4)未按本须知第 9.5、9.6 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及评标 14. 开标 14.1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开标会由招投标所主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 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 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14.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3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 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4.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 人、招投标所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 15.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5.1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 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 第 18 页/共 80 页 进入评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5.2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 资格审查的依据。 1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1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6.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6.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 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 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16.2.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 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第 19 页/共 80 页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按照 16.2 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 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 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 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6.5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 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投标无效 17.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 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 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 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来决定投标的响应性。 17.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第 20 页/共 80 页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本条款适用 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有★号条款的情形)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8. 比较与评价 18.1 经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 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内容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 价。 1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综 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 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 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 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9.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 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第 21 页/共 80 页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 保密原则 2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0.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 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1.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向采购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并编写评 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 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中标结果发布 23.1 招投标所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 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及招标 文件。 2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 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投 标所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24. 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 第 22 页/共 80 页 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 24.2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 采购网)进行公开;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 24.4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 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 次分包。 25. 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 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 行转账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履 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东莞市范 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 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 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 2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采购人 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26. 中标服务费 招投标所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 融资担保 第 23 页/共 80 页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 知》(东财[****]189 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 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 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 财政部门、招投标所、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28. 廉洁自律规定 28.1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 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8.2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 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 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9. 质疑与接收 29.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 日,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 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 疑函。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 内容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向采购人或招投标所提出。 29.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 2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 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 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 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9.5 采购人、招投标所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 24 页/共 80 页 附 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需)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 _月_日签定编号为 的《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__日 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 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 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 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 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币种为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 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 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__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 第 25 页/共 80 页 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 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 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 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 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___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 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 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 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 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 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 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 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 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 第 26 页/共 80 页 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 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 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 27 页/共 80 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 28 页/共 80 页 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 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2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 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 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1.3 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4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 其小型、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 微型产品投标报价×6%。 1.5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或以上,且须在联合体协议和小型 或微型企业声明函中书面约定,其价格将给予 2%的扣除,即:评标 价=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按照上述相关规定给予其价格扣除。 第 29 页/共 80 页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 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 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供应商。 2.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 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 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 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3 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 审。 3. 投标文件的评审 3.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应当依法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 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应予废标,本项目采购失败。 3.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第 30 页/共 80 页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4.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 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 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4.3 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 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4.4 价格评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5.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故无价格分。 商务和技术评分标准:(总分:100 分) 序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号 商务评分(总分:44 分)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 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得 5 分。 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 提供不得分。 1 综合实力 20 分 **** 年 1 月 1 日至今, 投标人获得由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或 其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机构年度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等级 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等级的得 4 分,良好等级的得 2 分,合 格等级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历年评估结果可累计, 最高得 15 分。注:须提供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结果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 31 页/共 80 页 1. ****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曾获得市级社会组织发展扶 持专项资金资助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机构的社会支 2. ****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曾获得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 持及资源整理 14 分 织专项资金扶持的,得 8 分。 能力 注:(1)须提供相关资助项目的文件公示、合同、银行进账 单等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自 ****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 过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 5 3 业绩 20 分 分,最高得 20 分。 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技术评分(总分:56 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社工人员(1 名)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具有三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的,得 3 分。 2.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 3 分。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会工作经 拟派社工 验时间以劳动合同落款时间为起始时间。 4 9 分 情况 (2)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 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前期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前期研究方案、实际掌握情况以 5 12 分 研究方案 及对分析的准确度进行综合评审(不安排现场勘查): 第 32 页/共 80 页 优:研究方案科学详细,内容准确反映了服务需求实际情况 的,得 12 分; 良:研究方案基本完整,内容有反映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 得 6 分; 差:研究方案粗略简单,内容没有反映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 得 3 分; 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需求,服务计划、 服务宣传方案、配合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充分结合服务需求调研,服务计划详细可行性强,服务 宣传方案合理的,得 15 分; 6 实施方案 15分 良:基本结合服务需求调研,服务计划基本完整、可行性一 般,服务宣传方案合理的,得 10 分; 差:未能结合服务需求调研,服务计划可行性差,服务宣传 方案不合理的,得 6 分。 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计划、提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优:培训计划、提升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需 求的,得 10 分; 良:培训计划、提升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 7 培训方案 10分 需求的,得 5 分; 差:培训计划、提升方案不完整,针对性差,不能满足基本 需求的,得 1 分。 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跟踪、评估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跟踪、评 优:跟踪服务流程清晰合理,评估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 8 10分 估方案 强的,得 10 分; 良:跟踪服务流程基本合理,评估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 第 33 页/共 80 页 一般的,得 5 分; 差:跟踪服务流程模糊不合理,评估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差 的,得 1 分。 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第 34 页/共 80 页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 35 页/共 80 页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1 合同期 (略) 采购人按月统计中标人实际服务人数并计算实际服务费用,于次 月十五号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给合法 3 付款 的票据。 注:因财政资金安排或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而导致时间延误除外, 上述付费时间均指甲方将付款申请递交财政部门的时间。 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 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2、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含一切必须的 辅材)、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税金、全额含税发 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费用。 5 报价要求 3、报价为包干价,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理由追加设备费用、辅材费用或其他费用。 4、报价中包含项目现场的运输、搬运、安装等项目费用,技术 安装人员费用等由中标方负责。 5、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6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的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 一、 项目清单 (一)服务地址及场地状况 东莞市万江街道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西部,是东莞市大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处粤港澳经济走廊,邻近珠江入海口,街道内总面积 48.6 平方公里,由下辖 第 36 页/共 80 页 30个社区组成。 (二)服务区域特困老人现状 截止至 ****年 11 月,街道内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 51人(其中全自理 6人、 半失能 37人、失能 8 人,结算时以每月实际的服务人数进行结算)。 (三)项目内容 为切实加强街道内特困供养人员的护理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度,满足特困人员最迫切的需求,加强特困人员护理工作,保障和维护特困人员 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基本权益。护理项目服务主要包括康复护理、生 活照料、卫生清洁、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 (四)项目费用: 78.96万元(财政预算) 二、 服务对象 (一)护理对象 万江街道户籍且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对象及生活自理能力分类 60周岁以下的特困对象。按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失能和失能三类。 按照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 进行评估:6项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全自理);有1-3项不能 自主完成的,认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半失能);有4-6项不能自主完成的, 认定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失能)。具体由特困对象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局委 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60周岁(含)以上的特困对象。由特困对象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局委托具有资 质的评估机构,按照《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 方案》的通知》(东民[****]218号)、以及《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民[****]127 号)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评定为“能力完好”的,认定为全自理;评定为“轻 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认定为半失能:评定为“重度失能”的,认定为失能。 三、人员要求 第 37 页/共 80 页 (一)数量要求: 1.中标人应配备社会工作者1名。 2.开展服务的护工与特困老人的配备比例要符合要求,特困老人符合全自理 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2;符合半失能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8;符合失能 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护工可按照实际服务需要配置,护工人数不得少 于10人。 注:中标人方可根据实际特困老人人数适当调整护工人员数量,但必须征 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二)条件要求: 1.社工应当接纳特困老人,尊重特困老人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 其权益;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能以粤语与特困老人沟通,为解决特困 老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并提供帮助;热爱社会工作,具有 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2.护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优先选聘具有万江街道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 劳动人员,尤其各村(社区)的“****”人员(处于劳动年龄段40岁以上的女性 和50岁以上的男性)。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 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服务单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人?月) 1 全自理 34.4 2 半失能 516 3 失能 ****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 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 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第 38 页/共 80 页 四、 服务管理 (一)为保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中标人应结合上述岗位工作要求开 展服务前期调研,设计调研方案,并对岗位实际服务状况做全面了解。在完成调 研后,结合调研结果撰写完整的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正式开展后采购 方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估以确保服务开展质量。 服务单位有权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中标人存有不合理、 不完善事项或服务质量问题,服务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改正。同时,上级主管部 门、服务单位有权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二)中标人应与护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协议。采购方通过定期走访、服务抽 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对服务进行评估,以推进服务达到协议标准。 (三)中标人负责特困护理服务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以促进业 务能力的不断提升。 五、 服务监督 (一)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多次投诉仍不改进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 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中标人每季度需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服务情况,采购人应为中标人的项 目工作提供便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有权临时召回服务人员或解除合同: 1.服务人员变更约定的服务内容而未取得中标人同意的; 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 2.服务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的。 (五)服务提供过程中,中标人应积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采购人 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六)具体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采购人、中标人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 积极处理。 第 39 页/共 80 页 六、 服务方案 (一)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身体状况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 做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特困老人个人隐私。 (二)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服务。 (三)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 料护理人员。 (四)中标人应保持特困老人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五)中标人应按时为特困老人提供家居清洁或一日三餐,注意膳食营养调 配,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休息时间。 (六)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等服务。 (七)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社区居委会和有关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加 强内部管理,提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 (八)中标人应回应特困老人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 (九)中标人应密切关注特困老人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 及时向采购人、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特困老人若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服务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中 标人有权对其劝诫教育,若经多次劝诫仍未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人有权 向采购人和社区居委会报告,协商处理意见。 (十二)若因中标人过错造成特困老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赔偿 责任。 (十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解除服务合同、终止服务,否则 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 考核要求 (一)中标人需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兜底保障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特困 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政策要求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的审核认定 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落实 日常工作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 40 页/共 80 页 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二)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的特困人员护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 标人需按规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违 法违规现象。 (三)中标人需在日常服务中加强政策宣传。配合采购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引导全社会更加 关心,关爱特困人员。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人员获取信息的 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特困人员及其亲 属知晓政策。 (四)考核标准附件 5.4《考核标准》。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服务期间,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 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则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具 体服务标准参照政府资助标准执行,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须提 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中标人需与项目配置人员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并提供 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 (三)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制定前期研究方案、实施方案、培训方 案、跟踪服务和监控评估方案等。 第 41 页/共 80 页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第 42 页/共 80 页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 合同文件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43 页/共 80 页 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指定服务区域内的 特困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护理服务,由甲方和特困老人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联 系并监督。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乡镇(街道)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特困人 员照料护理相关政策。 (二)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提供服务。 (三)甲方应落实镇级民政部门做好特困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并将 评估结果及时通报乙方。 (四)甲方应落实镇级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照料 护理费用。 (五)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不依约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情形,有 权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应根据特困老人身体状况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做 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特困老人个人隐私。 (二)乙方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服务。 (三)乙方应根据特困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料 护理人员。 (四)乙方应保持特困老人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五)乙方应按时为特困老人提供家居清洁或一日三餐,注意膳食营养调配, 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休息时间。 (六)乙方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等服务。 (七)乙方应接受甲方、社区居委会和有关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加强内 部管理,提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 (八)乙方应回应特困老人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 (九)乙方应密切关注特困老人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及 第 44 页/共 80 页 时向甲方、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特困老人若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服务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乙 方有权对其劝诫教育,若经多次劝诫仍未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有权向甲 方和社区居委会报告,协商处理意见。 (十二)若因乙方过错造成特困老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服务合同、终止服务,否则甲方 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服务人员要求 (一)数量要求: 1.乙方应配备社会工作者1名。 2.开展服务的护工与特困老人的配备比例要符合要求,特困老人符合全自理 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2;符合半失能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8;符合失能 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护工人数不得少于10人。 注:乙方可根据实际特困老人人数适当调整护工人员数量,但必须征得甲方 同意方可实施。 (二)人员条件要求: 1. 中标人应配备社会工作者1名。 2.社工应当接纳特困老人,尊重特困老人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 其权益;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能以粤语与特困老人沟通,为解决特困 老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并提供帮助;热爱社会工作,具有 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3.护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优先选聘具有万江街道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农村 富余劳动人员,尤其各村(社区)的“****”人员(处于劳动年龄段40岁以上的 女性和50岁以上的男性)。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 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四、考核管理 (一)乙方需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兜底保障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特困人 员生活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政策要求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的审核认定工 作,深入了解和掌握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落实日 常工作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 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第 45 页/共 80 页 (二)甲方定期对乙方的特困人员护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需 按规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 现象。 (三)乙方需在日常服务中加强政策宣传。配合采购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引导全社会更加 关心,关爱特困人员。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人员获取信息的 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特困人员及其亲 属知晓政策。 四、服务监督 (一)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多次投诉仍不改进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 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中标人每季度需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服务情况,采购人应为中标人的项 目工作提供便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有权临时召回服务人员或解除合同: 1.服务人员变更约定的服务内容而未取得中标人同意的; 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 2.服务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的。 (五)服务提供过程中,中标人应积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采购人 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六)具体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采购人、中标人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 积极处理。 五、服务方案 (一)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身体状况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 做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特困老人个人隐私。 (二)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服务。 (三)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 料护理人员。 (四)中标人应保持特困老人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第 46 页/共 80 页 (五)中标人应按时为特困老人提供家居清洁或一日三餐,注意膳食营养调 配,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休息时间。 (六)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等服务。 (七)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社区居委会和有关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加 强内部管理,提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 (八)中标人应回应特困老人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 (九)中标人应密切关注特困老人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 及时向采购人、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特困老人若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服务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中 标人有权对其劝诫教育,若经多次劝诫仍未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人有权 向采购人和社区居委会报告,协商处理意见。 (十二)若因中标人过错造成特困老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赔偿 责任。 (十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解除服务合同、终止服务,否则 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考核要求 (一)中标人需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兜底保障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特困 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政策要求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的审核认定 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落实 日常工作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二)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的特困人员护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 标人需按规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违 法违规现象。 (三)中标人需在日常服务中加强政策宣传。配合采购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引导全社会更加 关心,关爱特困人员。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人员获取信息的 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特困人员及其亲 第 47 页/共 80 页 属知晓政策。 (四)考核标准招标文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服务费用支付标准 1.合同单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1 全自理 34.40 2 半失能 516.00 3 失能 ****.00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 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 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2.乙方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服务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月统计乙方实际服务 人数并计算实际服务费用,并于次月十五号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乙 方须提供给合法的票据。 六、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两份,其他相关部门各执两份, 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由各方商定另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用 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第 48 页/共 80 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 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3.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合并汇编成册,也可单独汇编成册。 第 49 页/共 80 页 第一部分 唱标信封(单独成册)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 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 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报价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3、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1 全自理 34.40 2 半失能 516.00 3 失能 ****.00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 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 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第 50 页/共 80 页 第二部分 价格文件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报价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3、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 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 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第 51 页/共 80 页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包组编号: 单位: 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报价 备注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 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 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注:1.此表乃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明细表。 2.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供应商可自行增加行数,但不得删除列表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2 页/共 80 页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 投标函 2 索引表 2.1 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2.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2.3 商务评分索引表 2.4 技术评分索引表 3 资格性证明文件 4 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5 其他文件 第 53 页/共 80 页 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略) 本公司确认收到贵所提供的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招标的 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 正式委托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本公司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 切事宜。 本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 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本公司完全明白并认为此 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本公司同意招标文件的 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和唱标信封 份。 本公司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相关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 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 失效的,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 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本公司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不能撤回投标或中 标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本公司同意按照贵所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 或资料。 5、本公司理解贵所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贵所可能收到的投标。 6、本公司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 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 务。 7、本公司作为 (制造商/代理商/供应商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 购人、贵所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可提供原件备查。 8、本公司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 购人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 张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第 54 页/共 80 页 9、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本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本公司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2、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联系人: 手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不得修改本投标函的任何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第 55 页/共 80 页 2 索引表 温馨提示:供应商封装投标文件前,请根据此索引表再检查一遍,以确保投标文 件完整无误! 第 56 页/共 80 页 2.1 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6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大违法记录;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7 见投标函 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8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 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第 57 页/共 80 页 2.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自查内容 证明资料 1 提交投标文件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 / 投标函已提交,并且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 3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规定;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 4 标注★号条款)无偏离的(招标文件无★号条款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则不需要提供);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5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限价的 6 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 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 7 / 形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 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第 58 页/共 80 页 2.3 商务评分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第 59 页/共 80 页 2.4 技术评分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第 60 页/共 80 页 3 资格性文件 3.1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第 61 页/共 80 页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略)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的 (供应商 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第 62 页/共 80 页 3.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略) 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代表人,就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的 相关服务的投标和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提供授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第 63 页/共 80 页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说明: 1.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开 具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如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的,可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替代。 第 64 页/共 80 页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说明: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情况》格式填写,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 65 页/共 80 页 3.3.1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一、设备情况 序 设备名称 数量 运行状况 备注 号 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序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岗位 备注 号 本公司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第 66 页/共 80 页 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说明: 1.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第 67 页/共 80 页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第 68 页/共 80 页 3.5.1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略)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 明: 本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第 69 页/共 80 页 3.6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 第 70 页/共 80 页 4 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内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 71 页/共 80 页 5 其他文件 [注: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 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 72 页/共 80 页 5.1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如本公司参与联合体投标时,将承担联合体合同投标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 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如果供应商不属于上述单位,可以不提供本证明文件。 第 73 页/共 80 页 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如果供应商不属于上述单位,可以不提供本证明文件。 第 74 页/共 80 页 5.3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如果未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单位,则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本说明。 第 75 页/共 80 页 5.4 考核标准 东莞市万江街道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服务季度考核标准 评估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由甲方组织评估) 按照合同要求,配置社工。每人缺岗一个月扣 0.5 分,扣完为止, 1.1.1 人员配置 5 实地查阅材料 并上报用人单位。 1.1.2 人员架构及岗位 建立了合理的人员管理架构,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有清晰的职 6 实地查阅材料 职责 责说明,且执行良好。 1.1 服务队伍 1.1.3 人员管理制度及执 建立了工作人员招聘、考勤、调休、考核、晋升等工作制度, 6 实地查阅材料 管理(23 分) 行 且制度执行良好。 服务机构有为社工、护工等定期提供专业培训或督导,不断提 1、服务运作 升服务人员质素。培训或督导平均每月至少一次的,得 6 分; 1.1.4 人员能力建设 6 实地查阅材料 与管理 每月每少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社工和护工均要达到要 求,如达不到的,以达不到次数最多的扣分) 1.2.1 志愿者管理制度及 形成了包含志愿者招募、登记、注册、使用、考核、培训等相 5 实地查阅材料 1.2 志愿者服 执行 关内容的志愿者管理制度。 务(8 分) 一个季度内,平均每名社工发动志愿者参与服务不少于 3 人次, 1.2.2 志愿者发动 3 实地查阅材料 得 3 分。每少 1 人次扣 0.2 分,扣完为止。 1.3 资源整合 积极开展社区资源普查,按照资源类别建立了完善的社区资源 1.3.1 资源库建立 5 实地查阅材料 (8 分) 库,并及时更新。 第 76 页/共 80 页 评估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由甲方组织评估) 在服务开展过程中能够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包括场地、资金、 1.3.2 资源整合水平 3 实地查阅材料 物力、组织等资源。 1.4.1 服务数据信息库或 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建立集服务对象、服务人员以及服务 5 实地查阅材料 建档 内容等信息数据库或服务档案。 1.4 服务过程 1.4.2 服务记录规范性 社工和护工等服务过程记录符合规范性要求。 5 实地查阅材料 记录(15 分) 服务内容记录保存完整,分类整理和编号,并设有档案柜等存 1.4.3 服务记录保存 5 实地查阅材料 放服务档案。 运营组织应建立健全包括服务监管(如工作例会、定期抽查)、 1.5 服务质量 1.5.1 服务监督 6 实地查阅材料 服务方式、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回访等相关制度。 管理机制(12 针对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 分) 1.5.2 服务质量管理 6 实地查阅材料 各类服务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服务流程/标准。 2.1 服务情况 护工出现被老人或老人家属投诉的情况,每出现一次投诉扣 0.5 实地查阅材料、电话访 2.1.1 服务情况管理 8 (8 分) 分,扣完为止。 谈、社区走访 2.2 服务密度 每位护工平均服务老人数量不超 10 人的,得 5 分,每多一人(四 2.2.1 护工平均服务人数 5 实地查阅材料 (5 分) 舍五入)扣 0.1 分,扣完为止。 2、服务质量 服务对象对服务形式、需求满足程度、工作人员态度等方面的 2.3.1 服务对象评价 15 老人访谈 2.3 相关主体 评价。 评价(21 分) 家属对服务内容、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做出评 2.3.2 家属评价 3 电话访谈 价。 第 77 页/共 80 页 评估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由甲方组织评估) 走访社区群众,了解社区群众对服务的知晓度、参与度以及对 2.3.3 社区群众评价 3 社区走访 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等情况。 对服务工作进行经验提炼,形成一定数量的成果,在专业刊物 上公开发表(第一或第二作者必须是项目全职员工)。市级刊 3.1.1 文章发表 5 实地查阅材料 物每篇得 3 分,省级每篇 4 分,国家级每篇 5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3.1 加分项 3. 附加指标 专职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获街道级及以上党政群团组 (10 分) 织、专业团体及社会工作协会颁发的有关的奖项,街道级每次 1 3.1.2 获奖情况 5 实地查阅材料 分,市级每次 2 分,省级以上每次 3 分,国家级每次 5 分,最 高不超过 5 分。 参评方必须提供客观、真实的资料和数据。如有欺诈、隐瞒、 4.2 扣分项 诚信参评 提供不实数据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 0-20 分。 第 78 页/共 80 页 5.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 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 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 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响应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 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 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 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 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 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 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 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 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公司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79 页/共 80 页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3. 可增加联合体主体、客体分工情况的说明条款。 4. 对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提交质疑函时须同时提 供联合体协议,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在质疑活动的具体权限划分,不提供联合体协议的, 须在质疑函中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提供联合体各方出具 的授权书。 第 80 页/共 80 页 东莞市万江街道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 (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1 一 、总 则 12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2 2. 资金来源 13 3. 投标费用 13 4. 适用法律 13 二 、招标文件 14 5. 招标文件构成 14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5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15 10. 投标报价 16 11. 投标有效期 1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12. 投标截止 17 13.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 五 、开标及评标 18 14. 开标 18 15.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8 1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9 17. 投标无效 20 18. 比较与评价 21 19. 废标 21 20. 保密原则 22 六 、确定中标 22 21. 确定中标候选人 22 22. 采购任务取消 22 23. 中标结果发布 22 24. 签订合同 22 25. 履约保证金 23 26. 中标服务费 23 27. 融资担保 23 28. 廉洁自律规定 24 29. 质疑与接收 2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8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35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 标 邀 请 函 (略)(以下简称“招投标所”)受东莞市万江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总预算金额:****(略)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具体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服务 万江街道特困分散供养人员 (略) 详见招标文件 ****(略)元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5.4供应商须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如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20天内完成登记,没有按要求登记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注:已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登记证书,未登记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5供应商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注:须提供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获取网址及方式 6.1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略)起至****年12月03日止 6.2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中国东莞万江街道栏目 6.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相关附件,下载文件均不收费。 七、投标人报名事宜 7.1 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略)起至****年12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报名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7.3 报名资料: 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事宜 8.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年12月22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会议室。 8.3 签到事宜: 8.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8.3.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在签到时向招标所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联系人:万小凤 电话:(略)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1号楼4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邮编:**** 招投标所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地址:wjzbs@foxmail.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邮编:**** (略) 第2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如与供应商须知存在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采购人:东莞市万江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1号楼4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万小凤 电 话:(略) 2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业务联系人:(略) 电话:(略) 3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略)元; 4 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须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如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20天内完成登记,没有按要求登记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注:已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登记证书,未登记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注:须提供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6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 本项目分包情况: 无 8 各包组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各包组唱标信封:1份(单独封装)。 9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10 各包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2家 11 履约保证金收取:否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 总 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1.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7.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7.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7.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7.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7.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7.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7.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8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9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0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 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分7章,内容如下: 第1章 投标邀请 第2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3章 供应商须知 第4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5章 用户需求 第6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 6.2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投标所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投标所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招标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7.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3 无论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9.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公章、签名或盖私章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或加盖私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法定代表人若委托其他人员作为投标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加盖私章)。 9.3 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 9.4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招投标所、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5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9.6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采购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供应商名称: ; 9.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8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第9.5款、第9.6款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0. 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3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截止 12.1 供应商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 12.2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投标所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3.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或者传真、电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拒绝接收。 13.2 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13.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招投标所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3.5 至投标截止时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和招投标所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和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外收到的投标文件;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未被开启的投标文件; (3)按本须知第13.3款规定提交书面撤回申请书的投标文件; (4)未按本须知第9.5、9.6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及评标 14. 开标 14.1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开标会由招投标所主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4.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3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4.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投标所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5.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5.1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5.2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1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6.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6.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6.2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6.5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投标无效 17.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来决定投标的响应性。 17.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本条款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有★号条款的情形)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8. 比较与评价 18.1 经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内容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9.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 保密原则 2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0.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1.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中标结果发布 23.1 招投标所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及招标文件。 2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投标所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4. 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4.2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 24.4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5. 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26. 中标服务费 招投标所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 融资担保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招投标所、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28. 廉洁自律规定 28.1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8.2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9. 质疑与接收 29.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内容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向采购人或招投标所提出。 29.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 2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9.5 采购人、招投标所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附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需)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月_日签定编号为 的《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币种为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__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2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 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4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小型、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产品投标报价×6%。 1.5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或以上,且须在联合体协议和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中书面约定,其价格将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上述相关规定给予其价格扣除。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供应商。 2.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3 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3. 投标文件的评审 3.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本项目采购失败。 3.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4.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 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4.3 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4.4 价格评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5.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故无价格分。 商务和技术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总分:44分) 1 综合实力 20分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年1月1日至今, 投标人获得由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机构年度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等级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等级的得4分,良好等级的得2分,合格等级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历年评估结果可累计,最高得15分。注:须提供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结果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整理能力 14分 1. ****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曾获得市级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2. ****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曾获得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的,得8分。注:(1)须提供相关资助项目的文件公示、合同、银行进账单等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3 业绩 20分 根据供应商自****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过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技术评分(总分:56分) 4 拟派社工 情况 9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社工人员(1名)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具有三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的,得3分。2.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分。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会工作经验时间以劳动合同落款时间为起始时间。 (2)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5 前期 研究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前期研究方案、实际掌握情况以及对分析的准确度进行综合评审(不安排现场勘查):优:研究方案科学详细,内容准确反映了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得12分;良:研究方案基本完整,内容有反映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得6分;差:研究方案粗略简单,内容没有反映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得3分;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6 实施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需求,服务计划、服务宣传方案、配合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充分结合服务需求调研,服务计划详细可行性强,服务宣传方案合理的,得15分;良:基本结合服务需求调研,服务计划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服务宣传方案合理的,得10分;差:未能结合服务需求调研,服务计划可行性差,服务宣传方案不合理的,得6分。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7 培训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计划、提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培训计划、提升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需求的,得10分;良:培训计划、提升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需求的,得5分;差:培训计划、提升方案不完整,针对性差,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得1分。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8 项目跟踪、评估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跟踪、评估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跟踪服务流程清晰合理,评估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良:跟踪服务流程基本合理,评估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差:跟踪服务流程模糊不合理,评估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差的,得1分。注:没有提供不得分。 第5章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1 合同期 (略) 3 付款 采购人按月统计中标人实际服务人数并计算实际服务费用,于次月十五号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给合法的票据。注:因财政资金安排或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而导致时间延误除外,上述付费时间均指甲方将付款申请递交财政部门的时间。 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5 报价要求 1、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2、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含一切必须的辅材)、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费用。3、报价为包干价,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设备费用、辅材费用或其他费用。4、报价中包含项目现场的运输、搬运、安装等项目费用,技术安装人员费用等由中标方负责。5、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6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的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 1、 项目清单 (一)服务地址及场地状况 东莞市万江街道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西部,是东莞市大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处粤港澳经济走廊,邻近珠江入海口,街道内总面积48.6平方公里,由下辖30个社区组成。 (二)服务区域特困老人现状 截止至****年11月,街道内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51人(其中全自理6人、半失能37人、失能8人,结算时以每月实际的服务人数进行结算)。 (3)项目内容 为切实加强街道内特困供养人员的护理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满足特困人员最迫切的需求,加强特困人员护理工作,保障和维护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基本权益。护理项目服务主要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 (4)项目费用: 78.96万元(财政预算) 2、 服务对象 (一)护理对象 万江街道户籍且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对象及生活自理能力分类 60周岁以下的特困对象。按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失能和失能三类。按照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6项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全自理);有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半失能);有4-6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失能)。具体由特困对象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局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60周岁(含)以上的特困对象。由特困对象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局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18号)、以及《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民[****]127号)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评定为“能力完好”的,认定为全自理;评定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认定为半失能:评定为“重度失能”的,认定为失能。 三、人员要求 (一)数量要求: 1.中标人应配备社会工作者1名。 2.开展服务的护工与特困老人的配备比例要符合要求,特困老人符合全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2;符合半失能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8;符合失能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护工可按照实际服务需要配置,护工人数不得少于10人。 注:中标人方可根据实际特困老人人数适当调整护工人员数量,但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二)条件要求: 1.社工应当接纳特困老人,尊重特困老人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权益;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能以粤语与特困老人沟通,为解决特困老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并提供帮助;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2.护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优先选聘具有万江街道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人员,尤其各村(社区)的“****”人员(处于劳动年龄段40岁以上的女性和50岁以上的男性)。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服务单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人?月) 1 全自理 34.4 2 半失能 516 3 失能 ****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4、 服务管理 (一)为保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中标人应结合上述岗位工作要求开展服务前期调研,设计调研方案,并对岗位实际服务状况做全面了解。在完成调研后,结合调研结果撰写完整的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正式开展后采购方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估以确保服务开展质量。 服务单位有权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中标人存有不合理、不完善事项或服务质量问题,服务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改正。同时,上级主管部门、服务单位有权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二)中标人应与护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协议。采购方通过定期走访、服务抽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对服务进行评估,以推进服务达到协议标准。 (三)中标人负责特困护理服务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以促进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 5、 服务监督 (一)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多次投诉仍不改进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中标人每季度需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服务情况,采购人应为中标人的项目工作提供便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有权临时召回服务人员或解除合同: 1.服务人员变更约定的服务内容而未取得中标人同意的; 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 2.服务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的。 (五)服务提供过程中,中标人应积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六)具体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采购人、中标人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积极处理。 6、 服务方案 (一)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身体状况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做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特困老人个人隐私。 (二)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服务。 (三)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料护理人员。 (四)中标人应保持特困老人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五)中标人应按时为特困老人提供家居清洁或一日三餐,注意膳食营养调配,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休息时间。 (六)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等服务。 (七)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社区居委会和有关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 (八)中标人应回应特困老人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 (九)中标人应密切关注特困老人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及时向采购人、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特困老人若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服务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中标人有权对其劝诫教育,若经多次劝诫仍未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和社区居委会报告,协商处理意见。 (十二)若因中标人过错造成特困老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解除服务合同、终止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7、 考核要求 (一)中标人需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兜底保障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政策要求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落实日常工作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二)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的特困人员护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标人需按规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中标人需在日常服务中加强政策宣传。配合采购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特困人员。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人员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特困人员及其亲属知晓政策。 (四)考核标准附件5.4《考核标准》。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服务期间,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则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具体服务标准参照政府资助标准执行,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中标人需与项目配置人员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并提供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 (三)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制定前期研究方案、实施方案、培训方案、跟踪服务和监控评估方案等。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 合同文件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指定服务区域内的特困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护理服务,由甲方和特困老人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联系并监督。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乡镇(街道)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相关政策。 (二)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提供服务。 (三)甲方应落实镇级民政部门做好特困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及时通报乙方。 (四)甲方应落实镇级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照料护理费用。 (五)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不依约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情形,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应根据特困老人身体状况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做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特困老人个人隐私。 (二)乙方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服务。 (三)乙方应根据特困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料护理人员。 (四)乙方应保持特困老人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五)乙方应按时为特困老人提供家居清洁或一日三餐,注意膳食营养调配,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休息时间。 (六)乙方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等服务。 (七)乙方应接受甲方、社区居委会和有关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 (八)乙方应回应特困老人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 (九)乙方应密切关注特困老人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甲方、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特困老人若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服务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乙方有权对其劝诫教育,若经多次劝诫仍未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和社区居委会报告,协商处理意见。 (十二)若因乙方过错造成特困老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服务合同、终止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服务人员要求 (一)数量要求: 1.乙方应配备社会工作者1名。 2.开展服务的护工与特困老人的配备比例要符合要求,特困老人符合全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2;符合半失能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8;符合失能档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护工人数不得少于10人。 注:乙方可根据实际特困老人人数适当调整护工人员数量,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二)人员条件要求: 1. 中标人应配备社会工作者1名。 2.社工应当接纳特困老人,尊重特困老人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权益;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能以粤语与特困老人沟通,为解决特困老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并提供帮助;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3.护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优先选聘具有万江街道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人员,尤其各村(社区)的“****”人员(处于劳动年龄段40岁以上的女性和50岁以上的男性)。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 四、考核管理 (一)乙方需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兜底保障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政策要求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落实日常工作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二)甲方定期对乙方的特困人员护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需按规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乙方需在日常服务中加强政策宣传。配合采购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特困人员。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人员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特困人员及其亲属知晓政策。 四、服务监督 (一)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多次投诉仍不改进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中标人每季度需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服务情况,采购人应为中标人的项目工作提供便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有权临时召回服务人员或解除合同: 1.服务人员变更约定的服务内容而未取得中标人同意的; 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 2.服务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的。 (五)服务提供过程中,中标人应积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六)具体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采购人、中标人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积极处理。 五、服务方案 (一)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身体状况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做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特困老人个人隐私。 (二)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服务。 (三)中标人应根据特困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料护理人员。 (四)中标人应保持特困老人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五)中标人应按时为特困老人提供家居清洁或一日三餐,注意膳食营养调配,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休息时间。 (六)中标人应为特困老人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等服务。 (七)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社区居委会和有关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 (八)中标人应回应特困老人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 (九)中标人应密切关注特困老人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及时向采购人、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特困老人若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服务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中标人有权对其劝诫教育,若经多次劝诫仍未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和社区居委会报告,协商处理意见。 (十二)若因中标人过错造成特困老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解除服务合同、终止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考核要求 (一)中标人需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兜底保障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政策要求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落实日常工作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二)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的特困人员护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标人需按规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中标人需在日常服务中加强政策宣传。配合采购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特困人员。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人员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特困人员及其亲属知晓政策。 (四)考核标准招标文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服务费用支付标准 1.合同单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1 全自理 34.40 2 半失能 516.00 3 失能 ****.00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2.乙方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服务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月统计乙方实际服务人数并计算实际服务费用,并于次月十五号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给合法的票据。 六、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两份,其他相关部门各执两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由各方商定另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3.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合并汇编成册,也可单独汇编成册。 第一部分 唱标信封(单独成册)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报价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3、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1 全自理 34.40 2 半失能 516.00 3 失能 ****.00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第二部分 价格文件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报价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3、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支付标准小写(元)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包组编号: 单位: 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报价 备注 备注:1.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结算费用。2.若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政府资助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也需要按调整的比例相应变动,实际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 注:1.此表乃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明细表。 2.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供应商可自行增加行数,但不得删除列表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索引表 2.1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2.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2.3商务评分索引表 2.4技术评分索引表 3资格性证明文件 4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 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略) 本公司确认收到贵所提供的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委托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本公司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本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本公司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本公司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和唱标信封 份。 本公司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相关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本公司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不能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本公司同意按照贵所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5、本公司理解贵所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贵所可能收到的投标。 6、本公司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本公司作为 (制造商/代理商/供应商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贵所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可提供原件备查。 8、本公司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9、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本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本公司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2、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联系人: 手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不得修改本投标函的任何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2索引表 温馨提示:供应商封装投标文件前,请根据此索引表再检查一遍,以确保投标文件完整无误! 2.1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7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见投标函 8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2.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自查内容 证明资料 1 提交投标文件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 / 3 投标函已提交,并且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偏离的(招标文件无★号条款则不需要提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6 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 7 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2.3商务评分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2.4技术评分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3资格性文件 3.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略)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的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3.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略) 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投标和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说明: 1.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如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的,可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替代。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说明: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填写,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3.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一、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运行状况 备注 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序号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岗位 备注 本公司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说明: 1.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5.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略)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 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内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 其他文件 [注: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1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如本公司参与联合体投标时,将承担联合体合同投标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如果供应商不属于上述单位,可以不提供本证明文件。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如果供应商不属于上述单位,可以不提供本证明文件。 5.3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如果未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单位,则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本说明。 5.4考核标准 东莞市万江街道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服务季度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估方式(由甲方组织评估) 1、服务运作与管理 1.1服务队伍管理(23分) 1.1.1人员配置 按照合同要求,配置社工。每人缺岗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并上报用人单位。 5 实地查阅材料 1.1.2 人员架构及岗位职责 建立了合理的人员管理架构,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有清晰的职责说明,且执行良好。 6 实地查阅材料 1.1.3人员管理制度及执行 建立了工作人员招聘、考勤、调休、考核、晋升等工作制度,且制度执行良好。 6 实地查阅材料 1.1.4人员能力建设 服务机构有为社工、护工等定期提供专业培训或督导,不断提升服务人员质素。培训或督导平均每月至少一次的,得6分;每月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社工和护工均要达到要求,如达不到的,以达不到次数最多的扣分) 6 实地查阅材料 1.2志愿者服务(8分) 1.2.1志愿者管理制度及执行 形成了包含志愿者招募、登记、注册、使用、考核、培训等相关内容的志愿者管理制度。 5 实地查阅材料 1.2.2志愿者发动 一个季度内,平均每名社工发动志愿者参与服务不少于3人次,得3分。每少1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 实地查阅材料 1.3资源整合(8分) 1.3.1资源库建立 积极开展社区资源普查,按照资源类别建立了完善的社区资源库,并及时更新。 5 实地查阅材料 1.3.2资源整合水平 在服务开展过程中能够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包括场地、资金、物力、组织等资源。 3 实地查阅材料 1.4服务过程记录(15分) 1.4.1服务数据信息库或建档 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建立集服务对象、服务人员以及服务内容等信息数据库或服务档案。 5 实地查阅材料 1.4.2服务记录规范性 社工和护工等服务过程记录符合规范性要求。 5 实地查阅材料 1.4.3服务记录保存 服务内容记录保存完整,分类整理和编号,并设有档案柜等存放服务档案。 5 实地查阅材料 1.5服务质量管理机制(12分) 1.5.1服务监督 运营组织应建立健全包括服务监管(如工作例会、定期抽查)、服务方式、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回访等相关制度。 6 实地查阅材料 1.5.2服务质量管理 针对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服务流程/标准。 6 实地查阅材料 2、服务质量 2.1服务情况(8分) 2.1.1服务情况管理 护工出现被老人或老人家属投诉的情况,每出现一次投诉扣0.5分,扣完为止。 8 实地查阅材料、电话访谈、社区走访 2.2服务密度(5分) 2.2.1护工平均服务人数 每位护工平均服务老人数量不超10人的,得5分,每多一人(四舍五入)扣0.1分,扣完为止。 5 实地查阅材料 2.3相关主体评价(21分) 2.3.1服务对象评价 服务对象对服务形式、需求满足程度、工作人员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15 老人访谈 2.3.2家属评价 家属对服务内容、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做出评价。 3 电话访谈 2.3.3社区群众评价 走访社区群众,了解社区群众对服务的知晓度、参与度以及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等情况。 3 社区走访 3.附加指标(10分) 3.1加分项 3.1.1文章发表 对服务工作进行经验提炼,形成一定数量的成果,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或第二作者必须是项目全职员工)。市级刊物每篇得3分,省级每篇4分,国家级每篇5分,最高不超过5分。 5 实地查阅材料 3.1.2获奖情况 专职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获街道级及以上党政群团组织、专业团体及社会工作协会颁发的有关的奖项,街道级每次1分,市级每次2分,省级以上每次3分,国家级每次5分,最高不超过5分。 5 实地查阅材料 4.2扣分项 诚信参评 参评方必须提供客观、真实的资料和数据。如有欺诈、隐瞒、提供不实数据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0-20分。 5.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响应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公司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3. 可增加联合体主体、客体分工情况的说明条款。 4. 对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提交质疑函时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在质疑活动的具体权限划分,不提供联合体协议的,须在质疑函中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提供联合体各方出具的授权书。 万江招投标服务所报名登记表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组编号 序号 项目 资料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复印件 2 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 原件 3 企业法人和报名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投标企业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电话 电子邮箱 资料提交情况 □ 齐全 □ 不齐全 签名 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本表“资料提交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登记单位无需填报,由万江招投标服务所审核后填写。 3.如投标企业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报名时仅需提交表中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