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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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01-18 |
名称: |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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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纵一路(略)
发布日期:(略)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略)
致:(略)
本招标项目长(略)(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略)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3本次(略):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全长约461米,道路等级为等外路,设计时速2(略),路基(略),路口加铺混凝土路面,最大排水管(略),工程造价约196.52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略)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略).3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略).28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略).90元)。
2.6本次招标(略):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长(略)。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长安镇(略),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略):1. 道路工程(含挖(填)运土方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拆除清表工程等);2.排水工程(含排水(略))等。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略)(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略)计划竣工日期为(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略),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略)(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略)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略))的要求。
■3.2.6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略)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略)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略)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略)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略)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略),再次参(略)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略)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略)
¢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略)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略)gov.cn/changa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凡有意参加(略),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发布。
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略)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它: 现金,现场提交,投标会结束后,未中标(略)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略)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电话: (略)
地址:(略)
(略)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楼五楼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略)
邮 编: (略)
联 系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略)
(略)
目 录 1、工程量清单填报说明 2、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3、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汇总表 5、措施一般项目费汇总表 6、措施其他项目费汇总表 7、其他项目费汇总表 8、规费汇总表 9、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 10、综合单价分析表 11、子目工料机分析表 12、其它合价分析表(各(略)自行附后) 第 页 共 页 工程量清单填报说明 填写本报价表前,各投标单位务必认真阅读本规定。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有效性按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第 5.5 款“废标规定” 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若投标单位自行计算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工程量不符时按招标 文件第一卷第二章第 3.2 款“投标报价”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3、所有项目的金额栏均应填报数字,并以符号“/”代表“0”。所有填报符 号“/”处或出现空白处,均视(略)对该项目的金额让利。 4、“综合单价分析表” 中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应每项分别填写, 若出现漏填者,则视(略)不考虑这些费用而作出让利。 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若大于或小于“定额”单价 10%,(略)宜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子目工料机分 析表”。 6、“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中的材料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注明产地、厂家 等。 7、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中的“综合单价”和 “主要材料价格 明细表”中的“编制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相应数据不符,投标时以“综合 单价”、“编制价”为准。 8、(略)必须认真计算、填写并核对所有数据,若出现差错的投标单位中标, 将按最不利于该投标单位的情况进行工程结算。 第 页 共 页 本页由清单编制单位填写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编制单位(盖公司法人公章):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 序号 名称 费率 计算基础 金额(元) 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2 措施一般项目费 3 措施其他项目费 4 其他项目费 5 规费 6 7 8 9 不含税工程造价 10 税金 11 含税工程造价 编制单位(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或造价员 (签名或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汇总表 序 分部工程名称 金额(元) 备注 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合 计 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共 页)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2、措施一般项目费汇总表( ) 序 名称及说明 费率 计费基础 金额(元) 备注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若费率及计算基础与国家有关规定不同时应附分析说明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3、措施其他项目费汇总表( ) 序 名称及说明 费率 计费基础 金额(元) 备注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若费率及计算基础与国家有关规定不同时应附分析说明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4、其他项目费汇总表( ) 序 名称及说明 费率 计算基础 金额(元) 备注 号 1 预算包干费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若费率及计算基础与国家有关规定不同时应附分析说明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5、规费汇总表( ) 序 名称及说明 费率 计算基础 金额(元) 备注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若费率及计算基础与国家有关规定不同时应附分析说明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 ) 序 编制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产地 厂家 备注 号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此表各投标单位可自行根据需要复印填写)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综合单价分析表( ) 单 清单项目 子目合价 清单编码 清单项目 综合单价= (元) 位 工程量 清单项目工程量 工 子目综合单价分析 子目 单 定额编号 定额子目 程 综合 合计 位 工料机 量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小计 单价 子目合价 备注 (此表各投标单位可自行根据需要复印填写)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子目工料机分析表( ) 清单编码 清单项目 定额编号 定额子目 定额子目计量单位 单 工料机编码 工料机名称 单价(元) 消耗量 合计(元) 位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工料机小计 分析表序号 备注 (此表各投标单位可自行根据需要复印填写) 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 (或造价员签名或盖章): 第 页 共 页 第 1/4页 第 2/4页 第 3/4页 第 4/4页 长输 H 晝画 以凹>以 下眼器H s 小 洲辦槲HⅢH跏逦冊 限 炸脚一 弥嶇 士 a 买世长 写兴 米+ 泗三 长月 区 皿< 一眼将烟兴芦烟 wQ H e ∞ 8 98+ 品 NsN 三心 进 aaNaN =Ne 58 a5aa=a 木 沙斗 河+回 回 三 ‰ 1兴 炖 叫 滞口 w她 世江 西 回题 将对 相斌一 立啊炖 本链 商 斗娶点H脚灯立洲 二∞ 心Sm 5游 ○∞ 部 冲后画 信才嘛烷聚避 柔难 H言难 ****册H难 高H节 游定 H木 点总点点 二 二汽邮芯H 5H节 8海对 木器器 鏃点亚长平 点点点温点温温是民世 进m造 送酃 苄前 六计前 头迷 回 8茶 8=泠为浮 Xnm 屈 学 如 三血 芦思 芦圆 8 燃 招标文件使用指引 一、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略)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修订了《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财政性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易招标法专用》(****版)(****)。本 示范文本自 ****年 4月 1日起发布实施。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 30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部); 8.《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方式的通知 (试行)》(东建市〔****〕116号); 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招标文件中注有“■”或“?”符号的 条款为采用的条款,注有“?”符号的条款为不采用的条款。对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其余章 节如需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须统一写入本招标文件的第七章。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第七章内容与其他 部分有冲突时,以第七章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 2.招标文件须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方式对应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时采用的条款进行对应选 用。 3.招标文件第二章(略)须知中的(略)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 1.1.6 项“工程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使用功能以及反映工程资质等级和项目负 责人等级要求指标的内容。 4.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1.2.2 项应注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并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 5.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1.3.1 项“招标范围”,应详细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等定 量规模和项目特征。 6.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3.3.1 项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投标文件 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宜过短,因在这段时间内要保证开标、评标、定标、招标投标结果 2 备案、签订合同等,一般投标有效期在 90~120天之间。 7. 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除发布补充通知外,还需重新生成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或答疑(不涉及修改),只发布补充通知,无需重新生成招标文件。 四、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料必须使用以下格式上传至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 1、电子版的招标图纸 pdf 或 dwg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 rar格式上传; 2、预算采用 pdf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 rar格式上传; 3、补充通知采用 pdf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 rar 格式上传。 五、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省和东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本工 程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企业库是为实现招标投标会议以公平、公 正、公开为原则顺利开展的辅助工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准确性与合法性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 (一)交易平台因网络病毒、黑客攻击引起故障; (二)交易平台因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 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 定要求暂停交易活动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七、请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东莞市住房和 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 3 目 录 第一卷 ........................................................................................................................................................................7 第一章招标公告 ........................................................................................................................................................8 1.招标条件 ..............................................................................................................................................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8 3.(略)资格要求 ..................................................................................................................................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11 7.投标担保 ............................................................................................................................................ 11 8.其他说明 ............................................................................................................................................ 11 9.联系方式 ............................................................................................................................................ 11 第二章 (略)须知 ................................................................................................................................................13 (略)须知前附表 ..................................................................................................................................13 1.总则 ......................................................................................................................................................20 2.招标文件 ............................................................................................................................................23 3.投标文件 ............................................................................................................................................24 4.投标 ....................................................................................................................................................28 5.开标 ....................................................................................................................................................29 6.合同授予 ............................................................................................................................................31 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4 8.纪律和监督 ........................................................................................................................................34 9、其他内容 ............................................................................................................................................3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 附件一:投标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参考样式) ...................................................................................38 附件二:关于参加投标会的授权委托书...............................................................................................40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42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45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46 1、定义 ....................................................................................................................................................46 2、合同文件及解释 ................................................................................................................................46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7 5、施工设计图纸 ....................................................................................................................................47 6、通讯联络 ............................................................................................................................................47 7、工程分包 ............................................................................................................................................48 9、招标错失的修正 ................................................................................................................................50 10、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51 13、交通运输 ..........................................................................................................................................52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52 19、发包人 ..............................................................................................................................................52 20、承包人 ..............................................................................................................................................53 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57 4 22、发包人代表 ......................................................................................................................................58 23、监理工程师 ......................................................................................................................................58 24、造价工程师 ......................................................................................................................................58 25、承包人代表 ......................................................................................................................................59 26、指定分包人 ......................................................................................................................................59 27、承包人劳务 ......................................................................................................................................59 28、工程担保 ..........................................................................................................................................59 31、不可抗力 ..........................................................................................................................................61 32、保险 ..................................................................................................................................................61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62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63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63 37、加快进度 ..........................................................................................................................................63 38、竣工日期 ..........................................................................................................................................63 42、质量目标 ..........................................................................................................................................63 45、安全文明施工 ..................................................................................................................................64 46、测量放线 ..........................................................................................................................................64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64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65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65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6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66 55、工程试车 ..........................................................................................................................................66 56、工程变更 ..........................................................................................................................................66 58、竣工验收 ..........................................................................................................................................66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66 61、工程量 ..............................................................................................................................................67 62、工程计量和计价 ..............................................................................................................................67 63、暂列金额 ..........................................................................................................................................68 65、暂估价 ..............................................................................................................................................68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8 67、工程优质费 ......................................................................................................................................68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9 70、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69 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69 72、工程变更事件 ..................................................................................................................................70 73、工程量偏差事件 ..............................................................................................................................72 75、现场签证事件 ..................................................................................................................................72 76、物价涨落事件 ..................................................................................................................................73 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74 78、支付事项 ..........................................................................................................................................74 79、预付款 ..............................................................................................................................................74 80、安全文明施工费 ..............................................................................................................................75 81、进度款 ..............................................................................................................................................76 5 82、竣工结算 ..........................................................................................................................................79 84、质量保证金 ......................................................................................................................................80 85、最终清算付款 ..................................................................................................................................80 86、合同争议 ..........................................................................................................................................81 88、合同解除的支付 ..............................................................................................................................81 91、保密要求 ..........................................................................................................................................81 93、禁止转让 ..........................................................................................................................................81 94、合同份数 ..........................................................................................................................................82 96、补充条款 ..........................................................................................................................................82 工程质量保修书 ......................................................................................................................................83 廉 政 合 同 ............................................................................................................................................................85 附件三: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87 附件四:履约担保书格式 ......................................................................................................................91 第四章 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内容 ..........................................................................................................................92 一、招标图纸 ..........................................................................................................................................93 1、图纸目录 ............................................................................................................................................93 2、图纸 ....................................................................................................................................................93 二、招标控制价内容 ..............................................................................................................................93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5 附表一 装饰材料明细表 ....................................................................................................................97 附表二 安装材料、设备明细表 ........................................................................................................98 附表三 材料明细表(补充页) ...................................................................................................... 10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1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102 目 录 .................................................................................................................................................... 103 一、投标邀请书 .................................................................................................................................... 10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105 三、授权委托书 .................................................................................................................................... 106 四、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 107 五、投 标 函 ........................................................................................................................................ 108 六、资格审查资料 ................................................................................................................................ 109 (一)(略)基本情况表 .................................................................................................................... 10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 110 七、联合体协议书 ................................................................................................................................ 111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填报人资料 .................................................................................................... 113 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15 第七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 116 6 第一卷 7 第一章招标公告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略) 致:(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略)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全长约 461米,道路等级为等外路,设 计时速 20km/h,路基宽度 24米,路口加铺混凝土路面,最大排水管径为 DN600,工程造价约 196.52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略)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28元, 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90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长 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 道路工程(含挖(填)运土方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拆除清表工程等);2.排水 工程(含排水管安装、新建沉泥井、破除并修复路面)等。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 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 年 02 月 01 日,计 划竣工日期为 ****年 04月 21日。 8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3.(略)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本次招标要求(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 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 政公用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 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可 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 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9号)的要求。 ■3.2.6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9 号) 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 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略)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 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 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略)应尽早核实信 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 9 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 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略)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略)在本工程所 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 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 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 留或吊销等情形。(略)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 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 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 年 01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 址:http://www.dg.gov.cn/changa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 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1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 会时间:****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 18 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 401 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00 元。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它: 现金,现场提交,投标会结束后, 未中标(略)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略)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电话: (略)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 10号城建大楼五楼。 (略)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 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 156号。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 10 号城建大楼五楼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旧石竹花园 A 座二楼 A 号 邮 编: (略) 11 联 系人: (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略) ****年 01月 19日 12 第二章 (略)须知 (略)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 10 号城建大楼五楼 1.1.2 招标人 联系人:麦工 电话: ****-**** 传真: ****-**** 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旧石竹花园 A座二楼 A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工 电话: ****-**** 传真: ****-**** 1.1.4 项目名称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全长约 461 米,道路等级为等外路,设 1.1.6 工程规模 计时速 20km/h,路基宽度 24 米,路口加铺混凝土路面,最大排水管径为 DN600,工程造价约 196.52 万元。 ? 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总承包方式 1.1.7 承包方式 □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专业承包方式 1.1.8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全部市财政投资 ?全部镇(街道/园区)财政投资 1.2.1 资金来源 □市财政及集体自筹 □企业自筹 □其它 13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1. 道路工程(含挖(填)运土方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工程、 拆除清表工程等);2.排水工程(含排水管安装、新建沉泥井、破除并修复 1.3.1 招标范围 路面)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 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 费用除外)。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02 月 01日 1.3.2 计划竣工日期:****年 04 月 21日 标准工期 标准(定额)工期:46日历天 f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略)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1.4.1 项目负责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 及其他要求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4.3 投标 □接受,应该满足的其它要求: ■不允许(劳务分包除外)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1.10 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且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 备相应资质(包括专业劳务企业) ■不允许 1.11 偏离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构成招标文件的 2.1 / 其他材料 (略)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 2.2.1 的截止时间及问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旧石竹花园 A 座二楼 A 号(中国瑞林工 题送交地点 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 2.3.1 投标截止时间 5 个工作日前 的时间 3.2.1 工程计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招标控制价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招标控制价审核 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单位 招标控制价备案 / 单位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招标控制价 ****.28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90元)。 最高报价值人民币 ****.4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最高报价值 ****.28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90 元。) 3.2.10.1 □最高限价为:【不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 措施单列费。) ■最高限价为:【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00元(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 最高限价 护措施单列费。) 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报价值下浮 5.67%。说明:上一年度同类招 标工程中标价的平均下浮率为 11.34%(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 03月 04日发布),本工程最高限价按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的 平均下浮率的 50%下浮;即招标控制价扣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 费后下浮 5.67%。) 绿色施工安全防 3.2.11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合计人民币 ****.90元。 护措施单列费 □承包人投标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填报的综合单价(P0)与发包人招标控制 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P1)偏差超过一定幅度时,即当 P0<P1×(1-L) 严重不平衡报价 ×(l-15%)或 P0>P1×(1+15%)时(L 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 3.2.13 范围 价 P0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 注: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1-中标价÷最高报价值)×100%,上式中标 价及最高报价值均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市财政投资项目适 15 用,非财政投资项目可参考选用】 ■其它:根据东府[****]118 号文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 报价小于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1-10%),大于施工图 预算综合单价×(1+10%)均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 注:中标下浮率=(1- 中标价/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100%。上式中中标价的招标控制价均不含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施工图预算即与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 相应的工程预算。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现金 。注:收取保金证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3.4.1 投标保证金 司 )。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在截止时间之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中标单 位由收取单位开具收据,未中标的投保证金在投标会结束后直接退回。关 于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单位若与“(略)须知”不一致之处, 以“(略)须 知前附表”为准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文件副本 3.5.1 商务部分副本贰份。 份数 投标文件应按其组成顺序装订成册(可分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招标 3.5.3 装订要求 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 任。 编制、签字、盖章 3.5.10 / 的其它要求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封套上写明的内 4.1.2 (2)项目名称; 容 (3)招标人名称; (4)(略)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16 (5)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文件提交截 4.2.1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处理 ■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4.3.3 方式 □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间: ****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 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 401室 6.1.2 h 取值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 h=0.5 ?银行履约保函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 的形式 ■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用档案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建筑工程 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担保分以下两阶段执行【市财政投资项目适用,非财政投资项 目可参考选用】: 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 30 履约 6.3.2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该时段由银行支行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 10% 担保 的履约保函或提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第二阶段为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 履约担保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 30日内,承包人应提供 额度及有 该时段由银行支行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函或提交同等 效期 金额的保证金。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日至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天内)。 ■其他: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 函的有效期从履约保函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保持有效。 履约保证金缴交 开户银行:/ 6.3.5 帐号 帐 号:/ 17 收款人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长安分局 8.5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电话:****-****-862 9.2.2.1 总承包单位的其 / (8) 它责任 □(略)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价的 1.5 %计取专业承包工程管理费,由专 业承包工程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仅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 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采用】 □(略)按专业承包工程的中标价的【3.0~5.0】(在区间内可选)%计取 专业承包工程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工程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要求 9.2.2.2 总承包服务费用 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 服务时采用】 □(略)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0 %计取配合服务费(不含建设单位 供应材料的保管费),由发包人支付给总包单位。 □其它: 。 ? 有 9.3 地质勘察报告 ? 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详见第七章。 本工程的计价程序执行东建价[****]4 号文【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10.2.1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 ■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邀请招标”时采用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 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公开招标”时采用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 10.2.2 次招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与联合体投标有关的条款、文字表述或格式不适 用于本次招标。 □其他: 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 10.2.3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 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18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应同时报投两个或以上同时召开投标会的工程项目,否则后果 10.2.4 自负。 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中活动的通知》(东公资交〔****〕8号)、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东 公资交〔****〕6号)等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略)的法定代 10.2.10 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做好相关登记后,须及时离开投标 会现场,不得逗留或聚集,具体活动范围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中标结果将通过招标代理联系电 话:**** 通知三名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电话通知后 30 分钟内须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投标会现场进行二次签到确认中标结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并按第二 章第 6.1款排序依次替补,直到得出三名中标候选人。 19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本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本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本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 1.1.7.1 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总承包方式: (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2)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中标人向税收部门支付; (4)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 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1.1.7.2 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专业发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中标人向税收部门支付; (3)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 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1.1.8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本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及标准工期:见本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 20 1.4 (略)资格要求 1.4.1 (略)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或标段施工的企业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见本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本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 1.4.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审查方式。 1.4.3 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本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 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其要求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无需 联合体共同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4)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要求。 1.4.4 (略)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略)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1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招标人不集合(略)共同踏勘现场,(略)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 便(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略)进入现场踏勘时无须签到,也无须 将单位名称、参与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任何关于(略)的信息告知招标人。 1.9.2 (略)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略)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略)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略)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招标项目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略)应 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略)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9.6 (略)应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根据踏勘情况,将施工过程中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 投标报价。因(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施工费用增加均由(略)负责。 1.10 分包 (略)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本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 组建招标监督小组 1.12.1 招标人应当组建不少于三人的招标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 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或者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资格审 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 1.12.2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或者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 22 指出后仍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招标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行政 监督部门。 1.12.3招标监督小组可以通过检查、随机抽查、现场监督、网络在线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 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1.12.4招标监督小组负责编制本招标项目的监督报告,并于招投标情况备案时同步向行政主管部门 提交。监督报告内容包括招标监督小组成名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 施的记录。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2)(略)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内容;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略)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限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 要求,送交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该澄清要求不得有任何泄露(略)身份(如(略)单位名称、经办人 员签名、盖公章等)的字句或标记。 2.2.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略)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 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本须知 2.3 款所述时间前以有编号的补充通知予以澄清。补充通知在东莞长安信息 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予以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时,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 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3 (略)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略)由于对 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略)自行负责。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前附表所述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 2.2 款投 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和解答,以发出有编号的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因 此,(略)必须随时登陆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除此方式外, 不再另行通知),在上述网站上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如(略)未留意或下载相关资料,一切后果由 (略)自负。采用邀请招标时,(略)持购买资料凭证原件自行前去领取补充通知及补充资料。如(略) 未按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前去领取或未在上述网站下载补充通知或相关资料,一切后果由(略)自负。 2.3.2 补充通知中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充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为准。 2.3.4 为使(略)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 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组成,内容如下: 3.1.1.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邀请书扫描件(PDF 格式)【仅采用邀请招标时提交,(略)应扫描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 请书原件。扫描件采用 PDF格式,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3)授权委托书; (4)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5)投标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对应的投标函格式提交); (6)资格审查资料; (7)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仅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交,并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所提供的格式);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填报人资料; 当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略)本单位的造价执业从业人员填报和签署时,需提交签署人的 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交证书包括: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书;造价员提交证书包括:造价员 资格证)复印件;当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机构的 注册造价工程师代为填报和签署时,需提交委托造价中介咨询机构填报和签署上述文件的委托书原件及造 24 价中介咨询机构同意接受委托的复函原件,且提供造价中介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及填报和签署造价执业从 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料;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内容如下: ○1 工程量清单封面; ○2 目录; ○3 工程量清单填报说明; ○4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5 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6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汇总表; ○7 措施清单项目费汇总表; ○8 措施其它项目费汇总表; ○9 规费汇总表; ○10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 ○11综合单价分析表; ○12子目工料机分析表; ○13其它合价分析表(如有,由(略)自行附后)。 3.2 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3.2.2 投标报价为(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3(略)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159号) 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中有关单项合同额 限价、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报价。(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1.3款、第 2.3 款补充通知、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作为(略)计算综合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略)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报价。 3.2.4 (略)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略)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 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25 3.2.5 投标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构成,结算时按合同规 定调整。 3.2.6 (略)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 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2.7 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与招标图纸有出入,(略)应在本须知第 2.2 款所定的提出澄清 要求的限期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招标人将视为(略)已认可工程量清单的项目、 数量,并按招标图纸内容一次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可以调整的除外)。 3.2.8(略)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 3.2.9(略)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3.2.10 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有关规定: 3.2.10.1 本次招标设立“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招标控制价备案单位、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 于投标最高限价。 3.2.10.2 (略)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本须知 2.2 款所述的提出澄清要求的限 期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调整后招标控制价将在本须知第 2.3.1项所述时间前以补充 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略),并报送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告知(略)领取补充通知的方式、 补充通知的领取时间和地点、领取补充通知的要求详见本须知第 2.3 款“招标文件的修改”。(略)对招 标人公布的核实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2天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3.2.10.3 本须知第 2.3.1 项所述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材料价格等情况而调整本工程的 招标控制价和最高限价,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及最高限价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略),并报送项 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告知(略)领取补充通知的方式、补充通知的领取时间和地点、领取补 充通知的要求详见本须知第 2.3款“招标文件的修改”。 3.2.11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略)本次投标报价不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 施单列费,该部分费用直接计入中标总价,不参与竞价。本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详见本须 知前附表。 3.2.12 (略)必须认真计算、填写投标报价,并核对所有数据。若出现差错的(略)中标,招标人 可要求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6.4.2项要求进行修正、调整,或在工程结算时变更增减工程部分以最不利该投 标人的情况进行结算。 3.2.13 (略)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如出现本须知前附表所约定的严重不平衡报价, 26 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结算。 3.2.14 (略)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略)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略)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略)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略)必须在 招标人接受的方式中任选一种提交投标担保。对应于各种方式的投标担保的提交要求如下: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详见(略)须知前附表 3.4.1款。 3.4.2 (略)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投标担保退还手续的办理:见前附表。 3.4.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 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 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 3.4.1项规定的数额没收(略)的投标担保: (1)(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候选人拒绝按本须知 6.4.2 款要求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算术性错误及严重不平衡报价 进行修正、调整的。 (4)(略)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5)经查实有行贿舞弊、串通抬价、以致损害国家或他人利益者。 (6)中标企业提交虚假资料或无效资料中标,影响中标结果的。 (7)中标企业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相关证件原件核对的。 3.4.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本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2 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1.7款、第 1.8款、第 3.1款的规定编制,按本须知第 3.2款的规定填报 投标报价,本须知第 3.1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列明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不能有漏缺。 27 3.5.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3.5.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5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要求: 3.5.5.1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不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除需要盖章签名的地方外,必须按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打印,不能出现缺项、缺页、手写、涂改、行间插字、关 键语句(或字)错误。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5.2 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和签署。 3.5.5.3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按其格式要求由(略)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 法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按承诺书格式及附注要求签署,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应按目录顺序要求排列并牢固装订成册。不能有脱页,不能使用活 页夹装订。 4.1.2 (略)应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独立包装封套内,在封套的封 口上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加盖(略)的公司法人公章,封套上写明的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 4.1.3商务部分所有的正副本均要求在标书封面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略)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略)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投标会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会议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须知第 5.1.1项。此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须知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略)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3.2 (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 3.5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略)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略)撤销投 标文件的,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处理投标保证金。 28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投标文件的退回 4.4.1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并原封退回给(略): 4.4.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4.2.1 项、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或指定方式以外收到的投 标文件; 4.4.1.2(略)未按本须知第 4.2.1项、第 4.2.2项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 4.4.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经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略)在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进行核查,凡在市住建局信用档案(如有)与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不一致的,或对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如有)状态为“限制投 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的(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1.4 根据相关规定,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 调查的(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1.5本招标项目需重新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未被开启的投标文件; 4.4.1.6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确认书的投标文件; 4.4.1.7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签到要求 5.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召开投标 会并公开开标,(略)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投标会上提交投标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关闭投标会议室大门,(略)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 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略)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须准时出 席投标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拟投入本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到会时提交)、提交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体系/企业信息网页打印件(包括企业基本情 况、企业资质、企业人员,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1.3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按本须知 5.1.2项要求签到及提交相关资料。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略) 29 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略)递交投标文件及做好相关登记后,须及时离开投 标会现场,不得逗留或聚集。 5.2.2 投标会召开后,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4.4 款规定拒绝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5.2.3投标会上,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签到的(略)名单。审查各(略)是否按本须 知第 3.4款要求提交投保证金。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略)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5.2.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最高投标限价后对全部进入开标程序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启, 并宣读其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予以公布,按 5.5.11予以否决投标。 5.2.5招标人在随机因子 K:-2%、-1.5%、-1%、-0.5%、0%、0.5%、1%、1.5%、2.0%中通过摇珠 机抽取确定。当计算基准价 T=P×(1+2%)值超出招标最高限价时,则随机因子 K 在 0%、0.5%、1%、 1.5%、2.0%中通过摇珠机抽取确定。 5.2.6 招标代理按本章第 6.1 款的定标方式得出三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按第一章第三 条(略)资格要求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如有审核不合格按本章第 6.1款排 序依次替补,直到得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开标环节结束,参与现场开标的(略)可以离场。 5.3 记录存档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4 中标公示 5.4.1中标结果将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上予以公告,中 标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在公示期间内,如(略)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过程或中标 结果等存在相关的投诉和质疑,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说明(或质疑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文 件。 5.4.2公示内容应按照《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 (东建市〔****〕95号)》的要求,对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5.5 否决投标的规定 开评标过程中,若发现(略)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当否决其投标: 5.5.1 (略)资质不满足本须知第 1.4款的要求; 5.5.2 未按本须知第 3.4款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 5.5.3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3.5款的要求编制、签字的; 5.5.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5.5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中的含税工程造价报价不一致 30 的; 5.5.6(略)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 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大写数额与小写数额不一致的除外,投标 报价以大写数额为准); 5.5.7投标会上签到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法定代表人到会的除外); 5.5.8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5.5.9投标文件上标明的(略)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5.5.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5.11 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5.12不同(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填报人为同一人或注册在同一公司的; 5.5.13 经招标人确认,(略)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填报的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信息与事实不相符 的。 5.5.1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失效或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 5.5.1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时,同时参与其他正处于开标、评标阶段等未得 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项目;或存在已签订工程合同等其他导致不能正常受理本工程业务的情形。 5.5.16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为无效标的;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 5.6围标串标的情形 开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5.6.1不同(略)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6.2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略)的在职人员; 5.6.3(略)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略)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6.4不同(略)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6.5不同(略)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5.6.6不同(略)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5.6.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 6.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方式的通知(东建市〔****〕69号)”相关规定, 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进行定标简易招标法(本法的“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6.1.1计算出投标平均价 P: 31 (1)有效(略)数量在 20 家以上时,对(略)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去掉排序靠前的 20% 和排序靠后的 20%的投标报价(去尾法取整,不参与均价计算,但保留中标资格),将剩余的投标报价进行 算术平均,计算出投标平均价 P。 (2)有效(略)数量在 5至 19家时,去掉一个排名最低和最高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均价计算,但保 留中标资格),将剩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投标平均价 P。 (3)当有效(略)为 3到 4家时,将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投标平均价 P。 6.1.2确定中标候选人: (1)价格得分 Yn按下述公式计算 其中 Yn:(略)价格得分; Gn:(略)投标报价; T:计算基准价,T=P×(1-K);随机因子 K一般在-2%、-1.5%、-1%、-0.5%、0%、0.5%、1%、1.5%、 2.0%中通过摇珠机抽取确定。当计算基准价 T=P×(1+2%)超出招标最高限价时,则在 0%、0.5%、1%、 1.5%、2.0%中通过摇珠机抽取确定。 H:扣分系数,当 Gn>T 时,H=2h;当 Gn (粤办函【****】708 号)、《**** 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 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49 号)等文件规定,承包人应承担建设工程施 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配备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制定本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在施工现场采取设硬 质围挡,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并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扬 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部分,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1号)文,承包人 应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 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106号)文的相关规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 用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已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中。 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外,承包人还需对有电梯安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管理;承包人必须与 电梯安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执行。 46、测量放线 4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等书面材 料后的 3天内。 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按国家、广东省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64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49.2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材料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设备要求 或招标图纸要求,在施工中将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及设备配置的详细清单及样板报设计、监理、发 包人审定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对该材料、设备的费用将不予计量和结算,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 人负责。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 (东建[****] 75 号)和《关于印发《东 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通知》 (东建[****] 45 号)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 预拌(商品)混凝土。 (2)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 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发包人可随时对承包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市建设局要求,对招标工程实行”主材按定额进场验收”制度,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招标图 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 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4)所用建筑材料必须按要求送检,经检验合格之后才可进场使用;所用砼和砂浆要做配合比和试 件,并及时送检。检验和配合比报告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和里程桩号。施工单位提供给甲方的报告必须是 原件,复印件无效。 (5)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时甲方人员将随时抽样送有关单位检验,所涉及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6)本工程对材料及设备的要求,若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材料明细表、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 的要求不相同时,均以材料明细表为准;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则以招标 图纸为准。 49.8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由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事先协商确定。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由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事先协商确定 65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修建临时设施和办理临时设施占地申请手续所需费用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 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其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中间验收部位有: 按规定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中间验收部位的验收条件:达到本合同第 42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55、工程试车 55.1 是否需要试车 ■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 56、工程变更 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本工程不设奖励。 本条文末增加第 56.6 款:合同内设计变更工程是合同承包范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承包人应按发 包人提供的变更工程设计图纸及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令完成施工。 58、竣工验收 58.8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 ■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的,本款不适用。 □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58.9 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6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年。 59.8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66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道路工程为 2 年 (6)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7)本工程保修期为 1 年。 61、工程量 61.1 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应包括由承包人完成施工、安装等工作内容,其任何遗漏或错误既不能使 合同无效,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图纸、标准与规范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何责任。对于依据图纸、标准与规 范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计量但未计量的工作(即缺项漏项或工程量偏差),将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68.2款的 约定予以调整合同价款或不予调整。若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款,其调整的条件和方法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71 条和第 73条中的约定执行。 61.2 清单的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合同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 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承包人应按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完成所有合同 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 68条和第 78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62、工程计量和计价 62.7 本款更改为: 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造价工程师均不 予计量。 62.8 各项工作价款的计算 本款更改为: 除按照第 69 条至第 73 条、第 76 条规定所做的调整外,每项工作所适用的单价(费率)或总价应按 照合同约定的该项工作的单价(费率)或总价,并按照本条规定计量得到的工程量与适用的单价(费率) 或总价的乘积确定该项工作的价款。造价工程师根据各个支付期所有各项工作的价款计算该支付期工程款。 67 本条文末增加第 62.9款: 62.9 工程量计价支付按照或参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103 号)、《东 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123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 法》(东府〔****〕126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118 号)、《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严重不平衡报价修正暂行办法》(东财〔****〕 267 号)等相关规定办理。 63、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 元。 65、暂估价 65.1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招标暂估价项目中各自的权利、义务的约定:无。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6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人民币 ****元 。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合同价的 5% 。 67、工程优质费 67.1 工程优质费的约定 ■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等级: 67.2 工程优质费的计提与支付: □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3%,即 元; □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2%,即 元; □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1%,即 元。 68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包括: □ 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 工程变更事件; ■ 工程量偏差事件; ■ 费用索赔事件 ■ 现场签证事件 ■ 物价涨落事件; □ 其他调整因素: 70、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70.1 项目特征的准确性 整条更改为: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已包含了该项目的主要特征,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 工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70.2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价款调整 整条更改为: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特征描 述不符,承包人应以发包人确认的指令为准进行施工,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70.3调整价款的方法 整条删除。 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71.1 清单缺项漏项的价款调整 整条更改为: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清单缺项漏项属于重大漏项事件的,该清单缺项漏项参照《东莞市 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东府[****]118 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计 69 算的工程价款总额,扣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应价款后的金额超过原有效合同价款 3% 或 100万元的,经核实对超过有效合同价款 3%(或 100 万元)部分,发包人只承担 50%的补偿,并调整 合同价款。相关定义按东府[****]118 号文执行。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清单缺项漏项,发包人将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71.2 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 整条更改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71.1 款的约定执行。 71.3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 本款内容更改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71.1 款的约定执行。 72、工程变更事件 72.2 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 本款变更为: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发生变化,属于第 73 条规定情况的,按照其规定调整;否则按照下 列规定调整分项工程费: (1)工程变更属于第 71条、第 73条规定情况的,按其规定调整;否则按以下规定调整: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① 按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定及投标当月的人工、材料价格计算预算价, 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详见专用条款第 1.55款; ② 变更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应执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参考信息价;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 有颁布的,参考周边城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信息价以及本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没有颁布的,由发包人会同住建局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③ 有关工程造价计价规定不明确的以及计价定额缺项的,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明确以及制定 补充定额。 72.3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指含按省和我市的有关计价规定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定额子目据实计 算的措施项目,下同)发生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利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提出调整 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另一方当事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 70 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执行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措施项目费(含按省和我市的有关计价规定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定额子目据实计算的措 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发生变化时,可按实进行调整,其综合单价按最高报价值中公布的单价执行。 除单列的措施项目外,其他可调整的措施项目应结合投标报价中措施费的让利率进行确定。措施让利率 =[(1-(单位工程所有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值-单列措施项目费)/最高报价值公布的单位工程所有措施项 目费-单列措施项目费]×100%。措施费让利率应以单位工程的专业分别单独计算。 (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除以下情况外,一次 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①出现增减单位工程或加层、减层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单列费,其增减费用以招标时不含单列费的最 高报价值加上新增项目的预算造价形成的总价款对应的单列费率计算,再扣减最高报价值已计算的单列费; ②现场围挡的结算方法,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除上述两点约定外,其他变更增减工程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均不作调整。 如果不利一方当事人未按本款规定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另一方当事人,则认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 施项目费的调整或不利一方当事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72.4 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 本款修改为: 对于变更增减工程中对应工程项目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时,变更增减工程应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具 体调整办法为:投标报价小于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1-10%)或大于施工图预算综合 单价×(1+10%)均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中标下浮率=(1-中标报价/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100%。上 式中中标报价、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均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图预算即与经审 核的招标控制价相应的工程预算。 对于严重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变更增减工程单价作如下处理: (1)对于工程量变更减少的项目,若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1+10%)的,单价按投标价 计算;若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 ×(1-10%)的,单价按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 ×(1-中标下浮率) ×(1-10%)进行调整计算; (2)对于工程量变更增加的项目,若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1+10%)的,单价按施工图 预算综合单价×(1+10%)计算;若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 ×(1-10%)的, 单价按投标报价进行调整计算。 增加 72.6规费的调整方法 71 (1)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导致的增减工程的规费(含防洪工程维护费等)、税金,均按省市规定的费 率计算。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规费、税金规定的费率计算,如有偏差,须进行修正;如未作修正的,结算时 按最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计算。 (2)税金按实结算。 73、工程量偏差事件 73.1 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 本款更改为: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 清单开列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其引起的价款调整约定如下: (1)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量偏差(重大漏量)事件的,除本款第(3)项约定的按实结算项目外, 工程量偏差符合《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118 号)中 规定条件的,可参照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时,出现第 72.4 款情形的,应先按照其规定调 整,再按照本款规定调整。重大漏量等相关定义按东府[****]118 号文的规定执行。 (2)不属于约定的按实结算项目及不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条件的的工程量偏差,发包人将不予调 整合同价款。 (3) 约定的按实结算项目:本工程 / 的工程量暂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的工程量计 算,结算时按“四方”(发包方、监理方、设计方及施工方)共同签认的从设计桩顶标高以上起算的实际 完成工程量结算。 73.2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 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73.1款的约定执行。 73.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73.1款的约定执行。 75、现场签证事件 75.3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72 76、物价涨落事件 合同通用条款第 76条中的全部内容更改为: (1)调整时间及涨(落)幅度: 由于非承发包人原因引起合同有效工期内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超过 10%时,根据发包人、承包人 及监理单位三方签认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对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投标当月“东 莞市工程造价信息”登载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10%以上部分的予以调整价差,并按中标下浮 率计算,作为追加(扣减)工程款的依据。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在 10%之内各自承担风险, 不补不扣。 (2)调整工料范围: ①材料调整:钢材、水泥、砂、碎石、砖、沥青、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铜质电缆(电线)、铝 材、管桩、汽油、柴油,重油 ②定额动态人工工资 ③施工机械台班调整:汽油、柴油,重油、定额动态人工工资 ④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单列费用的项目和按定额规定系数计算的项目以外的施工措施项目中的人工、 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可调整价差,调差范围按上述①、②、③点。 (3)每一种工料机调整方法: 1.材料价格上涨时,且∑(Qi×Pi)/(Q总×Po)>1.1,则: C增= Q总×Pt×[∑(Qi×Pi)/(Q总×Pο)—1.1] 2.材料价格下跌时,且∑(Qi×Pi)/(Q总×Pο)< 0.9, 则: C减= Q总×Pt×[0.9-∑(Qi×Pi)/(Q总×Pο)] 式中: C增--调增工程造价; C减--调减工程造价; Q总--某材料到第 i个月的实际总用量; Qi--施工期第 i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 Pt= Pο×(1-中标下浮率); Pi--施工期第ī个月《东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 Pο—投标当月《东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 上述第 1点、第 2点公式中,在合同有效工期外完成的工程量所对应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 73 格按合同有效工期内的算术平均值(用 P 平表示)和实际发生工程量对应的当月信息价(用 Pj 表示)对 比的低值计算。如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则按下列公式计算(∑(Qī×Pī)/(Q总×Pο)用 M代表): (一)如果 M< 0.9,且 Pj<P平时: C减= Q总×Pt×[0.9-M]+0.1×Pt×∑Qj (二)如果 1.1≥M≥ 0.9, Pj<P平且 Pj<Po时: C减= ∑[Qj×(Pj-Po)]×(1-中标下浮率); 式中: Pj—合同有效工期外低于合同有效工期内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第 j个月工料机的价格; Qj—合同有效工期外低于合同有效工期内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第 j个月工料机的实际用量。 (4)每期进度款材料价差支付(或扣减)计算方法:本月进度款材料价差按上式计算出来的 C增(或 C减)减去以往月度已支付(扣减)的材料价差余额,再根据合同相关条款 81.2款支付(或扣减)。” (5)由承包单位报送每月实际施工完成的详细工程量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和建设 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核实报送的工程量。 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77.1 款更改为: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第 68.2 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事件的,除费用索赔、现场签证事 件分别按照第 74条、第 75条规定程序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程序调整合同价款。 77.3款更改为: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后对其核实并报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变更价款以(长府文【****】60 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及 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并经承包人确认。 78、支付事项 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其他为 不支付利息 。 79、预付款 79.1 预付款的约定 74 ■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 79.2 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 79.4 预付款低扣方式: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 其他低扣方式: 80、安全文明施工费 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及范围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的规定为准。 ■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范围详见广东省统一计价依据的规定及 东建[****]3 号《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规定》及东建价[****]4 号《关于执行广东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组成与计算问题的通知》。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金额为 ¥ 元。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 切费用。除以下情况外,一次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① 出现增减单位工程或加层、减层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单列费,其增减费用以招标时不含单列费的 最高限价加上新增项目的预算造价形成的总价款对应的单列费率计算,再扣减最高限价已计算的单列费; ② 现场围挡的结算方法,按市住建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 除上述两点约定外,其他变更增减工程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均不作调整。 本款增加条款: (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 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 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 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10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粤办函 【****】708号)、《****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49号)等文件规定,承包人应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配备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制定本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在施工现场采取设硬质围挡,分段作 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并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扬尘污染防治费 用作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部分,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房屋建 75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1号)文,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 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 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106号)文的相关规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和用工实名 管理费用已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中。 80.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其他:当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并提交请款报告后 30 天内,支付该措施费用的 50%;当完成总工程量 的 100%并提交请款报告后 30 天内,支付该措施费用的 50%。如果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不合格的,则只支付 该措施费用的 70%,多支付部分由招标人在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1、进度款 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本款更改为: 支付期间: □ 以月为单位; □ 以季度为单位;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工程进度款按经核实的工程进度款额的 80%支付,工程完工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得超过合同价 的 80%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97% ,预留工程结算价的 3%作为保修 金。 (3)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4)合同履约期间,出现增加工程项目(量)的,合同双方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经合同双方确认 的增加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增加造价超过合同造价 10%或单项超过 50万元时,必须按招标单位 有关规定执行报批手续,具体工程造价由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合同双方签定相应工程项 目(量)的补充协议,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支付比例为 80%。 承包人应在每个支付期间结束后的 7天内向造价工程师发出由承包人代表签署的已完工程款额报告和 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支付期间自己认为有权获得的款额,包括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已完工程的 价款,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该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 76 (1) 已完工程的价款; (2) 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3) 本期间完成工程价款; (4) 本期间完成的计工日价款; (5) 本期间应支付的暂列金额价款; (6) 根据第 66条规定本期间应扣除的误期赔偿费; (7) 根据第 68条和第 76条规定应支付的调整工程变更价款; (8) 根据第 79条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 (9) 根据第 80条规定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0) 根据第 84条本期间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11) 应预留的保留金[保留金额度为本款第(3)项本期间完成工程价款及第(7)项本期工程变更价款 的合计总额的 10%,本期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的调整价款的合计总额的 30% ]; (12) 根据合同规定,本期间应支付或预留的其它款项; (13) 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81.2 签发期中支付证书 本款更改为: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按照第 62 条的规定进行计量,并根据计量结果和合 同约定对资料内容予以核实,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 7 天内报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收到资料的 21 天内予 以确认后,监理工程师根据每期计量工程价款的 80%作为支付额(其中因物价上涨而调整的价差部分支付 至 70%),向发包人发出期中支付证书,同时抄送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不应视为发包人 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该部分工作。 本款文末增加:合同履约期间,出现增加工程项目(量)的,合同双方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经合同 双方确认的增加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增加造价超过合同造价 10%或单项超过 50万元时,必须按 招标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报批手续,具体工程造价由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合同双方签定相 应工程项目(量)的补充协议,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支付比例为 80%。 81.3 进度款支付 本款更改为:发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的 28 天内,按照期中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 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并通知监理工程师。 按东建[****]7 号文《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及东建函〔****〕202 号 文《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动态工资参考价的通知》及东建市〔****〕90号文《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 77 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工程实行 定额人工费专户支付工人工资制度。相关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文件规定为准。 ① 工程合同总价已含的定额工日工资的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 ②承包人应通过企业基本帐户支付工人工资,本工程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部分将拨入企业基本帐 户,按工程项目列清,专款专用(说明:承包人必须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 证”的证明) 。 本工程的企业基本帐户如下: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除按本合同第 81条执行外,尚需按东建[****]7号文的规定执行。 ④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东建市〔****〕31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合同 履约期间,若出现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的,合同双方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A、若出现增加工程项目(量)的,合同双方必须签定相应工程项目(量)的补充协议,具体工程造 价由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B、若出现减少工程项目(量)的,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减少工程价款,具体工程造价由东莞市长安镇 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作为核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⑤ 工人工资支付及监管按东建[****]7 号文及东建市〔****〕90号的规定执行。 ⑥ 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必须将当月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报表上报发包人,要求支付的工人工资 款额不低于完成该工序应支付工资款额的 90%,否则暂停支付工程款。 81.7建设单位拨付工资款项方式为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且工资款不低于工程进度款的 20%,且确 保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81.8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增加工程项目(量)的,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将增加工程 项目(量)的工程款按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81.9工程项目按如下三个阶段进行初步结算(阶段初步结算只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比对参考,工程 总结算以合同双方最终结算为准)。 第一阶段:房屋建筑工程完成基础验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50%并完成相应的分部验 收。 第二阶段:房屋建筑工程完成主体验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建工程全部完成并完成相应的分部验收。 78 第三阶段: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本条文末增加 81.10款 81.10 工程款支付达合同价 8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 中心按规定审核结算确认,承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后 45 天内付至结算价的 97%。【出现增加工程项目(量) 时,合同双方必须签定相应工程项目(量)的补充协议,具体工程造价由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审核,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2、竣工结算 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本工程竣工结算按 如下规定办理: (1)工程竣工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三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应由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审,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如承包人不具备编制 结算报告能力,可委托有规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2)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书面催促后 14天内仍未提供 或书面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对发包人和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书应在 10天内给予 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没有提出意见的,则视同认可,经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核实后,可 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书所确定的金额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并按工程结算价的 3%预留工 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5)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 8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369 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基 本建设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100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 理暂行办法》(东府[****]118号)、《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严重不平衡报 价修正行办法》 (东财[****]267 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 府办[****]153号)的规定执行。 (7)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本合同实施期间, 79 如出现下列情况时,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可采取单方定案机制:1、如无正当理由,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 验收后的规定时间内,迟迟不提交结算资料给建设单位进行初审;2、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完 成工程结算审核后,发出征求意见稿,承包单位由于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限内迟迟不对初步审核结果提出反 馈意见;3、承包单位对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的审核结果有异议但不能提出有限依据却又迟迟 不愿确认审核结果等。对于上述三种工程结算情况可以采用单方定案机制,即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可以通 过一定的程序对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结果予以确认,不需承包单位对审核结果书面进行确 认,从而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单方定案机制的实施步骤将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 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153号)的规定执行。 84、质量保证金 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 3%。 ■ 其他为 工程结算价的 3%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 的比例为 3%。 ■ 其他方式: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 84.3 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本款更改为:质量保证金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 (包 括第 59.2 款延长的期限) 终止, 承包人提交最终清算支付申请后 42 天内,发包人将剩余的质量保修 金(不计利息)一次支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 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85、最终清算付款 85.1 最终结清申请报告 提交份数: 4 份。 提交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签发后 20个工作日内。 80 86、合同争议 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 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8、合同解除的支付 88.3 因承包人原因解除的支付 本款更改为: 根据第 87.3 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额,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解除后的 15 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工程款以及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并扣除误期 赔偿费和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项,同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 收到核实结果后的 15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并按第 82.4款或专用条款中关于结算的有关条款的规定 办理结算工程款。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款项超过了应支付的款项,则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 10 天内将 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 88.4 因发包人原因解除的支付 本款更改为:“根据第 87.4 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除应按照第 88.2 款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款 项外,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款额。该笔款项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 核确认,并在承包人确认审核结果的 20 天内签发支付证书,抄送承包人。承包人不确认审核结果并经双 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86条规定处理。” 91、保密要求 91.1 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 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提供。 93、禁止转让 93.2 不得转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81 94、合同份数 94.1 提供合同文本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承包人应按第 94.2 款规定的份数免费向发包人提供合 同文本。 94.2 正本一式 肆 份,发包人及承包人各持贰份;副本一式 玖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持叁份、建 设主管部门、交易场所、招标代理各持壹份。 96、补充条款 96.1 合同中未尽事项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96.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存在算术计算错误及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按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及严重不平衡 报价之后,双方共同确认的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执行。 96.3 合同附件 (1)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 (2)附“廉政合同”1份。 (3)附“中标通知书”1份。 (4)附“招标文件”1份、补充通知(如有) 。 (5)附“投标文件”1份(含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 (6)附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1份。 (7)附“履约银行保函”1 份。 8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 立本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 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具体范围详见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第二条 2.施工过程的变更或增减工程 3.双方确定的其它工程 2.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 期。 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道路工程为 2 年; 6.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7. 绿化养护期为 6 个月; 8.本工程保修期为 1 年。 83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 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 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 6.其他 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 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 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人: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承 包 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4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 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 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 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 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条规定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 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 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 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 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 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85 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1)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 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发包人: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承 包 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 (公章) 上级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6 附件三: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承包商履约保函【市财政资金投资的招标项目采用】 (第一阶段) 致:(发包人全称) 鉴于(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 名称)施工合同(编号,年 月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 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 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行愿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以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即人民币(大写)(?元) 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行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 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 3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 以支付。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行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 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保函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 30日内保持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担保银行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87 承包商履约保函【市财政资金投资的招标项目采用】 (第二阶段) 致:(发包人全称) 鉴于(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 名称)施工合同(编号,年 月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 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 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行愿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以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即人民币(大写)(?元) 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行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 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 30 天内无条件予以支付。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行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 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保函的有效期从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 30 日内保持 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担保银行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88 ` 承包商履约保函(试行)【非市财政资金投资的招标项目采用】 编号:(工 字)第 号 (业主): 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以 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 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内。 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 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 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 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 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 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 责任。 89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 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 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 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 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承包商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 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90 附件四:履约担保书格式 履约担保书 致: (发包人名称)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 人”)就 (工程名称) 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履约担保,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 本担保人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担保书。 根据本担保书,本担保人向你方承担支付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的责任,并无条件受 本担保书的约束。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其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当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担保人将无条件地于日内予以支付。 本担保人不承担超过本担保书金额的责任。 除你方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 本担保书的期限从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天内保持有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91 第四章 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内容 92 一、招标图纸 1、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页数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1 道路工程 区域地理位置图 DL-01 1 ****.07 2 道路工程 设计说明 DL-02 2 ****.07 3 道路工程 路线平面图 DL-03 3 ****.07 4 道路工程 道路纵断面图 DL-04 1 ****.07 5 道路工程 直线、曲线及转角表 DL-05 1 ****.07 6 道路工程 纵坡、竖曲线表 DL-06 1 ****.07 7 道路工程 逐桩坐标表 DL-07 1 ****.07 8 道路工程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 DL-08 1 ****.07 9 道路工程 路基横断面图 DL-09 2 ****.07 10 道路工程 路基设计表 DL-10 1 ****.07 11 道路工程 路基每公里土石方数量表 DL-11 1 ****.07 12 道路工程 路面工程数量表 DL-12 1 ****.07 13 道路工程 路面结构设计图 DL-13 3 ****.07 14 道路工程 赔偿树木、青苗数量表 DL-14 1 ****.07 15 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设计说明 GP-01 1 ****.07 16 给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数量表 GP-02 1 ****.07 17 给排水工程 排水平面图 GP-03 1 ****.07 18 给排水工程 检查井防坠落设计图 GP-04 1 ****.07 19 给排水工程 管道沟槽开挖大样图 GP-05 1 ****.07 20 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数量表 BG01 2 ****.09 说明: 2、图纸 ■招标图纸为电子文档,由(略)登陆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 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时采用】 ?招标图纸为电子文档,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邀请招标时采用】 二、招标控制价内容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内容详见与招标控制价相应的工程预算,由(略)自行通过东莞长安信息公开 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下载。【公开招标时采用】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内容详见与招标控制价相应的工程预算,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邀请招标时采 93 用】 9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 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施工要求: 1、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2、要求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木(竹)夹板模板或组合钢模板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 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3、施工组织方案需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 (略)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标后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提交给监理单位和发包 人确认。中标人必须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 监督。 4、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因 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原则上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若由于疾病、事故等原因必须更换,并且符 合《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东府〔****〕56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时,中标人 须报招标人审批;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应不低于被替换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工程承包人代表、项目副经理及总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工程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并立 即纠正。拒不改正,发包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报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7、中标人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 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 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8、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安全帽(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 工人戴黄色安全帽,并标示中标人名称),高空作业要佩戴安全带。现场管理中本工程要求必须使用广东 省“平安卡”,未持有“平安卡”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9、中标人须认真落实东府办[****]89号文《转发《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根据《有关建设工程工伤保险处理意见的通知》(东财投[****]52 号)的 规定,按照《关于落实建筑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东社保[****]47 号)计算的工 95 伤保险费已包含在人工费,工伤保险费由承包人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由承包人承担所需保险费用。 10、节日期间中标人必须留守适当的施工人员在场施工,以确保工程工期。 11、在施工期间须对施工范围原有的设施及自身的产品进行保护,直到工程验收及移交。 12、因工程建设需要而产生的工程变更,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有关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提交工程变更资 料,属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工程变更资料的,导致工程进度受阻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 度款,同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1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对所雇用员工(含临时工、劳务分包等)的培训教育,因中标人管理 问题导致其员工上访、闹事、围堵、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及其他群体性事件,视为中标人违约并由中标人 承担相应的后果,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招标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责任。 14、发包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要求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 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延误累计超过 30 天的,招标人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担保;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按规定赔 偿有关损失。 三、材料要求: 1、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本章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要求或招标图纸要求,在施工中将选 用的材料样板送发包人确认后订货。 2、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 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发包人可随时对承包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东建〔****〕45号)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 使用预拌混凝土(经市建设局核准同意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除外)。 4、根据市住建局要求,对招标工程实行“主材按定额进场验收”制度;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招标图纸 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 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5、本工程对材料及设备的要求,若材料设备明细表、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 均以材料设备明细表为准;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则以招标图纸为准。 四、根据方案设计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下列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96 附表一 装饰材料明细表 项目 材料名称 规格 颜色 品牌 等级 产地 备注 名称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图 内 容 注:装饰材料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97 附表二 安装材料、设备明细表 材料、设备名 备 项目名称 规格 品牌 等级 产地 称 注 给水管 给 排水管 排 水 卫生洁具 其它 高压配电柜 拟 建 变电器 项 目 低压配电柜 施 工 配 线槽、线管 图 电 内 电线 容 电缆 其它 冷却塔 空 冷冻水泵 调 冷水机组 风机 98 盘管 钢管 其它 烟感装置 消 温感装置 防 报 中继器 警 系 报警装置 统 消防水泵 其它 注:安装材料、设备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99 附表三 材料明细表(补充页) 项目名称 材料名称 规格 颜色 品牌 等级 产地 备注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图 内 容 注:材料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10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1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招标人: (略): (盖公司法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2 目 录 一、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时采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五、投标函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联合体协议书(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交)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填报人资料 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略)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略)须知第 3.1款“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要求,根据实际内容编写 本目录。 103 一、投标邀请书 投标文件中附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扫描件(PDF 格式)。(略)应扫描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原件。扫描件采用 PDF格式,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邀请招标时采用】 10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略)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略):(盖公司法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5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系((略)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权我单位(姓 名: ,身份证号:)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我方名义履行工程质量管理与义务,对该 工程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 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其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略):(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填写本授权委托书;2、如本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填写、签 字或盖章,为无效授权委托书,此时,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06 四、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 (略)名称 )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 省、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为(略)参与( 招标项目名 称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的投标。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或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行为; (二)本公司及参与投标的从业人员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三)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填报的信息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截止提交 前一日,已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核实所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如企业在东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 机构代码)填写一致。 (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招标人确认可兼任的除外): 1、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2、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时,同时参与其他正处于开标、评标阶段的投标项目; 3、已取得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身份或已有签订工程合同等其他导致不能正常受理 本工程业务的情形。 (五)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属于《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限制参与本市工程投标的情形。 (六)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 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七)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八)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 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遵守投标会现场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 处罚,并且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东 莞市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略):(盖公司法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107 五、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略)须知、合同 条款、招标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佰 拾 元 角 分(RMB{小写金额} 元)的投标报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 措施单列费)按上述招标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 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期 {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按 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公告第 2.11款的要求。 4、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 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依据(略)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自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方有权没收投标担保, 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5、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略)须知中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 标 人:(盖公司法人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私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投标函篇幅超过壹页的,须每页加盖(略)公司法人公章;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 手写、涂改无效。2、大写金额数字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填写) 10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略)基本情况表 (略)名称(盖 公司法人公章)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本表后应附(略)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均可)、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均可)的复印件,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填写此表并加盖牵头人公司法人公章。 10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拟在本合同任职 资格证号 (注册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略): (盖公司法人公章) 备注: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本表。2、按表中要求填定各项内容,如 无相关内容填写“无”。 110 七、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丁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并保修合 同工程。联合体各方当事人现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1. (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名称)、(丁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对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2.1 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2 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按内部工作范围具体实施; 2.3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履行合同约 定的一切义务,同时按照内部工作范围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2.4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的内部工作范围划分如下: 2.4.1 (甲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 2.4.2 (??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 : 2.4.4 (丁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 2.5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对合同工程的其他约定: 2.6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分摊,或 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具体协商确定。 2.7 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其要求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无需 联合体共同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 书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 本协议书签署后,联合体牵头人应将本协议书及时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各。 4.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履行完施工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施 工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 本协议书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1 正本一式二份,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各一份;副本一 式份,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各执份。 甲公司名称: (盖公司法人公章)) 丁公司名称: (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112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填报人资料 当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略)本单位的造价执业从业人员填报和签署时,需提交签署人的 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交证书包括: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书;造价员提交证书包括:造价员 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当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略)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机构的造价执业从业人员代为填报和签署时,需提交委托造价中介咨询机构填报 和签署上述文件的委托书原件及造价中介咨询机构同意接受委托的复函原件,且提供造价中介咨询机构的 资质证书及填报和签署造价执业从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3 填报工程量清单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填报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有 关资料作为填报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乙方安排符合以下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填报工程量清单: 1、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资格(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2、为乙方在职人员。 填报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证号(或证书编号):。 甲方:(盖公司法人公章) 乙方:(盖公司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4 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使用招标人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 网上发布(公开招标)或招标人发出(邀请招标)的工程量清单,(略)下载相应的清单报价表后,在打 印件上填报报价等内容;或在招标人发出的原件上填报报价等内容。所填报的报价等内容要求手写,填报 内容如出现涂改、删除或修改,必须在改动处加盖(略)的公司法人公章。 115 第七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以下内容请(略)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1、增加内容: 1.1第二章 "(略)须知"条款号 10.4条"其它费用" 修改类型:增加 以下工程项目及要求由(略)现场踏勘确定及自行考虑,所涉及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施工过程中 工程量的增减不予签证,费用一次包干: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内拆除和开挖后的杂物、垃圾、废料、余土、余泥、石方等建筑垃圾, 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当天清运,运距等有关费用(含弃土场费用、文明施工及材料的二次转运)计入投标报 价中,实际施工中有关运距及费用等不做调整。否则甲方另请他人清运,所涉及的费用将在工程款中直接 扣除。清运车辆需按城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办理手续。完工后清理现场等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2、承包人负责自找施工现场以外的场地搭设材料场、工人宿舍,现场施工管理办公用地、人员生活 场地等必须用活动板房搭设和使用场地应该全部场地硬化,并有比较完善的排水措施。施工现场的围闭四 周应采用彩光板全封闭围护,并做好喷画广告宣传以行人的交通安全导向标识指示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 序,所建工程要用安全挡板和安全网做好围护措施。 3、本工程施工用水和用电(包括工人生活临时用水用电)的水源和电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用水 费和用电费由承包人自理。电源接线至总电房室内配电箱,给排水管道接至市政管网。 4、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所有材料须采用国标材料。 5、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积水的及时疏导,此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6、施工过程中,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施工现有红线内、外道路的任何设施 (含沿线各种地下管线、 排水管网、管井等)或原附近建筑物 (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或绿化或电力和电讯设施等物体造成不可预 见的破坏的,必须按原貌修复或按原价赔偿。如需临时将其拆除,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在工程施工 完后将其按原状修复,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损失所引起的纠纷赔偿,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有关规定予以赔 偿。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 7、场地平整费用。 8、甲方提供现状场地,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自行勘察现场,将所需发生的费用计入总承包报价内 (其中包含施工材料的二次运输(现场没有提供对相关材料的制作场地)以及采用人工将材料搬运,如投标 单位不单列该项费用,招标单位已将该费用分配到其它子目中或(略)为了中标而给予的优惠条件);否 116 则因以上原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甲方不作增补。 9、按招标文件及施工规范要求,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按图纸规范要求、验收标准需要检测的项目及材 料的所有费用(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检测的项目,所有检测的费用由乙方全部 负责)。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返工重做,其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0、承包人中标后至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计划进度表,承包人应提供材料、设备和成品的样板,所用 设备以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要求送检,经甲方审定及检验合格之后才可进场施工, 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砼和砂浆要做配合比和试件的,检验和配合比报告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和部 位。承包人提供给甲方的报告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11、施工现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案,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严格按照有关方面关于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进行施工,搞好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各 种废料必须及时清运,建筑材料要分类有秩序堆放,不允许占用通行路面。不得在繁忙时段进料(一般要 求在夜间进料),施工过程中,还须特别做好防尘、防污水、防噪音、防碎料洒落工作。 13、中标人应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版)》的规 定,严格控制装饰材料的选用,确保工程通过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如发现中标人在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规范 规定的材料,导致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人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并负担进行室内环 境污染检测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14、本工程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中标人代为缴纳,并自行负责办理相应退 款手续。 15、投标单位认为施工期间还可能发生或存在的因素会造成成本增加的费用。 16、本工程按东莞市有关规定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所涉及的费用已纳入措施项目清单,一次包干, 结算不作调整。 17、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本工程相应的施工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8、中标人自备发电机组,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进、退场的费用。中标人认为施工期间还可能发生 或存在的因素会造成成本增加的费用。 19、施工期间及完工后未正式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费用。施工期内材料、工人等价格的变化及其它因素 可能造成的增加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需送样品及所做样板的费用。 20、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存在,招标人有可能要求承包人进行夜间施工;因此,(略)在投标报价 中必须考虑这些因素,并把夜间施工增加的费用纳入报价中,招标人对夜间的施工不给增加费用。 117 21、承包人还应负责本工程的报建或报装、验收并取得合格证及交工工作。 (A1)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要求需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有“CCC”认证标志,产品上要 求有产品商标。电气灯具为节能型。 (A2)承包人电气施工要有供电部门认可的电气施工安装许可证,且已到东莞供电部门备案,保证系 统开通,并取得验收通过,正常使用。(如有) (A3)承包人负责办理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消防设计的审批手续,同时负责办理消防验收报批等验收 手续,完成相关检测项目,保证系统开通,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核和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相 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有) 2、删除内容: 无 3、修改内容:第五章 第二条"施工要求"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二、施工要求: 1、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2、要求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木(竹)夹板模板或组合钢模板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 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3、施工组织方案需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 (略)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标后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提交给监理单位和发包 人确认。中标人必须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 监督。 4、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因 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原则上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若由于疾病、事故等原因必须更换,并且符 合《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东府〔****〕56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时,中标人 须报招标人审批;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应不低于被替换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工程承包人代表、项目副经理及总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工程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并立 即纠正。拒不改正,发包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报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7、中标人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 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 118 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8、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安全帽(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 工人戴黄色安全帽,并标示中标人名称),高空作业要佩戴安全带。现场管理中本工程要求必须使用广东 省“平安卡”,未持有“平安卡”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9、中标人须认真落实东府办[****]89号文《转发《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根据《有关建设工程工伤保险处理意见的通知》(东财投[****]52 号)的 规定,按照《关于落实建筑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东社保[****]47 号)计算的工 伤保险费已包含在人工费,工伤保险费由承包人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由承包人承担所需保险费用。 10、节日期间中标人必须留守适当的施工人员在场施工,以确保工程工期。 11、在施工期间须对施工范围原有的设施及自身的产品进行保护,直到工程验收及移交。 12、因工程建设需要而产生的工程变更,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有关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提交工程变更资 料,属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工程变更资料的,导致工程进度受阻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 度款,同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1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对所雇用员工(含临时工、劳务分包等)的培训教育,因中标人管理 问题导致其员工上访、闹事、围堵、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及其他群体性事件,视为中标人违约并由中标人 承担相应的后果,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招标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责任。 14、发包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要求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 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延误累计超过 30 天的,招标人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担保;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按规定赔 偿有关损失。 现文:二、施工要求: 1、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设一 名长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3 名的工程师(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少于 1 名、电气专业和给排 水专业不少于 1 名)及 2 名助理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施工员上岗证)、配备质量员 1 名、安全员 1 名、 材料员 1 名、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1 名、测量员 1 名及资料员 1 名(须持有上岗证),以上所有 人员不允许兼职且同一人只允许担任一个职位;上述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有企业注册地或东莞市社保部门近 三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清单原件并包括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在进 场 7 天内按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名单向招标人提供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及上述人员职责名单及相关资质证、 上岗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注册建造师除外),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 119 师书面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技术职称,且专业要相符。中标人的雇员(注册建 造师除外)离开工地现场必须向招标人的工程师代表书面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视为中标人的违约。 2、要求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木(竹)夹板模板或组合钢模板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 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3、施工组织方案需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 (略)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标后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提交给监理单位和发包 人确认。中标人必须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 监督。 4、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 因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原则上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更换。若由于疾病、事故等原 因必须更换,并且符合《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东府〔****〕56号》第三十 四条规定时,中标人须报招标人审批;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应不低于被替换的注册建造师。否则 将视为违约。 6、本工程承包人代表、项目副经理及总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工程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并立 即纠正。拒不改正,发包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报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7、中标人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 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 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8、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安全帽(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 工人戴黄色安全帽,并标示中标人名称),高空作业要佩戴安全带。现场管理中本工程要求必须使用广东 省“平安卡”,未持有“平安卡”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9、中标人须认真落实东府办[****]89号文《转发《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根据《有关建设工程工伤保险处理意见的通知》(东财投[****]52 号)的 规定,按照《关于落实建筑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东社保[****]47 号)计算的工 伤保险费已包含在人工费,工伤保险费由承包人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由承包人承担所需保险费用。 10、节日期间中标人必须留守适当的施工人员在场施工,以确保工程工期。 11、在施工期间须对施工范围原有的设施及自身的产品进行保护,直到工程验收及移交。 12、因工程建设需要而产生的工程变更,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有关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提交工程变更 120 资料,属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工程变更资料的,导致工程进度受阻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 进度款,同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1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对所雇用员工(含临时工、劳务分包等)的培训教育,因中标人管 理问题导致其员工上访、闹事、围堵、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及其他群体性事件,视为中标人违约并由中标 人承担相应的后果,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招标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责任。 14、发包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要求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 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延误累计超过 30 天的,招标 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担保;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按规定 赔偿有关损失。 15、依据施工图,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16、所用设备以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要求送检;经检验合格之后才可进场 使用。 17、施工前,承包人应提供材料、设备和成品的样板,经甲方审定后才可进场施工。 18、所用材料必须按要求送检,经检验合格之后才可进场使用;所用砼和砂浆要做配合比和试件, 并及时送检。 19、所有的分步分项工程必须按图纸和规范的要求施工,并须经检测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再由 甲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0、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时甲方人员将随时抽样送有关单位检验,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1、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可进入下一工序。 22、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填写各项资料。竣工资料,一式三份。 23、竣工验收时由甲方组织检测机构按照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指标检测,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 责。不合格的返工重做,其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4、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有安全标志的服装,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维护设施。 25、本工程 桩基长 的工程量暂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的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四 方”(发包方、监理方、设计方及施工方)共同签认的从设计桩顶标高以上起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6、本工程实行一次性承包,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 27、按合同工期(包括顺延工期)过期交付使用的,每过期一天罚款 ****元。 28、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为一年。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工人工资发放的监督,严禁拖欠工人工资。 121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22 前市芦疝> 芦 前芦蕊点地 木氫 × 洲 一和尽 H|网旅H Ym=100~人n-T×100 T 设计变更通知单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编号:BG01 工程名称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日 期 ****.09 变更部位 给排水工程数量表 专 业 排水 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管道开挖修复的现状路面调整为水泥混凝土人行道,详图纸 BG-01。 设 计 复 核 审 核 注:本单经责任人有效签署并加盖设计出图章后生效。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施 工 图 设 计 第 一 册 共 一 册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07月 目 录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图 名 图号 张数 页码 备注 序号 图 名 图号 张数 页码 备注 第一册 共一册 道路工程 1 区域地理位置图 DL-01 1 2 设计说明 DL-02 2 3 道路平面图 DL-03 3 4 道路纵断面图 DL-04 1 5 直线、曲线及转角表 DL-05 1 6 纵坡、竖曲线表 DL-06 1 7 逐桩坐标表 DL-07 1 8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 DL-08 1 9 路基横断面图 DL-09 2 10 路基设计表 DL-10 1 11 路基每公里土石方数量表 DL-11 1 12 路面工程数量表 DL-12 1 13 路面结构设计图 DL-13 3 14 赔偿树木、青苗数量表 DL-14 1 给排水工程 1 给排水说明 GP-01 1 2 给排水工程数量表 GP-02 1 3 排水平面图 GP-03 1 4 检查井防坠落大样图 GP-04 1 5 管道沟槽开挖大样图 GP-05 1 道 路 工 程 无名路 环莞快速路 莲湖路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 -便道工程 第 1 页 共 2 页 设计说明 含水量 2%。 路基压实度及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表—22 一.工程概况 项 目 分 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压 实 度(%) 填料最小 CBR值 填料最大粒径(cm)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东莞位于中国华南地区,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 上路床 0~30 ≥94 6 10 三角洲。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31′-114°15′,北纬 22°39′-23°09′。最东端是谢岗镇的银瓶嘴 下路床 30~80 ≥94 4 10 路堤 上路堤 80~150 ≥92 3 15 山,最南端是凤岗镇雁田村的雁田水库,最西端是沙田镇西大坦村的狮子洋中心航线,最北端是中堂 下路堤 >150 ≥91 2 15 镇潢涌村的东江北支流中心航线。东西长约 70.45公里,南北宽约 46.8公里。东莞市东接惠州市惠城 0~30 ≥94 6 10 区和惠阳区,南抵深圳市龙岗区和宝安区,西挨广州市南沙区、番禺区和萝岗区,北达广州市增城区 零填及路堑路床 30~80 — 4 10 和惠州市博罗县。四周共与广州、深圳和惠州的 9个县级行政区接壤。长安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最南 注:1.表中数字为重型击实标准。 端,东邻深圳经济特区,南临珠江口,西连古塞虎门,北倚风景胜地莲花山。起点接莲湖路,终点接 2.表列深度范围均由路槽底算起。 无名小路,设计长度为 0.461公里,道路为施工便道,路基宽度 24.0m,平纵线形基本拟合规划线路. 3.填方高度小于 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 0~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表列挖方要求。 二.设计依据及技术标准 3.水泥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1.设计依据 3.1材料要求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1)原材料技术要求 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 水泥采用 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水泥用量不得小 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于 300kg/m3。路面施工前应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第 4.1节中 4)《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 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 机动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为混凝土 28d弯拉强度标准值 fr=5MPa,水泥质量技术要求应 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中 3.1节相关规定。 2.技术标准 2)基层 1.道路名称: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 (1)水泥稳定碎石,集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1.5mm,水泥剂量 4%,压实度不应小于 98%。7天无 1)道路等级:等外路 侧限抗压强度:3.0Mpa。对混合料的原材料技术及施工要求详见《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2)设计速度:20km/h F20-****)。 碎石: 三. 路基路面设计 碎石的最大粒径为 31.5mm,轧石场轧制的材料应按不同粒径分类堆放,以利施工时掺配方便,采 本工程不考虑换填路基土,但需进行压实。 用的套筛应与规定要求一致。 1、道路路基必须做到密实、均匀、稳定;路槽底面土基应保持中湿状态,路基抗压回弹模量不少 基层用级配碎石备料建议按粒径 9.5-31.5mm、粒径 4.75-9.5mm、粒径 2.36-4.75mm和粒径 2.36mm 于 20Mpa。 以下四种规格筛分加工出料。 2、 道路路基应分次碾压压密,路基压实度及填料最小强度应符合下表要求,本工程采用《城市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 30%,针片状含量宜不大于 15%,集料中小于 0.6mm 道路路基设计规范》标准。路基压实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为保证压实度,土的含水量不能超过最佳 的颗粒必须做液限和塑性指数试验,要求液限小于 28%,塑性指数<9。集料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6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DL-02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 -便道工程 第 2 页 共 2 页 的规定。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集料的颗粒组成 表-7 层位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31.5 19 9.5 4.75 2.36 0.6 0.075 水泥稳定类基层 100 68-86 38~58 22~32 16~28 8~15 0~3 四.排水工程 1.在挖方路基两侧开挖一条 40*40cm的土边沟作为路基的临时排水,土方量已经计入挖土方中。 五. 注意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围蔽,保证施工安全。 2.在工程施工期间做好道路的交通疏导,保证道路的畅通。 3.本设计的坐标如需调整,须经设计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4.施工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施工。 5.本设计图未明确的内容,参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执行。 6.设计图与现场不符的部分请及时通知设计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DL-02 R30 R15 直线、曲线及转角表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交 点 坐 标 曲 线 要 素 值 (m) 曲 线 主 点 桩 号 直线长度及方向 交 点 交点桩号 转 角 值 缓和曲 缓和曲 切 线 曲 线 第一缓和曲线 第一缓和曲线终 第二缓和曲线起 第二缓和曲线 直线段 交点间 备 注 号 N (X) E (Y) 半 径 外 距 校正值 曲线中点 计算方位角 线长度 线参数 长 度 长 度 点或圆曲线起点 点或圆曲线终点 长 (m) 距(m) 1 2.000 3.000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000 19.000 20 21 BP ****.834 ****.807 K0+000 461.266 461.266 4°28′03.4″ JD2 ****.699 ****.738 K0+461.266 编制: 复核: 审核: 图号:DL-05 纵 坡 、 竖 曲 线 表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竖 曲 线 纵 坡(%) 变坡点间距 直坡段长 序 号 桩 号 备 注 标 高(m) 凸曲线半径R(m) 凹曲线半径R(m) 切线长T(m) 外距E(m)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 - (m) (m) 0 K0+000 20.257 0.220 30.000 14.421 1 K0+030 20.323 **** 15.579 0.053 K0+014.421 K0+045.579 1.575 170.000 123.430 2 K0+200 23.000 **** 30.991 0.092 K0+169.009 K0+230.991 0.383 261.266 230.275 3 K0+461.266 24.000 编制: 复核: 审核: 图号:DL-06 逐 桩 坐 标 表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坐 标 坐 标 坐 标 坐 标 桩 号 桩 号 桩 号 桩 号 N (X) E (Y) N (X) E (Y) N (X) E (Y) N (X) E (Y) K0+000 ****.834 ****.807 K0+020 ****.773 ****.365 K0+040 ****.713 ****.923 K0+060 ****.652 ****.481 K0+080 ****.591 ****.039 K0+100 ****.530 ****.597 K0+120 ****.470 ****.155 K0+140 ****.409 ****.713 K0+160 ****.348 ****.271 K0+180 ****.287 ****.828 K0+200 ****.227 ****.386 K0+220 ****.166 ****.944 K0+240 ****.105 ****.502 K0+260 ****.044 ****.060 K0+280 ****.983 ****.618 K0+300 ****.923 ****.176 K0+320 ****.862 ****.734 K0+340 ****.801 ****.292 K0+360 ****.740 ****.850 K0+380 ****.680 ****.408 K0+400 ****.619 ****.966 K0+420 ****.558 ****.523 K0+440 ****.497 ****.081 K0+460 ****.437 ****.639 K0+461.266 ****.699 ****.738 编制: 复核: 审核: 图号:DL-07 路 基 每 公 里 土 石 方 数 量 表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长 度 3 3挖 方 (m ) 填 方(m ) 本桩利用 远 运 利 用(挖余) 借 方(填缺) 废 方 起 讫 桩 号 平均运 平均运 土 石 平 均 运 距 备 土 方 石 方 总数量 土 方 石 方 土 方 石 方 土 方 石 方 平均运距(Km) 土 方 石 方 总体积 距 距 方 方 (Km) 注 (m) 松土 普通土 硬土 软石 次坚石 坚石 3 3 3 3 3 3 3(m ) (m ) (m ) (m ) (m ) (m ) (m ) 土 方 石 方 3 (Km) 3(m ) (m ) (Km) 3 3 (m ) (m ) 土方 石方 K0+000~K0+461.266 461 **** **** **** **** **** **** 626 **** **** 小 计 **** **** **** **** 0 0 0 **** **** 0 626 0 **** 0 **** 0 0 0 编制: 复核: 审核: 图号:DL-11 路面工程数量表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新建路面 4cmAC-13C细粒 6cmAC-20C中粒 20cm5%水泥稳定 20cm4%水泥稳定 改性乳化沥青粘 序号 位置 拆除15cm混凝土 20cmC30砼 φ14拉杆植筋 钢筋网 备 注 式改性沥青砼 式改性沥青砼 碎石 碎石 层 2 2 2 2 2 2 2 (m ) (m ) (m ) (m ) (m ) (m ) (m ) (根) (kg) (t) 1 K0+015-K0+035 - - - 775.0 775.0 - 220.0 488.0 - 2 K0+210-K0+370 ****.0 注:1.本工 程量仅供参 考,施工时 应以实际发 生量为准。 合计: ****.0 0.0 0.0 775.0 0.0 775.0 0.0 220.0 488.0 0.0 编制: 复核: 审核: 图号:DL-12 赔偿树木、青苗数量表 长安镇纵一路道路工程-便道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位置(米) 树木、青苗类别及数量 序 所属县、乡(所 桩 号 备注 号 有者) 2 <10cm材树 10~20cm 材 20-30cm 材树 30-40cm 材树 40-50cm 材树 80cm材树 120cm材树左 右 清表m (株) 树(株) (株) (株) (株) (株) (株) 1 K0+000-K0+461.266 长安镇 - 7 50 56 47 13 1 1 荔枝树131棵,阔叶树44棵 2 K0+340-K0+461.266 长安镇 **** 清表深度50cm 合计 **** 7 50 56 47 13 1 1 编制: 复核: 审核: 图号:DL-14 给 排 水 工 程 士H 迟Ⅲ H抛州 同勺嗌严迟汹緊褪两… 田仰⌒H账将,H 嘿崇 国 击霏 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