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您尚未开通该权限!
咨询客服:400-688-2000,掌握更多商机线索!
- 咨询:400-688-2000查看全部商机
90天 |
资金现金 |
14(略) 人民币 |
定性评审 |
分类编号:SG-XC版本编号:****-02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二〇 年 月生效日期:****-12-21第 1 页/共 55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略)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55 页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年 03 月 19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55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承包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55 页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55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九洲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 九洲港国际货运码头联检大楼(情侣南路278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人: 刘涛锃联系电话: (略)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网址: 网址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九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情侣南路九洲港货运联检大楼旁5号仓库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网址: 网址1.3 项目名称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施工总承包1.4 项目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1.5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房屋建筑 /其他1.6 招标内容[工程概况: 受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业主方”)委托,珠海九洲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原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旧址;北邻夏湾路,南邻粤华路,西邻夏四路,东邻桂花南路,于珠海市拱北商圈内,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用地面积****.09 平方米,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A5),容积率 2.67,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 (略).8 平方米;建筑密度一级建筑覆盖率≤ 50%,二级建筑覆盖率≤ 30%;绿地率≥ 20%;建筑限高≤100 米;配建机动车位 **** 个,非机动车按现行《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标准进行配建。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位于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园区内新建建筑面积 ****.9 平方米,2层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组合结构。最终数据,以最终招标人确定的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临时周转用房整体施工(建筑、结构、水、暖、电、设备安装、精装修、防辐射等图纸所包含的一切内容)及施工所需围挡、新建临时周转用房地下管线迁移与接驳、所有材料均要满足设计要求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以及配合招标人因工程需要考察调研类似项目的施工组织安排及新工艺、新技术等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履行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义务和责任,对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其他专业分包、按合同约定专项分包、甲供材(如有)进行管理并承担协调及配合义务,同时,必须服从招标人委托的参与本工程工程造价及工程监理等的统一管理,按实际需求进行专项深化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工序安全衔接、技术、安全的交底、指导与组织竣工资料的建档及竣工验收。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工序安全衔接,组织其他专业分包进行技术、安全等多方面的交底。因工程需要配合招标人考察调研类似项目的施工组织安排及新工艺、新技术等工作。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对招标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施工总承包任务书》]。第 6 页/共 55 页1.7 预算金额[ 7,472,697.49]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本项目预算价为7,472,697.49元,其中含暂列金额355,842.74元]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 ]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勘察单位 [ ]1.11 设计单位 [广州市设计院 ]1.12 监理单位 [ ]1.13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可以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地质资料 [ ]份[ ]页,编号:[ ]水文资料 [ ]份[ ]页,编号:[ ]。勘察文件 [ 1 ]份[ ]页,编号:[ ]。设计文件 [ 1 ]份[ ]页,编号:[ ]。其它事项 [ ]。1.15可以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用水 已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用电 380V, 已通 ,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道路 已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场地 已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其它事项 [ 1.施工用电负荷及用水不足时,投标人需自备发电机及用水预防措施以满足施工需求,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2.本工程使用的市政道路路口已开通;若中标人认为需要在市政道路上另开设路口时,由中标人负责开设并办理有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时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3.中标人可以使用本工程中已有的道路,并负责维护, 道路损坏由中标人重新修复; 4.中标人有义务应招标人要求,保障其它借道车辆的通行顺畅; 5.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投标人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认为不满足施工条件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6.招标人不提供办公场地、工人生活区场地,投标人自行考虑场地及费用,场地不得设置在医院范围内。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临时设办公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等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必须事先报请招标人书面批准。若中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服务,但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且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及延长工期。 7.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招标人及规划部门的要求设置。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中标人使用、管理及维护,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8.施工现场堆放材料及搬运费、二次搬运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9.工人生活区如经招标人批准后设置在项目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要求,涉及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1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其它事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第 7 页/共 55 页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3.1 最高投标限价[7,472,697.49]元。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它事项 [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其它事项 [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00.00]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供方式提供方式 现金 / 纸质保函、保单 / 电子保函、保单 / 其它方式[ ]。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其它事项 [1.采用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保证金,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采用保函形式的,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非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上一级银行机构出具。 2.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3.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当将转账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一旦投标保证金未能确认到账,可以作为复核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依据,否则不予复核,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各投标人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首页“投标保证金”栏目中《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通知》(珠公共资源〔****〕14号)和《企业缴纳保证金操作手册》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6.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7.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其它部分一起提交招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 8.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非中标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投标保函,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投标保函。 ]。5.投标资格第 8 页/共 55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省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其它事项 [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10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3 ]%(1%至5%),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名,第二轮[ ]名,第三轮[ ]名,第四轮[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第 9 页/共 55 页7.1 评标内容技术标。经济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修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 一次票决法。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gov.c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90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534号)的标准收费×75%计取,具体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执行。中标单位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第 10 页/共 55 页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 1.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不组织定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第 11 页/共 55 页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 ]。15.4 暂列金额 按照[355,842.74]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 ]。15.5 暂估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 418,879.16 ]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 ]15.7 计算误差风险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在+[ ]%或-[ ]%之内的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1、暂列金额必须按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废标。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清单中存在漏项,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图预算核对时按实调整]。16.承包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它事项 [ 使用招标文件后附版本,一经投标则视同投标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后附合同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 ]。16.2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其它事项 [ 1、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2、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投标综合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具备与分包工程内容相符的施工资质 ]。其它事项 [ 发包人不对分包人的选择承担任何责任。如分包人不称职或者分包人的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或质量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该分包人撤换,承包人应当立即撤换,而不得拒绝。]。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按珠规建建〔****〕48号《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要求配置,且需满足《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施工总承包施工任务书》管理人员配置表的要求]。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经招标人批准后,所更换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称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并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其它事项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不低于珠规建[****]48号文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开工前须报招标人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21条、任务书等相应条款 ]。第 12 页/共 55 页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其它事项 [ 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且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进行配置,中标人如须变更,招标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16.6 工期要求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天。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总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拟定****年4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工程开工令日期为准,关键工序节点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1、质量问题每处按质量问题的损失大小****~****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如造成质量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2、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依情节严重要求中标人每次支付5万~10万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但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 ]。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投标人应自觉执行国家及珠海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若因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人的处罚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招标人支付同等数额的恶意惩罚性质违约金。如投标人原因,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方对招标人的投诉时,将视情节情况对投标人以****~****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2、未做技术、安全交底或交底没到作业层的,视为违约行为,中标人每次按****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3、若中标人因安全等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每次中标人按人民币****元以内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记入招标人的施工单位诚信记录,作为中标人信誉考核依据。 4、承包人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因安全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仍不积极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元以内的违约金,并对诚信情况作记录,作为承包人信誉考核依据。 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略)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 13 页/共 55 页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1.投标人必须满足其投标文件承诺、施工合同要求和现场实际施工质量、进度对设备的需求;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未能满足施工工作需要,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设备投入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费用。 2.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2)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3)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书面确认之后方可使用。 (4)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3.其它事项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附件15《主要材料推荐品牌目录》选择相应主材的品牌;表中未列明的主材,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品牌,但必须满足工程需要且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相关规定;若材料供应等出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缺货、停产等),投标人可书面提出替换申请,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a.材料设备性能、质量及档次不低于原定品牌;b.需提前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c.原则上不调价,取得招标人书面意见或双方商务洽商协议一致的除外。 对于定制品或订货周期长的材料,投标人须准备充足的量(须有备货),在材料损坏或需要更换时48小时内能够完成供货。投标人不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供货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每迟延一日供货应向招标人支付****元违约金。 如果投标人擅自选用其他品牌及规格,投标人必须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材料使用前,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和经确认的施工图对主要材料的具体要求(规格、 色泽、纹理等),向招标人提供主材样品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投标人、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造价单位等共同确认后,立即对主材样品相关资料进行封存。进场材料按封存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招标人或监理人对材料、设备或工艺的确认并不减轻投标人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2)达不到封存样品(标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招标人要求更换的时间内投标人仍然无法提供与样品(标准)同样质量和档次的材料、或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的质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招标人有权指定材料及设备,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由于投标人订货、送样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图纸设计、规范、封样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若确定存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①材料性能和质量不低于已确认的品牌;②需取得招标人同意:③不允许调整价格。 (5)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招标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6)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必须为合格品以上的产品,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牌需满足招标清单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若投标人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如投标人未按相关要求采购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的工程价款,并按照5万元/次标准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因此导致的供货错误、供货延误、工期拖延、工程质量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应损失。]。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 ]。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1、由于政策调整或招标人原因导致项目规模缩减或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工作量支付费用,已经进入施工现场的满足设计和招标人要求且用于本项目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按评估价结算。总承包服务费、措施费、预算包干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计算,违约处罚金按合同规定计算;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承担因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2、若工程因非中标人原因出现全部工程停建时,施工合同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并对已建工程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并计算已建工程结算总造价,已经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按评估价结算。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和预算包干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计算。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承担因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3、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有权决定工程全面或部分暂停施工或缓建。若工程暂停施工或缓建,若需投标人现场守护时,投标人应负责现场的成品保护,若工程暂停施工或缓建是由于非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招标人仅支付投标人现场守护费,其守护费用按珠海市当期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具体人数由招标人确定,除此之外招标人不承担因第 14 页/共 55 页16.11 承包风险此给投标人造成的其它任何经济损失,其现场守护费用支付自发出工程缓建通知书后逐月支付,直至招标人发出复工通知书为止。复工时间由招标人书面通知,施工合同仍按本合同标准执行。工程发生非投标人的原因缓建时,招标人根据本工程的停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的时间差来调整工程的完工和竣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全面或部分暂停施工或缓建超过90天的,双方另行协商。 4、投标人为完成图纸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广东省和珠海市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5、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赔偿。 6、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暂列金额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因此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赔偿。 7、投标人已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定额工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可能存在差异,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赶工措施及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此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 8、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招标人对于施工工艺工法、质量及技术要求、安全文明、成品保护要求,所涉及的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考虑,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或调整工期。 9、投标人负责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等开工手续,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整个工程交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移交。 10、工程质量要求:本合同实施过程中若针对合同质量目标的评定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投标人需确保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不予另行支付费用。 11、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已自行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自身雇员意外伤害险。投标人必须及时足额购买自身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事项,且应核实招标人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对投保不足的部分均由投标人负责自费补充办理。当工程遭破坏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等事宜。招标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标人不按足额补充购买保险,发生修复的费用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投标人人员伤亡分别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投标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停工期间,投标人应招标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后适当顺延;7)投标人因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而产生的费用,该费用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可适当进行补偿。 13、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投标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款不因此而调整。 14、因施工需要而发生的运输道路的维护或修筑(含重新修筑)、沿途所经过道路的洒水、清扫、保洁以及查验单位(边检、海关等)航道、运输、交管、环保、水务等国家强制性收费均由投标人负责。 15、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招标人原有设施,如有发生,应尽快修复或由招标人修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本次招标所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和数据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有责任获取更多更详细的需要的相关资料。 17、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对工地人员进出进行管理,工地出入口应24小时有人值守,费用含在合同价中。 18、投标人应在移交前负责完成整个工程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保洁标准应经招标人验收确认,上述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19、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踏勘,获取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所需的现场信息。无论投标人实际考察现场与否,投标人所报合同价都将被认为已对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掌握而所作的承诺。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结算时不予考虑,亦不因此延长工期。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0、由于施工工艺变化、技术更新或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新材料及招标人或业主单位认定需进行专项技术调研考察的,投标人应组织第三方专家论证或进行同类项目考察,考察人员由招标人确定,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报建要求完善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若投标人无法满足相关报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一个合格承建商所应预见的各种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除合同中另有特别约定外,不再另行计取。 23、其他风险详见合同、任务书等附件]。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第 15 页/共 55 页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1.投标人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足额有效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合同约定内容(不含保修阶段)履行完毕之前应完全有效。 2.投标人开具的履约保函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地市级以上银行或招标人认可的担保公司开具且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履约保函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3.在收到已生效的履约担保之前,招标人无须向投标人支付任何款项。投标人不能按照本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弥补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工程竣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由投标人申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履约担保。 5.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投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一)项目建安造价可以调整的情形: (1)招标人书面确认因招标人使用需求或使用功能变化发生的施工范围变更、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或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工程洽商及签证。 (2)人工、材料价差调整。 (3)措施项目调整。 (4)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造价的其他情况。]。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 1.综合单价的确定及调整原则: 1)合同清单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项目,则按合同内已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另有约定调整方式的除外。 2)合同清单中没有完全一致的综合单价项目,但有类似综合单价项目,则按合同清单内类似综合单价项目作换算处理。换算时只计算主材价差,即: 换算综合单价=合同清单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材料价差; 材料价差=(实际使用的主材单价-合同清单类似项目投标主材单价)×消耗量 消耗量:指合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消耗量,当此消耗量大于定额消耗量时,按定额消耗量计算。 当合同清单内类似综合单价项目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时,双方约定按主材价格最靠近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换算。 合同外材料价格确定:材料价格参考截标时间当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列的材料,由发包方、监理、承包方及造价咨询单位四方确认作为结算依据,经四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不再参与下浮。 3)合同清单中无类似的综合单价项目。按照预算价编制原则(即计量依据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等广东省对应专业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及珠海市相关规定的原则)及中标费率计算。 中标费率=(中标价格-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税)-暂估价)/(预算价格-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税)-暂估价)X100% 2.材料调差方式: (1)主材材料价差的调整: A、《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载明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碎石、石粉、砌块变化超过+5%或-3%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或-3%以外部分的差价,上述主材价格波动不超出基准价+5%或-3%(含+5%或-3%)时不调价。 B、不在上述调整材差范围内但施工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算数平均值相对于预算编制选用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变动超过±15%以上的,投标人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可以按上述材料调差方式计取超过±15%以上的材料价差。 C、基准价:施工图预算所用的造价信息公布的中档材料单价。 (2)电缆(不含电线)材料调价方式: 1)铜材的品牌说明: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本合同提及的任何铜材均特指来源于江铜或云铜的 1#电解铜。 2)铜材价格的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站(http://(略)cn)首页的上海现货(SMM) 行情的 1#铜价格。 3)如当月度交易日铜材平均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在投标基准价+5%或-3%时,则项目采购合同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或-3%以外部分的差价。 4)原料基准价价格时间约定:预算编制当月上述网站公布的月度交易日平均价格为准。 5)每月以该月度交易日平均价格为准由双方核定该月铜材价格。 (3)幕墙工程中玻璃、铝板和铝型材三项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基准价+5%或-3%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或-3%以外部分的差价。 a.玻璃按浮法平板玻璃原片、铝板和铝型材按国产A00铝锭价调差。 b.浮法平板玻璃原片、国产第 16 页/共 55 页16.15 造价调整方式A00铝锭价基准期(预算编制期)和实际施工期价格:按照卓创资讯网(http://(略)com/)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价格(玻璃密度按2.56×103kg/m3,铝密度2.71×103kg/m3)。 (4)上述主材价格材料价差只计取价差及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3.人工费的调整:按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所列市区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调整人工费的价差,不调整综合单价。人工价差施工期间不作调价,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调差的人工按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所列市区动态人工调整系数取算数平均值进行调差,人工费价差只计取价差及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由于投标人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人工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招标人受益;非投标人原因延长工期而遇人工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投标人可以顺延计补价差;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投标人受益。 4.人工及材料价格调差时间当月不足15天的不计入调差月份计算。 5.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式: 措施项目费: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垂直运输、成品保护工程费、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全部工程停建(或规模缩减)、设计变更及合同外新增/合同内缩减(减少)工程所发生的措施外,合同范围内措施费按措施项目费的投标报价不予调整。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括按子目计算及按系数计算的项目)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招投标阶段不可调整。 (2)合同履约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括按子目计算及按系数计算的项目)、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垂直运输、成品保护工程费按照工程量计价规范及定额计价方式按实调整。 (3)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全部工程停建(或规模缩减):措施项目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计算。 (4)设计变更及合同外新增/合同内缩减(减少)工程所发生的措施费按上述第(2)点约定调整。 (5)因非投标人原因,工程措施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措施项目发生增减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中不利一方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一方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和经济分析提交另一方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如果不利一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拟实施方案给另一方的,则措施项目费不调整。 (6)预算包干费:根据****定额预算包干费按固定费率执行。 6.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本工程的工程量、材料、人工计算规则是预算编制期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对应专业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及珠海市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该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合同下任何性质的工程以及合同外工作、洽商和变更的计量。 7.其他项目费:按其他项目费的投标报价计算(暂列金额按实发计算)。若不报则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如投标人报价金额超过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计算结果时,则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计算并考虑中标降幅。总承包配合服务费按开项的专业工程实际合同金额及投标人报价费率计取,投标人不得再收取分包人管理费用,若发现投标人额外收取分包人管理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投标人额外收取分包人管理费的两倍金额作为违约金;未开项的项目投标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8.规费及税金:投标人必须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如投标报价计费原则超过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时,则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计算。 9.主材暂估价:根据招标人书面确认价格按实调整,仅计取材料价差及税金。 10.本文件造价信息:是指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简称“造价信息”)。 11.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主要材料及人工调差参照合同关于主要材料及人工调差条款执行;施工图预算核对时,措施费按****广东省综合定额计算规则调整工程量;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区分不同专业,按****广东省综合定额规定的系数调整。施工图预算核对后,合同转化为固定总价合同。 12.在施工图预算核对转固定总价过程中,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其中单项清单投标综合单价低于预算工程量清单中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清单投标综合单价执行。单项清单投标综合单价高于预算工程量清单中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时,按以下方式执行: 1)单项合同清单工程量增加幅度在+5%(含5%)以内时,按清单投标综合单价执行; 2)单项合同清单工程量增加超过+5%时,增加超过+5%部分的工程量按照预算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综合单价及中标费率计算。 13.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变,材料价格允许按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单价计补价差,差价部分仅计税金,其余如人工、辅材、机械等不得变动。 14.零星工作项目根据签证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已含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15.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项目范围之内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协调、垂直运输机械使用、临时水电使用、临时设施使用、已完工程或设备保护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6.若项目须审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部门确认的金额为准。]。预付款 [ 合同签订及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单并经业主方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后,支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进度款 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上个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85 ] %(含本数)结算款 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之内完成,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价格的[ ]%。保修金 [工程结算总价的3%]。其它事项 [(1)工程价款支付进度 a.预付款: 预付款已包含划拨到工资支付专户的资金、3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和预付款保函,所有保函需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且招标人发出开工令或开工通知并经业主方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预付款。 在第一次付款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及业主方提供完整的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方责任险)等合同约定险种的保险凭证复印件,否则业主方有权延期付款,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投标人需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预付款分三次在分部工程进度款中等额扣回,若后期支付期数少于尚需扣回次数,未扣回的预付款将在最近一次支付进度款中扣清。 b.进度款:按月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工程款根据施工进度每月支付一次,投标人每月5日向招标人及业主方提交上月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报表,经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工第 17 页/共 55 页16.16 合同价款支付程师、招标人及业主方书面审核确认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按当月核定的合格产值金额的85%支付,进度款支付总额达到暂定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5%时,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其他扣款及罚款须在业主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单独付至业主方的银行收款账户,如不按时缴纳,业主方有权延期支付进度款,或从进度款中直接抵扣。 措施费等包干费用按如下约定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纳入半月度工程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支付半月度工程款。 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本合同后,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下发的完整版的施工图纸后60个日历天内,投标人需根据施工图纸、合同单价、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要求文件编制预算书并提交招标人审核(投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包括:1份纸质版的预算书,1份电子版预算书以及计算稿),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完整的预算书后90个日历天内,由招标人与投标人核对完成。经招标人书面核对确认后的价格即为本工程的合同固定总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且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确认。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核对,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如对工程量清单有疑义的均需配合核对。 c.结算款: 1、投标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之内,按珠海市质检部门和珠海市城市档案馆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完整资料,并申请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提交完整结算资料。以上资料经招标人、业主方或其代表审核合格后,招标人及业主方依投标人申请、按支付程序支付至投标人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投标人30天内完成城建档案移交手续,逾期完成违约金每天****元。 2、结算经招标人及业主方审核完成后,凭投标人开具的请款函及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业主方支付审定结算价的97%;该阶段增值税发票金额需覆盖结算价的3%质保金金额,累计开票金额为合同结算价的100%; 3、本项目工程款结算按分批分阶段结算执行,投标人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提报结算资料进行分部结算。分部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分部工程结算价的97%。 4、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投标人的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竣工结算均不得高估冒算,如投标人申报金额超过最终审定价金额的5%,则招标人有权对超报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投标人申报金额-最终审定金额*105%)*3%),且招标人将从支付投标人的任意工程款及竣工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违反施工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费用、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等款项,招标人均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款、结算款、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且不足部分由投标人继续支付。 本工程结算价款=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的价格调差金额±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增减费用±工程奖励及处罚金额 注:若项目须审计,承包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相关部门确定的金额为准。 d.质保金: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一年且经招标人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业主方向投标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总额的40%;质量保修期满两年且经招标人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业主方向投标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总额的40%;其余质量保修金待五年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经招标人及业主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付清。均不计利息。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质量规定及合同约定保修。在保修期内发现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按现行国家规范无偿保修,若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害,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的,招标人有权依法追偿。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后,不能免去投标人的保修责任。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该项工程或工程设备相应的保修期自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完毕之日起其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限顺延。保修期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e.投标人均须于付款时间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交进度确认表、付款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包括增值税发票金额、时间、税率等)等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的税金后支付,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相关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送达招标人以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投标人应负责按税法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有关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应负责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并确保招标人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f.本项目所有合同款项为通过业主方相关资金审核流程后直接拨付给中标人,招标人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协助中标人办理支付合同款项手续。招标人不承担因业主方拒绝支付或迟延支付引起的违约赔偿等责任。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报告,否则由此产生的拒绝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变更签证的规定: a.单项工程变更签证金额超过100万元时,随月度工程款按70%支付;剩余的30%在竣工结算双方确认后支付。 b.单项工程变更签证金额不足100万元的,每当工程变更签证金额累计达200万元以上(含)的,按累计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剩余的30%及累计未满200万元部分在竣工结算双方确认后支付。]。17.签订合同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30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第 18 页/共 55 页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招标人有权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0.附件列表20.1 招标工程量清单[ ]页,附件编号:[ ]。其它事项 [附电子版 ]。20.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其它事项 [ ]。20.3 其它附件 招标议程表,附件编号:[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临时周转用房施工总承包施工任务书》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说明内容 [ ]。其它事项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计划或进场开工的,每逾期一天,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 2.对于工程投标阶段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中标后至工程正式开工前,中标单位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工程开工后,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招标人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3.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擅自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每发生一人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每人每次人民币1万元支付违约金;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后相关人员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到岗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 4.若发现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与招标文件对人员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时,每发现一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并在 3 日内更换至符合招标人要求。 5.未经监理、招标人书面批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擅离施工现场,视为违约行为,按****元/人·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不低于26天,否则,将按缺勤****元/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6.若投标人提供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不能满足工程要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或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或其行为有违职业操守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3日内更换至招标人满意及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每人每次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7.未按时参加周例会和提交周(月)报的,视为违约行为,每次按500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8.逾期开工或停工处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准时开工,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单方面停工。否则,每逾期或停工一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万元/天违约金,且不顺延工期。逾期或第 19 页/共 55 页无故停工累计超过10天(含)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未按约定组织进场的视为逾期开工。9.延误工期处理(含节点工期): (1)工期延误累计不超过10天(含1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2)工期延误累计超过10天且不超过30天的(含3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3)工期延误累计超过3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 工期延误不分段计算违约金,按累计延误期间计算,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未能按计划工期节点完成相应工作,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并有权预扣违约金,预扣违约金可在月进度款中扣除。若在后一工期节点,按期完成施工进度,则预扣违约金在完成施工进度后的月进度款中予以返还。如投标人未上报计划工期节点,则招标人可根据实际完成的施工进度来判定延误的时间。11.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投标人无故停工、罢工的,或重大节点、里程碑节点延误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不少于本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因投标人无故停工、罢工的,或重大节点、里程碑节点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在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图纸要求及招标人标准的或投标人不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的,招标人发现以上任何一项,每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10万的违约金,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无条件、无偿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 13.质量问题每处按质量问题的损失大小以****~****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如造成质量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14.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依情节严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5万~20万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但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投标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人民币20万元作为违约金。 16.投标人应自觉执行国家及珠海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若因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人的处罚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招标人支付同等数额的恶意惩罚性质违约金。如投标人原因,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方对招标人的投诉时,将视情节情况对投标人以****~****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17.未做技术、安全交底或交底没到作业层的,视为违约行为,投标人每次按****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若投标人因安全等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每次投标人按人民币****元以内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记入招标人的施工单位诚信记录,作为投标人信誉考核依据。 18.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或监理人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3次后,招标人每次有权向投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人不完成指令的,除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19.投标人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20.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因安全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仍不积极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元以内的违约金,并对诚信情况作记录,作为投标人信誉考核依据。 21.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略)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未及时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视为违约行为,每处按****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23.所建临建场地需根据招标人开发规划要求进行调整,在收到招标人书面同通知10日内完成转移及临建拆除清运工作,否则发包方安排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过程中造成的办公设施、资料丢失、清退物资的保管等相关责任以及搬拆设备设施产生的人工、吊运台班、租用堆放场地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如因施工造成市政道路污泥等违反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清理现场等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每发生一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因投标人对施工人员劳资问题未处理好而发生工人集体罢工、聚众闹事等对招标人不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其他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且招标人可向相关政府部门申报投标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如有投标人工人以劳动、劳务争议为由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或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招标人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招标人有权直接将所支付款项从应付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25.由于投标人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从而给招标人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每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0万违约金。 26.本合同中对同一事项涉及投标人违约金有不同描述的,投标人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按高标准执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27.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属于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安全、质量缺陷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项目重要节点发生延误且未采取相应赶工措施任其发展,合计出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28.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沙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 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监测设施)。施工时如遇政府部门下发最新政策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中标人进场后,须按要求完成防尘喷雾系统的施工 29.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计划或进场开工的,每逾期一天,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 2.对于工程投标阶段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中标后至工程正式开工前,中标单位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工程开工后,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招标人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3.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擅自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每发生一人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每人每次人民币1万元支付违约金;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后相关人员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到岗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 4.若发现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与招标文件对人员第 20 页/共 55 页21.1 说明事项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时,每发现一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并在 3 日内更换至符合招标人要求。 5.未经监理、招标人书面批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擅离施工现场,视为违约行为,按****元/人·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不低于26天,否则,将按缺勤****元/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6.若投标人提供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不能满足工程要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或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或其行为有违职业操守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3日内更换至招标人满意及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每人每次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7.未按时参加周例会和提交周(月)报的,视为违约行为,每次按500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8.逾期开工或停工处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准时开工,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单方面停工。否则,每逾期或停工一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万元/天违约金,且不顺延工期。逾期或无故停工累计超过10天(含)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未按约定组织进场的视为逾期开工。9.延误工期处理(含节点工期): (1)工期延误累计不超过10天(含1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2)工期延误累计超过10天且不超过30天的(含3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3)工期延误累计超过3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 工期延误不分段计算违约金,按累计延误期间计算,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未能按计划工期节点完成相应工作,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并有权预扣违约金,预扣违约金可在月进度款中扣除。若在后一工期节点,按期完成施工进度,则预扣违约金在完成施工进度后的月进度款中予以返还。如投标人未上报计划工期节点,则招标人可根据实际完成的施工进度来判定延误的时间。11.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投标人无故停工、罢工的,或重大节点、里程碑节点延误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不少于本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因投标人无故停工、罢工的,或重大节点、里程碑节点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在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图纸要求及招标人标准的或投标人不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的,招标人发现以上任何一项,每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10万的违约金,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无条件、无偿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 13.质量问题每处按质量问题的损失大小以****~****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如造成质量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14.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依情节严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5万~20万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但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投标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人民币20万元作为违约金。 16.投标人应自觉执行国家及珠海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若因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人的处罚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招标人支付同等数额的恶意惩罚性质违约金。如投标人原因,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方对招标人的投诉时,将视情节情况对投标人以****~****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17.未做技术、安全交底或交底没到作业层的,视为违约行为,投标人每次按****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若投标人因安全等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每次投标人按人民币****元以内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记入招标人的施工单位诚信记录,作为投标人信誉考核依据。 18.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或监理人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3次后,招标人每次有权向投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人不完成指令的,除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19.投标人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20.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因安全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仍不积极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元以内的违约金,并对诚信情况作记录,作为投标人信誉考核依据。 21.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略)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未及时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视为违约行为,每处按****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23.所建临建场地需根据招标人开发规划要求进行调整,在收到招标人书面同通知10日内完成转移及临建拆除清运工作,否则发包方安排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过程中造成的办公设施、资料丢失、清退物资的保管等相关责任以及搬拆设备设施产生的人工、吊运台班、租用堆放场地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如因施工造成市政道路污泥等违反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清理现场等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每发生一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因投标人对施工人员劳资问题未处理好而发生工人集体罢工、聚众闹事等对招标人不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其他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且招标人可向相关政府部门申报投标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如有投标人工人以劳动、劳务争议为由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或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招标人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招标人有权直接将所支付款项从应付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25.由于投标人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从而给招标人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每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0万违约金。 26.本合同中对同一事项涉及投标人违约金有不同描述的,投标人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按高标准执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27.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属于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安全、质量缺陷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项目重要节点发生延误且未采取相应赶工措施任其发展,合计出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28.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沙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第 21 页/共 55 页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 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监测设施)。施工时如遇政府部门下发最新政策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中标人进场后,须按要求完成防尘喷雾系统的施工 29.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计划或进场开工的,每逾期一天,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 2.对于工程投标阶段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中标后至工程正式开工前,中标单位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工程开工后,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招标人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3.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擅自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每发生一人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每人每次人民币1万元支付违约金;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后相关人员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到岗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 4.若发现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与招标文件对人员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时,每发现一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并在 3 日内更换至符合招标人要求。 5.未经监理、招标人书面批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擅离施工现场,视为违约行为,按****元/人·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不低于26天,否则,将按缺勤****元/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6.若投标人提供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不能满足工程要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或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或其行为有违职业操守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3日内更换至招标人满意及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每人每次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7.未按时参加周例会和提交周(月)报的,视为违约行为,每次按500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8.逾期开工或停工处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准时开工,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单方面停工。否则,每逾期或停工一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万元/天违约金,且不顺延工期。逾期或无故停工累计超过10天(含)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未按约定组织进场的视为逾期开工。9.延误工期处理(含节点工期): (1)工期延误累计不超过10天(含1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2)工期延误累计超过10天且不超过30天的(含3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3)工期延误累计超过30天,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 工期延误不分段计算违约金,按累计延误期间计算,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未能按计划工期节点完成相应工作,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并有权预扣违约金,预扣违约金可在月进度款中扣除。若在后一工期节点,按期完成施工进度,则预扣违约金在完成施工进度后的月进度款中予以返还。如投标人未上报计划工期节点,则招标人可根据实际完成的施工进度来判定延误的时间。11.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投标人无故停工、罢工的,或重大节点、里程碑节点延误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不少于本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因投标人无故停工、罢工的,或重大节点、里程碑节点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在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图纸要求及招标人标准的或投标人不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的,招标人发现以上任何一项,每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10万的违约金,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无条件、无偿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 13.质量问题每处按质量问题的损失大小以****~****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如造成质量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14.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依情节严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5万~20万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但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投标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人民币20万元作为违约金。 16.投标人应自觉执行国家及珠海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若因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人的处罚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招标人支付同等数额的恶意惩罚性质违约金。如投标人原因,造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方对招标人的投诉时,将视情节情况对投标人以****~****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17.未做技术、安全交底或交底没到作业层的,视为违约行为,投标人每次按****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若投标人因安全等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每次投标人按人民币****元以内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记入招标人的施工单位诚信记录,作为投标人信誉考核依据。 18.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或监理人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3次后,招标人每次有权向投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人不完成指令的,除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19.投标人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20.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因安全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仍不积极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元以内的违约金,并对诚信情况作记录,作为投标人信誉考核依据。 21.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投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略)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未及时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视为违约行为,每处按****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23.所建临建场地需根据招标人开发规划要求进行调整,在收到招标人书面同通知10日内完成转移及临建拆除清运工作,否则发包方安排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过程中造成的办公设施、资料丢失、清退物资的保管等相关责任以及搬拆设备设施产生的人工、吊运台班、租用堆放场地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如因施工造成市政道路污泥等违反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清理现场等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每发生一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因投标人对施工人员劳资问题未处理好而发生工人集体罢工、聚众闹事等对招标人不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其他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且招标人可向相关政府部门申报投标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如有投标人工人以劳动、劳务争议为由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或第 22 页/共 55 页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招标人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招标人有权直接将所支付款项从应付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25.由于投标人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从而给招标人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每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人民币20万违约金。 26.本合同中对同一事项涉及投标人违约金有不同描述的,投标人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按高标准执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27.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属于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安全、质量缺陷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项目重要节点发生延误且未采取相应赶工措施任其发展,合计出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28.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沙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 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监测设施)。施工时如遇政府部门下发最新政策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中标人进场后,须按要求完成防尘喷雾系统的施工]。21.2 ; ;:第 23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张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件中需提供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签到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与参与签到人员一致。内地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港澳投标人提供公司决策授权书(内容须包含授权人、被授权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授权期限、委托事项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体各方授权。3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商事登记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资质备案认可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6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第 24 页/共 55 页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9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0其它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5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特征码检查 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和软件狗号非空白且唯一。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符合性检查1.工程量清单编码与招标文件一致2.工程量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3.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一致4.工程量清单单位与招标文件一致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一致6.没有出现漏项、增项情况囗合格 囗不合格3 一致性检查1.清单合价=清单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2.分部分项合计=全部清单的合价; 3.单位工程总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税金; 4.工程项目总价=全部单位工程总价 其它费用; 5.投标书税金费率=最高投标限价税金费率; 6.投标书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7.投标书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 8.投标书计日工数量=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 9.投标书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囗合格 囗不合格4 投标报价 交易系统内投标报价与XML文件报价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5 单位名称 XML文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6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7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8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其它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并按照评审要求编制经济标书,经济标书应使用XML2.0格式 。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本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第 26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描述本工程特点,分析关键性专业工程的施工特点与难点,并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工程(如管线迁改、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必要、简要的描述。2施工总体部署、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关说明施工总体部署包括,对施工标段进行合理的分片分区安排;对各片区的主要人员及机械设备进行配置;对各片区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简要说明;对应工程安排和场地布置,简要说明总的施工流向、施工程序及施工顺序。3施工进度网络图或带关键线路的横道图及相关说明根据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和投标人的施工总体安排,规划施工关键线路,明确进度控制时间参数,绘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提出本工程总期和关键节点工期控制措施,以及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回补措施。4 主要机械设备需求计划表及相关说明 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数量合理且性能恰当。5 劳动力需求计划表及相关 主要施工阶段各工种人数合理且劳动力用工动态曲线变化规律合理。6 周转材料需求计划表及相关说明 主要周转材料品种、数量满足施工要求。7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第 27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要素名称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的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文件及其获奖情况。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时间、规模、属性、工作内容等。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三项近三年(****年至今)类似业绩。 需按照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列表》格式填报。2其他代表性业绩投标人的其他代表性业绩及其获奖情况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时间、规模、属性、工作内容等。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三项近三年(****年至今)代表性业绩。 需按照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列表》格式填报。3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键页等。4 纳税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5企业获奖情况投标人近五年来的项目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获奖。需按照投标人业绩一览表格式填报。6项目负责人资历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职称、工程业绩、获奖情况等 相关证书或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 需按照投标人业绩一览表格式填报。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第 28 页/共 55 页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第 29 页/共 55 页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第 30 页/共 55 页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第 31 页/共 55 页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第 32 页/共 55 页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议程表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33 页/共 55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 存在未获允许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 为失信被执行人;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 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第 34 页/共 55 页3.5 未在交易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3.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作出认定。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0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1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6、5.7、5.10、5.11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35 页/共 55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可以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 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第 36 页/共 55 页1.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3.1 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 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5.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7.1 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第 37 页/共 55 页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 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银行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第 38 页/共 55 页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 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11.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11.3 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11.4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制作应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软件测评结果的通知》”(粤标定函〔****〕48号)公布的计价软件公司开发的计价软件。11.9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 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12.1.2 被授权委托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公司决策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一致。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第 39 页/共 55 页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经,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 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半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1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 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16.1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告。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 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 《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第 40 页/共 55 页18.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1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 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41 页/共 55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 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 开标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中心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 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 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 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 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 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 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 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2.7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第 42 页/共 55 页2.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 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投标人结果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4.1 评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 交易系统对各投标人的XML文件进行辅助评审。4.5.2 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参考交易系统辅助评审结果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3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4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第 43 页/共 55 页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再选取排名靠前的10名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参与排序的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 5.定标5.1 定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 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 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 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44 页/共 55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4.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45 页/共 55 页 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标书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备注: 1. 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 2. 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 第 1 页共 1 页第 46 页/共 55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启。 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备注: 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7 页/共 55 页第 1 页 共 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 的工程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 48 页/共 55 页第 2 页 共 2 页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9 页/共 55 页第 1 页 共 1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注:仅内地企业提供。第 50 页/共 55 页第 1 页 共 1 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注:仅内地企业提供。第 51 页/共 55 页第 1 页 共 1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施工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XML2.0文件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施工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1.保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不低于内地建筑施工企业。12.保证在开工前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完成合同备案,开设银行账户。13.保证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满足粤建市[****]8号文及珠规建建[****]48号文的规定,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满足《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或《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同时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及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执行。其中,第11条至第13条仅适用于港澳企业。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52 页/共 55 页拟派主要人员配备承诺书拟派主要人员配备承诺书*********公司:本公司承诺在承接 XXX 工程的任务中,严格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做到人员到位,不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并兑现下表中关于主要管理人员的承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序号岗位 姓名 专业 职称及注册资格 备注(从业年限等)(略)注:1、本承诺函装订于资格函件及业绩信誉标书中,资格审查时,仅需审查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无需审查其他人员资料。2、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若发现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资格,中标人承担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废第 53 页/共 55 页除中标责任”约定的责任;若经过面试考评不通过的,中标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更换人员,达到招标人面试通过为止。中标人在面试时须提供项目拟派人员(包括设计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文件。3、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需满足《珠规建建[****]48 号文》的有关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任务书要求。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年 月 日第 54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响应要素序号业绩信誉名称业绩信誉概况1类似工程业绩1、XXXXX项目:XXXX年,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XXXX,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证明资料页码:xx页~xx页;2、XXXXX项目:XXXX年,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XXXX,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证明资料页码:xx页~xx页;3、XXXXX项目:XXXX年,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XXXX,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证明资料页码:xx页~xx页;投标人自行选取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三项,招标人仅参考前三项。2其它代表性业绩1、XXXXX项目:XXXX年,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XXXX,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证明资料页码:xx页~xx页;2、XXXXX项目:XXXX年,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XXXX,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证明资料页码:xx页~xx页;3、XXXXX项目:XXXX年,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XXXX,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证明资料页码:xx页~xx页;投标人自行选取近三年代表性工程业绩三项,招标人仅参考前三项。3 财务状况4 纳税状况20XX 年纳税额:XXX 元;20XX 年纳税额:XXX 元;20XX 年纳税额:XXX元;5项目获奖情况国家级奖项xx项:1、xxxx年,xxx项目获得xxx奖项;证书xx页省级奖项xx项:1、xxxx年,xxx项目获得xxx奖项;证书xx页市级奖项xx项:1、xxxx年,xxx项目获得xxx奖项;证书xx页其它奖项或证书xx项:xxxx年,xxx项目获得xxx奖项;证书xx页投标人选取近五年获奖情况罗列,以奖项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所获奖项必须有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五年前或无证书的奖项招标人不予采纳。并与证书清单页码对应。6项目负责人资历项目负责人:XXX(姓名),性别:XXX,年龄:XX岁,证书:注册XXX工程师;业绩及获奖情况:1、XXXXX项目: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XXXX,总投资:XXX万元,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XXX2、XXXXX项目:项目规模:XXXX,总投资:XXX万元,合同金额:XXX万元;获奖:XXXXXXX注:此表放于业绩信誉标书中,与第一项业绩要素(类似工程业绩)一起上传,放在类似工程业绩此项要素的前面即可,无需单独盖章。第 55 页/共 55 页 |
注册会员享贴心服务
项目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项目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的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的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 猜你喜欢
- 更多珠海招标采购信息
- (招标)生成版——原光明农场职工二
- 03月20日
- 汤浦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应急工程II标
- 03月20日
- 吴桥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
- 03月20日
- 临泽县2021年城区市政设施维修工
- 03月20日
- 吉华街道电气线路类综合整治建设工程
- 03月20日
- 吉华街道电气线路类综合整治建设工程
- 03月20日
- 【石台县东山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
- 03月20日
- 【石台县东山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
- 03月20日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容东DE
- 03月20日
- 桐君街道浮桥埠村池塘整治工程(监理
- 03月20日
- 青岛疗养院修缮工程招标预告
- 03月20日
- 桐庐县凤联村黄金欢乐谷旅游景区工程
- 03月20日
-
珠海建材网
珠海采购信息网
珠海政府公开信息
珠海公共资源交易网
珠海电力交易中心
珠海交易中心
珠海房产交易中心
珠海工程交易中心
珠海钢铁交易中心
珠海建设交易中心
珠海招投标交易中心
珠海政府交易中心
珠海造价信息网
珠海市政工程信息网
珠海水利工程信息网
珠海通信工程信息网
珠海医药招标网
珠海建筑招标网
珠海工程招标网
珠海建设招标网
珠海施工招标
珠海装饰工程招标
珠海建设工程网
珠海水利招标信息网
珠海电力招标网
珠海建委招投标网
珠海建筑管理网
珠海建设信息港
珠海教育招标网
珠海装修招标
珠海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建设网
珠海总包工程
珠海政府工程招标
珠海工程施工招标
珠海工程公开项目
珠海工程采购信息
珠海招标投标采购平台
珠海省市工程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