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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公寓、晓市路41号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略)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Re(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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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略)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略)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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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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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年 12月版 标段编号: E**** **市建设工程 施工类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 **公寓、晓市路 41号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工程) 标段名称: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商 城公寓、晓市路 41号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工程) 招 标 人: **市吴中区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陆文炳 招标代理机构: **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丁莎莎 **** 年 4 月 21日 使用说明 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 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资格预审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 用“/”标示。 二、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 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 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 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 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市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五、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咨询方式: 网络支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市经济开发区(http://www.epint.com.cn) 电话:****-**** 传真:****-**** 3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5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11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 1. 总则...................................................................................................................................... 13 2. 资格预审文件......................................................................................................................15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5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7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7 6. 通知和投标邀请..................................................................................................................17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7 8.纪律与监督............................................................................................................................18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19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9 1. 审查方法..............................................................................................................................20 2. 审查标准..............................................................................................................................20 3. 审查程序..............................................................................................................................20 4. 审查结果..............................................................................................................................20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3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7 三、联合体协议书...................................................................................................................29 四、 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30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32 六、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33 七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4 八 企业财务状况表.................................................................................................................35 九、企业信誉状况表...............................................................................................................36 十、其他材料...........................................................................................................................37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40 一、项目说明...........................................................................................................................40 二、建设条件...........................................................................................................................40 三、建设要求...........................................................................................................................4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40 无附件一:资格预审选择投标人具体选择方案.................................................................. 40 第六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43 评标办法前附表.......................................................................................................................43 1.评标方法................................................................................................................................48 2.评审标准................................................................................................................................48 2.1入围筛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和清标标准................................................ 48 4 2.2初步评审标准.....................................................................................................................48 2.3详细评审标准.....................................................................................................................48 3.评标程序................................................................................................................................49 3.1基本程序.............................................................................................................................49 3.2评标准备.............................................................................................................................49 3.3初步评审.............................................................................................................................50 3.4详细评审.............................................................................................................................51 3.5算术错误修正.....................................................................................................................51 3.6澄清、 说明或补正...........................................................................................................51 3.7汇总评标结果.....................................................................................................................51 4.评标结果................................................................................................................................52 4.1推荐中标候选人.................................................................................................................52 4.2提交评标报告.....................................................................................................................52 5.说明........................................................................................................................................ 52 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53 附件二:无效标条款...............................................................................................................55 附件三:评标入围规则...........................................................................................................57 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59 5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公寓、晓市路 41号 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公寓、晓市路 41号小区综合提升 整治项目工程)已由**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甪行审发改[****] 1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吴中区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市吴中 区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公寓、晓市路 41号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 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 价(万元) 工期 (天) 6 E**** ****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 升改造项目工程(雪莲 花园、**公寓、晓市 路41号小区综合提升整 治项目工程)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 造项目工程(雪**园、** 公寓、晓市路 41 号小区综合 提升整治项目工程) ****.72 197 2.4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04-21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 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 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 列条件: 7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无 3.5 信誉要求:无 3.6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扫描上传(格式附后),未上传视为未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有效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在该单位连续 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 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 的**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须按苏住建建[****]14 文执行,《苏 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 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 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8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 6 号)相 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 **** 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 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3 号文和(关于公布 **** 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 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 号文,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关于 **** 年春节前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12 号,全省 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 业开展劳务**。 (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 建建〔****〕50 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市住建局公布 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10)按照苏住建建(****)50 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 投标申请人超过 7家的,招标人从中选择 7 家投标申请人;等于 7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 人小于 7家时,将降低条件并重新发布公告 ;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审合格单位进行定性加定量评 审,定量评审:企业以往类似业绩、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企业信用考核、企业体系认证、企业财务情况, 定性评审:企业在之前工程中履约评价情况、企业实力、行业内信誉、口碑、形象、技术能力等综合考虑; (11)批复:甪行审发改[****]14 号。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 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 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 9 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 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年 04 月 21 日 9:00 至 **** 年 04 月 26 日 17:30;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前可以 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市吴中区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0 地 址: 地 址: **相城区南天成路 55号相融大 厦 7、8 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顾建荣 联 系 人: 丁莎莎、荣世明、赵华英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qq.com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 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 年 4 月 21日 11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市吴中区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吴中区甪直镇 联系人:顾建荣 电话: ****-**** 电子邮箱: 传真: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相城区南天成路 55 号相融大厦 7、8 层 联系人:丁莎莎、赵华英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传真: 1.1.4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 **公寓、晓市路 41 号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工程) 1.1.5 建设规模 约 ****.****万元 1.1.6 建设地点 **市吴中区甪直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甪直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雪**园、 **公寓、晓市路 41 号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3.2 要求工期 计划工期: 19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6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12 月 15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安全目标 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 12 机械事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见资审公告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5月 7月 10时 00 分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5月 7月 16时 00 分 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定量加定性评审方案中需申请人补充的材料(附件一: 资格预审选择投标人具体选择方案),此部分材料不 作为资审审查内容。 4.1.1 申请截止时间 ****年 5 月 8 日 10时 00 分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3 5.2 资格审查方法 详见资审公告 6.2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 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 否 当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 7 家时,招标人 将从中选择 7 家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当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等于 7 家时,符合资格 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当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 7 家时, 将降低 条件并重新发布公告。 具体评选方案见第五章附件一。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年 5 月 8 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1)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附件一。2)定量加定性评审方案中 需申请人补充的材料(如有),此部分材料不作为资审审查内容。 …… …… 13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资审公告; (2)财务要求:见资审公告; (3)业绩要求:见资审公告; (4)信誉要求:见资审公告; (5)项目经理资格:见资审公告; (6)其他要求:见资审公告。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 第 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 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14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 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住建建〔****〕14 号)文件的规定,**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 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持有**市年度信用手册(有 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 本项目投标。) (1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15)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1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7)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 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 的; (1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第 6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9)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5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 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 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 给所有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申请 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资格 预审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确需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申请 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申 请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 (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16 (6)类似业绩情况表(资审公告中无此项要求的可以不填写); 应根据资审公告要求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资料,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学历、职称、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证 明材料。 (8)企业财务状况表” (资审公告中无此项要求的可以不填写); 资审公告中有此项要求的填写,并按资审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9)“企业信誉情况表” (资审公告中无此项要求的可以不填写); 资审公告中有此项要求的填写,并按资审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0)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附件资料均应从企业信息库中获取,对已在投 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信息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获取相应信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信息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 实性,如因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造成的评标结论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3.1.3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 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要求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 章和加密,并在申请截止期前上传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按照标签提示建立分级目录并导入相关内 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申 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 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 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 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资格预审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17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2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1.3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有关规 定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 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 据。 6. 通知和投标邀请 6.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资格预审结 果通知申请人,并向所有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6.2 投标邀请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向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的,招标人应 当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依照前附表所述选择方案发放投标邀请书。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的,招标人可以 向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6.3不良行为公示 被选择的投标申请人如出现未提交投标文件情形的,该不良行为将被公示。自公示起一 年内,国有投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6.4 解释 申请人按条例提出书面要求的,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 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当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1)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且需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18 (2)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无需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征 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加盖单位公章),由原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 (3)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的项目,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加 盖单位公章)。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 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 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 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 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9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 电子印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2.2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项规定。 详见本章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内容 20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 2.1款和第 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 过资格预审。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详见本章附件一“资格审查不 合格情形”内容。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 2.1款、第 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 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 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 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 而直接招标。 21 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本项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1.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告的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 3.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及其认定标准; 4.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财务和信誉要求(如有)。 二、本项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8.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9.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业的; 1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的若 干意见》的通知》(苏住建建〔****〕14 号)文件的规定,**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 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持有**市年度信用手册(有 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 本项目投标。) 1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19.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0.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1.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 22 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 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2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第 6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23.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招标下述 24、27 条款生效: 24.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 标。 25.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的; 26.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 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7.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8.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 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3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4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六、类似业绩情况表(资审公告中无此项要求的可以不填写);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八、企业财务情况表(资审公告中无此项要求的可以不填写); 九、企业信誉情况表(资审公告中无此项要求的可以不填写); 九、其他材料。 26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 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 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 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8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 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9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 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 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30 四、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 企业情况 简述内容 是否符合 资格预审 文件要求 经营范围 资质条件 安全许可证 企业类似业绩 最新年度**市 建筑业企业信用 评定等级 考评时效内的投 标人行为及标后 履约考评扣分情 况 资格预审文件上 的其他要求 31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情况 简述内容 是否符合 资格预审 文件要求 学历 职称 注册执业 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类似业绩名称 资格预审文件上 的其他要求 32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 33 六、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 类似业绩 发包人名称 工程名称 及建设地点 建设 规模 项 目 负责人 合同金额 (万元 开竣工 日 期 备注 34 七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建造师证号 专 业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负责人简历 35 八 企业财务状况表 36 九、企业信誉状况表 37 十、其他材料 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我单位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具体情况为: □项目负责人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2、承诺书 我方已知晓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 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一、本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告的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 3.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及其认定标准; 4.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财务和信誉要求(如有)。 二、本项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8.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9.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业的; 1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的若 干意见》的通知》(苏住建建〔****〕14 号)文件的规定,**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 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持有**市年度信用手册(有 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 本项目投标。) 1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19.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0.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1.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 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 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39 2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第 6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23.本项目执行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 **** 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 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3 号文和(关于 公布 **** 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 的通知)苏清办﹝****﹞2 号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 年春节前我市建筑领域农民 工工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12 号,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 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 作。 24.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招标下 25、28 条款生效: 2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 标。 26.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的; 27.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 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8.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9.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 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0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说明 雪**园、**公寓、晓市路 41号小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为**吴中区甪直。 二、建设条件 依据规范及审查合格的各项文件资料进行项目建设。 三、建设要求 安全、质量、成本、工期等关键控制项目须达到既定目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41 附件一:资格预审选择投标人具体选择方案 一、评选方式:招标人采用定性加定量方式评选的方式,用集体议事法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 标申请人的评审、比较、打分,从中择优选择 7 家投标申请人入围。整个评审过程由监督小 组全程监督。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选小组的组成。评选小组由招标人组建,人数 3 人。评标小组人员由建设单位相关人 员组成。 (1)评选小组组长: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 (2)评选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组建; 2、监督小组的组成。监督小组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监督小组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 组得成员共 2 名人员组成。 3、代理人应当对评选过程进行记录,并收集资料存档备查。 (二)评选因素: 定量评审:企业以往类似业绩、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企业信用考核、企业体系认证、企业财 务情况;(30 分) 定性评审:企业在之前工程中履约评价情况、企业实力、行业内信誉、口碑、形象、技术能 力等综合考虑;(20分) 定量评审具体内容如下: 评选内容 评选标准 分值 定量评 选因素 企业以往类似业 绩 提供近三年(**** 年 4 月至今)类似单项合同金额 **** 万 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每个 5分,最高 10分 (提供中 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 询网页截图,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10 企业年度综合考 评 年度企业综合考评,提供主管部门的发文; 连续 2年 A得 5 分,一年得 2 分。 5 企业信用考核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并启用的最新季度的**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市政类信用分 82 分(含 82 分)以上得 10 分,82分-72 分(含 72分)得 5分, 72 分以下(不含 72分)及未取得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不得 分。 10 企业体系认证 企业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每个 1 分共 3 分。 3 42 企业财务情况 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 提供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2 注:以上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上传至“投标人 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处。 43 第六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筛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和清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不再进行后续评 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1.2 信用评价分筛选 □不采用 □采用,筛选条件:________________ 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经筛选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少于 15 人的,应当重新招标。 2.1.3 入围筛选方法和 数量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9家时,根据下列方法 筛选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 入围筛选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三。其中: 方法一中: G1 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 5% 计; G2 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 5%计; 方法二中: G1 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 5% 计; G2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 5%计; 44 方法三中:G1、G2 值的抽取范围参照方法二或方法三; 方法四中:G1、G2值的抽取范围按照方法二或方法三; 2.1.4 清标标准 (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 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 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 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 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6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 齐全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多标段投标 符合招标公告第 6.2项规定 项目经理到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3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不一致的 资格审查补充资料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 预审项目) 如投标人各项资格条件发生更新的,应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项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 预审项目) 1.提交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5 2.2.2 资格评 审标准 (适用 于已进 行资格 预审项 目)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 详见本章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内容 2.2.2 资格评 审标准 (适用 于未进 行资格 预审的 项目) 详见本章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内容 2.2.3 无效标 判定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3.2.1 分值构成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100 分 □以投标报价、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满分 分 3.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C,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抽取每档按 0.5%计取 46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 值取值范围:95%-98%,抽取每档按 0.5%计取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65%-85%,抽取每档按 5%计取,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的, 评标基准价按实计算。 3.2.3(1) 投标报价得分计 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 价每低 1%扣 0.6 分(不少于 0.6分),每高 1%扣 0.9 分(负 偏离扣分的 1.5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2.3(2) 投标人市场信用 评价评分标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分值* / % 3.2.3(3) 投标人行为及标 后履约考评扣分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3.2.3(4) 技术标 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是,合格性评审 否,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 详见本章附件一:评标入围规则 资格评审标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 目) 详见本章附件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 无效标判定 详见本章附件三:无效标条款 47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48 1.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评审标准 2.1 入围筛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和清标标准 2.1.1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信用评价分筛选(如采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清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 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2.2.3无效标判定标准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的全部条件,见本章附件二。 2.3 详细评审标准 2.3.1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4评分标准 49 (1)投标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合理性评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它: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 评标准备 3.2.1招标人准备 3.2.1.1入围筛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2.1.2、2.1.3 条款筛选入围投标 人。 3.2.1.2 清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入围投标人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 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评标准备(清标) 工作。 3.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 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3.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 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0 3.2.2评标委员会准备工作 3.2.2.1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2.2.2分工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负 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 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3.2.2.3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 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 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 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2.2.4评标入围、清标(核对招标人入围、清标数据) 招标人已做评标入围、清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入围、清标成果进行复核,发 现错误或遗漏的,应进行补正。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评标入围、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 委员会的工作成果。 招标人未做评标入围、清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应进行评标入围、清标工作。 3.3 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 处理。 3.3.2资格评审(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 不合格。 3.3.2资格评审(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51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 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3.3无效标判定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 处理。 3.4 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3款规定进行评审。 3.4.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 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5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6 澄清、 说明或补正 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7 汇总评标结果 3.7.1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汇总表。 52 3.7.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结果,采用打分 制的,应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4.评标结果 4.1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 次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1.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 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4.2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5.说明 5.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招标人可以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 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纳入评分体系中。 5.3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有效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评分的 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三位四舍五入。 53 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本项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1.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告的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 3.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及其认定标准; 4.招标文件要求的财务和信誉要求(如有)。 二、本项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8.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9.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业的; 1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的若 干意见》的通知》(苏住建建〔****〕14 号)文件的规定,**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 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持有**市年度信用 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 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18.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 1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54 20.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1.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2.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 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 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 内的; 2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第 6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24.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招标下述 25、28 条款生效: 2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 标; 26.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 处罚的; 27.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 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8.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9.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 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5 附件二:无效标条款 【提示】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或修改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 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附件,并发布新的完整的《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无效 标条款无效。 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 的汇总,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 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 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 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 不一致的; 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 算基础不一致的; 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 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56 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 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 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情况的; 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 要求的; 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当场开标而未按时出席的。 (招标人对上述内容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下述条款为准) 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重大偏差情形: 57 附件三:评标入围规则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格后审评标入围环节。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的投标人超过 9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 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入围的投标人数量 R 根据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决定。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的投标人为 50家以上时,R值取 15;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为 30 家以上不足 50家 的,R 值取 12;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为 9 家以上不足 30 家的,R 值取 9;不足 9 家的全部入围。 方法一: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 分别为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 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 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二: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 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 别为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 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当 R值取 9 时,平均值以上具体数量为 4,平均值以下数量为 5;当 R 值取 12 时,平 均值以上具体数量为 6,平均值以下数量为 6;当 R值取 15时,平均值以上具体数量为 7, 平均值以下数量为 8。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 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 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三:抽签入围法。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 R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人可 以参照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的 G1 和 G2 值抽取、计算,先去除一部分投标人后再 随机抽取,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四: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 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 G1 和 G2 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 入围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 50%的投标 58 人(四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 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 中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 方法五:二轮抽签法。该方法适用于非选用企业信用分进行筛选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第一轮先按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从高往低排名前 R 名(有企业信用 分且并列的算同一名次,依次往下排名),在前 R名中随机抽出 R/2(R/2 去尾取整)家(若 有信用分的投标人≤R/2 家,则全部入围);第二轮剩余的名额,在上述被抽中单位外的所 有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人中抽取。 59 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 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 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 为 95%-101%(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选取连续的七档,5%一档)。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 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 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101%(由招标人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选取连续的七档,5%一档);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 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 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由招标人在招标 文件中明确。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 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 20% 项(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后进 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清单综合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 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K值建筑工程为 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 围为 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项目 60 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固定下 浮率(下浮率取整)。 方法五: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 方式: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 在 A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与在 A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 未能抽取 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以内的所有评标 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下浮系数、下浮率各地 可根据实际调整。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 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 1.5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5 语言文字 1.6 费用承担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2 资格审查 6. 通知和投标邀请 6.1 通知 6.3不良行为公示 6.4 解释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8.3保密 8.4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 审查方法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2.2 详细审查标准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2 详细审查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六、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 七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八 企业财务状况表 九、企业信誉状况表 十、其他材料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说明 二、建设条件 三、建设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附件一:资格预审选择投标人具体选择方案 第六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入围筛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和清标标准 2.2初步评审标准 2.3详细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1基本程序 3.2评标准备 3.3初步评审 3.4详细评审 3.5算术错误修正 3.6澄清、 说明或补正 3.7汇总评标结果 4.评标结果 4.1推荐中标候选人 4.2提交评标报告 5.说明 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附件二:无效标条款 附件三:评标入围规则 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04-21T12:28:45+**** 1页(234,113) 041@N****B@**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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