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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潜川路中心城35幢104号门面租赁公告 | |||||||||||||||||||||||
项目名称 | **县潜川路中心城35幢104号门面租赁 | ||||||||||||||||||||||
项目编号 | ****ANNCJ**** | ||||||||||||||||||||||
委托方 |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略):00始至(略)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略):00始至(略)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装修保证金(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潜川路中心城35幢104号门面 | 1-2 | 框架 | 156 | 5 | 3.276 | 0 | 0.5 | ||||||||||||||||
1.标的坐落位置:(略) 2.标的权属情况:上述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产权归**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均已清空。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 标的免租金装修期2个月,不含在租期内。租期租满享受免租金装修期,租期内中途退出不享受免租金装修期。 4.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勘察了解清楚,按现状出租。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仅作为商业使用。 2.(略)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略)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出租房屋位(略)(旅馆)、足浴(沐浴)、娱乐、网吧(咖)、汽车美容(维修、保养)、机电修配(加工)、禽畜(宠物)饲养等业态;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幼儿园、养老院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略)支付 | 租金按年支付(提前三十天一次性交齐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5日内一并交于出租方。第一年租金按招租成交价一次性收取;第二年租金按第一年实际租金5%比例递增;第三年租金按第二年实际租金5%比例递增;第四年租金按第三年实际租金5%比例递增;第五年租金按第四年实际租金5%比例递增;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略)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略)为首年租金前三个月总和,(略)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略)无息退还。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略),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略)。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3.凡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成交人。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略),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及工程条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略),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略)、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略)。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略),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略),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略)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须明确(略)(不得违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体注明。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业态。否则委托方有(略),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该标的承租过程中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须为该标的承租人;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标(略)称不一致,则《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须与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1.特别说明: (1)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承租人(略),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中标人未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人(略)(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略)。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1.注册网址:http://(略)cn/HY/;注册办理流程具体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2.注册咨询电话:(略)。 注:(略)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注册及认证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2.登记: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略)增”按钮进行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略)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略)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仍查询不到请直接与银行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略)。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略) 2.竞价规则详见本(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略) 4.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略)。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 1.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县公共**(略)。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公共**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开展公共**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略))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略),若非承租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略),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略),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略)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略)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六楼601室,(略)****-****。 (一)异议应以(略),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略)(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略)织的,应当由(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略)。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本项目不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略),均应于公告截(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略)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县公共*(略),**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徐工,(略)****-**** | ||||||||||||||||||||||
企业库注册 | (略)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葛工,(略)****-****,联系地址:**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六楼601室 | ||||||||||||||||||||||
技术支持 | (略),(略) | ||||||||||||||||||||||
本项目(略),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略),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略)。 | |||||||||||||||||||||||
**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略)。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略)。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略)。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略)。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略),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略),优先权人(略),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略),最终成交结果以(略)。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略)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略)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略),**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略)。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县公共**交易管理(略)
(4)《**市产权交易中止(略)
(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略)。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略)(合公法【****】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县公共**交易管理中心。
**县公共**(略)
附件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仅供参考)
房屋委托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略),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略)
房屋座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m2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略)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略)
房屋(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略)
房屋(略)为人民币 (¥ 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略)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略)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略)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略)中扣除。
第四条:(略)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略)
(二)乙方将(略),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略),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略)
1、甲方收到乙方(略)及首期租金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略)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略),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略)),《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略)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略),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略)。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略)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略)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略)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略),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略)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略),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略),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略)。
5、在(略)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略),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略)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略),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略)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略)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略)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畅通。甲方及(略),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略)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略)。
(二)因甲方(略),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略)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略),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略):
1、该(略)。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略)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略)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经营的。
2、不(略)。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略)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10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甲方(略),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略),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略)
1、乙方有本合(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略)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略),每迟付一天(略)。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略),每延(略)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略)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略)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略)
第十五条:(略)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略),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略)
2、向(略)。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略),并报**县公共(略)。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略),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份。
委托方(盖章):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附件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甲方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租赁)公用设施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略)
一、甲方将 的商业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为:商业(办公)配套(参考出租公告约定的原设计用途)。
三、租赁方式及期限(含免租期和房屋装修)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方出租的商业房产是经政府批准规划建设合法的商业经营办公场所,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验收合格。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区域内的消防(略)
3、甲方在监(略)
4、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略)
2、乙方负责对租赁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公共**以及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管理,
3、乙方全面负责租赁区域内的(略)
4、乙方负责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乙方应针对生产经营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演练。
6、乙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和特种设备的安装,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消防要求,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清晰醒目无缺失。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区域内的各类危险源(点),做好监控和管理工作。
8、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9、乙方负责(略),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略)
10、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11、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违约处罚:
1、乙方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凡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每人次罚款****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略)
2、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略),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4、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略)
5、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略)。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医药费、赔偿金等,再向(略)
6、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略)。
七、甲乙方负责(略):
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略)
甲方楼栋管理单位: (略)
乙方安全管理负责人: (略)
乙方安全现场负责人:
乙方负责安全、消防专职管理人员:
八、附则
1、本协议与租赁合同具备同等时效和法律效力。
2、本(略)。
甲方(公章): (略)
(略)
(略)
签约日期: (略)
合同附件:
承诺函
为维护产权(略),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双方已明确知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合政办【(略)及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略):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及续租合同,并向同级公共(略)。原则上(略),因特殊情况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订立违背主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三)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约定(详见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
二、双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县潜川路中心城35幢104号(略)
甲方: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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