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梅溪水厂工程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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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编号:HW-XC版本编号:****-01生效日期:****-03-01标准文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二〇 年 月**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第 1 页/共 102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略)gov.cn/”或“**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102 页梅溪水厂工程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年 11 月 30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102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承包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102 页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货物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102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 **市梅华东路338号 ]邮政编码: [(略)]联系人: 江诗雨、李锐联系电话: [(略)]传真: [(略)]电子邮箱: []网址: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发展银行大厦****室邮政编码: [(略)]联系人: 廖利常联系电话: (略)传真: []电子邮箱: [(略)@139.com]网址: []1.3 项目名称 梅溪水厂工程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1.4 项目地址 **市香洲区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矿工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工程 /其他 设备采购1.6 招标内容[**市梅溪水厂工程总规模45万m3/d,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设备按15万m3/d规模安装。本次招标内容为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包括砂滤池V型配水槽20套,长柄滤头****个,滤板、滤梁960块,活性炭滤池V型配水槽12套,配水配气系统6套,砂滤池石英砂滤料****m3,砂滤池砾石承托料98m3,活性炭滤池石英砂滤料337.5m3,活性炭滤池砾石承托料d=2-4mm,67.5m3,d=4-8mm,135m3等;详见附件7.2技术需求书。]。1.7 招标金额 [ 5,962,341.17 ]元。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第 6 页/共 102 页1.10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1 技术需求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其它事项 [ 详见附件7.2-《梅溪水厂工程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技术需求书》 ]。1.12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其它事项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3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3.1 最高投标限价[ 5,962,341.17 ]元。其它事项 [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19,000.00 ]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供方式提供方式 ▉现金/□纸质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其它方式[ ]。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1.◆银行保函(采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必须/◆非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上一级银行机构出具)。2.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投标人代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一旦投标保证金未能确认到账,招标代理机构将与交易中心复核,并联系投标人提供银行转账的进账单凭证。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复核,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其余要求具体详见通用条款9.3条、9.4条。]5.投标资格第 7 页/共 102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法人,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必须为拟投主要设备材料的制造商或拟投主要设备材料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代理商授权的投标人;同一设备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同一设备制造商的不同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应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拟投主要设备材料指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其它事项 [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 ]部门公布的[ ]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之后,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20]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1%至5%),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名,第二轮[ ]名,第三轮[ ]名,第四轮[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技术标。经济标。其它事项 [ ]。第 8 页/共 102 页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大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gov.c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其它事项 [ 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gov.cn)查询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30天/□60天/◆90天/□[ ]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534号)的计费标准的80%计收,且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4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第 9 页/共 102 页13.1投标文件组成份数及包装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打印其投标文件,相应的份数按招标人要求执行,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同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13.2 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章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详见附件7.2—《梅溪水厂工程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技术需求书》。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按照投标报价函及附件分项报价表格式编制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填写《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该项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2.业绩信誉要素表中的近5年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2]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3]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3]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0]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不组织定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设备费总价报价:[≤5,962,341.17]元。其它方式 [ ]。其它事项 [ ]。第 10 页/共 102 页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暂列金额 按照[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 ]。15.4 暂估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5 投标报价风险报价包括所有设备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含现场二次倒运费)、装卸费、仓储保管费、安装调试费、安装所需的材料费及辅件费、工具费、第三方检测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保险费、税费以及保修期服务费、验收配合费、起吊费、垂直运输费、看护费、保管费、控制线费、空调孔洞缝隙填充费、施工费(含土建及装修配合、设备安装填塞、装修修补、施工水电费)等投标人全面妥善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增加相关费用。其它事项 [1.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费、所有设备价、各种安装配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含现场二次倒运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安装、现场调试费、验收费、清洁费、质保期内维修费、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所投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要求,否则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不提高报价的基础上完全接受招标人要求,免费补齐。由于投标人设计或生产的疏忽或投标人的漏报,但对设备的安全运行必不可少,招标人认为该类设备已包含在成套系统内,由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增加相关费用。中标人负责卸货到招标人指定工地地面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梅溪水厂土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甲供设备总承包服务工作,以下为土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工作内容,其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不需要承担,也不需要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考虑: (1)土建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保管甲供设备及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中的设备材料,按甲供设备供应中标单位要求提供室内或简易棚放置点,保证场地平整,室内通风。如设备可以露天堆放,则土建项目总承包单位需做好防晒、防雨、防雷、防风、防潮等措施。针对电气,电子仪表等精密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土建项目总承包单位必须另行按专业工程承包人要求分类堆放,保证设备质量。 (2)土建项目总承包单位必须为甲供设备、专业工程中标单位 无偿提供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提供施工脚手架、排栅,提供临电、临水接驳服务,提供临时道路、便桥使用服务等,承担总协调方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3.梅溪水厂工程甲供设备基础及预埋套管由该项目土建总承包单位供货及施工;预埋件、地脚螺栓、预埋管及非标预埋构件(如有)由中标人供货,土建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中标人进行现场指导并确认,如因中标人资料提交不完整、错漏或现场指导施工不到位而引起的设备安装现场条件不具备,所采取的返工等相关措施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投标人须认真研读项目的施工图,熟知项目全工艺流程,并结合自身经验,合理设计并提供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 5.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附件,投标时认真核对各项技术参数,对于不明确之处,可提请招标人进行答疑。如果中标人所提供货物与其投标文件所承诺不一致,则招标人可作退货处理,并有权按合同金额的10%-30%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6.本项目中标人所投设备价格为仅受国家政策规定税率变动影响,其他因素如市场变化不对设备单价造成影响。合同签订后,发票开具前遇国家政策规定税率调整,那么合同内设备原单价将按调整后的新税率进行换算,换算后的价格为设备新单价。换算公式如下:设备新单价=设备原单价/(1+原税率)*(1+新税率)。] 7.设备现场培训将在安装、调试和检测期间及验收后进行,中标人应派专人对招标人指派的操作工人进行培训,务必使这些受训人员能胜任这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现场培训应不少于48小时,此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合同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相应培训工作。 ]。16.承包合同16.1 合同文本 使用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 按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范本。 ]。16.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其它事项 [ 中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需满足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等需要及相关规定。 ]。第 11 页/共 102 页16.3 质量要求[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其它要求 [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合理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详见采购技术要求。 ]。16.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5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货物订造、到货、安装验收。其中,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10个日历天内货物到货验收。其他要求:1、设备通过到货验收后,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经招标人和监理书面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2、中标人需配合设备联合调试、竣工验收,按招标人和监理书面要求执行,梅溪水厂设备联合调试及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时间不在本工期范围内。16.5 工程管理要求[ ]。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购买的保险及其他事项: 1.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约定,中标人承担货物性能考核验收合格之前的所有风险。中标人可为本项目所有货物及中标人派往招标人工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保险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相应保险,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招标人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当地及招标人的各项条例。由于中标人的责任而导致招标人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赔偿,由此而造成的自身损失均与招标人无关,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货物一旦进入招标人施工场地,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设备保管交接工作,接受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根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中标人在吊运、装或调试所供货物期间,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申报安装、资料填报等。如果中标人拒不接受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每发生一次,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违约金在中标人申请同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4.中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的,不得自行安装设备,必须分包给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实施,分包单位报招标人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进场安装。 5.中标人按规定配备本项目安全工作人员,在安装阶段负责安全交底,安全巡查、现场安全监护等工作,由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增加相关费用。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未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规、规范、规定以及招标人、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除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及法律后果以外,还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附件《施工安全管理违约处理办法》执行。 6.本次招标所有设备单机调试合格,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45天内提交结算资料,招标人审核完毕结算后序支付余款。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提交结算资料的,按300元/天扣除违约金,该违约金上限为10万元 ]。16.6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招标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其它事项 [ ]。16.7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经招标人认可的本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开具的“不可撤销保函” ]。其它事项 [ 1.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将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经招标人认可的本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开具的“不可撤销保函”付给招标人。中标人未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无论是否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在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合格前,原保函到期后,中标人都必须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中标人货款。 2.退还时限: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性能验收合格后,在扣除中标人违约应当扣除的费用后(如有),由中标人申请,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3.未尽事宜详见合同条款。]。第 12 页/共 102 页16.8 费用支付方式预付款 [ 双方签署合同,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书面预付款申请及与预付款等额的保函正本(保函种类参考本招标文件关于履约担保的要求)、收款收据后支付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保函应在所有设备到货前保持有效 ]。进度款 [ 1.根据工程进度,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经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开箱验收合格、签署到货验收单(随货应附加盖卖方公章的送货单)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到货且验收合格设备全额合法有效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中标人支付至到货且验收合格设备金额的60%。2.中标人申请该项进度款时,最多不超过三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签署招标人认可的单机调试验收合格凭证,支付金额至实际到货并经调试验收合格的货物总价的80%。 ]。结算款 [ 项目竣工验收,买卖双方确认结算价,结算价若与合同价有差异的,需中标人提交招标人认可的调整发票。招标人支付金额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其它事项 [◆质保金:[在设备无任何缺陷,同时没有发生合同规定的抵扣、扣除质保金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支付金额至结算总价的100%的质保金(无息)。]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16.9 质量保修期要求[ ]。其它要求 [ 质保期为2年,自本次招标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有缺陷的设备至修复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产品质保期内的设备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理或更换。投标人保证做到2h内有明确的答复,需要派人到现场解决的,24h内到达。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派员解决设备问题,或未能提供替换设备,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且不免除投标人对设备及系统的缺陷责任。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两年(24个月)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 ]。16.10 设备进度奖、罚按合同期提交施工图设备文件每提前[ ]天奖[ ]万元。由于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期提交成果文件每延误 [ ]天罚[ ]万元。其它规定 [ 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按1万元/天计算,从第21天开始,违约金按2万元/天计算,最高违约金不超过100万。误期期限超过6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签订合同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20]天。其它事项 [ 1.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就合同内容反馈意见,所反馈意见不得与招标件有实质性变更,凡对招标件有实质性修改的意见,招标人一概不接受。超过3天不反馈意见,则按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2.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则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从中标人结算款中扣除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第 13 页/共 102 页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附件列表20.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其它事项 [ ]。20.2 其它附件招标议程表,附件编号:[ ]。技术需求书,附件编号:[7.2—《梅溪水厂工程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技术需求书》]。[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21.1 说明事项 说明内容 [ ]。其它事项 [ ]。21.2 … …:第 14 页/共 10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签到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与签到人员一致。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3 制造商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函件。囗合格囗不合格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情况4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提供拟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拟投主要设备指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囗合格囗不合格适用于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情况。5 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6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7 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第 15 页/共 10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交易系统中的投标报价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内容格式 内容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 其它不合格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第 16 页/共 102 页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技术及服务条款响应表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及服务条款响应。2【砂滤池】 V型配水槽加工精度,原材料控制程度,生产工艺先进性V型配水槽的生产质量控制:V型配水槽扫洗孔及扫洗管口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水平误差是否≤±3mm。V型配水槽采用的不锈钢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定。 V型槽表面不允许存在有影响使用的缺陷,经酸洗后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 V型槽是否采用整体模压加工形式。3【砂滤池】 滤头加工精度,原材料控制程,生产工艺先进性度滤头生产质量控制:每个滤头滤缝总面积是否为2.5cm2,缝隙宽度是否为0.25mm,滤帽缝隙宽度误差是否≤0.03mm。滤帽、滤杆、预埋套是否采用ABS材料,是否满足无毒食品级要求。橡胶垫片是否采用食品级无毒天然橡胶。 滤头及预埋套管是否采用注模工艺制作。4【砂滤池】 滤板加工精度,原材料控制程度,生产工艺先进性滤板的生产质量控制:投标滤板平整度、加工精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滤板是否为C30钢筋砼成品。 是否按设计图纸要求配筋,钢筋型号是否满足要求。 所用密封材料是否适用于饮用水标准、无毒无副作用。 是否采用专用特制精密钢模板制作。5【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加工精度,原材料控制程度,生产工艺先进性。V型配水槽的生产质量控制:V型配水槽扫洗孔及扫洗管口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水平误差是否≤±3mm。 V型配水槽采用的不锈钢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定。 V型槽表面不允许存在有影响使用的缺陷,经酸洗后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 V型槽是否采用整体模压加工形式。6【活性炭滤池】 横向布气布水管加工精度,原材料控制程度,生产工艺先进性。 竖向布气布水管原材料控制程度布气布水管生产质量控制:布水布气管长度误差是否 ≤±2mm 自身不**每根管是否<2mm 孔径偏差是否≤±5% 所采用的HDPE材料是否满足无毒食品级要求。 横向布气布水管是否采用注模工艺制作。 竖向布气布水管不锈钢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定。 表面不允许存在有影响使用的缺陷,经酸洗后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7 【砂滤池】 石英砂滤料,滤料参数石英砂滤料生产质量控制:是否符合d10=0.95-1.35mm、 K80≤1.25要求。石英砂滤料必须是优质石英海砂,规格参数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生产厂家是否相当于推荐厂家或更优8 【活性炭滤池】 石英砂滤料,滤料参数石英砂滤料生产质量控制:是否符合d10=0.8-1.2mm、 K80≤1.25要求。石英砂滤料必须是优质石英海砂,规格参数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生产厂家是否相当于推荐厂家或更优9 供货方案 提供详细供货方案10 物料填装、调试、验收协调配合物料填装、调试、验收时与其他单位、招标人配合措施方案:符合性和针对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1 资料完整性 投标文件须附上所投产品的清晰图片,提交设备相应技术资料,如使用说明书等。12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第 17 页/共 10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要素名称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商务条款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2类似工程业绩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倒推计算),制造商自行实施供应并连续正常运行至今的类似工程水厂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及安装的工程业绩。投标文件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或用户意见书扫描件。1.业绩时间以设备验收报告时间或用户完工证明为准; 2.类似工程指市政给水厂工程; 3.供货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工程名称、处理规模; 4.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意见书须含联系人及电话; 5.所提供的参考证明材料均须为扫描件。3投标人实力专利证书、国家或行业标准参编、产品研发历史、应用案例等提供相关说明或介绍,相关专利证书、标准、案例清单。所提供的参考证明材料均须为扫描件4企业获奖情况投标人近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 仅提供与工程设备有关的获奖。5机构或团队状况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或团队实力状况。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自拟)6售后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第 18 页/共 10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 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 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第 19 页/共 102 页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第 20 页/共 102 页(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第 21 页/共 102 页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第 22 页/共 102 页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议程表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第 23 页/共 102 页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24 页/共 102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 存在未获允许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2.拒绝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 为失信被执行人;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 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 未在交易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3.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作出认定。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第 25 页/共 102 页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0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1 技术及服务条款响应表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明确不可接受的负偏离5.12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6、5.7、5.10、5.11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26 页/共 102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9.4]款修改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增加第[ ]款:[ ]。 1、总则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国。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可以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 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9.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 项目已具备货物招标条件。第 27 页/共 102 页3.货物采购合同3.1 货物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 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5.招标议程安排5.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市公共**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投标人拒绝**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投标有效期。7.投标资格7.1 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8.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 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银行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第 28 页/共 102 页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投标有效期限。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10.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最多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0.3 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1.投标文件11.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11.4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 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 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 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 法定代表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到。12.1.2 被授权委托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一致。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 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半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第 29 页/共 102 页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15.评标委员会1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 适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6.1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告。17.2 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 中标结果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 《中标通知书》为货物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8.签订合同18.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19.废除中标1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 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 30 页/共 102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 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 开标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 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 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 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 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 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 开标结果进行公告。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 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意,可适当**。2.7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3.评标环节入围会3.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 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投标人结果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 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4.评标4.1 评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第 31 页/共 102 页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 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2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3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意,可适当**。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再选取排名靠前的10名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参与排序的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 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5.定标5.1 定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 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 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 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 第 32 页/共 102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技术标书□技术及服务条款响应表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经济标书格式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商务条款响应表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交易系统中填写业绩信誉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33 页/共 102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 建 设 工 程 货 物 投 标 文 件 (标书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第 34 页/共 10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招标人企业名称 (下称受益人): 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日),**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第 35 页/共 102 页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 第 36 页/共 10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 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 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 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 第 37 页/共 102 页 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 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 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第 38 页/共 102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 第 39 页/共 102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 第 40 页/共 102 页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 致:(招标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国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注册地址)。兹同意按中华人民**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注册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授权的经销商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作为经销商在中华人民**国办理贵方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及有关事宜。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者的身份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或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原厂商的义务。 3、我方兹同意 (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权利。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说明:此授权函为我方对本项目的授权。 制造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41 页/共 10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 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 5. 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标书中的报价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 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 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 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目标。 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 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代表的监督管理。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第 42 页/共 102 页 第 1 页 共 60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函 投标报价函 **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梅溪水厂工程V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项目。 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 附:分项报价表 备注:投标报价填写格式示例:大写报价填写例如:伍拾贰万叁仟贰佰捌拾肆元伍角整,小写报价填写例如:523,284.50元。该项不作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第 43 页/共 102 页 附:分项报价表格式: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 单位 数量 设备单价 设备总价 (元) 设备品牌、产地、型号 备注 一、设备表 1 【砂滤池】 V型配水槽 单格滤池单边V型槽总长度****mm 高度690mm,厚度5mm,不锈钢304 套 20 配件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详见设计图纸“施-给412”。 2 【砂滤池】 长柄滤头 φ25, L=292mm,ABS 个 **** 供货商需考虑一定数量的备品 3 【砂滤池】 滤板、滤梁、滤柱 980mm×980mm×100mm 含滤梁和滤柱,钢筋砼 块 960 滤板成品预制,滤梁滤柱现浇 4 【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 单格滤池单边 V型槽总长度 ****mm 高度790mm,厚度5mm,不锈钢304 套 12 配件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详见设计图纸“施-给509”。 5 【活性炭滤池】 配水配气系统 横管材质为HDPE,管壁厚5mm 竖管材质为304不锈钢,管壁厚1.5mm 池 6 投标人需根据施工图进行二次设计,在投标文件及报价函中列明横管、竖管、配水配气顶渠、盖板及相关配件的详细清单。 6 【活性炭滤池】 配水配气顶渠 中间渠道二次浇注盖板,钢筋砼 池 6 7 【砂滤池】 石英砂滤料 d10=0.95-1.35mm K80≤1.25,天然石英海砂 m3 **** 8 【砂滤池】 砾石承托料 d=4-8mm ,天然砾石 m3 98 第 44 页/共 102 页 9 【活性炭滤池】 石英砂滤料 d10=0.8-1.2mm K80≤1.25,天然石英海砂 m3 337.5 10 【活性炭滤池】 砾石承托料 上层 d=2-4mm m3 67.5 下层 d=4-8mm m3 135 小计 人民币大写(含增值税): 小写 24 其它 批 小计 人民币大写(含增值税): 小写 合计 人民币大写(含增值税): 小写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及配置 单位 数量 1 2 3 …… 第 45 页/共 102 页 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材料及相关服务的详细供货清单的分项报价表,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则在评审时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费、设备材料价、各种安装配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含现场二次倒运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安装、现场调试费、验收费、清洁费、质保期内维修费、各种税费,监造费(不少于 3人次×4天参与现场监造的全部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于投标人设计或生产的疏忽或投标人的漏报,但对设备的安全运行必不可少,招标人认为该类设备已包含在成套系统内,由中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增加相关费用。本项目中标人所投设备价格为受国家政策规定税率变动影响的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发票开具前遇国家政策规定税率调整,那么合同内设备原单价将按调整后的新税率进行换算,换算后的价格为设备新单价。换算公式如下:设备新单价=设备原单价/(1+原税率)*(1+新税率)。 (3)投标货物须注明品牌、产地、型号。 第 46 页/共 102 页 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资格声明函(适用于制造商) 致(招标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国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注册地址) 。 兹声明我司就 项目使用我公司自行生产制造的 参与投标。 特此声明。 第 47 页/共 102 页 投标文件格式: 业绩信誉情况列表 业绩信誉情况列表 序号 响应要素序号 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 1 2 3 4 5 ... 第 48 页/共 102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及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 技术情况 偏离情况 备注 1 【砂滤池】 V型配水槽 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V 型槽两端部与池壁接触处不得留有间隙,V 型槽安装时先把角钢法兰焊接在V型槽两端,再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池壁。V 型槽下端按间距 400mm 开囊型孔,V型槽与池壁之间垫 4mm的橡胶垫片,用膨胀螺栓固定。 ★每条 V型配水槽扫洗孔直径Ф30mm,孔中心距为 110mm。扫洗孔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扫洗孔及扫洗管口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水平误差不大于±3mm。 ★ V型槽的加工形式采用整体模压,集水槽采用的不锈钢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定。 2 【砂滤池】 长柄滤头 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滤头及附件材质均要求无毒无害,适用于饮用水,使用寿命要求 10年以上。 ★滤头为长柄滤头,由滤帽、滤杆、预埋套管和橡胶垫片等组成。 ★材质要求:滤帽、滤杆、预埋套管采用 ABS材料。滤头及预埋套管均采用注模工艺制作,滤板上的所有部件都要能受压力,安装时踩碰不得破碎。 ★橡胶垫片应为食品级低硬度无毒天然橡胶。 3 【砂滤池】 滤板、滤梁 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滤板为 C30 钢筋砼成品滤板,规格:980*980、厚 100mm;含钢筋砼 C30滤板模板、螺栓、螺柱等配件 。 ★滤板承受滤前水和滤料的正压力应≥35.20kPa,承受反冲洗水的反向压力应≥25kPa。 ★滤板须在货物制造商厂内制作,严禁安装现场生产制作,出厂龄期≥28天。 ★ 滤池配水过滤系统的安装、检测和调试均由中标人负责,堵头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 滤板水密性及气密性:装上堵头,在滤板上放水 0.15-0.20m 深,滤板下部无水,检查滤板底嵌缝处应无渗水现象。鼓风机向池内滤板底通气(试验压力 0.02MPa),稳压 10 分钟,检查滤板上的水面是否有气体冒出,以滤板和接缝处无气泡上冒为合格。气密性检测时 第 49 页/共 102 页 需有稳压措施,以防止滤板损坏。 4 【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 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V 型槽两端部与池壁接触处不得留有间隙,V 型槽安装时先把角钢法兰焊接在V型槽两端,再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池壁。V 型槽下端按间距 400mm 开囊型孔,V型槽与池壁之间垫 4mm的橡胶垫片,用膨胀螺栓固定。 ★每条 V型配水槽扫洗孔直径Ф25mm,孔中心距为 140mm。扫洗孔及扫洗管口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水平误差不大于±3mm。 ★ V型槽的加工形式采用整体模压,集水槽采用的不锈钢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定。 5 【活性炭滤池】配水配气系统 所有横向布水布气管材质为 HDPE(**度聚乙烯),管壁厚≥5mm;竖向布水布气管材质为 304 不锈钢,管壁厚≥1.5mm。所有横、竖向布水布气管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间配水配气渠顶板为二次浇筑钢筋砼结构,顶板内配筋需与一次浇筑完成池体预留钢筋焊接。中间配水配气渠底部托板材质为钢筋水泥预制板,板上应根据纵向布水布气管布置位置预留孔,孔位置精确,预留的纵向管的孔位误差不大于 0.5mm,以保证纵向布水布气管在整个滤池底部分布均匀。 6 石英砂滤料 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设备清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石英砂滤料不能使滤后水生产有毒、有害成分。 石英砂滤料应为坚硬、耐用、密实的颗粒。在加工和过滤、冲洗过程中应能抗蚀,其含硅物质(以 SiO2计)不小于96%。 石英砂滤料不可含有可见的泥土、粉屑、云母或有机杂质。 石英砂滤料的灼烧减量不大于 0.7%。 石英砂滤料中,密度小于 2g/cm3的轻物质不大于 0.2%。 石英砂滤料的密度为 2.5至 2.7g/cm3,含泥量<1%,盐酸可溶率<3.5%,破碎率与磨损率之和<1.5%。 石英砂滤料必须是优质石英海砂,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供货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第 50 页/共 102 页 7 砾石承托料 砾石承托料不能使滤后水生产有毒、有害成分。 砾石承托料为滤池中承托滤料的砾石。砾石承托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在加工和过滤、冲洗过程中应能抗蚀。 砾石承托料不能含有可见的泥土、页岩或有机杂质。 砾石承托料中,明显扁平、细长(长度超过 5倍厚度)的颗粒不大于 2%。 砾石承托料的密度>2.5g/cm3,含泥量<1%,盐酸可溶率<5%。 第 51 页/共 102 页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合格货物的要求 2 投标有效期 3 免费质量保证期 4 验收 5 付款方法和条件 6 违约责任 7 调整合同价款的条件、方式、计价办法 8 培训 9 检测工作 10 工程管理 11 其它 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第 52 页/共 102 页 七、附件 7.1 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梅溪水厂工程 V 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 买方:**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市香洲区 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第 53 页/共 102 页 12 买方:**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 的供货和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 V 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包括二次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性能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税费等的全部内容。 a)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商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交货期 备注 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技术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 b)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二、价格 1. 合同总价: 人民币含税大写: (¥ )。(价格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 1) 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费、所有设备材料价、各种安装配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含现第 54 页/共 102 页 场二次倒运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安装、现场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清洁费、质保期内维修费、各种税费,监造费(不少于 3人次×4天次参与现场监造的全部费用)等所有费用。卖方负责卸货到买方指定工地地面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合同内设备必须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和图纸要求,否则,卖方须在不提高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完全接受买方要求,免费补齐。由于卖方设计或生产的疏忽或卖方的漏报,但对设备的安全运行必不可少,买方认为该类设备材料已包含在成套系统内,由卖方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买方不再增加相关费用。 2) 本项目卖方所投设备材料价格为仅受国家政策规定税率变动影响,其他因素如市场变化不对设备单价造成影响。合同签订后,发票开具前遇国家政策规定税率调整,那么合同内设备原单价将按调整后的新税率进行换算,换算后的价格为设备新单价,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换算公式如下:设备新单价=设备原单价/(1+原税率)*(1+新税率)。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1. 货物为(制造厂商名称)全新的(原装)产品。 2.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需求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买方所在省市有更高标准的,按更高标准执行。 四、到货的时间、地点 1、到货地点: 。 2、时间安排如下: 。 (1)卖方应按本合同要求的交付使用时间将货物运至上款指定到货地点卸货、验收,并提前 7个工作日将到货时间书面通报买方。 (2)设备通过到货验收后,因买方土建配套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经发包人和监理书面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五、保密 第 55 页/共 102 页 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 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六、技术文件 1. 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2. 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调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3. 买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调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货物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4. 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提供上述书面技术文件一式 3套及电子文件一套给买方。 5. 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6. 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货物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买方。 7. 到货后买方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视为货物未到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视为完成供货。 七、知识产权 1. 卖方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民事索赔和刑事控告,或者其他形式的权利主张及责任追究。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赔偿所有损失。 2. 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八、履约保证金 第 56 页/共 102 页 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经买方认可的**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保函的形式提交。 4.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提交。 5.设备通过安装、调试,并经功能性验收合格后,在扣除卖方违约应当扣除的费用后(如有),由卖方申请后买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6.无论是否因买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在安装、检验、功能性验收合格前,卖方提交的原保函到期后,卖方都必须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卖方货款。 九、包装、装卸和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卖方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4.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 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5.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十、装运单证 采用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买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到货前三个日历天交给买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第 57 页/共 102 页 十一、付款 合同价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预付款 双方签署合同,卖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书面预付款申请、履约保证金及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2.进度款 (1)根据工程进度,所有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内买方指定地点,经监理单位、买方和卖方共同开箱验收合格、签署到货验收单(随货应附加盖卖方公章的送货单)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全额合法有效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买方支付金额至合同总价的 60%。 (2)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买方、监理单位签署招标人认可的功能性试验合格并投入使用或单机调试验收合格单据,支付金额至实际到货并经调试验收合格的货物总价的 80%。 3.结算款 项目竣工验收,买卖双方确认结算价,结算价若与合同价有差异的,需卖方提交招标人认可的调整发票。买方支付金额至结算总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 4.质保金 在设备无任何缺陷,同时没有发生合同规定的抵扣、扣除质保金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满,投标人申请,招标人认可后,买方支付金额至结算总价的 100%的质保金(无息)。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十二、产权与风险转移 除非另有规定,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 1.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约定,卖方承担货物性能验收考核合格之前的所有风险。 2.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 58 页/共 102 页 十三、保险及工程管理要求 1. 卖方可为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卖方派往买方工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如果卖方未按规定购买相应保险,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2. 由于卖方的责任而导致买方损失由卖方负责全部赔偿,由此而造成的自身损失均与买方无关,由卖方自行承担。 3. 卖方工作人员在买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当地及买方的各项条例。由于卖方的责任而导致买方损失由卖方负责全部赔偿,由此而造成的自身损失均与买方无关,由卖方自行承担。 4. 卖方货物一旦进入买方施工场地,必须服从买方及买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接受买方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卖方在吊运、安装或调试所供货物期间,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申报安装、资料填报等。如果卖方拒不接受买方及买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每发生一次,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 元,违约金在卖方申请同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5. 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设备数量并及时通知卖方,在此情况下,按卖方实际供货数量,结合卖方中标单价支付各阶段设备款项。 6. 施工期间,卖方应自行安排施工现场内的工程临时(包括生产及生活的)供电、供水及临时设施费用。买方向卖方提供水源、电源点,卖方自费及自行负责将水源、电源接入工地,并安装计量装置、隔离开关盒及其他必需配件。在设备安装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由卖方按时向相关单位缴纳。 7. 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45日历天内,卖方需提交设备基础、预埋件、地脚螺栓、预埋管及预埋套管条件图,设备基础、预埋件、地脚螺栓、预埋管及预埋套管由土建单位供货及施工;非标预埋构件(如有)由卖方供货,土建单位负责施工,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并确认,如因卖方资料提交不完整或现场指导施工不到位而引起的设备安装现场条件不具备,所需采取的相关措施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 卖方在安装过程中至少配备工作人员一名,在安装阶段负责安全交第 59 页/共 102 页 底,安全巡查、现场安全监护等工作,由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增加相关费用。 9. 施工安全违约处理,卖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如卖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部门的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外,并按下列标准处罚违约金: (1)发生一般事故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20万元; (2)发生较大事故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50万元; (3)发生重大事故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70万元; (4)发生特大事故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100万元; 其他详见《施工安全管理违约处理办法》,买方按《施工安全管理违约处理办法》予以扣罚。如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违约金额条款与《施工安全管理违约处理办法》不一致,违约金额以就高不就低原则扣罚。 十四、检验与测试 1.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的驻地、交货地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经买方同意的前提下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有权派代表(不少于 3人次×4 天)前往工厂参与货物的监造、出厂前测试,卖方须安排专人接洽陪同。 2. 交货时,卖方应将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提交买方。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或修改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规格的要求,但供货期以买方最终同意接受货物,且签署检验证的日期计算,若因此而导致的延误和赔偿,按照本合同条款第二十条执行。检验证书是付款的文件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3. 如果货物是进口产品,且属于强制检验商品,卖方应附上经中国国家商检部门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合格的检验证书。 4.安装调试完成后,验收时以合同标的货物现场实测数据为验收的技术参数标准,如不符合投标承诺函及出厂检测报告的,买方将依照本合同向卖方索赔。 第 60 页/共 102 页 5.本“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 十五、伴随服务 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以及合同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1)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 (2)卖方在接到买方要求的通知后 3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 (3)卖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货物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4)卖方需对买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买方索赔; (5)卖方人员实施及监督所供货物的试运行,并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维护实施监督指导,但监督指导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测试与验收 (1)卖方必须在测试与验收前,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致使货物未达到买方要求的设计性能,买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 (3)测试及验收工作由买方和/或卖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4)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5)卖方提供的货物现场实测数据与投标承诺函出现负偏差时,验收认定不合格,买方依据本合同索赔。 第 61 页/共 102 页 3.其他安装、调试与验收要求 (1)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供货清单,由买方确认。当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并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如买方发现所提供设备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或有明显损坏,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退、换和索赔要求; (2)如设备安装有特殊要求,卖方应在设备安装之前 30天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出安装场地环境、条件要求,并对买方就安装场地环境、条件的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3)在设备到达买方场地后,卖方应尽快组织完成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 (4)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测试内容、方法和计划。测试内容由卖方拟定并包括买方所要求的验收指标并经买方确认。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任何软、硬件故障发生,卖方必须更换不合格的部件,并重新进行安装测试,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5)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卖方应对买方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并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买方技术人员今后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维护方法; (6)安装调试后,卖方应向买方提出验收申请,包括验收方案、验收项目等,并协助买方完成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7)验收完毕后,由买方及卖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4.培训 4.1现场(买方所在地)培训 现场培训将在安装、调试和检测期间及验收后进行,卖方应派专人对买方指派的操作工人进行培训,务必使这些受训人员能胜任这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现场培训应不少于 48小时。具体要求如下: 4.1.1卖方应派技术工程师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买方技术人员能掌握有关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修理等,达到能独立进行操作、日常维护等工作的目的; 4.1.2卖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课程讲义及培训进度计划表; 第 62 页/共 102 页 4.1.3安装验收完毕后 7日内,卖方须对买方不少于 2名技术人员进行必要时间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卖方须向买方出具培训总结文件,并确保接受培训的技术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等内容。 4.1.4卖方应提供详细的系统操作说明及为买方制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操作规程。 4.1.5培训费用: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六、合同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卖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一经发现,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总价的 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若卖方不具备安装资质,拟分包单位须具有专业的安装资质,并到买方处备案征得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进场安装。 十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为 2年(卖方承诺优于此约定的以卖方承诺为准),自本次招标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有缺陷的设备至修复合格之日起计算。 2.售后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 (1)在产品质保期内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卖方保证做到 2h内有明确的答复,需要派人到现场解决的,24h内到达。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派员解决设备问题,或未能提供替换设备,买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且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及系统的缺陷责任。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必须免费提供两年(24个月)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 (2)质保期内因买方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 (3)因卖方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已安装的设备需拆除修理所发生的拆除和二次安装相关的费用,或者其他的二次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环保验收工作,提交相关资料,并应邀到场服务。 3.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第 63 页/共 102 页 (1)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2) 质保期满后,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买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买方所需零配件。 (3)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 十八、索赔 1.卖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或缺陷、瑕疵存在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瑕疵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安装、调试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买方有权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退货,卖方须将货物被退货前买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相应**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 10 个日历天内,未给买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卖方接受。卖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10个日历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买方从上述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买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买方按上述方式处理后,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金额 10%-30%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买方确定,违约金从未付货款中扣除,或由卖方直接向买方支付,同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经济损失。 2.验收时合同标货物现场实测数据如不符合投标承诺函及出厂检测报告的,第 64 页/共 102 页 买方可以直接退货,并有权要求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10%-30%的违约金,并向卖方索赔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十九、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其**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个日历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60个日历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二十、误期与赔偿 1.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卖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调试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及收取误期赔偿费。买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违约金按 1 万元/天计算,从第 21 天开始,违约金按 2 万元/天计算,最高违约金不超过 100 万。误期期限超过 60 天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时如果买方按合同支付了预付款的,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按双倍于预付款金额立即支付违约金。如按上述办法计算的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 2. 如果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 3. 本合同中对于买方付款和卖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十一、合同变更 1.卖方根据现场实际或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应及时通知买方,并提出变更理由、修正方案、及变更清单,经双方协商并签署有关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后实施。 第 65 页/共 102 页 2.因买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卖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卖方无要求。 3.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卖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4.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设备数量并及时通知卖方。在此情况下,买方有权按卖方实际供货数量,结合卖方中标单价支付各阶段设备款项。 二十二、合同解除和终止 1.合同自然终止。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因买方便利而解除或终止。 3.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4.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 30个日历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处理: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5.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6.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参见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 7.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8.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买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第 66 页/共 102 页 益、干扰买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如果买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因卖方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0.如果卖方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视为卖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买方有权不与卖方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1.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影响的,买方有权在今后三年内取消卖方参加投标的资格。 二十三、争端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为**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二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二十五、通知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只能采用文书的方式作为唯一正式的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只能作为便于双方沟通的书面形式,但有关内容确定后,必须以文书的方式进行联系及存档。 二十六、税和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卖方按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 67 页/共 102 页 二十八、其它 1.中标通知书,卖方投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按照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顺序。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合计 页 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法定代表(签字): 卖方法定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第 68 页/共 102 页 合 同 附 件 : 1、设备供货清单及价格; 2、技术需求书。 备注: 1、本合同附件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 第 69 页/共 102 页 7.2 梅溪水厂工程 V 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采购技术需求书 梅溪水厂工程 V 型配水槽、滤头、滤板、配水配气系统、滤料 采购技术需求书 一、总述 1、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梅溪水厂工程,本技术需求书提出了砂滤池 V 型配水槽、滤头、滤板、石英砂滤料与砾石承托层,活性炭滤池配水配气系统、石英砂垫层与砾石承托层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各方面技术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本技术条件使用标准如与投标人使用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 4、投标文件须附上所投产品的清晰图片及介绍。 5、所有标的物涉水材料设备均符合 GB/T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涂料的安全评价标准》的要求。 二、项目清单 主要设备材料表 编号 名称 规格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01 砂滤池 V型配水槽 1.1 【砂滤池】 V型配水槽 单格滤池单边 V型槽总长度****mm 高度 690mm,厚度 5mm 不锈钢304 套 20 配件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详见设计图纸“施-给 412”。 02 砂滤池滤头滤板 2.1 【砂滤池】 长柄滤头 φ25, L=292mm ABS 个 **** 供货商需考虑一定数量的备品 2.2 【砂滤池】 滤板、滤梁、滤柱 980mm×980mm×100mm 含滤梁和滤柱 钢筋砼 块 960 滤板成品预制,滤梁滤柱现浇 03 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 第 70 页/共 102 页 3.1 【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 单格滤池单边 V型槽总长度****mm 高度 790mm,厚度 5mm 不锈钢304 套 12 配件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详见设计图纸“施-给 509”。 04 活性炭滤池配水配气系统 4.1 【活性炭滤池】配水配气系统 横管材质为 HDPE,管壁厚5mm 竖管材质为 304不锈钢,管壁厚 1.5mm / 池 6 投标人需根据施工图进行二次设计,在投标文件及报价函中列明横管、竖管、配水配气顶渠、盖板及相关配件的详细清单。 4.2 【活性炭滤池】 配水配气顶渠 中间渠道二次浇注盖板 钢筋砼 池 6 05 滤料与承托层 5.1 【砂滤池】 石英砂滤料 d10=0.95-1.35mm K80≤1.25 天然石英海砂 m3 **** 5.2 【砂滤池】 砾石承托料 d=4-8mm 天然 砾石 m3 98 5.3 【活性炭滤池】石英砂滤料 d10=0.8-1.2mm K80≤1.25 天然石英海砂 m3 337.5 5.4 【活性炭滤池】砾石承托料 上层 d=2-4mm 天然 砾石 m3 67.5 下层 d=4-8mm m3 135 注:①表中数量为实际数量,损耗量由中标人综合考虑。 ②用于测试滤板嵌缝质量的堵头由中标人提供,测试完成后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③其它所需材料及设施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④所有嵌缝密封材料、滤头、滤板、支撑梁柱等,均应是适用于饮用水、无毒无副作用的材料。 ⑤本技术要求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取两者间要求高者。 ⑥中标方应在设备出厂前邀请招标人派代表到厂验收,验收代表在验收数据报告签署合格意见后设备方可发货。验收数据报告作为正式文件备案。 ⑦相关配件按设计图纸。 ⑧以上设备材料均需由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 第 71 页/共 102 页 三、技术要求 01 砂滤池 V型配水槽 1、总述 1.1 此部分招标项目为梅溪水厂砂滤池 V型配水槽。 1.2 中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技术条件使用标准如与中标人使用标准不一致时应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技术要求 ★2.1 每条 V型配水槽扫洗孔直径Ф30mm,孔中心距为 110mm。扫洗孔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水平误差不大于±3mm。 2.2 V 型槽两端部与池壁接触处不得留有间隙,V 型槽安装时先把角钢法兰焊接在 V 型槽两端,再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池壁。V 型槽下端按间距 400mm 开囊型孔,V 型槽与池壁之间垫 4mm的橡胶垫片,用膨胀螺栓固定。 2.3 化学成分 V 型槽采用牌号为 0Cr18Ni9(SS304)的热轧不锈钢制作,钢的化学成分应满足GB/T****-****的要求。 2.4 耐腐蚀性能 不锈钢应进行耐晶间腐蚀试验,试验方法采用 10%草酸浸蚀试验,试验后的侵蚀组织判别应符合 GB/T****-****的要求。 2.5 全部设备及配件,现场必须抽检。检测由省级以上专业部门进行,质量以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见本章第 9点“到货的现场检验”) 3、制作工艺 ★3.1 V 型槽的加工形式采用整体模压,V 型槽采用的不锈钢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定。 3.2 V型槽槽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槽口的刚度,槽口的加强措施详见图纸。 3.3 表面加工和质量要求 3.3.1 表面加工:V型槽采用的不锈钢板表面加工类型采用热轧、热处理、酸洗,表面状态无氧化皮 3.3.2 表面质量要求:V型槽表面不允许存在有影响使用的缺陷,经酸洗后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 4、验收 4.1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测试前,须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派代表(不超过 3人×4天)前往工厂参与出厂前测试及现场验货,来回路费及住宿费由中标人第 72 页/共 102 页 承担。 4.2 中标人提供货物后 2 日内,双方根据本技术要求 V 型槽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核对货物质量,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并进行书面确认签收。双方任何一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需在验收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对方应在 1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4.3 V 型槽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本次购买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招标人认可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验结果未达标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4.4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不锈钢 V型槽工艺加工说明书、采用的不锈钢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牌号、炉号、成品 V型槽的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及出厂检验的所有检验报告。 4.5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一份不锈钢 V型槽工艺加工说明书。 4.6 V 型槽槽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槽口的刚度,槽口的加强措施需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5、安装 5.1 中标人提供的 V型槽应为成套设备,V型槽固定釆用角钢固定,详见设计图纸。 5.2 V型槽的安装应采取适当的加强措施,如水槽口卷边。 5.3 安装完成后,V型槽平直度的总偏差≤±2.0mm;V型槽槽顶标高的误差≤±0.5mm。 5.4 V型槽安装完成后进行平直度、水**和酸洗钝化的检验。 6、运输、包装 6.1 运输:V型槽应按国际贸易相关规定采用牢固的包装箱进行包装,以使设备不受损坏、不受损伤、安全地运到标书中规定的目的地;并保证设备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干燥。 6.2 包装:每件产品包装材料上帖有标志,标志上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批号、制造日期等产品信息。 7、出厂检验 7.1 出厂测试前,中标人须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派代表(不超过 3人×4天)前往工厂参与出厂前测试及现场验货,来回路费及住宿费由中标人承担。 7.2 中标人提供货物后 2日内,双方根据 V型槽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核对货物质量,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并进行书面确认签收。双方任何一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需在验收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对方应在 1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7.3 V型槽经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本次购买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招标人认可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验结果未达标则视为不第 73 页/共 102 页 合格产品。 7.4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不锈钢 V型槽工艺加工说明书、采用的不锈钢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牌号、炉号、成品 V型槽的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及出厂检验的所有检验报告。 8、到货的现场检验 8.1 检验项目 8.1.1 V型槽进场进行外观质量、周表、长度、平直度的检验; 8.1.2 V型槽进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化验检查; 8.1.3 V型槽进场的重量检查。 8.2 抽样与判定规则 8.2.1 外观质量、长度、厚度: 抽样方案:均逐根及逐个检验。 判断规则:若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2.2 原材料: 抽样方案:以 10根相同类型与规格的槽为一批,不足 10 根的按 10 根处理。从每批中随机抽取一根样品进行材质分析试验(成型件要预留检验样,具体位置在中标后确定施工图时标注。货物进场后二次切割取样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不合格加倍抽检)。 8.2.3 判断规则:检验所抽样本,若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不合格。 8.3 重量检查: 抽样方案:抽取 30%的槽体进行检查,每条槽检测其总重量; 判断规则:检验所抽样本,若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不合格。 8.4 在已判为合格的批中,如再发现不合格品,不影响己作出的判断,这些不合格品的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 8.5 按照产品的合同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可将不合格批进行筛选,由双方协商处理。 9、其他 9.1 现场安装投入使用后,正常使用寿命期内,不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强度异常并影响正常使用。V型槽外观:表面光滑、无明显凸凹点,无裂缝、无明显色差和杂质。 9.2 使用环境:处理介质温度 0~50℃、pH6~9范围内,在正常使用寿命期内 V 型槽使用安全可靠,不发生变形、开裂、腐蚀等损坏或其它异常现象而影响正常使用。 9.3 中标人投标前可勘察现场,中标人须按现场实际条件报价,自行考虑成本及风险因素,包括实际运距、装卸及安装成本、附属材料损耗等因素。一旦中标,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将不会因为出现任何合同允许之外变化而得到调整。 第 74 页/共 102 页 9.4 包装:每件产品包装材料上帖有标志,标志上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批号、制造日期等产品信息。 02 砂滤池滤头滤板 1、概述: ① 滤头、滤板用于 V 型砂滤池配水系统功能,实现 V 型砂滤池过滤及气水反冲洗,从而保证 V型砂滤池的正常运行。梅溪水厂 V型砂滤池设计为气水反冲洗方式; ② 本次招标的 V型砂滤池数量为10格,每格过滤面积为99.63m2。 ③ V型砂滤池滤板以上填装石英砂承托层厚度****mm、砾石承托层厚度100mm;滤层以上水深****mm;滤板厚度100mm;滤板底至池底板面900mm。 ④ 工作范围包括:滤头的加工制造、供应、安装和调试;滤板、支撑梁及支撑柱的制作、安装调试和试验;对 V型砂滤池内的预埋件安装、池内所需的净空尺寸、标高控制等进行技术指导和协调。 2、技术条件 2.1 滤头及附件 ① ★滤头组成:滤头为长柄滤头,由滤帽、滤杆、预埋套管和橡胶垫片等组成。 ② ★材质要求:滤帽、滤杆、预埋套管采用 ABS 材料。滤头及预埋套管均采用注模工艺制作,滤板上的所有部件都要能受压力,安装时踩碰不得破碎。 ③ 滤头尺寸: a. 滤帽为蘑菇型,滤头由滤帽壳体和实心的顶帽组成,每个滤头滤缝总面积为2.5cm2。滤帽中间需有环形加强肋,缝隙宽度0.25mm,滤缝长度及宽度均匀一致。滤帽缝隙宽度误差≤0.03mm。 b. 滤杆长292mm(含螺纹),内径Φ25±0.5mm。 c. 套管长100mm,外壁有止水环,套管上部带内螺纹;下部约50mm 范围呈喇叭状,最底处内径约Φ40mm。安装后套管不能堵塞滤杆上部的Φ2小孔。 d. 滤杆上的外螺纹及套管上的内螺纹必须按标准规格及精度加工,不能采用非标规格。 e. 滤头拉伸强度≥25Mpa,冲击强度≥40kg/cm,洛氏硬度≥75,拉伸强度试验按 GB/T****的规定执行,冲击强度试验按 GB/T****规定执行。 f. 要求滤头缝隙均匀、布局合理、能达到均匀布气、布水效果;无残缺、飞边和毛刺等缺陷,滤头表面光滑。无明显杂质、无裂纹、气泡,色泽一致。 ◆ 上述 a、b、c、d要求为允许参加投标的产品条件,不是中标人所供产品的允许误差条件。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规格一致。 ◆ 安装在同一格滤池中的滤头必须为同一模具同一批次所生产。 ◆ 滤杆上的外螺纹必须与套管的内螺纹相匹配,松紧适宜。 第 75 页/共 102 页 ④ 滤帽和滤杆联接必须牢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产生脱落。 ⑤ 滤头材质:ABS 工程塑料,其用料配比必须与投标报价时的实物一致。其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 ⑥ 滤帽和滤缝必须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水力冲击和一定的压力。 ⑦ ★橡胶垫片应为食品级低硬度无毒天然橡胶。 ⑧ 滤头及附件材质均要求无毒无害,适用于饮用水,使用寿命要求10年以上。 ⑨ 滤头和滤柄的设计应保证便于从预埋在滤板中的套管中安装或拆卸,还应保证无论水是从滤板上方往下流,还是由滤板下方往上流,都只能从滤头狭长缝中经过,而不能从预埋套管或滤头的其它部位渗透。滤头及预埋套管应确保安装牢固,且滤头构造要防止安装过程中混凝土进入套管内部。 2.2 滤板及滤板附件 ① 滤板为 C30钢筋砼成品滤板,规格:980*980、厚100mm;含钢筋砼 C30滤板、螺栓、螺柱等配件。 ② ★滤板承受滤前水和滤料的正压力应≥35.20kPa,承受反冲洗水的反向压力应≥25kPa。 ③ 制作要求: a. 材质:不低于 C30细石混凝土,Ⅲ级钢筋;制作滤板用的混凝土不低于 C30细石混凝土,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无有害物质,颗粒级配符合 GB****的要求。采用碎石的公称粒径5-25mm,针片含量不大于15%,含泥量不大于1%,无有害物质碎石,颗粒级配要求符合 GB****的要求。钢筋采用Ⅲ级钢筋,具体按招标人提供的滤板安装结构图要求。 b. 以特制精密钢模板制作,模板应具备足够的刚度,以保证板的制作偏差满足如下要求: ◆板平面尺寸≤±1.0mm ◆同格滤池滤板水平误差≤±2.0mm ◆各滤池之间水平误差≤±5.0mm ◆板厚≤±2.0mm ◆板对角线长度≤±3.0mm ◆板平面撬曲≤±1.5mm ◆滤头孔中心偏差≤±1.5mm 滤板强度及精度: ◆滤板抗拉强度≥280MPa ◆滤板抗压强度≥280MPa ◆滤板冲击强度≥230Mpa ◆滤板承荷载≥260KN/m2 c. 滤板应在金属模具中一次浇注成形,不得使用木质模具。金属模具由承包人根据滤板规格自行制造,承包人可根据供货周期要求确定需要自行加工制造模具的套数,以保证滤第 76 页/共 102 页 板生产周期的需要。金属模具的设计应易于拼装并在拆模时不会损坏滤板。严禁对混凝土加热、加温(最高温度:40℃),所选用的震捣设备和震捣时间应确保震捣工作容易进行,不损坏模具内的预埋件和钢筋或造成混凝土结构的开裂,浇注混凝土时应进行足够的震捣,使混凝土均匀密实。倒入混凝土后,滤板应平整,滤板底面四周应予以特别注意,在滤板底面应有一**少40mm 宽的平整、光滑的区域。在滤板的生产过程中,模具须水平放置,一块一块制做,混凝土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脱模。不允许采用多块模具竖直叠加同时加工的方法。滤板预制及贮存地区应在室内,以避免滤板干裂、雨淋及混凝土的开裂。在运输和起重过程中应避免使滤板在搬运过程中受到损坏。一旦浇注、干燥和起模后,滤板可以堆叠存放,板间用木方支撑。重叠的数量最多为5块。 d. 滤板双面应平整,表面不得有气泡,无蜂窝麻面、裂纹,无露筋、翘曲、振裂,四边(角)无破损,内外不得有砂眼,不能有凹斑及水泥凸起块。滤板四周凹形槽处无需光滑,以免嵌缝时降低其粘接性。 e. 滤板的预制可在工厂里制作后再运至安装现场,不得在现场制作。 f. 所有密封材料均应是适用于饮用水标准、无毒无副作用的材料。密封埴料应选用与滤板相当的材料。 g. 配筋:按招标人提供的配筋图。 h. 预埋滤头套管:加筋型 ABS。 i. 生产工艺条件及要求:按 GB****执行。 j. ★滤板须在货物制造商厂内制作,严禁安装现场生产制作,出厂龄期≥28天。 k. 施工现场采用预制滤板进行拼装时,缺角大于3cm 的滤板应弃用。 2.3 支撑梁 ① 断面尺寸110mm×250mm,长度****mm(需根据现场实际净空调整),详见施工图。 ② 制作要求 a. 梁的加工及安装必须满足以下精度要求: ◆梁顶面平整,整池内误差≤±2.0mm; ◆滤梁与滤梁之间间距必须准确且平均分布,误差≤±5mm; ◆梁轴线即Φ16不锈钢螺栓埋设中线偏差≤±1.5mm,螺栓间距位差≤±2.0mm; ◆通气孔尺寸偏差≤±2.0mm; ◆支撑梁上不锈钢螺栓杆的中心位置误差横、竖向均≤±2.0mm。 b. Φ16不锈钢螺栓在埋设过程中,丝扣应戴上橡、塑保护套,以防丝扣受到水泥砂浆的粘结和碰伤。 c. 支撑梁的加工可采用工厂预制或在滤池内直接制作。 d. 支撑梁需按施工图要求设施平衡孔。 2.4 支撑梁和滤板的安装 第 77 页/共 102 页 ① 支撑梁安装时应精确定位,并调准高程,然后再焊接短柱的工字钢连接件。短柱各联接件部位应用水泥砂浆封闭。 ② 滤板安装时,应逐块用水准仪检测调平,用不锈钢板垫实,不能松动,再用不锈钢压板和不锈钢螺母固定。 ③ 每块滤板四角水准差≤2.0mm;单格滤池内水准差≤±2.0mm;各滤池间的水准差≤±5.0mm; ④ 滤板安装前应逐个进行清理除尘工作和各项尺寸的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⑤ 安装完成后的滤板下面应清扫干净,不得有任何垃圾和遗漏物品; ⑥ 紧靠滤池壁板的支撑平台由滤池土建施工单位负责,中标人应指导预埋脚形螺栓的埋置及标高的控制。若因此而影响滤板安装及滤板的平整度质量,中标人不能免责。 ⑦ 滤板的安装应由供货商负责。 ⑧ 滤板安装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中的允许误差要求核对滤池、滤板梁、预埋件等构件的所有尺寸,所有偏差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⑨ 滤板应正确装卸、放置,以免滤板在搬运过程中受到损坏。 ⑩ 应对滤板进行固定,保证少移动,在对滤板的接缝进行刷扫清洁后用密封胶进行密封。密封胶的放置应严格按密封材料的产品说明书进行。 11 钢筋混凝土滤板内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规范。滤板间的接缝密封措施必须严密、可靠,不得漏水漏气。 2.5 滤板间密封嵌缝 ① 滤板嵌缝工作不得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 ② 滤板嵌缝应在该格滤池内滤板全部安装合格并经招标人及工程监理确认后进行; ③ 滤板间密封嵌缝按图施工,具体施工程序由中标人提供并经招标人及设计单位认可; ④ 嵌缝材料的水浸出液必须无毒,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 ⑤ 嵌缝完成后,其外露部分应与滤板面及滤板底平齐。 ⑥ 合格的嵌缝应在气水冲洗时不漏水、不漏气,中标人对质量负全责。 2.6 滤头安装 ① 滤头安装应在单格滤池滤板全部安装、固定、嵌缝及检测后进行。 ② 每块滤板上的滤头应在该滤板安装前试装,以保证滤头安装准确到位,且靠近支撑梁处的滤杆下部的条形缝不能在正对支撑梁方向的±45°范围(应在滤板预埋套管时就注意)。 ③ 安装的滤头必须质量合格。预埋滤头柄套及滤头应无堵塞、无破损、无漏装,滤杆及套管内的螺纹处必须清洁,不能有任何杂物。 ④ 滤头上部平整竖直,不得有高低、歪斜现象;单格滤池滤头顶误差不得大于±3.0mm,滤头柄螺纹必须固定到位。 第 78 页/共 102 页 ⑤ 滤头的安装应由供货商负责。 ⑥ 滤头安装,滤杆固定到位,滤头上部平整竖直,不得有高低、歪斜现象; ⑦ 滤头应无堵塞,无破损,无漏装; ⑧ 通过试水、试气试验,达到气水反冲洗均匀,无堵塞现象。 ⑨ 滤头安装要求均匀、水平、牢固,保证在滤池冲洗过程中不松动、不移位,在施工时能承受滤料重量及施工荷载;在冲洗时,能够承受冲洗水及空气的压力。 ⑩ 滤头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观察滤头布水是否均匀。承包人应在试验前向项目监理提交气密性试验程序报告,在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试验。当所有滤头布水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才可铺设滤料。 2.7 滤池配水、过滤系统的调试 ① ★ 滤池配水过滤系统的安装、检测和调试均由中标人负责,堵头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② 中标人需至少配备满足4格以上滤池数量的堵头用于开展检测工作。 ② 调试标准: a. ★ 滤板水密性及气密性:装上堵头,在滤板上放水0.15-0.20m 深,滤板下部无水,检查滤板底嵌缝处应无渗水现象。鼓风机向池内滤板底通气(试验压力0.02MPa),稳压10分钟,检查滤板上的水面是否有气体冒出,以滤板和接缝处无气泡上冒为合格。气密性检测时需有稳压措施,以防止滤板损坏。 b. 水平检测滤头标准:装上滤头,每池放水淹没至滤头,检查整池滤头,水平误差≤3.0mm; c. 反冲洗均匀性试验标准:放水至滤板上0.2m深,然后鼓风机向池内滤板底通气,稳压10分钟,检查整池滤头布气的均匀性,无个别堵塞现象; d. 水反冲洗均匀性试验:试验滤头水反冲洗时是否均匀,滤头有否堵塞或损坏。水冲时,水只能在滤帽缝隙出水,而且整池水翻泡必须均匀,滤板不得有任何松动。 e. 最后把水放净,对滤板、接缝再进行一次检查,滤板应稳固、平整、无松动、无裂纹、无漏水、滤头无堵塞。 f. 滤料安装后,试运行时进行反冲洗,检查布水、布气的均匀性及冲洗效果。按滤池正常反冲洗要求完成气冲和水冲,整池气、水翻泡必须均匀,滤池反冲结束,滤料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不允许局部出现堆积现象。 ① 从滤板、支撑梁制作到安装,滤板的嵌缝、滤头的安装,滤板的密封试验,滤料的填装和配水系统的调试,每道工序均应分别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填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由监理工程师确认。 ② 中标人须检查产品和设计图纸是否有出入,发现问题及时和招标人及设计院沟通,及时解决,否则出现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③ 中标人在安装时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配水系统和连通管内绝对清洁。 ④ 中标人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将接受招标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一定保证招标人的工程进第 79 页/共 102 页 度。 ⑤ 滤板及滤头安装完毕,经测试、试运行确认合格符合技术条件后,由招标人**监理等有关部门作最终验收。 ⑥ 上述工作完毕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证明报告。 3、其他要求 ① 中标人提交的技术资料要求 a. 中标人企业综合实力、滤头滤板生产历史、产品技术的先进性。 b. 滤头滤板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中标后提供滤头、滤板样品给招标人、设计确认。 c. 滤头滤板安装经验、检验检测方案、安装质量控制。 d. 正式供货前需提供滤头、滤板样品给招标人、设计确认。 e. 近5年15万 m3/d规模以上给水厂的滤头、滤板业绩清单、连续正常运行5年以上的业绩清单,并附证明材料。 f. 生产厂场所及生产材料、工具等介绍资料。 g.售后服务及信誉。 ② 检查及验收 a.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满足本标书提出的技术要求。 b. 材料在出厂前必须经质量部门检查合格,并附有质量证书。 c. 产品到达现场安装前,滤头、滤板生产厂商技术服务工程师应**招标人技术负责人对所提供产品进行清点和验收,如确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所供产品与合同技术要求规定的产品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指标不符,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d. 滤头、滤板生产厂商所供产品在现场安装调试后,通过由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的验收作为最终验收,招标人向滤头、滤板生产厂商出具“设备安装运行验收合格证明书”;如果最终验收中发现供货产品不符合本技术条件的,中标人应负责更换。 ③ 技术服务 a. 中标人须负责完**装和调试,调试结果由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在制作、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全过程中,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b. 中标人应提供全部制作、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原材料、工具、易损件,并自带专用工具、仪器和仪表。 ④ 质量保证 a.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本招标书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b.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所有附属部件应是成熟的、先进的,并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c.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提供的产品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年; d.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如由其它厂家配套的应由制造厂统一协调,负责选择性能可靠的优质第 80 页/共 102 页 产品,并附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 e. 质量保证期为自本次招标设备调试合格后24个月。 f. 中标人应为招标人长期优惠提供所需备品备件。 ⑤ 资料提交 与供货标的物、样本资料相符的实物样品:滤头一套。中标人的样品应封存,作为供货的样品及需方验收的标准,需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不低于样品及技术响 应文件内相关技术要求的产品,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03 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 1、总述 1.1 此部分招标项目为梅溪水厂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 1.2 中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技术条件使用标准如与中标人使用标准不一致时应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供货范围 包括活性炭滤池 V型配水槽的供应、安装和调试等。 3、技术要求 ★3.1 每条 V型配水槽扫洗孔直径Ф25mm,孔中心距为 140mm。扫洗孔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水平误差不大于±3mm。 3.2 V 型槽两端部与池壁接触处不得留有间隙,V 型槽安装时先把角钢法兰焊接在 V 型槽两端,再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池壁。V 型槽下端按间距 400mm 开囊型孔,V 型槽与池壁之间垫 4mm的橡胶垫片,用膨胀螺栓固定。 3.3 化学成分 V 型槽采用牌号为 0Cr18Ni9(SS304)的热轧不锈钢制作,钢的化学成分应满足GB/T****-****的要求。 3.4 耐腐蚀性能 不锈钢应进行耐晶间腐蚀试验,试验方法采用 10%草酸浸蚀试验,试验后的侵蚀组织判别应符合 GB/T****-****的要求。 3.5 全部设备及配件,现场必须抽检。检测由省级以上专业部门进行,质量以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见本章第 9点“到货的现场检验”) 4、制作工艺 ★4.1 V 型槽的加工形式采用整体模压,V 型槽采用的不锈钢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定。 4.2 V型槽槽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槽口的刚度,槽口的加强措施详见图纸。 第 81 页/共 102 页 4.3 表面加工和质量要求 4.3.1 表面加工:V型槽采用的不锈钢板表面加工类型采用热轧、热处理、酸洗,表面状态无氧化皮 4.3.2 表面质量要求:V型槽表面不允许存在有影响使用的缺陷,经酸洗后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 5、验收 5.1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测试前,须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派代表(不超过 3人×4天)前往工厂参与出厂前测试及现场验货,来回路费及住宿费由中标人承担。 5.2 中标人提供货物后 2 日内,双方根据 V 型配水槽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核对货物质量,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并进行书面确认签收。双方任何一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需在验收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对方应在 1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5.3 V 型槽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本次购买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招标人认可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验结果未达标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5.4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不锈钢 V型槽工艺加工说明书、采用的不锈钢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牌号、炉号、成品 V型槽的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及出厂检验的所有检验报告。 5.5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一份不锈钢 V型槽工艺加工说明书。 5.6 V 型槽槽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槽口的刚度,槽口的加强措施需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6、安装 6.1 中标人提供的 V型槽应为成套设备,V型槽固定釆用角钢固定,详见设计图纸。 6.2 V型槽的安装应采取适当的加强措施,如水槽口卷边。 6.3 安装完成后,V型槽平直度的总偏差≤±2.0mm;V型槽槽顶标高的误差≤±0.5mm。 6.4 V型槽安装完成后进行平直度、水**和酸洗钝化的检验。 7、运输、包装 7.1 运输:V型槽应按国际贸易相关规定采用牢固的包装箱进行包装,以使设备不受损坏、不受损伤、安全地运到标书中规定的目的地;并保证设备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干燥。 7.2 包装:每件产品包装材料上帖有标志,标志上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批号、制造日期等产品信息。 8、出厂检验 第 82 页/共 102 页 8.1 出厂测试前,中标人须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派代表(不超过 3人×4天)前往工厂参与出厂前测试及现场验货,来回路费及住宿费由中标人承担。 8.2 中标人提供货物后 2日内,双方根据 V型槽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核对货物质量,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并进行书面确认签收。双方任何一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需在验收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对方应在 1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8.3 V型槽经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本次购买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招标人认可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验结果未达标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8.4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不锈钢 V型槽工艺加工说明书、采用的不锈钢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牌号、炉号、成品 V型槽的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及出厂检验的所有检验报告。 9、到货的现场检验 9.1 检验项目 9.1.1 V型槽进场进行外观质量、周表、长度、平直度的检验; 9.1.2 V型槽进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化验检查; 9.1.3 V型槽进场的重量检查。 9.2 抽样与判定规则 9.2.1 外观质量、周长、长度、平直度: 抽样方案:均逐根及逐个检验。 判断规则:若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9.2.2 原材料: 抽样方案:以 10根相同类型与规格的槽为一批,不足 10 根的按 10 根处理。从每批中随机抽取一根样品进行材质分析试验(成型件要预留检验样,具体位置在中标后确定施工图时标注。货物进场后二次切割取样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不合格加倍抽检)。 9.2.3 判断规则:检验所抽样本,若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不合格。 9.3 重量检查: 抽样方案:抽取 30%的槽体进行检查,每条槽检测其总重量; 判断规则:检验所抽样本,若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不合格。 9.4 在已判为合格的批中,如再发现不合格品,不影响己作出的判断,这些不合格品的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 9.5 按照产品的合同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可将不合格批进行筛选,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 83 页/共 102 页 10、其他 10.1 现场安装投入使用后,正常使用寿命期内,不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强度异常并影响正常使用。V型槽外观:表面光滑、无明显凸凹点,无裂缝、无明显色差和杂质。 10.2 使用环境:处理介质温度 0~50℃、pH6~9 范围内,在正常使用寿命期内 V 型槽使用安全可靠,不发生变形、开裂、腐蚀等损坏或其它异常现象而影响正常使用。 10.3 中标人投标前可自行勘察现场,中标人须按现场实际条件报价,自行考虑成本及风险因素,包括实际运距、装卸及安装成本、附属材料损耗等因素。一旦中标,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将不会因为出现任何合同允许之外变化而得到调整。 10.4 包装:每件产品包装材料上帖有标志,标志上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批号、制造日期等产品信息。 04 活性炭滤池配水配气系统 1、总述 1.1 此部分招标项目为梅溪水厂活性炭滤池配水配气系统。 1.2 中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技术条件使用标准如与中标人使用标准不一致时应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供货范围 活性炭滤池配气配水系统主要工艺材料包括冲洗管、配气配水支管、布水布气渠顶板、固定件及所有附件等,包括所有紧固件。生产厂商负责的安装调试包括布水布气渠顶板的二次浇注、滤池底板的二次找平、配气配水系统的安装、调整水平、过滤和反冲洗的运行调试等。 供货商应向招标人显示布水布气管是国内或国际上己建立良好信誉的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并应负有确保布水布气管质量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负责处理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3 技术规格 3.1工作条件及技术参数 一 工作条件 1. 设备工作环境 活性炭滤池 2. 工作温度 5℃~40℃ 3. 工作制 24h/d, 5. 气源压力 ≤0.1MPa 6 供水管道压力 0.06MPa 7. 适用介质 水(含污水) 8. 使用介质温度 0℃~40℃ 二 技术参数 第 84 页/共 102 页 3.2技术要求 3.2.1工程范围 (1)土建工程:包含土建移交前的安装配合、滤池下部中间布水布气渠顶板的二次浇筑和滤池底板的二次找平。其中土建移交前的安装配合为中标商在滤池底板土建施工过程中派驻技术人员,确保土建施工质量满足安装平整度要求;滤池下部中间布水布气渠顶板的二次浇筑为布水布气渠顶板 400mm 厚钢筋砼顶板,包括纵向布水布气管的埋设,预埋钢筋纠偏,纵向钢筋绑扎、焊接等;翻板滤池整体底板找平,包括局部区域已浇砼高点凿除,滤池整体底板找平层采用 C30细石砼找平 20mm左右厚度。在滤池中间布水布气渠顶板钢筋砼顶板浇筑和滤池底板二次找平。 (2)布水布气系统 A. 活性炭滤池布水布气工程(包含布气布水竖管、横向布水气管); B. 布气布水管的调整及横向气水管的固定; C. 所有横向布水布气管材质为 HDPE(**度聚乙烯),管壁厚 5mm;竖向布水布气管材质为 304不锈钢,管壁厚 1.5mm。所有横、竖向布水布气管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D. 横向配水配气管安装的固定配套元器件包含压板、垫圈、及不锈钢膨胀螺栓M10、六角螺帽 M10、垫片等。 E. 横向配水配气管的固定方式不限于图纸中所示,中标人可依据产品特点提供固定方式。 (3)现场处理情况:中间布水布气渠的清理、砼渣清理及渠底杂物、砂、砼渣等。 (4)检查试验及调整:充气、冲水检查试验及调整。 1. 布水布气选用 HDPE管(**度聚乙烯) 2. 布水布气管固定元器件 压板、垫板、螺栓 *3. 布水布气管固定元器件压板、垫板、螺栓材质 不锈钢 304 *4. 布水布气管长度误差 ±2mm 5. 布水布气管壁厚 不小于 5mm 6. 布水布气管安装误差 不大于±2mm 7. 二次浇筑标高误差 ±1mm 8. 安装完后带水气压试验渗漏量 0 9. 密度 0.956-0.96g/cm3 10. 熔体流动速率 0.45-0.6g/10min 11. 堆密度 >550Kg/m3 12. 炭黑含量 1.5-3% 13. 拉伸屈服强度 ≥20MPa 13. 管壁厚 ≮ 5mm 第 85 页/共 102 页 3.2.2布气布水系统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描述 滤池的布气、布水系统主要由中间配水配气渠、纵向配水配气管和横向布水布气管三大部分组成。中间配水配气渠顶板为二次浇筑钢筋砼结构,顶板内配筋需与一次浇筑完成池体预留钢筋焊接。中间配水配气渠底部托板材质为钢筋水泥预制板,板上应根据纵向布水布气管布置位置预留孔,孔位置精确,预留的纵向管的孔位误差不大于 0.5mm,以保证纵向布水布气管在整个滤池底部分布均匀。 (1)配水渠中间水泥顶板施工要求: A. 复测布水布气管管口标高,偏离值在±2mm 之内; B. 钢筋水泥预制板间的缝隙用胶带粘贴,防止施工时漏浆; C. 砼的注入,要用人工小心倒入,不得撞击竖向管; D. 砼的养护要及时,防止发生干缩裂缝,采用注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两周。 (2) 纵向配水、配气管,均为 SS304材质,其中纵向配水管规格为 D83×1.5,L=900mm,上端伸入横向配水配气管内 10mm;纵向配气管规格为 D33×1.5,L=790mm,上端开Φ16mm孔,伸入横向配水配气管内 100mm 深度,下端底部管口封闭,开 4 个Φ13.5mm 进气孔,在顶板顶标高处开Φ4mm排气孔。布水管两端不作任何封闭,布气管上端(插入横向排水管)封闭后,开一个圆孔,以产生足够的水头损失,使滤池集配水渠中形成一个气垫层,保证反冲洗气分布均匀。下端(位于集配水渠内)自下而上开一列圆孔,作为进气孔。孔径、孔数、孔位详见布水布气管大样图。每一根纵向布水、布气管上部均带塑料封帽,在安装时保护每根纵向布水、布气管,防止施工时砂石进入。纵向管管口的标高与控制标高的偏离值要在±2mm之内,用水准仪测量确定。 (3)横向配水配气管由**度聚乙烯(HDPE)挤塑成型,横管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壁厚能够达到要求并且均匀,平直度好,有相当的刚度。滤池初次铺装滤料和检修空池时,横向排水管能承受其上部滤料和承托层产生的压力而不发生任何变形和损坏。配水管横断面为上圆下方,上部半圆形为配气空间,下部方形部分为配水空间。配水管底部设置Φ17@130(140)配水孔,Φ3.5@65(70)配气孔设在管两侧,配水管顶部设置Φ1.5@130(140)放气孔,开孔位置准确,确保滤池反冲洗布水布气均匀,效果达到清洁滤料要求,气孔保证管内气垫层的形成,且反冲洗空气能够分布均匀;水孔保证进出水分布均匀。横向配水配气管采用不锈钢压板、不锈钢垫板和不锈钢膨胀螺栓固定,为确保安装固定强度,膨胀螺栓需牢固的锚固在池底板内,如在螺栓打孔过程遇到底板钢筋,应移位重打并对废孔进行封堵处理,避免钢筋锈蚀,同时为确保横向布水管固定质量,不锈钢压板应相应调整,调整压板应工厂制作,并应在施工现场备用一定数量;横向配水管与纵向布水布气管相连处的贯通孔,按纵向布水布气管外形断面开孔,每根横向配水管开 1个贯通孔。该孔严格按纵向布水布气管外形开,以使横向和竖向布气布水管结合严密,防止大量漏水或漏气,造成反冲洗布水布气不第 86 页/共 102 页 均匀。孔边缘与纵向布水布气管外壁间隙不大于 1.0mm。两横向布水布气管中心间距 230mm。 (4)质量检验测试参数表 部件名称 检验及试验项目 标准(允差或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横向 布气布水管 自身不** 每根管<2mm 直尺 壁厚 +1mm 游标卡尺 外观指标 颜色一致,无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箱体、筒体的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起泡、无裂口、无明显的痕纹和凹陷; 目 测 手 检 内壁光照 几何指标 设备端面必须平整并垂直于轴线; 直线度的公差应小于 0.8%。 直 尺 水平尺 物理化学及力学性能 密度 0.956-0.96g/cm3 按规范 熔体流动速率 0.45-0.6g/10min 堆密度 >550Kg/m3 炭黑含量 1.5-3% 拉伸屈服强度 ≥20MPa 管壁厚 ≮ 5mm 孔径 ≤±5% 千分尺 直 尺 3.3工厂试验 (1) 所有管道的试验时,按各种管道国家标准检测,并向招标人提供检测报告。 (2) 制造商应提供管道操作机构试验的资料和合格证书,由招标人代表批准测试项目或免予检验。 (3) 材质试验,供货商应提供权威单位对管道及操作机构的主要部件材质的检测报告,遇有必要招标人代表可提交复测。 3.4检验和交货 3.4.1工厂检验和在中标人基地上进行检查和测试 A.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其备件、附件都应经过工厂检测。产品合格证、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提交招标人。上述产品合格证应由设备制造商确认并签字。所有检测费用由设备制造商或中标人承担。 B. 设备的工厂检验不能代替货物到现场的最终检验。 C. 招标人在设备生产过程中的一切适当时间有权在中标人所在地观察、检查,或者监督用于本合同的材料、工艺、所有设备性能的试验。如设备在其它场所生产,中标人应为招标人取得对试验进行视察、检查及作证的权利,就象在中标人所在地一样。 第 87 页/共 102 页 D. 如有试验未能通过,中标人应进行重新试验,且应在合适的时间内按同样规定和条件进行。 E. 如中标人改变测试时间未预先通知招标人,则所有重新测试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F. 工厂检验报告应在设备发货之前提交给招标人。 G. 压板、垫圈、螺栓、六角螺帽等均应按批次提供相应材料检测合格证及成品检测合格证,同时招标人按批次抽样保留,相关费用记入报价,建设单位保留今后至国家权威机构检测的权利。 3.4.2交货 A. 所有设备和部件均应采取适当的保护,以避免运输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 B. 运输期间,设备和部件应包装完好以免损坏或泄漏。包装箱外面应标明净重、内容、装箱及卸载的正常步骤。应该使送至现场、检查损坏程度、卸载和存放的工作尽可能地简单。中标人应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5安装、调试及验收 3.5.1 安装和调试 滤池配气配水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由生产厂商负责,它包括: A. 在安装开始之前 4个星期,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 B. 中标人在检查和确认土建施工误差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 C. 供货商须检查产品和设计图纸是否有出入,发现问题须及时和招标人及设计院沟通,及时解决,否则出现问题由供货商负责。 D. 布水布气渠顶板的二次浇注之前进行配气配水管套管的预埋,须符合有关图纸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E. 由生产厂商完成布水布气渠顶板的二次浇注后统一找平(平整度为±5mm)。 F. 清除垃圾后安装配气配水支管,并保证单格滤池配气配水支管平整度为±5mm,整池配气配水支管平整度为±10mm。 G. 配气配水支管安装后安装冲洗管,并保证单格滤池冲洗管平整度为±5mm,整池冲洗管平整度为±10mm。 H. 供货商在安装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证配气配水系统和连通管内绝对清洁。整个滤池中应没有阻塞配气配水系统、影**流的碎片、污物或其它杂质。反冲洗水管要彻底冲洗干净。气管应用气冲,所有在滤池和水槽中的碎片和污物都应扫除,并用真空吸尘器清除。操作中要防止泥浆进入任何**或孔口,并应去除所有的灰浆。在安装过程中,要用建筑用纸或乙烯篷布覆盖配水系统的表面,以保证清洁,直至铺设滤料。 第 88 页/共 102 页 I. 供货商应严格按照安装图纸和技术要求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滤池配气配水系统的安装。并负责按有关规程对配水系统进行测试,配水系统均匀性试验达到要求后,要提供详细的相关资料及说明。 J. 供货商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要接受招标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要保证招标人的工程进度。 3.5.2 验收 A. 在将滤料装入滤床前,供货商、招标人、监理及设计四方代表应检查配气配水系统的安装,以确保工程按照要求及既定的安装程序进行。 B. 检查后,按有关规程进行配气配水均匀性试验,如有不均,可做调整或更换,以确保产品和安装质量合格。 C. 配气配水系统安装完毕,并经测试确认合格符合技术条件后,由招标人**监理等有关部门作阶段验收。 D. 在滤池的过滤反冲洗调试合格后,滤池配气配水系统完成第 2 次验收。上述工作完毕后,供货商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3.6 设计联络 A.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尽快在投标基础上完成所有系统的详细设计和设备的安装图纸。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1 周内完成并提交所有设备的详细设计,招标人和其代表将通过设计联络对中标人的设计进行审查,并提出可能的修改意见。所有这些不能降低对中标人递交质量合格可行详细设计的要求。 B. 设计联络会共 1次,地点在**市,中标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费用自负。 3.7 数据表 A. 投标人应填写以下数据资料清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B. 在填写设备表格时,所列设备应包含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外购产品应附有产品样本和详细技术说明。 C. 数据表 布水布气技术参数 序号 技术描述 系统参数 一 布水布气部分(布水布气横管、竖管) 1. 制造商 2. 原产国 3. 型号 4. 规格(mm) 5. 材质 6. 布水布气选用 7. 布水布气管固定元器件 第 89 页/共 102 页 8. 布水布气管元器件材质 9. 布水布气管长度误差 10. 布水布气管壁厚 11. 布水布气管安装误差 12. 二次浇筑标高误差 13. 安装完后带压试验渗漏量 4其它说明 4.1 中标人所供设备、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2 年,计算起始时间,从自本次招标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之日起。 4.2 在质保期内,如设备、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响应,24 小时内派员到招标人现场,除免费及时予以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支付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故障必须在 72小时内排除。 4.3 质保期满后,如设备、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仍应按上述时限及时处理,需更换零部件,招标人方向中标人购买时,中标人除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外,价格上给予优惠。 4.4中标人应提供设备、材料的最低使用年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招标人有权追溯中标人的责任。 4.5 当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中标人应事先将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招标人,使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免费向招标人提供备件的制造图纸和规格。 4.6 需招标人配合的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需招标人配合的工作和需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05 滤料与承托层 1、总则 1.1 项目为梅溪水厂工程 V型滤池、活性炭滤池的滤料和承托层。 1.2 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技术条件使用标准如与使用标准不一致时应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验收数量应以铺装到滤池且经过充分反冲洗后的滤料实际测算体积为准。 1.5 使用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海拔高度≤****米、污秽等级≤II级)。介质温度:5~30℃;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小于 40℃条件下,最大 95%。 1.6 中标人发货前应通知招标人到现场抽样送招标人方选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结果与中标人质量承诺函承诺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相符方可发货。 1.7 货物到货后,招标人方将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招标人方选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第 90 页/共 102 页 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结果若与中标人质量承诺函承诺的技术质量指标存在负偏离,招标人方有权要求对所有货物进行更换、退货以及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滤料清除,回收,铺装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供货范围 包括石英砂滤池和活性炭滤池的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料的供应、装填和调试等。 石英砂滤池石英砂滤料和砾石承托料清单 序号 名称 材料 型号规格 数量 (m3) 1 石英砂滤料 天然石英海砂 d10=0.95-1.35mm K80≤1.25 **** 2 砾石承托料 天然砾石 d=4-8mm 98 活性炭滤池石英砂滤料和砾石承托料清单 序号 名称 材料 型号规格 数量 (m3) 1 石英砂滤料 天然石英海砂 d10=0.8-1.2mm K80≤1.25 337.5 2 砾石承托料 天然砾石 上层 d=2-4mm 67.5 下层 d=4-8mm 135 3、技术要求 3.1 滤料和衬托层不能使滤后水生产有毒、有害成分。 3.2 石英砂滤料应为坚硬、耐用、密实的颗粒。在加工和过滤、冲洗过程中应能抗蚀,其含硅物质(以 SiO2计)不应小于 85%。 3.3 石英砂滤料不可含有可见的泥土、粉屑、云母或有机杂质,滤料的水浸出液不含有毒物质。含泥量不应大于 1%。 3.4 石英砂滤料的灼烧减量不大于 0.7%。 3.5 石英砂滤料的盐酸可溶率不应大于 3.5%。 3.6 石英砂滤料的破碎率和磨损率之和不应大于 1.5%。 3.7 石英砂滤料的密度不应小于 2.55g/cm3,使用中对密度有特殊要求都除外。 3.8 在各种粒径范围的石英砂滤料中,小于指定下限粒径的不应大于 3%,大于指定上限粒径的不应大于 2%。 3.9 石英砂滤料中,密度小于 2g/cm3的轻物质不大于 0.2%。 第 91 页/共 102 页 3.10 砾石承托料为滤池中承托滤料的砾石。砾石承托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在加工和过滤、冲洗过程中应能抗蚀。 3.11 砾石承托料不能含有可见的泥土、页岩或有机杂质,承托料的水浸出液应不含有毒物质。 3.12 砾石承托料中,明显扁平、细长(长度超过 5倍厚度)的颗粒不大于 2%。 3.13 砾石承托料采用天然砾石。 3.14 砾石承托料机械强度≥7.0。 3.15 石英砂滤料和砾石承托料的物理化性能须满足如下要求: 项目 石英砂滤料 砾石承托料 密度(g/cm3) 2.5-2.7 >2.5 含泥量(%) <1 <1 盐酸可溶率(%) <3.5 <5 破碎率与磨损率之和(%) <1.5 - 3.16 石英砂滤料必须是优质石英海砂,须满足上述技术要求(供货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4、滤料检验方法 水处理用滤料的检验方法应按水处理用滤料 CJ/T 43-****的要求。 5、铺装要求 5.1 铺装由中标人负责并按技术要求进行滤池内承托料和滤料的安装,保证承托料和滤料铺设平整并达到设计标高。 5.2 在滤池铺装承托料和滤料以前,应先清除滤池内一切部位的全部杂物,并清洗干净;应先检查配水配气的管系是否水平、孔眼或缝隙是否畅通无阻;再按设计冲洗方法用水或气水冲洗,观察冲洗时配水配气系统的水或气水分布是否均匀和有无渗漏。在滤池内壁按承托料和滤料的各层设计顶高画水平线,作为铺装高度标记。 5.3 铺装承托料时,应避免损坏滤池的配水配气系统。应均匀轻撒承托料,严禁由高向低把承托料倾倒至配水配气系统或下一层承托料之上。铺装人员不应直接在承托料上站立或行走,而应站在平板上操作,以免造成承托料的移动。使滤池充水并使水面符合池内壁水平线,以校核铺装的承托层顶高。承托层顶面与水面的高度差值应小于 10mm,承托层顶面高于与低于水面的面积之和应小于 10%。在下层承托料顶面符合要求后,再开始铺装上一层承托料。铺毕粒径等于 2mm-4mm的承托层后,应用该滤池设计上限冲洗强度进行冲洗。开始冲洗时必须使用小冲洗强度,以便排除配水系统中的空气。气排完后,再逐渐提高冲洗强度。达到设计上限冲洗强度以前的历时不应少于 3min。冲洗水中夹带大空气泡时, 极易搅乱分第 92 页/共 102 页 级的承托料。停止冲洗前应先逐渐降低冲洗强度。排水后,细心刮除该层承托料表面的轻物质和细颗粒。 5.4 承托料全部分层铺装完成后,使滤池充水至洗砂排水槽以下。由槽顶向水中撒人预计数量的滤料(包括应刮除的轻细杂物)。应尽量使撒入滤料均布全池,不应形成滤料丘。排水后,先将滤料整理平再进行冲洗。冲洗后,刮除轻细杂物。按上述方法操作后,如滤料层顶面未达到设计顶高水平线,应重复上述撒料、 整平、冲洗、刮除操作,直到滤料符合要求为止。 5.5 对于大厚度的单一滤料滤床,一次铺装滤料厚度不应超过 0.9m。在下面 0.9m厚滤料完成上述四步操作后,再进行上部滤料的四步操作。 5.6 刮除: 刮除步骤应进行几次,以便去除全部轻细杂物。刮除工具可用灰刀、平锹等。两次刮除步骤之间,一般冲洗 1次-3次,每次冲洗历时不应少于 5min。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滤料和承托料的包装袋上应印字标明产品名称、规格、质量、使用标准和生产厂名。 6.2 包装:滤料和承托料须使用耐用包装袋包装运输,每个包装袋内料的重量为 50kg±2kg,袋上注明袋内为砂滤料或承托料。 6.3 运输和贮存 6.3.1 滤料和承托料在运输和贮存期间须防止包装袋破损,以免漏失或混入杂物。 6.3.2 滤料不可与承托料一起堆放。 6.3.6 滤料和承托料不可与其他材料一起堆放。 7、验收 7.1 中标人发货前应至少五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派代表(不超过 3 人×4天)到现场抽样送招标人方选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结果与中标人质量承诺函承诺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相符方可发货,来回路费及住宿费由中标人承担。 7.2 货物到货后,招标人方将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招标人方选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结果若与中标人质量承诺函承诺的技术质量指标存在负偏离,招标人方有权要求对所有货物进行更换、退货以及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滤料清除,回收,铺装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3 滤料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方提供本次购买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招标人方认可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验结果未达标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7.4 中标人供货时需向招标人方提供滤料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的所有检验报告。 第 93 页/共 102 页 推荐厂家不低于****石英砂有限公司、**万川砂业有限公司、**石英砂实业公司、**鲁滨砂业有限公司或更优 附件 7.3 施工安全管理违约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制度,遏制违章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实现施工无安全事故的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专项施工方案及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组织施工,否则按本办法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临时宿舍、临时仓库等。 第二章 违约处理细则 第一节 安全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部门的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外,并按下列标准处罚违约金: 1、发生一般事故: (1)造成 3 人(不包含 3 人)以下重伤的,每起处罚违约第 94 页/共 102 页 金 10 万元。 (2)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5 人以下重伤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20 万元。 (3)造成 2 人死亡,或者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40 万元。 2、发生较大事故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80 万元。 3、发生重大事故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130 万元。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200 万元。 第五条 由于施工安全方面的原因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停工整改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批评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六条 施工单位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安全资料不齐全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七条 发现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整改并回复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八条 没有按施工报建要求配备安全员或安全员未正常驻守工地的,每人每天缺勤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员等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十条 未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十一条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验收通过的,或对已经批准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不第 95 页/共 102 页 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十二条 未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或者与分包单位未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或甲方限制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十四条 未按相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十五条 作业前未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的(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交底;危大工程交底;危险作业交底;每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交底),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二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十六条 未按规定(法律、法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十七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专家论证不通过但未重新进行专家论证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十八条 专项施工方案未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十九条 未按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每起处罚违约金第 96 页/共 102 页 **** 元; 第二十条 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二十一条 危大工程作业时,未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及监护并现场签字确认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二十二条 未按有关规定对脚手架进行使用前验收、使用过程检查和维护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二十三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二十四条 拆除作业区不设警戒、无人监护,每起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三节 危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 危险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作业安全分析并开具作业票,未按要求开具作业票或作业票填写不合格的;危险作业时,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的;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内容与作业票内容不一致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二十六条 作业票一式三联,未按规定持有或保存作业票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二十七条 危险作业区域不设置专人监护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二十八条 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每起处罚 **** 元。 第二十九条 未按规定对临时电箱每日巡检并签字的,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 100 元。 第 97 页/共 102 页 第三十条 临时用电设施、用电设备、电动机器具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存在违反安全用电行为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三十一条 动土前未对地下设施进行探挖而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的;施工过程中未对施工范围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以及其它设施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损坏的,除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外,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三十二条 动火作业旁未隔离易燃易爆品,未设置消防设施的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三十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做好空气检测或没有通风设施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三十四条 吊装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三十五条 焊接作业存在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四节 机械设备 第三十六条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安装、拆卸、加节、升降及维修、保养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未将有关方案报监理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三十八条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及其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吊具、索具)进行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的,每台第 98 页/共 102 页 次处罚违约金 **** 元;未将检测报告和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备案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五节 安全防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十九条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处罚违约金 100 元。 第四十条 高空作业时未戴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每人每次处罚违约金 100 元。 第四十一条 电工及电焊工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人每次处罚违约金 100 元。 第四十二条 施工所用劳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未按照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登记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以及其他违反管理程序和管理规定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元。 第四十三条 安全设施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未按施工图、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四十四条 临边、深基坑边、泥浆池边等无安全防护栏或安全防护栏强度不足的,孔**没有盖板或围栏安全措施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四十五条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四十六条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凉鞋的,每人每次处罚违约金 100 元。 第四十七条 施工人员酒后作业的,每人每次每起处罚违约第 99 页/共 102 页 金 500 元。 第四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存在高空抛物行为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四十九条 严禁在无防护的钢支撑或砼支撑上行走,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五十条 严禁在无防护的钢支撑或砼支撑上堆放杂物(包括配电柜、焊机等),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五十一条 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每次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五十二条 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五十三条 施工现场、项目部、临时宿舍等场所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材料堆放混乱,每起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五十四条 无关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每台处罚违约金100 元。 第五十五条 材料堆放(模板 1.5m,砂石堆料、砖砌体 2m)超高百分之二十、垂直运输超载百分之三十,每次处罚违约金500 元。 第五十六条 材料堆放保证上盖下垫(下垫高度 20-30cm高),分区合理存放、堆码整齐划一,配备物资标识牌,违者每次处罚违约金 200 元(基坑内材料堆码整齐,下垫方木,严禁泡泥泡水)。 第五十七条 施工废料、残渣等做到工完场清,违者每次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 100 页/共 102 页 第五十八条 施工现场没有按政府部门要求进行施工围档封闭或损坏的围档不及时修复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500 元。 第五十九条 在市政道路占道施工没有按照交警部门审批的交通导流方案施工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六十条 施工现场安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六十一条 未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违反施工现场六个100%工作要求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500 元;未妥善处理建筑废渣废料和废水污水,造成环境污染的,除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外,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六节 消防管理 第六十二条 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六十三条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失效或不符合规定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100 元。 第六十四条 未按规定对消防设施定期巡检并签字的,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 100 元。 第六十五条 在施工现场、临时仓库等场所吸烟(或发现烟头)的,临时宿舍内乱丢烟头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六十六条 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违禁大功率电器的;宿舍内人走未断电的;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 200 元。 第六十七条 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充电,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200 元。 第七节 其他 第 101 页/共 102 页 第六十八条 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安全措施的,每次处罚违约金 **** 元。 第六十九条 多家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生产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的,每起处罚违约金 **** 元。 第三章 附则 第七十条 由于施工单位不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违约行为重复发生或屡改屡犯,可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条款作加倍处罚违约金处理。 第 102 页/共 102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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