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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
安装监理项目(二次)
交 易 文 件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 (略)
目 录
项目名称 | 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监理项目(二次) | ||||
项目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 | ||||
招标单位 | (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总监要求:拟派总监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不多于二个项目且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参与本项目总监投标履约,否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与(略)所有项目投标,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略) 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规模 | 项目投资概算约450万元,监理费用约4.98万(略) | ||||
招标范围 |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发包人(略),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略)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略)(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范围,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双方补充协议调整的范围为准。 | ||||
发布时间 | (略)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略)(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 (略)(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 | (略)。 | ||||
信息内容 | |||||
项目概况: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监理项目,滁州市现有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主要以总队配套建设卡口为主,支队自建卡口和固定测速设备为辅。当前我市辖区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布点仍不完善,未达到部局、总队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提出“每20公里一处卡口”的布局理念,前期规划建设点位上下行独立分布,未能有效的形成区间合力。随着驾驶人员对道路监控设备认知度的提升,单纯的单点超速检测很容易被规避,超速造成的道路通行风险逐步增大,构建全程区间测速系统势在必行。为此支队计划利旧现有点位,充分考虑各辖区大队道路管控需求,通过区间补点续建和老旧设备更换等手段,完善辖区高速公路主线卡口布局,实现滁州市高速公路车辆区间测速和道路综合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保障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项目投资概算约450万元,监理费用约4.98万(略) | |||||
标段划分:(略)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有加分因素 | 监理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工程概算 | 监理费约4.98万元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 (略) | ||
投标保证金:900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否则(略)。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 |||||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略)7时前(略)@qq.com邮箱,招标人将在(略)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人:(略) 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略) |
2 | 招标(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 :****-****、**** |
3 | 项目名称 | 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监理项目(二次) |
4 | 建设地点 | 安徽(略) |
5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略) |
6 | 招标范围 |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发包人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范围,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双方补充协议调整的范围为准。 |
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有加分因素 |
8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9 | 质量要求 | 按施工(略)。 |
10 | 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招标(略) | 见招标公告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略)。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略)(略)@qq.com邮箱。 |
15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招标人将在(略)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6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9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1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略)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900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保(略),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略) |
2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21 | 装订要求 |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商务标须分别装订 |
22 | 具体(略) | 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商务标正副本须分别密封,否则其投标(略)。 |
23 | 包装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 (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24 | 投标文件提(略) | 收件人:(略) 时 间: (略) 地点:(略) |
25 | 开标(略) |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
26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略)。 开标顺序:先验证投标人到会情况,然后(略),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
2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28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略),并标明排序。 |
29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 |
30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公章后方可发出。 |
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形式:(略)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略) 收款单位:(略) (略) 银行帐号:(略) 递交时间:(略)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略) 银行保函具体要求: (1)保函形式须(略)(无条件保函) (2)须从成交人基本账户办理 (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4)须有保函编号 (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6)须按照(略) (7)保函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三个月(如合同工期延期,则保(略));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函应在终(略)。(招标单位缓建或停建的项目除外) |
32 | 监理费用的支付 | 详见合同条款(略) |
33 | 招标代理服(略)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元,一次评审费900元,二次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成(略),一次性(略),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
34 |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 投标时应携带(略)(或授权委托书)一份(手持)以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
35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方式:本项目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略) |
36 | 需说明事项 | 1.投标人若为外资(略),中标后将供(略),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交易文(略),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3.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略) 4.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
重要说明: (1)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略)消中标资格; (2)投标企业因违(略)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3)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本(略),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招标人(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5)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略)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略))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7)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8)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招标人直接予以收缴。 (9)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略))未准时参加开标会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略)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略)
(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信誉要求:(略)
(4)财务要求:(略)
(5)业绩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略)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略)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略)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略)(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略)。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文字所有计量均(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略)。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略),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略)。
投标人(略),偏离应当(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监理内容和要求;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略)。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2.4.1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略),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可在投标人(略),未在规定(略)价,视为(略)。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3.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略)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资质证书;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二个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保证常驻项目现场,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处理相关事宜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略)(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略))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六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略),暂未(略),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7)资信评审、评分细则中需要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3.1.2技术标部分:
(1)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详见附件)
(2)拟派总监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3)监理大纲采用明标形式。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②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岗位职责;③质量控制;④进度控制;⑤造价控制;⑥安全生产;⑦合同管理、信息管理;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⑨关键工序控制;⑩对本项目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相应项目技术管理建议。
(4)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技术标、评分细则中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6)技术标中投标(略)。
3.1.3商务标部分: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2投标报价应(略)。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项目招标范围内监理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所有成本、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3.2.4本项目监理费,计算过程中涉及到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略)
3.2.5不论任何(略),招标人均不再补偿监理费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略),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单(略),中标单位(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3.5.1投标文(略),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交易文件有关工(略)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略)字(略)法中技术及商务标评审要求。
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略)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略)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中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1 投标人应(略)。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略)。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略)。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略)。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略)。
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略),并确认投(略)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会员资格、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7)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进行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9)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略),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略)。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和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资格审查”和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示)。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略),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略),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的相关要求(略)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略),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略)。
7.7.1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投标人所派出项目负责人(总监)须不得多于2个总监在建项目,如超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略),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投标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7.7.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略)。
7.7.3 发出(略),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4 除法定情形外,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8. 纪律和监督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投标人(略)、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略),先向(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 审查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审查资料 | (略)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核验原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核验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企业资质证书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二个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承诺(略))、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保证常驻项目现场,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处理相关事宜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略)(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略)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略)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 |||
其他重要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议 | 核验身份证明原件 |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资质证书;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二个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保证常驻项目现场,特殊(略),处理相关事宜的承诺书(承诺(略));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六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总监(略))为已办理退(略),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7)资信评审、评分细则中需要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办法(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合格;
(3)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法律、法(略)。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资格审查由(略)(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略)(9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略),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 评审核验资信文件中的下述文件、材料(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经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①监理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交工证明),两(略)。 (1)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交工证明)最终(略)(2)业绩合同金额以监理合同中载明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工程业绩的工程规模、类型、金额等内容的,还需另外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2 | 投标单位获奖或荣誉(9分) | 投标人自(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略)(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每获得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加满为止。 注:评审核验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盖章的复印件为准,时间均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颁发时间为准,未提供(略),本项不得分。 说明:“国内依(略),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3 | 体系认证(6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每缺一项证书扣2分,本项(略)。(须提供国家认监委信息平台备案截图及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第(1)条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第(2)条官网证书查询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经(略),本项不得分; (1)须提供上述有效期内认证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
(66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略) | 符合第六章“(略),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
3 | 技术标评分(66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监理大纲(56分) | 监理大纲内容 (0-8分) | 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制度健全, 有具体措施,项目目标、范围、 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完全符合招(略) < F≤8 分; 监理大纲内容较为全面、重点较为突出,制度基本健全,有具体措施,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较为明确、具体,较好的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略) 监理大纲内容一般、重点不突出,制度健全一般,有措施,项目目标、范围、 任务和依据基本明确、具体,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略)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 可行性,不得分。 注:(略) (核验技术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工程创优及(略) (0-8分) | 工程创优、监理质量等目标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手段明确,有针对性:(略) 监理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控制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手段较为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略) 工程创优、监理质量等目标控制措施基本科学合理,手段基本明确,有部分针对性:(略) 未提供(略) 可行性,不得分。 注:(略) (核验技术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 (0-8分) |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及对策科学合理,手段明确,有针对性:(略)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及对策较为科学合理,手段较为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 (略)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及对策基本科学合理,手段基本明确,有部分针对性: (略) 未提供或无任(略) 可行性,不得分。 注:(略) (核验技术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略),否则不予计分) | ||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0-8分) |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手段明确,有针对性:(略)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手段较为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略)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基本科学合理,手段基本明确,有部分针对性:(略)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 可行性,不得分。 注:(略)(核验技术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0-8分) | 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科学合理,手段明确,有针对性:(略) 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手段较为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 (略) 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基本科学合理,手段基本明确,有部分针对性: (略) 未提供或无任(略) 可行性,不得分。 注:(略)(核验技术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
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措施(0-8分) |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手段明确,有针对性:(略)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手段较为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 (略)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基本科学合理,手段(略),有部分针对性: (略)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 可行性,不得分。 注:(略) (核验技术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0-8分) |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优,有可行性的应对措施及监理手段:(略)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较优,有可行性较好的应对措施及监理手段:(略)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一般,有应对措施及监理手段:(略)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 可行性,不得分。 注:(略) (核验技术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
3.2 | 服务承诺(10分) | 1、承诺向(略),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合同的拟定以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2、承诺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 3、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招标人单位要求和工程建设需要,成立工程建设现场领导小组,并由总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任主要负责人,且按工程建设需要驻现场调度。 4、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工程需(略)。 5、承诺一旦中标,将在现场设立具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或单独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公司进行平行检测。 承诺得分:(略) (核验(略),技术标投标文件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三)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投标(略)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略) | |||
4.3.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略).3.2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费率) | 响应招标(略) | |||
5 | 标评分细则(10分) | |||
5.1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评分(10分)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略),评分过程中,数据的(略),小数点后第(略)。 |
推荐中标候选人
6.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标、(略)。
6.(略)中标候选人。总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标总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标总得分也相同,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
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交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略)实其存在弄虚作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无效投标条款
7.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逾期送达的(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未按第二章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略)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
(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7)联合体投标未(略)
(8)被暂(略)
(9)被暂停或取消(略)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投标(略)单位的;
(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略),并经琅管委监(略)
(14)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7.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略)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略)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略)。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未按照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7.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略)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7)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监理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监理项目(二次)
二、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监理项目,滁州市现有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主要以总队配套建设卡口为主,支队自建卡口和固定测速设备为辅。当前我市辖区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布点仍不完善,未达到部局、总队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提出“每20公里一处卡口”的布局理念,前期规划建设点位上下行独立分布,未能有效的形成区间合力。随着驾驶人员对道路监控设备认知度的提升,单纯的单点超速检测很容易被规避,超速造成的道路通行风险逐步增大,构建全程区间测速系统势在必行。为此支队计划利旧现有点位,充分考虑各辖区大队道路管控需求,通过区间补点续建和老旧设备更换等手段,完善辖区高速公路主线卡口布局,实现滁州市高速公路车辆区间测速和道路综合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保障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项目投资概算约450万元,监理费用约4.98万(略)
三、招标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发包人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略)(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略)(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范围,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双方补充协议调整的范围为准。
四、人员配备 (不低于3人)
项目组成员 | 专业 | 证书要求 | 人数(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信息系统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1 | ①拟派本(略)。 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工期内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信息系统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相关专业 | 省级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具有对应资质机构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保证常驻项目现场,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处理相关事宜 |
监理员 | 本单位注册的省建设厅(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监理协会(或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 | 1 | ||
以上所有人员一律不允许外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 ||||
备注: 1、拟组建的监(略)60 周岁,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略))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延至65周岁。监理部人员中须配备见证员1人(可兼任),具有(略)。监理部人员中需配备相关专职协调监理人员配合业主代表开展约定要求的基建手续等工作,可由专业工程师兼职。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专业(或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为准,以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证明其专业的,除需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外,还需(略)(或职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采用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代替,但其专业应满足上述要求; 3、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由监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考虑安排。中标单位进驻现场后,业主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增加或调整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 4、现场监理人员的在建项目数量除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外,还须满足国家、安徽省、滁州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建项目数量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查询系统公布的为准。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略)、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略)。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略)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略)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略),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份。
委托人: (略) 监理人: (略)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略)
(略)
(略)
(略)
(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略)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略),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略),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略)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略)。
1.1.10 “总监理工程(略),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略)。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略)。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略)。
1.1.16 “天”(略)。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略)会性突发事件,(略)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略)。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略))。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略)
2.1.1 监理范(略)。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略)
(6)检查施工承包人(略)
(7)审查施工(略),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略)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略)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略)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略)。
2.3 项目(略)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略),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略)。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略)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略)。
2.4.2 当委(略)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略)。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略),(略)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略)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略)。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略)。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略)。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略),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略),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略),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略),其承担(略)。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略),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略),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略)。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略),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略),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略),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略)。
6.3.1 在本(略),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略),可以解除本(略)。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略),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略),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略),由此导(略)。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略)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略)。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略)。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略)。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略)。
6.3.5 因不可抗力(略),一方应立(略),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略),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略),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略)。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略)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略),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略)。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8.9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略))。以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
8.10自领取中(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略)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略)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发包人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用地许可证、设计阶段、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土建、水电安装、设备安装、河道工程、拦水坝及配套管道、园林景观、绿化、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等,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双方补充协议调整的范围为准。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前期以及开共建设等相关工作;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写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 协调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间的配合;参与有关材料、(略)、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数量,并对质量有疑问的材料,采取实物抽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材料的价格控制,已购材料、设备价格的签证。主持工程图纸会审,确认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核定工程量,且每 2 周不定期(略),并整理会议纪要。审定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工程施工进度。负责检查工程质量,采取实物见证送样,抽样数据并记录。组织工程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报委托人,最后参(略),并由总监签署竣工报告。督促履(略),主持协商合同条款变更,协调双方的争议。根据合同付款方法,由总监出具工程付款签证。定期报送监理月报,记录监理日志。根据情况需要, 不定期出具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包括质量分析报告)。 核定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须经业主认可后生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依约进行工程验收及保修。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略)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略)
2.3项目监理(略)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总监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总监除亡故、重大疾病、出国、辞职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并缴纳2万元违约金/次,否则不得变更。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略)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略)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人应在开工前 14 日向委托人提供 2 套《监理规划》;2、监理人应在每月 5 日前向委托人提供 2 份上月的《监(略)施细则》,监理人应及时或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时限和份数提供专项报告。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略)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一周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略)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略)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币种(略)):1、监理费为 ,本项目监理费用按总价包干,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委托人均不(略)。
5.2 支付酬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监理费;施工结算、资(略)(无息)。
6. 合同生效、变(略)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略)
6.2 变更
6.2.1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应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略) 2 种方式:
(1)提请 滁州市仲裁(略)。
(2)向 滁州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5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有关工程设计,造价及专项技术,保密期限为长期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有关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专项监理方案,保密期限为长期。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8.6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涉及本工程设计及专项技术内容的,监理人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不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出版相关内容 。
9. 补充条款:
9.1、人员管理
9.1.1、工程开工进场后(必须全员进场),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配备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略)发包人批准,总监除亡故、重大疾病、出国、辞职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并缴纳2万元违约金/次,否则不得变更。发包人将组织对上述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监理单位 7 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否则,对于总监,按照 **** 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 **** 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28 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
承担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必须履行总监职责,总监每周必须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例会,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工期内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总监不在现场,必须由总监代表代为履行其职责,总监和总监代表不得同时以任何理由离岗。总监代表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 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处理相关事宜。监理人必须按照招标承诺时配备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合同工期内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25 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上述人员中总监(略)(含在岗不足 8 小时)将处以 **** 元/人/次违约金,其他人员在岗时间每缺少一天(含在岗不足 8 小时)将处以 **** 元/人/次违约金。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的特殊性和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调整相关专业人员,监理(略),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9.1.2监理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如确需更换,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申请,经委托人(略),更换后的项目人员的资格、业绩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资质要求,同时对监理人将予以违约金处理;更换其他监理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同时对监理人将予以违约金处理;委托人因监理人所派监理人员不满足岗位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等原因未能满足相关监理服务而要求更换人员的,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按上(略),同时对监理人将予以违约金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更换总监代表的将处以每人每次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2)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将处以每人每次 3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的将处以每人每次 1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9.1.3、监理人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办公(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交通工具,同时需配备相关专职协(略)由专业工程师兼职,不得少于 1 人。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需向委托人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并积极配合委托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咨询、协调等工作。
9.1.4、人员的配备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监理内容和要求》执行或监理单位投标时拟派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投标时拟派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允(略),确需更换时必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更换,同时按合同补充条款相关规定处以违约金。委托人(略)。
9.2、质量管理
9.2.1、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9.2.2、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技术要求,按施工企业投标承诺质量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9.2.3、工程(略)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9.2.4、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监理人立刻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停工整改及返工,否则监理人(略)。
9.2.5、工程施工质量的报验工作由监理人监督承包人完成。遇有质量问题,必须按质量承包(略)正或(略),未纠正而造成损失由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9.2.6、委托人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已施(略),材料、质量未达到质量标准且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视为监理失误,委托人将予以监理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处理。业主代表对发现的监理渎职现象,对监理人将予以 **** 元/(略) 元/次的违约金,有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2.7、凡由于监理人责任而影响工程造价、工期和质量的,造成的质量问题、工期滞后和经济损失由监理人承担。有权从工程施工监理费用中扣减并追索损失费用,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的处分。
9.2.8、隐蔽工程隐蔽前由监理人监督承包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书面通知委托人验收,委托人及监理人按监理大纲到现场进行验收,经委托人及(略),监理人要监督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2.9、(略)人数的,视为(略)。发现监理员缺岗予以**** 元/次违约金。
9.2.10、拟派的专业(略)录仪,每个月考核一次,每发现一(略) 500 元/次违约金,三次以上未佩带的,将予以 **** 元/次的违约金。
9.2.11、监理人监督承包人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的同时,向委托人提供交接清单。
9.2.12监理单(略),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追究法律责任。
9.3、安全管理
9.3.1、监理人(略),配备专职的安全监理员每日巡查,每周上报安全监督处理意见或处罚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落实,业主单位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但监理单位未反馈,未上报的,业主单位有权给予****元/次违约金;如产生较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需承担由于监理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业主有权根据社会影响情况给予1万-3万元违约金。
9.3.2、发生重大(略),给予监理单位处以 1-3 万元的违约金,对直接负责的监理人员依法给予刑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9.3.3、监理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5-10 万元(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3 安全文明和扬尘治理管理:监理单位需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和扬尘治理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或经检查达不到规定和要求,监理单位又未及时发现并要求整改或整改监督不力的,监理(略),处以监理单位 **** 元/次的违约金。
9.4、工期、造价管理
9.4.1因监理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委托人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非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之外造成工期延误的将处以 **** 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对施工单位严重拖延工期,经委托人多次督促,监理单位没有履行责任且督促不到位的,监理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
9.4.2因各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监理人需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必要的监理措施,日常管理中需每周调度施工进度,每月上报进度偏差,进度滞后需及时向业主上报原因分析和计划措施,若无相应方案或建议的,业主有权给予200元/天的违约金,并直接从监(略)。
9.4.3 工程变更、签证计量:(略)
9.4.4 对于施工、材料设备等工程进度款和结算资料、验收资料经业主审核出现明显错误且未被监理人发现的,视为监理失误,每条每次处违约金 500-**** (略)
9.5、其他规定
9.5.1、执行监理文件相关规定。
9.5.2、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业主代表处理市长热线等投诉问题。
9.5.3、监理对承包方请款必须严格按照请款程序审核把关,发现不按规定给予请款资料确认的,每次处违约金 ****(略)
9.5.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各项工程例会,每缺席一次按 500 元处以违约金,确有特殊情况且已向业主代表申请并确认的除外。对未按业主要求按时履行前期手续每次处违约金**** (略)
9.5.5 监理人须按月向招标人报送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期管理和造价管理等内容,监理月报必(略)。监理人(略),安全资料不完整,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未按有关规定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发现资料出具不及时、与工程实体不相符的,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工程资料不完善,伪造资(略),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元/次的违约金。监理部需配备相关专职协调监理人员配合业主代表开展约定要求的基建手续等工作,业主代表仅和指定的专职人员对接开展工作。
9.5.6 监理人自行解决餐食问题,不得与承包方一起就餐(或动用承包方人力、物力),必须做到独立就餐,费用自理,一经发现,业主有权给予(略)。
9.5.7监理人应对承包方日常工作人员作考勤工作,每月报送至业主处,此项纳入考核内容,未报送或报送虚假考勤内容、无法反应真实考勤情况的,业主有权给予****元违约金处理。
监理人每月按时报送监理日志至业主处,必须如实反应施工现场情况,未报送的或发现资料虚假与工程实际施工现场情况不一样的,业主有权给予****元违约金处理。
9.5.8、总监、总监代表及专职监理员等其他相关人员未持证上岗,处100元/人(略)。
9.5.9、监理人必须做好其项目部职工宿舍及承包人民工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9.5.10、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所有保险由监理人承担,委托(略)。
9.5.11、监理人进场后,必须立即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建立工地流动人口登记档案,定期向所在辖(略)。
9.5.1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略)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工程估算价×中标监理费率)×10%(取整取千)
收款单位:(略)
(略)
银行帐号:(略)
递交时间:(略)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具体要求: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从成交人基(略)
(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4)须有保函编号
(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6)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7)保函(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三个月(如合同工期延期,则保函有效期顺延);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函应在终止日后满三个月后由招标单位准许后撤销。(招标单位缓建或停建的项目除外)
9.5.13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多于二个在建工程,否则,因此影响项目施工许可和其他相关手续办理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提请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9.5.14投标人在监理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同时要指导、督(略),并按建设方项目验收需求装订成册后及时提供给建设单位。
9.6、本条款中所有违约金方式直接从监理费用中直接扣除。
9.7、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的其他条款,配合业主从立项至图纸设计(略)合同实施备案制度和项目总监及相关人员押证制度,未按要求进行监理合同备案和项目总监及相关监理人员押证的,不得进场开展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需对(略)中心建委窗口进行备案。具体要求按(略)。
9.8、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监理服务期须相应延长,委托人均不再增加监理服务费。
9.9、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中标人在监理过程中必须设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工程总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总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清欠维权机构。工程监理人未将农民工工资(略)人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滁州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政府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信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凡到招标单位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200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略),每人每(略),依此类推。
(二)凡赴区、市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略)),工程款支付比例在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400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违约金处理标准增加200元,依此类推。
(三)凡赴省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600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10%,每人每半个(略)。
具体见《政府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信访管理办法(试行)》。如有发生,乙方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甲方招标的所有项目。
9.10(略):执行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收款单位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略)
A-2 设计阶段: (略)
A-3 保修阶段: (略)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略)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略)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2. 生活用房 | |||
3. 试验用房 |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B-3 委托(略)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2. 办公设备 | |||
3. 交通工具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七章 投标(略)
注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目 录
(1)(略)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略)
(4)投标人资质证书;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二个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拟派总监(略):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本项目总监代表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保证常驻项目现场,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处理相关事宜的承诺书(承诺书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拟任总监代表(总代)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六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略)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已办(略),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8)资信评审、评分细则中需要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略)或授权委托书
1、(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 (略)
(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略)“ ”(项目(略))交易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委托代理人(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略)
(2)诚信(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略)
三、不出借、转(略),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略)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略)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者近三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多于二个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略)。如有,(略)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略),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三、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略)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十四、我公司拟任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略)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 (略)
(3)承 诺 书
(招标人):
我公司现承诺在 (项目名称)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有 个在建工程(须附所有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参与本项目总监投标履约的证明材料)。若有虚假则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与(略)所有项目投标,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公司进行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 (略)
注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技术标文件)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1)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详见附件)
(2)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3)监理大纲采用明标形式。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②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岗位职责;③质量控制;④进度控制;⑤造价控制;⑥安全生产;⑦合同管理、信息管理;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⑨关键工序控制;⑩对本项目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相应项目技术管理建议。
(4)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技术标、评分细则中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6)技术标中投标人(略)。
(1)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仪器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投标人: (略)
日 期:
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职称 | 拟任职务 | 持证名称 | 持证证号 |
注:“持证名称”栏可填写注册证名称、质量验评员证、见证取样员证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近五年主要工作 业绩及担任的 主要工作(本处填写工程名称,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 (一寸照片) | |
性 别 | |||
年 龄 | |||
职 称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总监理工程师 级 别 | |||
联系电话 | |||
曾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项目 |
拟派监理人员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近五年主要工作 业绩及担任的 主要工作(本处填写工程名称,证明(略)) | (一寸照片) | |
性 别 | |||
年 龄 | |||
职 称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省厅颁发的 上岗证书编号 | |||
其他证书 名称及编号 | |||
联系电话 | |||
拟在本工(略) |
附监理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承 诺 书
(略)
我公司现承诺在 施工阶段(略)在合同期内每月在现场的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在滁州本地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同时滁州市外无在建工程,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实时定位打开。其他监理人员在合同工期内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天,每天在(略),并实时定位打开。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略)
注明(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总监理工程师 | |
投标报价\服务期 | 监理费: 大写: 。 小写: (略)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投标人(略):
日 期 : (略)
(2)投 标 函
致 : (略)
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项目。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略))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已仔细地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须知合同条件、工作要求,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我们已了解和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并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工作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所有风险。据此我方愿以监理费为大写 ,小写: 元作为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3、如果贵方接受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略),按本投标配备的人员及时开展工作,否则,贵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我单位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负责赔偿。
4、我们声明,本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公司已了解和熟悉,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此投标文件执行。
5、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6、对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进行承诺。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日期: (略)
(3)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招标单位、招标(略)
我单位对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略) 招 标 人:(略) 经 办 人:(略) 联系(略) (单位盖章) ****年1月 |
招标代理机构:(略) 经办人:(略) (略)****-****、**** (单位盖章) ****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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