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等6个耕地提质
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略)文件
项目采购编号:(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
目录
第一章 (略)公告
(略)关于
(略)等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略)公告
(略)等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略) )的潜在(略)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 hzggzy/)”下载获取《(略)文件》,并于 ****年5月30日15 时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等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采购编号: (略)
3.采购方式:(略)
4.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壹仟零陆拾肆元整(¥(略).00),该款项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已落实。
5.采购需求
5.1 项目背景:本采购项目(略)等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八步区自然**局、八步区财政局以贺八自然资函[****]23号、贺八自然资函[****]24号、贺八自然资函[****]25号、贺八自然资函[****]27号、贺八自然资函[****]28号、贺八自然资函[****]29号批准建设。
(略)公顷(以实际立项批复为准)。其中**市八步区莲塘镇新燕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20.****公顷;**市八步区莲塘镇莲塘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22.****公顷;**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49.****公顷;**市八步区莲塘镇上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15.****公顷;**市八步区仁义镇**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37.****公顷;**市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长塘片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48.****公顷。
5.3 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含工(略)),按《国家统 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 1 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66 号)》行业分类(略)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略) 工程监理服务”,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 **** ﹞ 300 号)》 划定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
5.4 项目总投资:工程施工费约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柒拾柒万捌仟叁佰贰拾玖元壹角伍分(¥(略).15)。
5.5 建设地点:(略)
5.6 服务要求:响应《(略)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5.7 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国、**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采购范围所属行
业行(略)(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施过程中如遇 相应管(归) 口颁布“新标(略),按“新标”所在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5.8 质量要求:(略)
6.监理服务期:(略)
7.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略)
二.(略)供应商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17 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5 号)》 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 续并处于有效状态;且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略)) 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略))》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
◆(略)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略)供应商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需对《(略)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 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有相应的响应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材(略)(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 ****年 02月至 ****年 04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略) 供应商,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 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略)供应商依法在“税款所属时期”内其交易行为产生的相应税种;
◆(略)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供应商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竞标函附录》中需有相应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事项。
(6)法律、行政法(略)。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 “住所”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略)供应商拟派往(委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国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该《证书》载明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不 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全 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 3 个的。区外企业 还须自行承诺项目总监在**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之外无在监项目。
3.业绩要求:(略)
4.诚信要求:(略)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项情形。
(1)(略)供应商为失信(黑名单或限消)被执行人(以①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或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① 、②两样视其(略)供 应商性质不同分别核验,(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时以“①项途经”核验,其余性质以“②项途经”核 验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
(2)(略)供应商或其拟派往(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 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 ”的查询结果 为准);
(3)至本项目竞标截止日往前计算三年内,不得为**壮族自治区自然**厅公布的信用评级为 D 级的单 位(以“**壮族自治区自然**厅”在网(https://(略)gov.cn/show?id=****;http://(略)gov.cn/show?id=****;http://(略)gov.cn/show?id=****)查询 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 人数 | 持证上岗及相应专业要求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名 | ◆持证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该《 证书》 载明“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略) |
专业 监理工程师 | 2 名 | 以下载列各项情形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情形一: 同本表格上述“总监理工程师”描述的“◆持证要求”相同; ◆情形二: (略) ( 1)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监理工程师培训证》; ( 2)持有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该《证书》须能反映其 “专业所属类别”须为“工程类”(《证书》无填写专业的,视为无专业);“资格等级(职称)” 须为“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 ◆情形三: (略) ( 1)获得 【中华人民**国“前期咨询类”注册执业资格( 咨询工程师、 造价工 程师 、 监理工程师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等)】,且获得该专业的“注 册执业资格”日期( 以其《中华人民**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授予( 或签发 或批准或发证)日期”为准,若为旧证换新证的,按其旧证载明相关时间为准起计算 ) 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达 2 年及以上; ( 2)持有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 该《 证书》载明“专业所 属类别”须为“工程类”(《证书》无填写专业的,视为无专业);“资格等级(职称)”须为 “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 且取得该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日 期( 以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 载明的“授予( 或签发或批准或发证 ) 日期”为准起计算,如为旧证换新证的,按其旧证载明相关时间为准)至本项目竞标 截标日达 2 年及以上。 其他要求:(略) |
监理员 ( 常驻 ) | 2 名 | 以下载列各项情形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情形一: 同本表格上述“总监理工程师”描述的“◆持证要求”相同; ◆情形二: 同本表格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描述的“◆持证要求”相同; ◆情形三:(略) (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 2)持有《监理员岗位( 或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证书》。 |
| | 其他要求:(略) |
总计 | 5 名 | 本表格上(略),“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否 则视其人员配备不合理,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
三.获取《(略)文件》
凡有意参加(略)供应商,请于本项目《(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截止(竞标截止)时间 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30日15 时 30分,地点为(略)交易大
厅,具体号数以开启日当天(略)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略)文件》使用费人民币 300.00 元。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1.地点:(略)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启日当天(略)电子显示屏公 布大厅号数为准;
2.开启时间:按《(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略)供应商须知正文--19.开 标--19.4 开标会议程序”载明程序开启,暂估开启时间为开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竞标截止)) 时间后 30 分钟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 号)》 文件(略):对小(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竞标(略)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竞标保证金
(略))
递交方式:(略)供应商于竞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基本账户转账,或 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 (略)
银行帐号: (略)
说明:(略)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附有按《(略)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 (略)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略)供应商按《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的, 竞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略)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鞍**路 83-1 号 4 楼
联系电话:(略)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八步区桂粤湘大道9号光明化氮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城瑞家园小区)
邮编:(略)
联系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平桂区西湾街道上宋村回建地18号5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5.项目联系方式
(略)供应商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第二章 (略)供应商须知
(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采购人 | 见《(略)文件》 第 一章“(略)公告--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
采购代理机构 | 见《(略)文件》 第 一章“(略)公告--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及 项目采购编号 | 见《(略)文件》 第 一章“(略)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需求 | 见《(略)文件》 第 一章“(略)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监理服务期 | 见《(略)文件》 第 一章“(略)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竞争性 磋商供应商 资格要求 | 见《(略)文件》 第 一章“(略)公告--二.(略)供应商资格要求”。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略)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竞 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
竞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构成《竞争性 磋商文件》 的 其他材料 | 《(略)文件》 的澄清、 修改、 补充通知等内容 |
(略) 供应商 要求澄清 《(略) 文件》 的 截止时间 | ◆(略)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 院令第 658 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均须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 机构。 有关《(略)文件》 内容的异议( 除采购代理机构已澄清,或更改,或更正的相关 信息除外)均有可能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 此可能引发的(略)供应商被否决竞标的后果由(略)供应商自行承担。(略)供应商不按上述规定提出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略)供应商对《(略)文件》某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异议书面函须附相关 专利或其名录信息等材料以此说明该项《(略)文件》条款存在特殊性或为单一竞争性磋 商供应商持有(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二十条载列 的任一情况)若缺少事实根据或相关法律依据的,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经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复核书面材料后,信息材料情况属实的,则判定该项《竞争性磋 商文件》条款不再作为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审定条件或评分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于进入磋商前将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复核《异议函》 的结论于开标会上宣 读告知参与竞标的各(略)供应商,(略)供应商不满意评**果的可以退出项目竞 争性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限内退回该(略)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 |
竞标截止时间 | ****年 5 月 30 日 15 时 30分(**时间 ) |
竞标有效期 | 90 日历 日 |
竞标保证金 | (略))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递交方式:(略)供应商于竞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基本 账户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基本账户转账 形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 (略) 银行帐号: **** 备注: 1.(略)供应商须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竞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 (略) 供应商未标注其项目采购编号的,视为无法判定其所竞标项目,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 决处理。 2. 自然人竞标的,《(略)文件》 涉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凭条)》处系指该自然人用于递交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的本人账户开户信息。 3.(略)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 中附有按《(略)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 ( 格式)--5.(略)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编制的(略)供应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的,竞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
签字和( 或 ) 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 正本应按《(略)文件》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在相应位置加盖竞争 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略)供应商法定主 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 除本《(略)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略)供应商的财务 章、 部门章、 分支机构章、 工会章、《项目合同》章、 竞标( 投标)专用章、 密封章、 业务专 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竞)标员须在指定签字处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印鉴”,其余人员均需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字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字代替)。副本除封面外,其余内容均可使用已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 件( 或扫描件)。 未按上述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
《响应文件》 份数 | 正本:(略) |
《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 (略)供应商应按《(略)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顺序自编目录及逐 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位置应封边,对于使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 装订方式引致的《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
包装、 密封 |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密封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须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或 密封章。 |
封套上 写明内容 |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供应商地址: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采购编号)《响应文件》 在“ (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类似项目业绩 | ◆《项目合同》主体(承接(包)人):参与本项目竞标的(略)供应商,(略)供 应商为分包项目承接(包)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接受。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项目合同》 时限( 考核期):本项“◆《项目合同》 内容(标的物)”的竣工( 完工)验收日 期( 以本项“◆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如提供了多样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②反映的信息为准)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超过 3 个自然年。 ◆《项目合同》 内容(标的物):须包含有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类别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含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 ◆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载列的证明材料,且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评标办法和 评标标准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项目“主体”、“时限”和“内容”),不能清晰反映的均作 无效材料处理,当涉及审查项时不通过,涉及得分项时不得分。 ①(略)供应商承接本项“◆《项目合同》 内容(标的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 或《项目合同( 或协议书或委托(任)书)》 ; ②(略)供应商承接本项“◆《项目合同》 内容(标的物)”的《竣工( 完工)验收证 明材料》。 |
竞标报价 | 1.竞标报价形式: 固定总价。 2.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 大写)捌拾伍万壹仟零陆拾肆元整(¥****.00),(略) 供应商竞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最高竞标限价( 采购预算价)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 处理。 3.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即: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略)供应商须在《(略)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 上标明总 价和单价( 如有),竞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 理。竞标报价如出现计算或者表达上的错误,按下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争 性磋商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略)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 (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①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竞标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调价函(或调价申明)。 5.(略)供应商竞标报价不得低于其自身承接(包)项目的成本,否则其《响应文件》(竞 标)作否决处理。 |
《响应文件》 递交 | 地点:(略)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略)电 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响应文件》签收:(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 不予接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拍照将其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后报送开标会监督小组( 由项目涉 及的行业行政管理机构( 部门)派往开标会现场的监标人和采购人纪检部门代表组成),将其 《响应文件》(竞标)作无效标处理。 为保障(略)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享有的“知识 产权”,(略)供应商对书面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后, 可领回其《响应文件》退场,采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合法时限内退回其竞标保证金: 1.《响应文件》未按《(略)文件》第 一章“(略)公告--四.《响应文件》递交 的截止(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 未按照《(略)文件》要求包装或密封的。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磋商时间:****年 5 月 30 日 15 时 30分( 同竞标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略)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市公共**交易中 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
开标程序 | 详见《(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略)供应商须知正文--19.开 标--19.4 开标会议程序”。 |
评标办法 | (略) |
磋商小组 ( 评标委员会 ) 组建与授权 | 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2 人。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确定拟成交供应商:是。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人代表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确定。 备注:采购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必须是本单位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如职称证 上的工作单位与采购人名称不符的,须附采购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 ****年 02月至 **** 年 0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复印件( 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 可以委托持《**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的人员出任。 |
《成交 结果公告》 |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本项目《(略)公告》的同 一媒介上公示成交供应商。 自《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 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履约担保 | 不采用 |
重新采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略)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重新采购的情形的。 |
《竞争性 磋商文件》 相关名词 定义解析 | 1.(略)供应商 本项目(略)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略)文件》涉及“法定代表人”处:其他组织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竞 争性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自 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略)供应商本人; (2)《(略)文件》涉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 自然人参与项目 竞标的,均系指该(略)供应商本人《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 (3)《(略)文件》涉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处: 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均系指该自然人用于递交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的账户开户信息; (4)《(略)文件》涉及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处:自然人参与项目竞标的, 均系指该自然人右手食指手印。 2.考核期 本项目《(略)文件》所有涉及时间处均指“**时间”。除《(略)文件》特 别注明的外,本项目竞标截标日往前计算 3 个自然年内。 3.“价格”或“金额” 本项目《(略)文件》所有涉及“价格”或“金额”处均以“人民币”作为计量。 4.公章 《(略)文件》中描述(略)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用(略)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略)文件》有特殊规定外, (略)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支机构章、工会章、《项目合同》章、竞标(投标) 专用章、密封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5.签字 《响应文件》由(略)供应商的专职投(竞)标员编制的,且《(略)文件》第 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略)供应商的专职投(竞)标员签字之处,除 《(略)文件》特别注明的外,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可使用“法人印鉴”, 其余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原件核查”材料说明 《(略)文件》中所涉及的须(略)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的材料,竞争性磋 商供应商须在(略)会议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供评标使用,(略)供应商未 能提供的,相应考核项不通过,相应评审项不得分。 |
成交供应商 相关费用 | 1、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国家计委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 **** 号)》 载明(略)( 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 服务类)计取,即 100 万元以下— 1.5%), 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时 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本项目的开、评标会议发生的各(略) |
质疑 | 质疑联系机构为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略)文件》第 一章“《竞争性 磋商公告》--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程序指导精神文件为《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略)供应商应通过现场 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函,(略)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提交的不再受理。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制定的范本编制,并按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签字、盖章。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质疑人必须注意的相关重点事项如下载列: ( 1)第八条: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 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备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委托质疑的,《授权委托书》后须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或扫描件)、 授权委 托人《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或扫描件)及其至竞标截止时间近 3 个月(采用 逆推方式确定时间:如投诉时间在 05 月 15 日及以后的,则须提供 **** 年 03 月-05月;如投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诉时间在 05月 15 日以前的,则须提供 **** 年 02 月-04月;说明:属于有特殊政策扶持情形 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 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 明材料原件。 ( 2)第九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 商共同提出。 ( 3)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备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658 号)》 第五十三条: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本项目对《(略)文件》提出异议的途径采用开标会议现场提出方式,开标会议上 (略)供应商未就《(略)文件》任意内容提出异议的,视为已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 误解问题的权利。)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4)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 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 ( 5)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 编号; ③具体、 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6)第三十九条: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 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 由财政部制 定。 ( 7)第四十条: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
**建筑业 企业诚信信息库 页面截图须知 |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打印材料(应使用“诚信库扫描件工具”打印,该工具软件及操 作手册下载网址为 http://ztb.gxzjt.gov.cn: ****/zjthy/Login_JZ/Pages/login.aspx ) 应在《(略)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竞标截止时间内打印,打印材料上应显示打印时间、 网址及诚信库水印背景。需经“**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却未按要求录入“**建 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交该项材料。 |
对《(略) | 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对(略)供应商的资质、《营业执照》、 主要人员资格、信誉等申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真实性的查询 | 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 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进行查询。 若(略)供 应商所提供信息与信息库上的相关内容不符,不予通过评审。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磋商供应商开标会携带资料 | 磋商供应商代表(即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竞)标员)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在签到表上签名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应附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保函(担保)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略),或磋商供应商的(略)(竞)标员未出席磋商会议,磋商小组将拒绝该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以上复印件需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
(略)供应商须知正文
1.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
见《(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项 目采购编号”。
2.(略)供应商资格
2.1 见《(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略)供 应商资格要求”。
2.2 (略)供应商考核期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①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②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项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④与(略)(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项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⑥与本项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控股、管理或董事 (股东)成员交叉等情形)的。
(2)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诉讼败诉)或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竞 标)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单位责令处于投标(竞标)禁入期间的;
(3)财产被接管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
(4) 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的;
(5)商业或执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的(判定主体为(略)供应商、(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
(6)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的(判定主体为(略)供应商、(略)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竞标), 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竞标)均无效。
3.竞标费用
(略)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标有关的费用。
4.《(略)文件》构成
(1)《(略)公告》;
(2)(略)供应商须知;
(3)项目需求和说明;
(4)《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略)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略)供应商要求对《(略)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列程序进行,未按《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答复。
5.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略)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略)文件》要求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在发布本项目(略)供应商《(略)公告》的媒介上刊登补充 信息。该公告的内容为《(略)文件》 的组成部分。《(略)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且该澄清修改实质性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时间(竞标截止时间)顺延为从澄清和修改通知在本项目《(略)公告》发 布的媒介上刊登之日起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5.3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竞标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在《(略)文件》 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在发布本项目(略)供应商《(略)公告》的媒介上 刊登补充信息。
6.《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6.1 (略)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略)文件》,按照《(略)文件》 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须对《(略)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6.2 项目需求和说明中采购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若经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单一(略)供应 商特有的,该内容是否偏离不再作为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审定条件或评分条件。
7.竞标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7.1 (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以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7.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略)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8.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8.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竞)标员签字并加(略)。
8.3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其澄清未被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接受的 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8.4《响应文件》正本应按《(略)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在相应位置加盖(略)供 应商单位公章(“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略)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 除本《(略)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略)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支机构章、工会章、《项目合 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密封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 (竞)标员须在指定签字处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印鉴”,其余人员均需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 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字代替)。副本除封面外,其余内容均可使用已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或 扫描件)。未按上述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8.5《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每份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 样。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9.《响应文件》的构成
(略)供应商编写的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有特殊 标注适用情形的由(略)供应商根据其自身情况选择使用:
1.《法定(略)(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时适用)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专职投 (竞)标员签署《响应文件》时适用);
2.《竞标函》;
3.商务文件;
(1)(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竞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
(3)(略)供应商类似业绩;
(4)(略)供应商信誉、实力。 4.技术文件(监理大纲); 5.(略)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
10.《响(略)(格式)
(略)供应商应使用《(略)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不含页眉、页脚和表 格后的备注(或说明)解析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未按照《(略)文件》格式备注(或说明)提交相应 有效材料(被列为本项目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载明的“资格、形式和符合性及响应性评审标准”因素 所须材料) 的,视为未响应《(略)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现有格式不足以满 足(略)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略)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11.竞标报价
11.1 (略)供应商须在《(略)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上标明总价和单价(如有), 竞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竞标报价如出现计算或者表达上 的错误,按下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略)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 (略)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 处理。
(1)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竞(略),并修改单价;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略)。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略)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 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略)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响应文 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11.2《项目合同》价格模式:本《项目合同》价格模式为总价包干,《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竞 争性磋商供应商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竞标报价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保证成 果质量的前提下,(略)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本次竞标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合同》范围(内容 “标的物”)所必需的人工、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安装(调试)费用、 形成所有《成果文件》过程中所需的听证费以及满足审批部门审查材料所需的费用和后续服务(项目跟踪、培训 等)及其相关配套内容的全套文件(项目跟踪文件、项目设备使用解析文件和服务项目成果资料汇编文件等)编 制以及保险、税金等其他所有成本的全部费用。《项目合同》价格在《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和时效内不因市场价 格变化因素而变动。(略)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11.3 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见《(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略)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竞标报价”。
11.4 (略)供应商竞标报价不得低于其自身承接(包)项目的成本。
12.竞标货币
竞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3.竞标保证金
13.1 (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按“(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递交 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略)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13.3 未成交的(略)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 商的竞标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略)供应商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撤消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项目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略)文 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4.1 (略)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略)供应商全称(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等内容。
14.2 (略)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响应文件》 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为(略)《响 应文件》封套上写明的内容见“(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或标识的,经监督小组确认后,竞标作 无效标处理,为保障(略)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享有的“自主产权”,(略)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 退回其《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5.1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的,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竞)标员签 字证明并加盖单(略),否则修改无效,其《(略)(竞标)作否决处理。
15.2 (略)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 商供应商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15.3《响应文件》的修改通知须按本须知第 14 条的规定密封、标识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
15.4 在竞标截止时间后,(略)供应商不得对其竞标(但不含经磋商后调整的内容)做任何修改。
15.5 在竞标截止时间后的竞标有效期内,(略)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标,否则其所撤回分标的竞标保证 金将不予以退还。
16.竞标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 (略)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送 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竞标有效期
17.1《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 90 日历(略)。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略)供应商协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授权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将由抽取的 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相应审查、磋商及评定工作。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19.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响应文件》递 交人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进程(对开标会议的“磋商”阶段放弃其“磋商权利”,接受《竞争性 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含开标会议现场对《(略)文件》做出的调整),影响其在项目评审中的“响应因素” 以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事项”为准)。
19.2 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采购人出示招标代理员本人《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略)。
19.4 开标会议程序
(1)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2)公布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略)供应商全称(名称),并点名确认(略)供 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读开标会议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核验(略)供应商的递交的竞标保证金材料,出现下列情行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 理:
①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非基本账户转出或至竞标截止时间查询未到账的;
②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的存在“无效”情形的。
(5)公开宣读(略)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交的《异议函》(如有)。休会由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论证 上述《异议函》内容进而审定《(略)文件》的合理性,论证结束后公开告知各(略)供应商论证结果; 为保障(略)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享有的“自主产权”,对论证结果不满意的(略)供应商在签字 确认后可以领回其《响应文件》,退出项目竞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限内退回其竞标保证金;
(6)密封情况检查:(略)
(7)启封《响应文件》顺序:(略)
(8)宣读(略)供应商全称(名称)、竞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
(9)(略)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资格、形式和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按《(略)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和 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资格、形式和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仅宣布审查结果,但评标过程以及是否合格的原因将不在开标会议上向(略)供应商作 任何说明或解释,具体否决原因将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按(略)供应商在其参加项 目开标会时填写的《开标会议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方式致电告知;
(11)磋商
①“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只与通过“资格、形式和符合性评审”的(略)供应商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为一个集体按抽签顺序与单个各(略)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②磋商的内容为各(略)供应商就本项目《(略)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和第四章 “《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提出的异议或合理性方案。
③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其他(略)供应商的磋商内容。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 不得再与(略)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④磋商内容须作记录,待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对《(略)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和第四章“《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审定形成统一执行标准后,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宣读告知各竞争性 磋商供应商,(略)供应商对公开宣读的告知内容予以签字确认。
(12)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征询各(略)供应商是否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宣读的 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对项目需求和说明及《项目合同》条款内容审定的统一执行标准无意向参与采购项目 最终竞标的(略)供应商,在其签字确认无竞标意向后退出项目开标会议场地,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限内 退回其竞标保证金;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的(略)供应商不足 3 个的,宣布采购失败。
(13)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的(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10 分钟)填写递交《(略)供应商参 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内容包含其就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对项目需求和说明及《项目合同》条款 内容审定的统一执行标准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竞标报价、监理服务期等实质性竞标内容,必须由竞争 性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名或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该《(略)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 文件》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14)采购代理机构宣读(略)供应商全称(名称)、竞标报价、监理服务期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 读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5)开标会议结束。
20.评标
20.1 本采购项目的评标依据为《(略)文件》和《响应文件》。
20.2 本项目评标为(略)全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 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资格、形式和符合性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略)供应商不足 3 家 或参加采购项目最终竞标的(略)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项目采购失败。
20.3 (略)供应商在评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1.无效竞标
《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竞标)作无效处理:
(1)未按《(略)文件》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的;
(2)未按《(略)文件》规定要求装订,或密封,或标识,或签署,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递交人未满足《(略)文件》载明要求(出席开标会(递交《响应文件》人)和《响 应文件》签署人非同一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例外)的;
(4)某(略)供应商竞标报价超出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略)文件》载明的其他要求的。
22.废标
22.1 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废标:
(1)(略)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废标的情形的。
22.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略)供应商。
23.《项目合同》授予标准
23.1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略)供应商; 23.2《项目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略)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项目合同》能
力,按详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略)供应商,经评审的得分分值相等时,竞标评标 价低的优先,竞标评标价也相等的,以(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载列满足《(略)文件》第二章“竞 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解析标准的数量较多者优先;上述情形一 致的,以(略)供应商《响应文件》--信誉、实力一览表中载列有效情形数量较多者优先;上述情形均一致 的, 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4.《成交结果公告》及评标结果通知
24.1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本项目《(略)公告》的同一媒介上 公示成交供应商。 自《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之日起 1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逾期将不再受理。
24.2 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 人(或者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履行《项目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略),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 购人应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略)94 号)》相应适(略)(评 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4.3 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参照上款执行。
24.4 采购代理机构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按(略)供应商在其参加项目开标会时 填写的《开标会议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方式致电告知各(略)供应商评标结果,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之时同时向《成交结果公告》载明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5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落标的(略)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其《响应文件》。
25.履约保证金
25.1 在签订《项目合同》前,项目如对履约担保有要求的(“(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相关载明要 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 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须符合“(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要 求。
25.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25.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略),其竞标保证金(略),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签订《项目合同》
26.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天内,根据《(略)文件》和成交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项目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略)偿。
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26.2《项目合同》 由采购人送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6.3《项目合同》应使用《(略)文件》第四章所提供的“《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编制,采购人和
成交供应商可视实际情况补充相关内容,但其补充内容不得实质性变更原有载列事项。现有格式不足以满足《项 目合同》编制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略)。未满足或有实质性改变该 《项目合同》载列内容的《项目合同》无法律效力,不予进行《项目合同》备案。
27.《项目合同》履行中的追加
《项目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项目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经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在不 改变《项目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略)。
28.相关费用
见“(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违约等行为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报送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经核实的情况后在项目所在地 公共**交易中心予以公布。
30.解释权
本《(略)文件》解释权属(略)。构成本《(略)文件》的各个组成文 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项目合同》组成内容的,以《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且以《项目合同》条款约定的《项目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略)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 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略)公告》、(略)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总说明
本章所有内容和要求(标准)均视为竞标实质性要求,(略)供应商须在其《响应文件》 中作出竞标承 诺,任意内容缺项情形的,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一.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背景:本采购项目(略)等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八步区自然**局、八步区财政局以贺八自然资函[****]23号、贺八自然资函[****]24号、贺八自然资函[****]25号、贺八自然资函[****]27号、贺八自然资函[****]28号、贺八自然资函[****]29号批准建设。
(略)公顷(以实际立项批复为准)。其中**市八步区莲塘镇新燕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20.****公顷;**市八步区莲塘镇莲塘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22.****公顷;**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49.****公顷;**市八步区莲塘镇上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15.****公顷;**市八步区仁义镇**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37.****公顷;**市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长塘片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总规模48.****公顷。
3.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建设规(略)(含工(略)),按《国家统 计局关于执行(略)1 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66 号)》行业分类划(略)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略)工程(略),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 **** ﹞ 300 号)》 划定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
4.服务要求:响应《(略)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5.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国、**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采购范围所属行业 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施过程中如遇相 应管(归) 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所在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6.质量要求:(略)
7.监理服务期:(略)
二.监理工作和目标要求
1.监理工作内容(略) 2.1 条。
2. 目标: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价格以内,工程质量控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进度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三.监理人应自行解决的设施与服务工作
监理人自行解决开展监理服务工作所必须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四.需要监理人提供的设备
1.监理人员的生活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办公用品、监理用具、保险由监理人自行解决,在竞标报价时应 考虑此费用。
2.(略)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供必要的监理仪器。
五.其他要求(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 人数 | 持证上岗及相应专业要求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名 | ◆持证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该《 证书》 载明“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略) |
专业 | 2 名 | 以下载列各项情形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
监理工程师 | | ◆情形一: 同本表格上述“总监理工程师”描述的“◆持证要求”相同; ◆情形二: (略) ( 1)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监理工程师培训证》; ( 2)持有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该《证书》须能反映其 “专业所属类别”须为“工程类”(《证书》无填写专业的,视为无专业);“资格等级(职称)” 须为“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 ◆情形三: (略) ( 1)获得 【中华人民**国“前期咨询类”注册执业资格( 咨询工程师、 造价工 程师 、 监理工程师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等)】,且获得该专业的“注 册执业资格”日期( 以其《中华人民**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授予( 或签发 或批准或发证)日期”为准,若为旧证换新证的,按其旧证载明相关时间为准起计算 ) 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达 2 年及以上; ( 2)持有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 该《 证书》载明“专业所 属类别”须为“工程类”(《证书》无填写专业的,视为无专业);“资格等级(职称)”须为 “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 且取得该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日 期( 以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或职称证书)》 载明的“授予( 或签发或批准或发证 ) 日期”为准起计算,如为旧证换新证的,按其旧证载明相关时间为准)至本项目竞标 截标日达 2 年及以上。 其他要求:(略) |
监理员 ( 常驻 ) | 2 名 | 以下载列各项情形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情形一: 同本表格上述“总监理工程师”描述的“◆持证要求”相同; ◆情形二: 同本表格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描述的“◆持证要求”相同; ◆情形三:(略) (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 2)持有《监理员岗位( 或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证书》。 其他要求:(略) |
总计 | 5 名 | 本表格上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否 则视其人员配备不合理,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
第四章 《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委托监(略)
合同编号: (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名称):
监理人全称(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略)循平等、 自愿、公平 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一、(略)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大写) (¥ ),其中工程施工费约(人民币: 大写) (¥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略)。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略)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
签约酬金及签约项目
1、签约酬金
(1)当施工(略),监理酬金以固定总价(监理(略))
¥: 元为结算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
(2)当施工费结算审计金额低于施工费中标价时,监理费酬金结算价=施工费(略)
监理酬金合同价(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部文件(财综[201(略))》
包括:(略)
2. 相关服务酬金: (略)
其中:(略)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略)
签约项目
六、期限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项目开工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七、(略)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资料,并按本《建设工程监理 合同(略)。
八、《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略)
2. 订立地点: 。
3. 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各执 6 份,监理人执3份,采购代理机构及(略)各执 1 份,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略)
住所: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监理人: (略)
住所: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 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当事人, 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略),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 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略),并 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勘(略)修等阶段(略)。
1.1.7 “正常工作”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 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 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 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略)。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略) 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 应以(略)。
1.2.2 组成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略));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响应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略),属于同(略),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略)。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略),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 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略);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 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略),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略) 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略),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略)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略)。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 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略),应提前 7 天 向委(略),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 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略)。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略)。
2.4.1 在监理(略),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略)。当委托 人与承包(略),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略) 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
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 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略),有权要求(略)。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略)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 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略)。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 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略),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 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 应及(略)。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委 托人应及时向监(略)。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略) 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略) 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 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 监理(略)
监理人未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略)。赔偿 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略),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略),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略)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 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略)。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 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 申请书》应当(略),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略)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略),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 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略)
可能产生的影响(略)。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 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略),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 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6.2.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工程施工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 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 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直至解除本《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
6.3.1 在本《(略),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略),可以解除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监理人的 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解除监理 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 商确定。解除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仍 然有效。
6.3.2 在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 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略),由此导致 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略)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建设工程监理 合同》的通知,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自通知到达委托(略)。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 《建设工程监(略),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 若委托人(略)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 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2.2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 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略)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 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 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 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略)。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建设工程 监理合同》。
6.3.6 本《建设工程监(略),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
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 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略),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略)人支
付,支付时间在专用(略)。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略),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 方法。奖励金(略),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略)。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建 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略)
1.2.2 约定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 《协议书》;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7.双方依法签订的(略)。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 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 控制工程质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如:①对田块内表(略),对开挖后的田面进行调平、夯实;③客土回填均匀摊铺平整,碾压夯实形成犁底 层;④在犁底层施工之后,表土回填之前,犁底层需(略)恢复性摊铺修筑防渗田埂;⑤对田块耕作层进行翻耕松土,然后进行(略)。其他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说明等)需实行 24 小时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略)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计量,签订付款凭证;工程竣工后,参与配 合及协助工程结算价款的审查;
(4)对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除提出建立意见之外,应征(略),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原设 计单位进行修改或确认;
(5)协助、主持、审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略) 进行处理,审核其事故报告;
(6)协助业主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调节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争议,合同纷(略)
(7)督促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组织承包商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督促整改,并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9)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向业主编报监理月报;
(10)协助业主整理审核承包商合同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
(11)提供其他应提供的监理服务或业主要求另行增加的其他咨询服务;
(12)监理人应每月不少于二次或委托人认为需要时向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情况;
(13)未尽事宜按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4)定期组织召开工地列会(如每周一次)。
(15)对施工图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设计优化提出建议
(16)对施工单(略)。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除通用条款 2.2.1 规定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然**部(或行业部门)部门规章及**区相关的法律、法 规;
2.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略)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略)
4.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
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略)
6.依法成(略)(施工合同)》和《协议》;
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或协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 项目(略)
(略)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更换须经委托人同意并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认定为骗取中标,委托人有权解除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提请处理意见;(3)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建 设工程监理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2.3.2 监理(略):施工期间①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施工工期的 %、专业监理工程 师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其它在场监理管理人员,在岗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 的,未经委托人同意,少在岗一天,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00 元/日。违约金由委(略)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扣减。如确实有急事无法按时考勤或离开工地的,需向相应级别的业主代表请 假,并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请假单》,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 4 天;②未经委托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擅 自离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00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委托人同意,专 业监理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略)****.00 元/人●次(人民币);其它 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00 元/人●次(人民币); ③不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时间报送监理月报或其他监理资料的,每少一份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 元;④监理任务完成后,未及时向委(略),每延迟一 日,承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价款 1%的违约金;⑤监理人失职,没有尽到监理职责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负责全额赔 偿;⑥监理人应对施工方各期进度款计量严格进行把关,如经业主方复核算当期上报的工程量中任何一项与其实 际应计量的工程量偏差超出 10%的,则每出现一项支付当期监理费 30%的违(略)更单、现场(略),如经业主方复核其所签认的工程更单、现场签单存在虚假审报或出现前后逻辑错误 的,则每出现一项支付当期监理费 30%的违约金;⑧监理人应对其所监理的项目工程造价严加监制,如因监督不 到位(不可抗力及业主原因除外),则按增加部份造价占总投资的对应比例的监理费由监理负责赔偿。同时,在 结算时这部分造价不计入监理费的计算基础;⑨在部分项验收时,监理应严格依靠相关《图纸》、规范进行监控, 在同一分部分项验收中,监理单位报(略)(二次以上未能验收合格)属监(略),监理(略) 付违约金 **** 元/次.⑩相关的工地例会,论证会,现场验收及与工程有关的检查,现场总监、专监应准时到场, 迟到一次,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 500 元,缺席一次,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 **** 元,违约金从监理费结算款中扣除。
2.4 履行职责
2.4.1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环保等监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但在涉 及工程延期索赔及变更,监理人均应请示委托人并经同意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略) 知》。
2.4.2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需要调换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时,须监(略) 托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 《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 )、时间和份数: (略)
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略)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略)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投入、重要(略)和其它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略)。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它。
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文件报送份数:(略)
2.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略)
监理人应在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后 30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如有)、设备(如有),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略)
3. 委托人义务
3.1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2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略)。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施工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略)
4.3 因监理原因造(略)3%-10%,项目的施工监理费扣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价 款 10%;因监理原因造成工程变更导致工程价款调整在 10%(含 10%)以上的,项目的施工监理费扣除《建设工程 监理(略) 20%(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监理费用的基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略)
5.2 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金:
5.2.1 监理酬金计算方法:
1.当施工费结算审计金额达到或超过施工费中标价时,监理(略)(监理(略))
¥: 元为结算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
2.当施工费结算审计金额低于施工费中标价时,监理费酬金结算价=施工费结算审计金额/施工费中标价*监理费中标价。
5.2.2 施工阶段监理酬金支付时间与金额:
(1)本工程监理费预付款为:(略)
(2)应支付监理酬金(略),才予(略)。
(3)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监理人在每月 25 日前,向委托人按月申请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 内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部分对应监理服务酬金的 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付款申请并且委托人的项目资金到帐户后,7个工作日内监理服务酬金支付至总费用的 90%(含已支付);在监理服务期届满并且委托人的项目资金到帐户后 7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余款全部付清。
5.2.3 延期费用的支付:
延期费用: (略)
5.2.4 其它阶段监理酬金支付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监理人在每月 25 日前,向委托人按月申请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生效条件: (略)
6.2 变更
6.2.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期限**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 确定: (略)
6.2.2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 (略)
6.2.3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略)
6.2.4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 (略)
7. 争议解决
7.1 调解
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八步区人民法院 进行调解。
7.2 仲裁或诉讼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八步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检测费用
无。
8.2 咨询费用
无。
8.3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略):无
8.4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的内部非公开文件、资料及信息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8.5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 监理与相(略):/
。
9. 补充条款
9.1 监理人擅自将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让委托的,承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
9.2 监理人自行解决开展监理服务工作所必需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9.3 未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组建监理机构、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致使《建设工 程监理合同》履行延期的,每迟延一 日,承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价款 3‰的违约金;
9.4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中,业主要求更换的或经业主同意方可更换的人员实力、学历、资历、职 称等必须优于或相当原监理人。
9.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人 30 天内未按要求报送完整合格的监理资料,每迟延一日,承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价款 3‰的违(略)门提出修改意见,监理人 15 天内完成修改完善,否则每迟延一日,承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价款 3‰的违约金。
9.6 监理人根据上述各条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义务。
9.7监理人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加强过程监管、落实防治责任。如不能履行《**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措施条款的,依法按照《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相对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章 《响(略)(格式)
总说明
1.《响应文件》 目录应标注页码。
2.(略)供应商应使用《(略)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不含页眉、页脚和 表格后的备注(或说明)解析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未按照《(略)文件》格式备注(或说明)提交相 应有效材料(被列为本项目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载明的“资格、形式和符合性及响应性评审标准”因 素所须材料) 的,视为未响应《(略)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现有格式不足以 满足(略)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略)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3.《响应文件》正本应按《(略)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在相应位置加盖(略)供 应商单位公章(“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略)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 除本《(略)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略)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支机构章、工会章、《项目合 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密封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 (竞)标员须在指定签字处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印鉴”,其余人员均需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 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字代替)。副本除封面外。
4.本章“《响应文件》(格式)”涉及的“如有”处,对应的该项材料不作为(略)供应商的“资格、形 式和符合性及响应性评审”合格条件,但有可能视《(略)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详细评审 项”设置情况作为得分条件,是否提供由(略)供应商自行考虑。
5.(略)供应商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系指(略)供应 商自《(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内,(略)供应商使用“诚信库扫描件工具”从“**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扫描件,打印材料上应显示网上打印时间、网址和诚信库水印背景。须录 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6.不属于“**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必须录入的信息(例如:在建项目类似业绩情况等)或(略) 供应商认为诚信库打印文件不足以说明其竞标相关情况的,可附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对其进行补充描述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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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采购编号:
(正本/副本)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竞)标员: (略)
目 录
1.《法定(略)(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时适用)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专职投 (竞)标员签署《响应文件》时适用);
2.《竞标函》;
3.商务文件;
(1)(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竞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
(3)(略)供应商类似业绩;
(4)(略)供应商信誉、实力。 4.技术文件(监理大纲); 5.(略)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略))或《授权 委托书》(原件,专职投(竞)标员签署《响应(略))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名字)系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 (单位全称(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专职投(竞)标员,以本公 司名义参加 (采购人全称(名称)) 的 (采购项目名称)的竞标活动。专职投(竞)标员 在竞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专职投(竞)标员(略),特此授权。
专职投(竞)标员: (略)性别: 年龄:
《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授权日期: (略)
备注:附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专职投(竞)标员《中华人民**国 居民身份证》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全称(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系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日期: (略)
备注:附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2.《竞标函》
(1)竞标函
致:(略)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采购编号)《(略)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 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略)供应商 ((略)供应商全称(名 称)),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按以下载列内容参与本项目竞标。
1.我方同意在(略)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略)供应商须知载 明的竞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根据《(略)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项目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略)文件》,我方知道:本项目《(略)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后一 日起算 5 日内,我方未就《(略)文件》任意内容提出异议的,视为已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方已详细审核《(略)文件》,我方知道:对项目开标会进程的异议须在开标会完结前提出,我方 未在开标会现场对此前进程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本项目开标会结束前所有采购进程均公平、公正。
5.如果在竞标截止时间后的竞标有效期内撤回竞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可不退还我方的竞标保证金。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知悉作为项目(略)供应商应负的法律责任。
与本项目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地址: (略)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竞)标员签名:
竞标日期:
(2)竞标函附录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竞标保证金 | ( ¥)( 人民币: (略) |
2 | 权利和义务 | 是否响应本《(略)文件》 第四章“《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应约定:(略) |
3 | 质量承诺 | ◆服务要求承诺:是否响应本《(略)文件》 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 实质性内容: (略) |
3 | 质量承诺 | ◆服务标准承诺:是否响应中华人民**国、**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 县 ) 采购范围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 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 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 规范(规程)要求。 项目在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 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 所在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略) |
4 | 竞标有效期 | 日历 日 |
5 | 声明 | 我方声明: 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往前计算 3 个自然年内,我方在任意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如若在网查询有相应行政机构( 部门)对我方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我 方竞标可做无效标处理,并可将我方该行为视为“未诚信应标”,报送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形成“不诚信记录”(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 | | |
N | | |
备注:无 |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竞)标员: (略)
日期: (略)
3.商务文件
备注:《响应文件》该部分构成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竞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
(3)(略)供应商类似业绩;
(4)(略)供应商信誉、实力。
3-(1)(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基本情况登记表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资格名称(职称 ) | | 电话 | |
《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 ◆证书编号: (略)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 | ◆开户名: (略) |
(略)供应商 关联企业情况 ( 如有 ) | (略)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 ( 1)(略)供应商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 出资额)比例; 如 (略)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略)供应商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 总数 10%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 ( 2)(略)供应商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 、 持有股权 ( 出资额)比例 ; ( 3)与(略)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即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人的其他 单位名称。 |
备注:本表后须附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有效的以下证明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性质的,附有效的《营业 执照》;◆(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略)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性质的,附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略)供应商为“自
然人”性质的,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
2.(略)供应商体现其满足《(略)文件》第一章“(略)公告--二.(略)供应商资格 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质证书》。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 或其他组织)”性质的,附 **** 年度-**** 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略)供应商, 只需提交(略)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的《资 信证明》; ◆(略)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附国有控股银行为(略)供应商本人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124 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 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竞)标担保函》。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国设立的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 所属时期”显示为 **** 年 02 月至 **** 年 04 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略)供应商,此项材料不 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 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略)供应商依法在“税款所 属时期”内其交易行为产生的相应税种; ◆(略)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 得税”。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参保时间(缴费起止时间)须涵盖 **** 年 02 月至 **** 年 04 月,属于有特 殊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 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略)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载明的“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此项材料不需提供)。
3-(2)竞标保证金(略)
说明:需附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 、②两样视(略)供应商竞标保证金递交方 式确定: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基本账户转账形式的提供①项材料,其余情形提供②项材料):
①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略)(或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略))》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②无(略),或担保,或保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
3-(3)(略)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略)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相关要素 | 可能涉及的评审因素( 按其自身情况(略)) |
… … | ◆项目发包人: ◆项目名称: | ◆《项目合同》主体(承接(包)人) :在括号内打“ √ ” |
… … | ◆项目发包人: ◆项目名称: | 为本项目(略)供应商( 非本项目(略)供应商( | ) ) |
… … | ◆项目发包人: ◆项目名称: | ◆《项目合同》时限(考核期): |
… … | ◆项目发包人: ◆项目名称: | ◆《项目合同》 内容(标的物):满足的在括号内打“ √ ” 须包含有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类别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含工程质量 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 ) |
… … | ◆项目发包人: ◆项目名称: | ◆证明材料名称:满足的在下述所属类别的括号内打“ √ ” 《中标(成交)通知书》( ),对应《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 《项目合同(或协议书或委托(任)书)》 ( )对应《响应文件》所 在页码: 。 《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对应《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 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名称: ,对应《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 |
说明:以上表格“类似项目业绩”对应解析为《(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竞争性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中所载列的要求标准;(略)供应商如无“类似项目业绩”的,请 在以上表格内填写“无”;(略)供应商若在以上表格中填写有项目的,应针对每个填写项目按上述解析标 准中载明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3-(4)(略)供应商信誉、实力
信誉(略)
序号 | 可能涉及的评审因素 |
… … | 。◆奖项全称(名称): 。 ◆奖项授予(或签发或批(核)准或发证或发奖)机构(单位或部门): ◆奖项授予( 或签发或批(核)准或发证或发奖) 日期: ◆奖项有效期( 如有): ◆获奖文件材料复印件( 或扫描件) ,对应《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
备注:(略)供应商如无相关荣(信)誉的,请在以上表格内填写“无”;(略)供应商若在以上 表格中填写有项目的,应针对每个填写项目附其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4.技术文件(监理大纲)
(略)供应商编制工程监理大纲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质量、进度、费用、 合同、信息、协调等各方面工作方法及控制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监理措施与旁站监 理工作的安排等。具体内容可参照如下章节展开:
1.工程概述:本章节主要根据已掌握的资料,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对拟投监理的工程总体概况进行简单描述。 2.工程监理工程范围与内容:依据《工程监理合同》条款中相应约定,编制工程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 3.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监理对策:根据《(略)文件》及现场察看,对监理工作需要特别给予重视的问题 逐一论述并给出解决难点的对策与方法。
4.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5.进度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6.造价控制重点及(略)。
7.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
8.环境保(略)。
9.履行安全职责措施。
10.监理工作协调。
11.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为更好地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略)供应商可按照自身的实际经验,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提出良好的建议。
12.其它。
有可能用到的表格形式如下:
(1)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情况
身份信息 | 《执业( 或职业或职称或岗位或培训或学历(位) )证书》 |
◆姓名: ◆《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 ◆《证书》全称(名称) : ◆《证书》 证(编)号( 如有) : ◆专业( 如有) : ◆专业所属类别( 如有) : ◆评定等级( 如有) : ◆授予( 或签发或批(核)准或发证) 日期: ◆授予( 或签发或批(核)准或发证)机构(单位或部门) : … … ◆人员《证书》材料对应《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 |
备注:本表后附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或职业或职称或岗 位或培训或学历(位))证书》(如有)及其近 3 个月在(略)供应商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材料(视 其单位性质提供(事业单位附事业编制证明文件,其余情况附社会保险缴费机构出具的缴费单,缴费单位须与竞 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缴费单位名称为(略)供应商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参保时间(缴费起止时间)须涵盖 **** 年 02 月至 ****年 04 月,属于 有特殊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 ②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略)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此项材料不需提供;如为入职日期在要 求查询的“参保时间”内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其入职日期下月至要求月数的“社会保缴费单”, 返聘人员的,仅须提供有效的《返聘合同》)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2)拟委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配备表
序号 | 身份信息 | 《执业( 或职业或职称或岗位或培训或学历(位) )证书》 | 可能涉及的 评审因素 |
… … | ◆姓名: ◆《中华人民**国居 民身份证》 号码: | ◆《证书》全称( 名称) : ◆《证书》 证(编)号( 如有) : ◆专业( 如有) : ◆专业所属类别( 如有) : ◆评定等级( 如有) : ◆授予( 或签发或批(核)准或发证) 日期: ◆授予( 或签发或批(核)准或发证)机构(单位或部门) : … … ◆人员《 证书》 材料对应《投标文件》 所在页码: 。 | ◆拟在本项目中 任职岗位: … … |
N | | | |
备注:本表后附加盖(略)供应商单位公章拟委任本项目监理人员的《执业(或职业或职称或岗位或培 训或学历(位))证书》(如有)及其近 3 个月在(略)供应商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材料(视其单位 性质提供(事业单位附事业编制证明文件,其余情况附社会保险缴费机构出具的缴费单,缴费单位须与竞争性磋 商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缴费单位名称为(略)供应商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参保时间(缴费起止时间)须涵盖 **** 年 02 月至 ****年 04 月,属于有特殊 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 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略)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载明的“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此项材料不需提供;如为入职日期在要求查询 的“参保时间”内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其入职日期下月至要求月数的“社会保缴费单”,返聘 人员的,仅须提供有效的《返聘合同》)诚信库页面打印件。
5.(略)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
备注:(略)供应商根据其自身情况提交相应材料,以便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评审,有可能用到的 格式如下: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采购需求(范围(内容(“标的物”)))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第 1 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66 号)》行业分类划分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工程监理 服务” ,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 **** ﹞ 300 号)》划定的 行业,承 接企业为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年度从业人员 人,**** 年度营业收 入为人民币 万元,**** 年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 ﹝ **** ﹞ 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略)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略)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略)。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竞)标员: (略)
日期: (略)
说明:
1.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从业人员”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略)供应商的人数总额计取, (略)供应商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人数计入在内。
2.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财务报告》和《税务报告》计取,竞争性磋 商供应商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产生的相应数据计入在内。
3.采购人在签订《项目合同》前核查其在社保机构登记信息、《财务报告》相关指标信息、税务机构查询信 息等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报内容,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或查询结果与(略)供应商承诺不符的, 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向采购人支付因其原因造成的项目进展延期产生的实际损失对应 的赔偿金。
4.(略)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自身真实情况编制《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了解由此可能需要承 担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告》在相应网站一并公布。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201 7 ﹞ 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略)。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竞)标员: (略)
日期: (略)
说明:
1.(略)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自身真实情况编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了解由此可 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告》在相应网站一并公布。
(3)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略)供应商不指派《响应文件》递交人出席开标会时适用)
参与采购项目最终竞标响应文件
致:(略)
我方已详细审阅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采购编号)《(略)文件》,确定不指派《响应文 件》递交人出席开标会的。我方认同项目开标会议进程(对开标会议的“磋商”阶段放弃其“磋商权利”,接受 《(略)文件》所有条款(含开标会议现场对《(略)文件》做出的调整)),我方涉及项目评审的“最 终竞标事项”如下载列。
1.最终竞标报价: (略)
2.监理服务期:从工程项目开工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3.服务要求: 。 4.服务标准: 。 5.(略)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供应商全称(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竞)标员: (略)
日期: (略)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评分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 ) | 评审标准 |
资格、 形式和符合性评审标准( 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不 再进入响应性评审和详细评审。 ) |
独立承担民事(略) | ◆(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性质的,(略)供 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略)供应商全称与其《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载明“全称( 或名 称)”一致;《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住所”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 ◆(略)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略)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 **国居民身份证》,(略)供应商全称与其《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 载明“姓名”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规 定。 |
《响应文件》装订、 格式 | 符合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规 定。 |
(略)供应商资格 | 符合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其中涉及网络查询内容的,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会议现场在网查询结果为准。 |
竞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其中涉及网络查询内容的,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会议现场在网查询结果为准。 |
竞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其中涉及网络查询内容的,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会议现场在网查询结果为准。 |
“税务”情况 | 提供合法有效的(略)( 或免税)”证明材料。 |
其他 | 不存在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中任意一项否决或无效标情形。 |
响应性评审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不再进详细评审。)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所有规定。 |
技术文件(监理大纲 ) | 包含且响应第三(略)。 |
竞标报价 | 1.竞标报价唯一; 2.不得高于最高竞标限价(采购预算价) ; 3.竞标报价不得低于其自身成本。 |
其他 | 不存在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中任意一项否决或无效标情形。 |
评分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标( 由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审) :30 分; 技术标( 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70 分; 某(略)供应商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商务标评审标准( 30 分 ) |
报价 ( 10 分 ) | 1.评标价折算 ◆以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资格、符 合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略)供应商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46 号)》和《财 政部 ﹒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 141 号)》 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竞标报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即评标价=竞标报价×( 1-10%)。 2.以通过初步评审的(略)供应商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3.某(略)供应商价格分=( 评标基准价÷某(略)供应商评标价) ×10 |
拟委任项目人员配备 (20分 ) | 1.总监理工程师( 8 分 ) 拟派往(委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得 8分。 ◆-1:持有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该《证书》须能体现“资格等级”(职称) ”为“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 ◆-2:持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位)证书》。 2.监理人员( 12 分 ) 拟派往(委任)本项目(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满足以 下标准的: ◆-1: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一名得 3分,满分 6 分。 ◆-2:持有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该《证书》须能体现“资格等级”(职称) ”为“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的,一名得 2 分,满分 4分。 ◆-3:监理员:持有《监理员岗位(或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证书》”的,一名得 1分,满分 2分。 |
技术标(监理大纲)评审标准( 70 分 ) 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监理大纲内容在所属档次内 独立评分。 某(略)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评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技术标得 分达到或超过 42 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 42 分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其《响应文件》(竞标)作否决处理。 满分为 10 分时一档( 0-3 分)、 二档( 3.1-7 分)、 三档( 7.1-10 分); 满分为 8 分时一档(0-2.4 分)、 二档( 2.5-5.6 分)、 三档( 5.7-8 分)。 |
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监理 | ◆一档:针对项目工程特点、 难点有表述,有建议,解决(略),项目管理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对策( 10 分 ) | 构人员(略)40%,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低于 70%。 ◆二档:针对(略)难点分析全面,有合(略),解决方案经济、 安全、 可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到位率总监理工程师不低于 50%,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低于 80%。 ◆三档:针对项目工程(略),监理对策、解决方案完整、 经济、 安全、确实可行,措施得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到位率总监理工程师不低于 60%,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低于 90%。 |
质量控(略) ( 10 分 ) | ◆一档:质量控制重点分析一般;质量目标分解、 规划基本合理,质量控制措施可 行,控制手段完善。 ◆二档:质量控制重点分析较好;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基本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 质量(略),控制手段完善。 ◆三档:质量控制重点分析到位、 明确;质量目标分解、 规划合理,质量控制体系 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控制手段先进完善。 |
进度控(略) ( 10 分 ) | ◆一档:进度控制重点一般; 工期总进度控制(略)流程、 措施基本可行。 ◆二档:节点或阶段工期明确,进度控制重点完善;工期总进度控制方法、流程、措施 优秀。 ◆三档:节点或阶段工期明确,进度控制重点完善明确; 工期总进度控(略) 流 程、 措施科学,有优化,工期控制点设置合理,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有力。 |
造价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 8 分 ) | ◆一档:造价控制重点(略) 明确造价控制重 点;控制措施与手段较好;能兼顾工期与质量目标。 ◆二档:造价控制重点分析到位;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优秀;明确造价控制重点;控制 措施与手段健全;能兼顾工期与质量目标,落实采购人确定的资金流量。 ◆三档:造价控制重点分析到位明确;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能抓住工程 费用最易超支的环节,明确造价控制重点;控制措施与手段健全;能兼顾工期与质 量目标,落实采购人确定的资金流量;能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降低工程投资。 |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 ( 8 分 ) | ◆一档:合同及信息(略)控制措施合理。 ◆二档:合同及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控制措施合理全面,满足合同管理(略)。 ◆三档:合同及信息管理制度明确、 程序清晰、 控制措施合理全面,满足合同管理 结构的需要,方法正确,措施得力。 |
环境保护及文明(略) 措施(8 分 ) | ◆一档:有基本的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防范及化 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一般。 ◆二档: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健全;安全事故控制措施较好;能有针对工 程特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一般。 ◆三档: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健全、 可靠; 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 能有针对工程(略) 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 |
履行安全职责措施(8 分 ) | ◆一档:履行安全职责措施基本可行,措施可行。 ◆二档: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能有针对工程特点、 难点防范及 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三档: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 可靠; 安全事故控(略) 能有针对工程特点、 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 |
监理工作协调 ( 8 分 ) | ◆一档:监理工作协调的方案基本可行,保证措施有针对性。 ◆二档:监理工作协调的(略),保证措施合理、有针对性。 ◆三档:监理工作协调的方案优秀,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 |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保密
2.1 本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2.2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
结果。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评标办法
3.1 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开标前在项目(略),由采购人代表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 为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3.2 有效竞标报价的确定:见《(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知--(略)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竞标报价”,(略)供应商竞标报价不得低于其自身承接(包)项目的成本。
(略)供应商承接(包)项目的成本分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上款书面说明系指(略) 供应商承接(包)项目的成本分析,其(略)和相应的理论支撑证明材料如下载列,磋商小组(评标 委员会)针对其提交证明材料进行核算后仍认为其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所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再接受竞 争性磋商供应商补充材料。
(1):(略)
(1)-1:费用组成因素中必须包含“人工成本”,且该因素为硬指标,即“(略)供应商承接(包) 项目的成本分析”的该部分“计价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载列的“计价依据”。
①基本标准:单地点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 价格〔****〕**** 号)》 中载列的“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标准”,取(略)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 (监理大纲)”中载列的人员配备情况(考量人数、人员职称级别)计算,如遇人员无相应“执业(或职业或岗 位或培训)资格”的,以(略)供应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的关于 **** 年(略)供应商所在地(以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地为准)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载列数值作为最低计价参考依据。
注:(略)供应商提供的与该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上载明的“人员工资(不含奖金、 福利及差旅等费用)”如若低于上述“①基本标准”涉及的国家指导性基本文件数值的,以上述“①基本标准” 涉及的国家指导性基本文件数值计算,高于上述“①基本标准”涉及的国家指导性基本文件数值的,以《聘用合 同》上载明的“人员工资(不含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数值为准。
②辅助标准(以下载列的各项标准视项目特征对应适用):
◆工期以《(略)文件》载明的“监理服务期”计取,当“监理服务期”达到 24 日历日时, 依法计取拟派往本项目人员的“社会保险费”;
◆当项目建设地(略)个及以上分散地点(以村作为最小单位,即不同村视为不同地点)组成, 视为(略),人工成本按地点数目叠加计算;
◆当上(略),须依法计(略) (以 政府机构税务部门为该人员开具的近 3 个月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作为计价依据)。
(1)-2:费用组成因素中完成本项目的货物(设备),取(略)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 (监理大纲)”中载列的拟投入所有设备配备情况计算。
◆每项设备费用=该项设备按其技术使用说明载明的使用期限折算每工日费用×(略)供应 商对本项目的承诺监理服务期。
◆(略)供应商自有设备须提供其购置发票,不能提供视为租赁性质,按《租赁合同》(不能 提供《租赁合同》的按项目所在地该项设备行业租赁情况确定)载明的使用期限折算每工日费用。
(1)-3:费用组成的其他因素由(略)供应商自行确定,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费用 如有不明确时,按项目所在地该项设备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征询物价局)取定。
(2):理论支撑证明材料((略)供应商须按其性质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相适应其情形的下述各项证明材 料)
(2)-1:(略)
◆(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性质的,须持有 **** 年度-**** 年 度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 “成立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略)供应商,只需提交(略)供应商《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 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 “小型或微型”的企业,且(略)供应商为该情形出具有满足《(略)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 式)--5.(略)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实质性载列内容的 《声明》的,可不提供本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略)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国有控股银行为(略)供应商本人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124 号)》规定的“专业担 保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竞)标担保函》。
(2)-2:(略)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国设立的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起始点能覆盖其时效最早的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合同》生效日,终止点为 ****年 12 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 日期”至本项目竞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略)供应商,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 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情形反映查 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略)供应商依法在“税款所属时期”内其交易行为产生的相应税种;
◆(略)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2)-3:(略)供应商对拟委任本项目人员的投入人工成本情况分析材料
①(略)供应商与其拟委任本项目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
②(略)供应商拟委任本项目人员依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略)
该人员开具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说明:“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年02月至****年04月,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①国家税务部门(或其(略)
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备注: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会结束 2 小时内确定是否需要(略)供应商就其竞标报价作出“竞争 性磋商供应商承接(包)项目的成本分析”,对需要进行该项文件编制活动的(略)供应商发出《要求竞争 性磋商供应商澄清“项目成本”通知书》交由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该(略)供应商,磋商小组(评标委员 会)发出《要求(略)供应商澄清“项目成本”通知书》之时起 2 小时内由(略)供应商《响应文件》 的递交人将《承接(包)项目成本分析》(《响应文件》递交人签字并加按其食指手印进行确认)递交项目采购代 理机构,逾期未提交或采购代理机构按开标会《(略)供应商签到表》无法与该人员联系的,其《响应文件》 (竞标)作否决处理。
3.3 (略)
(1)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按照(略)因素和标准对《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本章“评标方法和(略)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全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资格、形式和符合性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略)供应商不足 3 家或参加采购项目最终竞标 的(略)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项目采购失败。
(3)在通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资格、形式和符合性及响应性评 审标准”的前提下,按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得分分值相等时,竞标评标价低的优先,竞标评 标价也相等的,以(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载列满足《(略)文件》第二章“(略)供应商须 知--(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解析标准的数量较多者优先;上述情形一致的,以竞争性磋 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信誉、实力一览表中载列有效情形数量较多者优先;上述情形均一致的,由采购人自行 确定。
4.评标程序
4.1 本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推选评标组长。 4.2《响应文件》初审(资格、响应性、符合性评审):(略)
4.3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和《(略)文件》的规定,以确 定(略)供应商是否具备竞标资格和确定其是否对《(略)文件》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略)供应商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略)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专 职投(竞)标员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4 详细评审: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按《(略)文件》 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评标方 法和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资格、形式和符合性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 评审。
4.5 推荐成交候选人。
4.6 编写《采购结果报告》。
4.7 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组长对评(略),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 行校正,授权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5.(略)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竞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