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年9月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盖章)招标人:温州高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文件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2地块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第六章图纸9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9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三章评标办法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1
(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2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略)㎡,拟建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约****㎡;项目属于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2地块建设项目的泛光照明部分。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2地块建设项目已由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企业投资备案,备案项目代码为:(略)-72-(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高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高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略),现对该项目的泛光照明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2地块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略))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略)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一)投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施工工期以配合总承包进度为主)。2.2招标范围:包括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2地块建设项目附属泛光照明等工程,具体以工程(略)。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万元。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无其他要求。3.5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企业业绩:不要求;
4.招投(略).10无其他要求。3.9投标人及(略)(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三)其他:3.8无其他要求。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e.(略)cn:****/ohweb/bszn/(略)/index_general_page.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网址:http://(略)gov.cn/col/col(略)/index.html)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s://ggzyjy-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网址:http://(略)gov.cn/col/col(略)/index.html)。5.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开招标。
7.联系方式6.2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网址:http://(略)gov.cn/col/col(略)/index.html)。6.投标文件的递交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上发布。
招标人: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宁波路(略)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略) | 招标(略):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联系人:蔡志光联系电话:(略)、(略) |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略)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工程名称 | 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2地块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工程承包人式 | 专业承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150日历天(实际施工工期以配合总承包进度为主)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略)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略) |
1.12.2 | 偏差 |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投标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网址:http://(略)gov.cn/col/col(略)/index.html )上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若修改招标文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以下组成:(略)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一)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3)其他投标资料: /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技术标包括:(略)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资信标包括:(略)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本章3.5.1和3.5.2规定的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需要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近年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如有要求后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不要求。(6)业绩汇总表: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如有要求后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要求见本章3.7.3(3)项;(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且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包括上述第(1)-(3)目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本章3.5.3-3.5.4规定的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指的是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复制件,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以提供的文字信息为准。(9)投标承诺书(承诺书要求项目经理签字的地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本人手写签字,且应与建造师证书(如有)上的签字一致);(10)其他: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纸质证书无效,必须为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要求按【建办市〔(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如“自 (略),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规定。 |
3.2.1 | 增值税税(略) | 一般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工程招标控制价 以招标文件正式文稿发布为主准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以招标文件正式文稿发布为主准 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只能(略)(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略):捌万元(¥****.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略)√投标电子保函(保单)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选择(略),在保证金缴纳(略),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选择此次投标的项目,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点击“办理保函”按钮跳转至电子保函(保单)平台办理保函(保单)。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略)。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略)(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略)(保单)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办理详见附件 3。 |
3.4.4 | 其他将不予(略)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2.其他: (略)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略) | (1)本章3.5.3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略),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制件;具体详见本章1.4.1。(2)本章3.5.4不要求提供(3)无其他要求。 |
3.7.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技术标编制要求:(略)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略)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略)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其他:(略) |
3.7.3(3)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专业工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1)竣工验收备案表;2)竣工验收意见表;3)其他竣工验收资料;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5)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以上1)、2)、3)项至(略)(或建设)、监理、设计单位三方主体盖章。 (2)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或者提供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3)要求项目(略),上述证明材料中均应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应提供其他第(略),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4)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5)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略)。注:中标候选人的(略)向社会进行公示。 |
4.1.1 | 电子投标文(略) | 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详见时间安排表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登陆,进入项目(略)。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其他: (略)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e.(略)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
5.2 | 开标程序 | 采用不见面开标:(略)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 无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 |
6.3 | 评标办法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6.3.1 | 评标基(略) | 详见(略)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略)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 个工作日 |
7.2 | 是否授(略) | √否。其他: (略) |
7.4 | 履约担保及工程(略)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略)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8.1 | (略)其他情形 | 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略)(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仅为1名时,可以直接选择(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略)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中心 电话:(略) |
10.1 | 投标文件编制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略)单计价规范》(GB****-****)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清(略)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澄清的权利。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略)。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澄清的权利。 |
10.3 | 陈述和答辩 | 1、陈述和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略):现场语音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以开标当天“不见面开标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2)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略),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同时不得(略)(指不限于企业名称、资质、地域等信息,个人姓名、年(略)),否则将按零分处理。4.陈述和答辩时间和地点:(1)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年 月 日10时00分整前到达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 号开标室)并进行签到,且须在开标室进(略),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的同意不得离场;待代理工作人员公布入围答辩区间的投标单位名单后,未入围的投标(略)。(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如临时变动具体答辩地点以工作人员现场安排为准)。5.陈述和答辩问题:答辩题目、个数、答题时间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答辩顺序抽签确定。6.参加答辩的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随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略)),进场不允许携带除身份证明以外的资料,在所有答辩人问完成答辩前不得离开答辩区域。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略):(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略):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更换手续以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变更审批记录为准)办理完成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4)因非承包人原(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略)(含),经建(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略),投标(略):(1)需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投标人在投标文(略),以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仅在评标时查询,疑似未竣工的,经询标确认)。 |
10.5 | 否决(略)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有)、人员资格及其他要求的;(4)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联合体投标要求的;(5)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的;(6)投标人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更新资料或其提交的更新资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8)投标人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略)的,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9)投标人应当保持投标资质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最低要求,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规定。2、初步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1)款规定的;(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6)投标有效期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7)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等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或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权利义务未响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9)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0)投标人未按标人须知1.12项和3.6项规定执投行的;(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12)其他:/。3、技术标评审内容(本项目不适用):技术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等)。4、商务标评审内容:(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2)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4)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6)其他:/。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略)供对应的实施方案。3.价款结算方式:工程价款按月支付,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 4.农民(略):(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实施BIM的内容:不实施 。6.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7.其他:无。 |
10.7 | 解释权 |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略)。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略)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互为解释。(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8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评审时以电子证书上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准。 |
10.9 | 投标人(联合投标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保持投标资质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最低要求(仅需在(略)),具体(略):(一)浙江省内企业以(略),投标人应当保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注册专业)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二)浙江省外企业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保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略)) 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
10.10 | 投标人应自行排查拟派答辩的项目经理活动范围,请及时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上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通知,确保答辩当日符合温州市相关防疫政策,由此产生的风险(略)。中标人应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创瓯江杯,争创钱江杯,所有费用综合考虑,除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所需的费用外的(略) |
工程(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略)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略)(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工程领域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略)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语言文(略)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略):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中第(11)—(16)目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略)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略)。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略)。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
工程量清单;工程规范;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应仔(略)。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知前(略)。投标文件(略)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标人可将下列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招标人以投标人(略),并通知(略)。修改招标文件(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略)。2.3招(略)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投标报价费用表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扉页投标报价封面(一)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工日一览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计日工表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施工总体布置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二)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若须):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综合单价计算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略)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其他综合资料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承诺书;业绩汇总表;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函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投标人须(略).5条款);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资格业绩材料(若有),业绩汇总表及相关附件;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略)。此修改须符合(略).3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递交(略),应按投标(略),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略)。3.4投标保证金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略),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在投标(略),投标人(略)。3.3投(略)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中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其余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候选公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3拟派项目负责(略),同时(略)”B类证书复制件。3.5.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略)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略),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略)。3.5资格(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6其他见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略),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略)。3.5.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略)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电子投标的要求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略),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密(略).投标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略)(表格可以(略))。3.7.4投(略)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略)。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略)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略)。
开标(略).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略)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略).2.1项规定的(略),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特殊情况处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原则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6.评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式
8.(略)和不再招标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签订合同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不再招标(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略):(略)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略)。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见须知前附表。
9.5.1异议异议和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略)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略)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略),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略),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5.2投诉(3)投标人及其(略),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文(略)。招标文件(略)(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略)。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略)。1、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投标文件可不需另外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③投标函附录、商务标其他材料: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下对应目录,点击导入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进行上传,每个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②投标函: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自行填写信息为准,投标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自行填写,最后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换PDF格式报表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以计价软件生成的WZTB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程量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点击“新增清单”,选择所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导入至投标工具,通过工具操作自动生成已标记工程量清单PDF格式报表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括投标人须知第3.1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按要求上传到指定位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1项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上传到投标工具,如要求提供纸质投标人文件,要求最终生成纸质的所有书面投标文件应是从投标工具中输出,且应具有工程项目的水印编码标记,具体操作为双击打开投标工具,点击上方菜单栏“新建”按钮。在对话框中选择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ZF】或最新的答疑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CF】导入,导入后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可导致评标委员会在相应评标程序步骤无法查看到投标文件对应的内容,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即全部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技术标、资信标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如要求);最后将该版本投标工具生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http://(略)gov.cn/col/col(略)/index.html)”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e.(略)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项目后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细操作请在网站-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处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4)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如有问题,咨询电话:(略)、QQ:(略)、(略)。(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如要求):存放本工程《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或U盘(如有),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妥为密封,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章。并在密封封面上清楚的标明“电子投标文件”等字样。⑤资格评审(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资料采用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资格评审”各个目录下,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单个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并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其中相关证书、资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先扫描下来放入Word或PDF中再上传;④资信标(如有):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资信标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资信标”,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③技术标(如有):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技术标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
(1)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报表,投标工具使用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下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2)投标人应检查标书完整性和有效性,正确无误后再将投标文件进行生成。完成后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能否正常打开。6、(略)(4)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发现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应当保证书面投标文件(如要求)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重新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拒绝重新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CA锁(如要求),或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委会成员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成本警戒值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由于CA锁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略),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成本警戒值(略)
(8)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略))完成远程解密、系数抽取、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7)当技术标采用暗标时,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格式进行编制,另外评标系统在评审技术标步骤会自动屏蔽投标人在投标工具生成时使用CA电子签章信息。(6)加密标书生成完毕后,请投标人务必,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如有缺少签章和内容,请重新编辑。(5)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4)因目前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在测试,因系统原(略),可以书面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3)关于CA锁PIN码的,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略),投标过程中如果三次输入pin码当前CA锁就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负责。
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一、业务要求附件2、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在开标时间前进入所投标项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本项目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7.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时间为二小时)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然后通过系统互动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各投标人提前进入该系统(网址https://ggzyjy-e.(略)cn:****/BidOpeningHall),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未按时加入系统互动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4.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另一个是非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3.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适用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分中心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系统操作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采用银行转账须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二、投标保证金要求10.根据评(略),采用现场数字(略)。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时,可能会出现数字变化较慢或卡顿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调阅现场视频,逾期概不受理。9.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略),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不得以不(略),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8.开标当日,投标人(略),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略)
(二)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说明④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50M及以上网络宽带。。③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暂仅支持使用IE11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为IE1(略)。②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①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具有4G以上内存,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并且安装有清晰可用的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设备。(一)软硬件及网络要求
3.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略)密。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三)开标过程注意事项2.制作(略),确保分别生成CA证书加密的《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两份电子文件,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作为(略),以防CA证书标书损坏,作用类似于原现场开标的光盘。标段名称(加密).WZTF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上传。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对应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邮箱:(略)@qq.com电话:(略)QQ:(略)、(略)(请确保安装有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1.若遇问题可联系工作人员,通过以下方式:四、技术支持4.在CA证书解密多次解密失败后,请及时进行反馈。
(2)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此次投标的项目,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点击“办理保函”按钮跳转至电子保函(保单)平台办理保函(保单)。(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此次投标的项目,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对应的银行以后,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附件3、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4.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若投标单位有意前往现场开标的,可自行前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分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2号4楼公共资源交易区)开标室(开标室位置有限,敬请谅解)。3.关于后续相关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http://(略)gov.cn/col/col(略)/index.html)。2.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可在本系统登录界面的操作手册页面进行下载、查看。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注: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3)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条款(略)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 总分=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90分 |
一、评标程序 | (一)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二)评审区间的确定(三)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四)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评分(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一)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商务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E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略)。(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基准值合成法评标基准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1%×X-0.1%×Y);X、Y为调整系数;X值在开标会议上从11、12 、13、14、15(五)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Y值在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招标控制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注: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略)。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略)。由于评标差错,导致(略),重新评标纠正等(略),不属于计算差错。投标报价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一)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评分=E其中:E1= 2 ,E2= 1 ,E= 90 。(E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略) |
(一)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评分=E-偏差率×100×E1 |
(一)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评分=E+偏差率×100×E2 |
(二)评审区间的确定 | 按投标人得分(投标报价评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前10 名入围评审区间(中间名次存在并列的,则按并列的下一名次轮空,如两名并列第 4 名的,第 5 名轮空,直接为第 6 名,依次类推,若第 10 名存在并列的则全部进入),最后1名有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评审区间;不足10家的则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区间;若在评审过程中(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有被(略),可以按投标人总分排序先后依次递补。未入围评审区间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阶段的评审。 |
(三)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 |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中初步评审内容和资格审查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
(四)项目负(略) | 取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入围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投标人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按照招(略).3规定进行陈述(略)。评标委员会按(略)(保留一位小数)并署名,评审标准: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答题准确性和答题过程体现的专业水平、管理能力进行分档打分。A档10-7分,B档6.9-5分,C档4.9-3分,D档2.9-0分;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为答辩最终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投标报价评分+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略)。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陈述和答辩得分高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名次优先顺序。具体抽签方法为:①第一轮抽球先(略)。首先根据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等的所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顺序号按从小到大的排序来依次确定代表数,例如:有四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报价也相等,四个投标人甲、乙、丙、丁在开标记录表上的顺序号分别为6、7、8、9。然后取四个数值分别为1、2、3、4进行抽取来确定代表数。第一轮抽球结果:第一个抽取数值为2,那么甲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2”,第二个抽取数值为3,那么乙投标人(略),第三个抽取数值为1的,那么丙投标人(略),第四个抽取数值为4的,那么丁投标人的代表数为“4”第一轮抽球结束;(略)、3、4进行抽取来确定名次优先顺序。第二轮抽球结果:如第一个抽取的数值为3的,那么代表数为“3”的乙投标人为第一名;第二个抽球的数值为1的,那么代表数为“1”的丙投标人为第二名,第三个抽取的数值为4的,那么代表数为“4”的丁投标人为第三名,剩余的甲投标人即为第四名;以此类推。 |
(一)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另行规定外,评标程序按以下顺序进行: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略)内容。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略).1.1项。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对评标程序另行规定外,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略)(投标报价)评审、资信标(略)和答辩,取综合评审(略)。
(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如有)(六)初步评审(五)技术标评审(如有)(四)技术标评审(或答辩)区间的确定(三)资信标评审(如有)(二)资格审查
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存在投标(略).5商务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资格审查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略),否决其投标。二、资格审查(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除评标办(略),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技术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否决投标的,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依次递补,替补后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略),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技术标评审(如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标评审(或答辩)区间的确定(如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四、资信标评审(如有)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略)。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另行规定外,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名次优先顺序。九、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有以下情形的该项为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2、陈述和答辩内容有明显错误,且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实名表决不通过的(不得弃权)。(略)表规定确定初步评审区间,评标委员会对进入初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略).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七、初步评审
发包人(全称):(略)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略)。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除第二章“投(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其法定代表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以行贿罪判决为准)或被列入失信(略),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工程总承包单位(全称):
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略):。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略):年月日。
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税款金额: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略)(如果有);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略)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略)。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略),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略)。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
(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合同签署页)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工程总承包单位:(公章)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略)
1.1.1.10其他合同(略):招标文件、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略).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
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略):合同签订时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合同签订时填写;名称:合同签订时填写;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填写;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合同签订时填写;名称:合同签订时填写;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
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如本工程需要临时租赁或借用土地,用于本工程施工工程的建设或仓储、居住、装配、临时道路等,由此需要的临(略)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予以协助。1.1.3.9永久占地包括:施工图标识红线范围内的永久占地。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
5)《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略);4)《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国家标准的意见》(建建发〔(略);3)《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略);2)《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1号);1)《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略);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1)《省建筑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37号)。10)《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略);9)《转发关于颁(略)(****版)的通知》(温住建发〔****〕299号);8)《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4号);7)转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略));6)《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浙建〔****〕2号);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略)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以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行业规范标准等;如有遗漏,承包人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除非所使用规范、监理工程师或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一律就高不就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略),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实施。1.4标准和规范上述文件规定若有不一致的,应以最新规定为准。上述文件规定若有不一致的,应以(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开工前14天;1.6.1图(略).6图纸和承(略):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略)(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10)经发包方(略)。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视为协议(略)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份,根据需要超出约定数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略))和进度计(略),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略)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略)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不包括竣工用的图纸,施工单位认为施工图纸不够用的,由施工单位自己加晒图纸),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请加晒,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所有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标准图均由承包人自备;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28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略)。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略):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手机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填写。1.7.2发包人接(略):合同签订时填写;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邮箱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手机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填写。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邮箱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手机为: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略)包人如使用现有市政道路或交通设施,有破损的,承包人应修复原样,费用已经计入合同价。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图标注的施工范围为边界,具体以开工前双方交接为准。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略),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永久性限制,但承包人可以在施工的基础上编制竣工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计算。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及承包人若发现清单项目及工程量有误差的,结算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内容应予以计量部分的工程量进行计算,调整(略).4款(略)(在核价过程中,双方核价人员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在成果上签字和盖章,不具备相应从(略),视同违约。双方提出书面核对报告的,报告应(略),金额、注明图纸的部位、工程量计算书等内容,并做送达及签收的书面记录,在同一(略)。核对后,承包人提出的错误的工程量及价格,审核单位有权按收费标准向承包人收取审核费用)。2、经(略),最终工程结算合同价款以结算审核为准。出现工(略),是否(略):是。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编制竣工图。
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职务:合同签订时填写;身份证号:合同签订时填写;姓名:合同签订时填写;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前7天前。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略)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全过程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全面协调各方工作;2、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款支付、索赔、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往来文件、补充协议等文件的签署权限必须遵照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电子信箱:合同(略)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3)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出现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人及有关单位汇报。(2)为了满足工程施工和安全需要,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自备发电机,承包人备用电源应满足临时用电与应急需要,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临时用电和临时用水接驳口,负责接入布置在施工场内。报内部电线与管道以及电讯线路的接入、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各项报装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必须按实及时缴纳水电费用,如产生管理费或水电损耗费用(包括发包方管理费相关规定),须另行承担。若承包人不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则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通讯线路接引和使用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略)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3)按温州市城建档案馆要求提供其他资料;4)承包人收集整理自身承包部分的竣工档案(含竣工图、影像资料),按相关规定和(略),用铅笔临时编号。竣工档案质量必须符合浙江省、温州市等档案管理机构的验收存档标准。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3.2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开工前7天内(略)(网络图和横道图),并提供工程的施工进度(投资)计划表;每月25日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略)理等手续,包括解决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落、建(略)配合。3)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完成前,由承包人明确施工界面、负责相应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如有损失,由承包人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4)承包人(略)(含文物保护建筑)、主体已完成的所有项目、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施工现场场地内临水、临电、临路、临建、施工区域道路清理、场地围档、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费用、检查复测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劳保费、采保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计价中。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粪便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略))。6)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擅自停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处罚等)。7)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等能源的实际情况,在现场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发电机、蓄水池等,增加的费用已在综合费率中综合考虑,施工期间此类影响,均不作任何调整。8)投标人自行处理与项目所在(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9)承包人应提供购买发票,建材产品备(略),并与发包人共同办理散装水泥押金和新型墙体材料押金退还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招标单位散装水泥押金和新型墙体材料押金退还损失的费用,由招标单位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按实扣回。10)本工程经中介机构结算,核减追加费率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即核(略)(核减额-送审(略))×5%+核增额×5%)。11)承包人负责本项目防雷工程施工,必须做到规范性,确保防雷工程经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防雷产品应采用省市气象台备案的产品,应当能通过当地防雷气象部门的验收),如防雷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并承担费用,并返工合格为止。人防设备应采用温州市人防办备案的产品设备,并能通(略),如人防(略),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并承担费用,并返工合格为止。12)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涉及消防、人防、市政、防雷、档案、环保(略)因施工阶段涉及工程总承包、二次装修等后续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应承担项目范围内的质量、进度、安全的协调、配合、管理职责,并承担连带责任。14)本工程的(略)予以配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费用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5)有关检验、(略),且应提前通知发包人或相关单位进行,承包人同时负责有关验收手续办理(检测、检验费用按规定需要承包人承担的,则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按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则由发包人自行委托。承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的检测以及相关部门对建筑材料的检验检测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担费用;如(略)。16)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及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略),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17)承包人负责或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略),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8)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管线的施工配合与协调,以及施工影响范围内、外的杆线、已交底的现状地下管线的保护,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如因施工不慎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一切责(略)。20)承包人应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走势,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指令,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略)。21)承包人有核对和深化施工图纸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其中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平面图纸和系统图等之间的矛盾,应及时向监理、设计、发包人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错误做法擅自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需要设计深化的,相关费用也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2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产品,在进场前承包人必须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质保书等材料。如发(略),承包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证明、材料样品(含现场制作的样品)、二次检测报告(委托单位由发包人确定,费用承包人承担)。23)其他:施工人承(略),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形式以及电子文件。承包人(略):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档案馆等单位归档资料的整理费用。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提供8套竣工图及所需技术档案资料8套及电子文件一份。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合同签订时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合同签订时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合同签订时填写;身份证号:合同签订时填写;姓名:合同签订时填写;3.2.1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略):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春节(略)),且重要工程例会及验收环节等必须由项目经理参加,但国家规定的(略),不应(略),应安排好相关的值班人员。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3)指挥生产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略)。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略):合同签订时填写;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合同签订时填写;
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不予更换的或更换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则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金按以下规定支付:项目经理按每人次5万元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单位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经理到位率的违约规定处理。(3)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略),逾期视为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的违约规定处理,(4)本条的项目经理到位率的违约处罚与第3.2.1条合并计算,累计处罚上限为履约担保中的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比例。3.2.6补:承包人如特殊原因必须更换项目经理的,须发(略),则每更换一次,承包人需(略)。(特殊原因是指:①因故连续停工超过180天的;②重大疾病影响其职责的正常履行的;③不可预见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替换人的确不能继续留任的。),该违约金发(略)。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10万/次。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略):项目经理有事离岗,需向发(略),项目经理(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元/天,该违约(略)。上限为(略)。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略):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略),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特殊原因是指:①因故连续停工超过180天的;②重大疾病影响其职责的正常履行的;③不可预见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替换人的确不能继续留任的。)。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春节期间除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履行职责,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1)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单位更换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在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率的违约规定处理。(2)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主要管理人员,更换的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逾期视为未到位,并按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率的违约规定处理。承包人人员最低配置要求表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略),承包人报送的项目部人员应具有类似的施工经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不满足要求的项目部人员直至符合发包人的要求。
岗位 | 资格资历要求 | 数量(人) | 备注 |
项目经理 | 按招(略) | 1 | 项目全过程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机电安装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1 | 项目全过程 |
施工员 | 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 | 2 | 项目全过程 |
质检员 | 具备质检岗位证书 | 1 | 项目全过程 |
安全员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1 | 项目全过程 |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专业资质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内容禁止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略)际天数考核,每人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上限分别为履约担保中的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保证金比例。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在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未完工程和已完成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的工程由总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分包人,支付方法(略),总承包人应于支付分包人工程款项后的三日内将付款凭证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备案。若承包人没有正当理由截留应付分包款,则发包人可在下(略)。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略)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劳务分包还须报经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除劳务分包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关于监理人(略):全过程负责(略),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在签订合同前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天内,承包人应向发(略)(2%)的履约(略)(银行或保险公司)】。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发包人有权扣留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将在(略)承包人,不计利息;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略)。(2)履约担保内容包括:a)质量保证金占20%,视发生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处罚。b)工期保证金占20%,工期以合同工期和经批准的顺延工期为准,若不能按期竣工,则按招标文(略)。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必须全部清退完毕。c)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保证金占20%,其中,项目经理为10%,技术负责人为5%,项目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为5%。若不能按要求到位,则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关条款办理。d)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占20%,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处以签(略)。e)供应商或分(略),其中: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支付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各占10%,若承包人未及时支付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材料款、工程款或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除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发包人可视(略)。(3)合同中相关违约赔偿,发包人有权(略)(不属于发包人未(略)),再向担保机构索赔,待索赔完成后在下一期工程款中拨付。工程结算时的各项违约赔偿先在结算款中抵扣,(略)担保在结算前到期,则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4)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有效期自履约保证(略)按规定到期后,承包人应在保函到期前向发包人提供不少于未完工程估算额2%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如承包人未按时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另行扣留未完工程估算额2%作为履约保证金。(5)履约保函额度浮动机制,按照工程实施进度实行动态调整。完成地基基础(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后,保函额度可减少(略),不计息;完成主体并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后,保函额度可再减少25%,不计息。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后,保函额度最多可减少至保函额度的80%,不计息;剩余保(略),不计息。(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双方存在争议性内容且涉及履约保函的赔付内容的,发包人可以不同(略)。承包人是(略):是。3.7履约担保
职务:签订合同时填写;姓名:签订合同时填写;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期及费用索赔、影响工程造价的签证及任何付款凭证等必须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略):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签订合同时填写;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条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瓯江杯”,“争创钱江杯”的质量目标实施。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91号)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内容和国家行业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自身及第三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略)温住建发[****]100号和温住建发[****]190号文件附件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一览表。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4)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违约情形,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和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值,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5)安全文明施工费构成按****版浙江省(略)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关于转发的通知》(温住建发[(略)等文件的规定支付。发包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全额划拨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在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预付不低于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50%,剩余部分按照施工进度支付。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时,承包人需同期上报《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申请表》、《安全生产费用收支情况报表》(含附件)。同时,就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使用办法,由发包人、承包人及专款存款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承包人申报实际发生的费用,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银行方可支付。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无条件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理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具体参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略)文件。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责任(包括夜间施工照明,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并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资料之日起7天内,工程师审核批复、回函或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必须在三天内修正完毕并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七天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办理施工许可证7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每月15日提供下月的进度计划。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略)。。7.1施工组织设计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略).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资料之日起7天内,工程师审(略)。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略)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委托具(略),开工日期前7天在现场进行交验与书面交接,具体期限另行通知。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略)人有权(略),或者(略)。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完成。
(2)如发包人认为(略)发包人即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发包人也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用经审价机构审核后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1)承包人未达到工期目标的,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严重滞后又无明显改进措施的,发包人即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发包人也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用经审价机构审核后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略)(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发包人和承(略):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7.6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2%,工期延误在竣工结算时一并计算,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略)。(3)工期开(略)(若开工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内还未签发的,开工时间(略)。如遇政策处理等问题,开工时间按实际再另行约定)。
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2)台风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雪预警橙色及以上、大风预警橙色及以上、雷电预警橙色及以上、高温预警橙色及以上;同时以上预警信号需结合实际天气情况和(略)
2)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略),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1)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设备要求。(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参考品牌)、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5)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天(略)。(4)根据(略),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3)所有设备、材料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略)。
9.试验与检验(略):所有费(略)。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略):1)承包人提供所(略)采购计划,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调货,一切责任和(略)。2)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略)、产地、规格和国家制定的有(略)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3)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略)证(复印件)。4)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进行变更,如果发包人(略),发包人应(略),或于承包人提交订货书面报告后3天内通知承包人。有关调整变更项目的价款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相应部分增减。5)当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材料设备时,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并不予(略)。6)需发包方签证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发包方对质量、价格签证认可,发包人将根据市场的询价结果签证材料价格;7)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工程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若承包人使用劣质材料设备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并将按照所使用劣质材料设备的同等价款进行处罚。无论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设备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9)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标准要求。10)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材料设备品牌错误或市场上无型号的或购买不到的,则由发包人按照清单中推荐的材料品牌中任一指定,清单中没有推荐的由发包人按照市场上认可度较高的材料品牌确定;11)承包人拒绝履(略)(2)-(10)款规定的,则发包人(略),由此引起的材料设备的购置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可以直接从工程款支付中扣除此项费用)且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差价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的责任。12)材料设备如施工阶段有更新的,应采用同品牌(或同档次)的实施阶(略)。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工程质保资料中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除外。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解决。9.1.2试(略).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略):/。9.4现场工艺试验(3)当质量安(略),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略)。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略)(试)验和试样的费用。
10.4.1.2综合单价调整、措施项目调整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略)、8.3.6调整。10.4.1.1(1)除本款第(4)点情况外,变更项目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变更项目在清单项目特征只是部分发生变更的,根据中标综合单价计算表,只对变更部分进行调整;(3)新增项目(指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4)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含15%)时,其超过规定比例的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在原报价基础上,调整不合理部分后,作为结算价格;规定比例幅度内的工程量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5)发包人在计划施工期之后发布变更指令,若非承包人原因,原综合单价不合理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和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变更部分综合单价,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3)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第3款【无适用综合单价】重新计算综合单价。(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有类似综合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有适用综合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及以上;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综合单价则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第3款【无适用综合单价】处理。承包人要求上报设计变更时,必须同时上报造价,上报资料必须真实,对设计变更的审价费用参照浙价服〔(略)件规定,核减(增)超过5%的幅度以外的审价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a、计价依据:3、【无适用综合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进行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1)材料:参考工程项目施工月份的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温州工程(略)。如《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略),由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进行市场实际调研询价共同协商确定(含运杂费),该部分材料增值税除税价格以双方协商共同确定的市场价(取费仅计税金)计入,不再下浮。b、组价原则:(8)措施费项目(略):项目相(略)(中值);(7)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规定区间费率的中值;(6)《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版)》;(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略)》、《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园(略)
4.1当P0<P1×(1-30%)时,修正后的综合(略)(1-15%)4、投标(略):如果投标综合单价出现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清单对应子目的基准价(A)相比偏差率±30%时,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下列原则处理:(1)工程量增加(略),按原综合单价计算;(2)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外的,按下列方法重新计算综合单价:根据上述原则计算的综合单价,按照中标价相对发包人在招标时的工程控制造价的投标报价浮动率进行下浮后,由监理(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可参照的新增项目,浙江省计价(略)包人与发包人应按市场价组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后计入结算,不再考虑下浮。(3)新增项目的计价方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可参(略),按****计价依据及《温州工程造价信息》计算后乘(1-投标报价浮动L)计取。(2)清单特(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仅就变更部分根据投标人中标综合单价计算表,调整综合单价。无可参照的综合单价计算表并无明确约定的,可以按浙江省计价依据****版及《温州工程造价信息》计算后乘(1-投标报价浮动L)计取。
K--招标最高限价下浮率;A--P1×(1-K%)为基准价;P2——修正后的综合单价;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对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其中:P0——承包人(略).2当P0>P1×(1+30%)时,修正后的综合单价P2=A×(1+15%)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由组织措(略),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2)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应重新组价;(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综合单价调(略),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略)。5、措施费变更调整注:投标报价浮动(略)×(1+税率)]/[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1+税率)]×100%}
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略)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略).4.1.3因变更造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可提出索赔。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略)。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略):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并由发包人审批同意。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略):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略)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略):/。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根据专用条款第1.13条规定计算,变更根据专用条款第10.4条规定计算,价格信息动态(略),优质工程增加(略).1条规定计算,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通用条款第11.2款约定执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略),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本条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约定外,均包括在综(略),风险费用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行考虑,计入综合单价内。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略),并且以承包人质量(略)为支付条件。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签定合同及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支付。预付工程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略):/。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要求。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在已完工工程量达到合同工程量的50%时将进(略)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2)承包人在施(略),保证工程量(略),否则发包人将不予审核进度款。(3)工程签证应在签证发生之日起7日内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完毕并上报监理人,因承包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工程签证的由承包人承担。12.3.3单价(略):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略),浙江省20(略)。
12.4.1付(略).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略):/。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承包人在已完工工程量达到(略),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和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可。2)乙方先开具并送达发票、且在发包人完成发票认证后,发包人才支付对应款项;发包人收取发票并抵扣的行为,不视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行为的确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在已完工工程量达到合同工程量的50%时将进度款报表且经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审查,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除按通用条款外,增加工程量计算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分段结算: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必须汇入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由企业拨付到项目部。1)承包人正式开工后应在每月25日前将该月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报表提供给监理单位,经监(略)位及建设单位确认后,按以下方式支付:当累计工程量达到合同工程量的50%时,支付合同价30%的进度款(预付款不扣回,变更价款在当(略)或扣回),2)待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经总监按有关标准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签约合同价*(略))的工程款。3)竣工结算金额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且竣工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及有关部门备案支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作为质(略)。余款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不计息退还;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或保险(见索即付)的,则在提交担保时限应涵盖缺陷责任期且金额为质量保证金等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见索即付保险后,在提供相(略)(无息)。安全文明施(略),则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不再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未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代表将不予签证。(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略):/。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略)程序的约定:按法律法规及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签约合同价的1%。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13.2.5移交(略)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3.1款执行。
竣工结算申(略):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1款执行。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当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2(略)能按期提交的,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按承包人违约处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视(略)结算审查,审查结果直接作为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依据。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向发包人移交工程。14.1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完成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28天内。13.6.1竣工退场
14.4.1最终结清(略).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略),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市教育基建中心。市教育基建中心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初审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核,以财政部(略)。14.2竣工结算审核
15.缺陷(略)(2)发包人完成(略):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略)。15.2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质量保证金为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5%,可以采用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或现金。(2)/%的工程结算价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质量保证金有效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2)缺陷责任期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30天内一次性退还内质量保证金(不计息);3)缺陷责任期内所发生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二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按时维修,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如质保金不足以抵扣支付的维修费用,发包人有权进一步索赔;4)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5)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6)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的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并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相关维修费用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不计息)。以上内容如直接在结算款中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不计息;如采用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的,则办理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提交相同金额的质量保证金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后退还质量保证金。(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略),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无需再次通知承包人,并可自行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回。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3)发包(略).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项目价值双方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略)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略):/。(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略),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还须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2%的质量违约金,违约金的处罚不免除承包人工程返修责任。(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不服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管理的行为,酌情处以(略)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可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3)承包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设备及材料推荐品牌》中的材料及设备品牌表,中标后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品牌及参数实施,否则不予进场施工,并处以(略)元/项的违约金(经发包人同意更换品牌的除外)。(4)承包人的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设计要求,其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参照或不低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承包人投标的产品品牌档次应参照或相当于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参考品牌的档次进行报价,否则在合同实施阶段发包人有权更换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5)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将本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变相的方式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按本合同30%工程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6)承包人如存在违反安全文明规定的行为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则按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履约担保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金额,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7)对发包人和设计人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拒不执行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提出索赔,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被有关部门、监理人及发包人等在日常检查、巡检等各种过程中发现因工程质量、安全达不到规范要求而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处罚额度如下:其整改通知书由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拒不整改每次处违约金****元;其整改通知书由发包人发出的,拒不整改每次处违约金****元;其整改通知书由监理单位发出的,拒不整改每次处违约金****元;同一事件被多部门要求整改的,其处罚标准以最高级别处罚标准为准,不累计处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2)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管理。(3)因承包人投标时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存在品牌、型号及参数等错误导致不能按照投标材料及设备进行施工。(4)承包人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大型机械设备方案实施的。(5)擅自停工;(6)无视监理二次以上的书面警告,忽视履行其合同义务;(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8)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变更及结算。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除通用合同条(略),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略).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除材料设备按市场价支付使用费外,其余由承包人(略)。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正式函件送达后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场,并做好人员、设备撤离事宜。1)如因承包人原因,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经监理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且承包人提出的弥补措施不可行,无法得到监理和发包人认可的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还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2)承包人委派的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或人员不到位的;3)承包人无故停工的;4)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略),向承包人索赔,并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5)由承包人(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承包(略)。6)对新增项目、变更等造成的工程量变更不积极响应或执行不利,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略),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略)
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投保通用条款第18.2.2款、第18.3款以及施工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第三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等,因施工和非发(略),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略):评审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各自选(略),首席争议评审员报酬各自承担一半。选定争(略):争议(略)。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各自选定1名,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双方共同确定或由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均明(略)决定;2)提交评审小组作出决定的争议请求事项;1)争议的事实及相关情况;(1)申请人提交(略):合同当事人关于(略):20.3.2争议评审(略)
4)要求发(略))询问发承包双方;2)评审小组可以采取适当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评审:1)自收到争议评(略),并通知发承包(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查会的,视为撤回本次争议评审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不影响评审小组的评审活动,评审小组可以自行作出本次争议评审事项的评审决定;(2)争议评审流程及方式4)相关必要文件、施工图纸及证明材料。
1)双方未在收到评审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异议的,评审决定(略)(5)评审(略):(4)评审决定的异议处理:发承包双方对评审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审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复议要求,并说明理由。评审过程中复议仅限一次。(3)评审决定的时限及要求:评审小组(略),并说明理由。评审小组的评审决定应当按照多数评审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应当按首席争议(略)。6)采取其它(略))进行现场勘查;
(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20.4仲(略))双方均应当按照生效的评审决定执行,且不得再就同(略)。2)任一方在收到评审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异议的,评审决定不立即产生约束力;由评审小组重新评审后作出裁处决定或维持原决定之日起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5、工(略),并同时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为弱电项目承(略)(水电费用可向弱电项目承包人另行按实计收)、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等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服务以及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承包人如需其他配合服务的,自行综合考虑,所需增加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4、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工(略),弱电项目承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弱电项目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3、如承包人在本项目红线范围以外临时借(租)用场地以满足临时道路、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应纳入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项费用风险。2、农民工工资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保(略)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开设发包人、承包人、银行三方协同监管的承包人银行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发包人工程相关业务收支,并接受发包人监管。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略),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按照《工程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对资金进行监管、查询、审批支付(资金监管方式及期限等在《工程资金监管协议》中另行约定)。发包人支付(略),不得转移或用(略)。发包人的期中(略),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因特殊原因需(略),承包人需经(略)。补充条款
21.1概算工程建设费本专用条款根据政府投资项(略)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优先解释。温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合同专用补充条款21.温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合同专用补充条款7、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在使用承包人用于本项目上的材料、设备及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对发包人或使用单位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发包人永久享有承包人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的所有权,配套软(略),并无需交纳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如发生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承包人应(略)。如因侵犯知识产权而使发包人受到索赔或起诉,承包人应(略)。6、如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均应直接支付给发包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承包人原因还给工程总承包单位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每月/前报送;2、发包人以下采用(2)种方式将一般工程造价变更文件的副本报送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竣工验收后14天。办理结算时,承发包双方持有(略),以报送文本为准。1、一般工程造价变更按照本合同规定程序、格式与时限办理,必须明(略)。21.2.1一般工程造价变更。21.2工程变更经批准的相应概算工程建设费控制总额为(见招标文件)万元,该控制总额及概算工程建设费批准文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承发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概算工程建设费批准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略):/。(2)涉及单项价款增减在30万元以上工程变更事项的;(1)工程单项或累计变更导致工(略)2.2重大工程造价变更(2)每季度末前。
4、发生重大工程造价变更的,承发包人须于7日内将变更文件的副本报送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报送。办理结算时,承发包双方持有变更文件不一致的,以报送文本为准。3、重大工程造价变更经批准后,发包人应当将经批准的变更预算书作为变更指令的附件递交承包人,并以此作为变更的暂定金额和临时性付款依据。承包人接到重大工程造价变更指令后,应当在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正式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发包人按《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温建建[(略)的规定程序审核,确定变更价款后同期调整合同价款的支付。(3)涉及21.2.2.1(3)款情形的/。(2)涉及21.2.2.1(2)款情形的,发包人应报经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后执行;(1)涉及21.2.2.1(1)款情形的,发包人须报经原批准部门核准调整概算后方可进行;2、重大工程造价变更前,发包人应当编制变更造价预算书并按以下程序取得经济可行性批准后方可执行:
2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接到变更指令后14天内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发包人应当接收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予以答复。承包人未在14天内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的,视为放弃变更工程价款的权利。21.4变更价款确定21.3.2非紧急或特殊情况,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变更指令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温建建[****]316号)规定程序的,承包人应当拒绝变更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未(略),不予增加变更价款,由承包人承担经济损失。21.3.1承包人未经合法或合同约定程序不得变更施工,承包人擅自变更施工的,承包人应当自行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1.3禁止擅自变更21.2.3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依照《温州市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温建技[****]2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21.4.3承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可予以退回,承包人修正或补充后可在7天内重新提交。4、其他编制变更价款报告的相关计价依据性资料。3、监理工程师变更指令;2、合法的工程变更文件;1、变更价款计价清单(含编制说明);21.4.2承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应同时附有以下文件:
21.4.5监理工程师就工程造价与费用的确定、调整、变更或施工索赔进行任何签证意见与解释须经发包人的书面授权,未取得发包人授权的,须经发包人的确认。4、承发包人约定的其他情形:/。3、承包人擅自变更的;2、应承包人要求或建议而采取变更措施,但发包人及其工程没有因此受益的;1、由于承包人履行合同过失而需要变更的;21.4.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变更核减造价的予以调整,增加造价的不予调整:
(1)符合第21.5.3款要求的索赔报告;21.5.4发包人索(略):21.5.3发包人索赔时,应当详细说明索赔事由、索赔理由、索赔要求、工期与费用的计算方式、索赔证据和依据。21.5.2发包人索(略)(或结束)后28天内以书面索赔函的方式向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索赔款项应直接从承包人工程价款中扣除。21.5.1承包人违约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提起索赔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要求。21.5发包人索赔
21.6承包人索赔以上所有文件均应提供一式三份,其中至少包括一份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索赔费(略)。(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或说明文件。(4)索赔(略)(3)索赔(略)(2)索赔工期、费用计算书及其编制说明文件;
21.7.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略),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21.7合同结算管理21.6.3承包人索赔也应符合第21.5.3款、第21.5.4款的要求。21.6.2承包人索赔(略),逾期未提交索赔意向书或提交索赔意向书后28天内未提交正式索赔报告的,视为不涉及价(略),发包人不(略)。发包人有(略),除非该索赔基于新发生的索赔事件。21.6.1发包人违约(略),承包人提起索赔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要求。承包(略),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受理,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审核答复。
21.8工程造价文件的送达21.7.7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略))的规(略),经备案的合同价款结算书作为工程最终付款的依据。21.7.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21.7.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369号)规定(略)。21.7.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略)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略)。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21.7.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略)
2、向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调解;1、由发包人召集政府职能部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参加的索赔协调会议;发生发包人不予批准承包人索赔报告、承包人对发包人审核意见持有异意或承发包人未能就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审核达成一致意见等合同履行争议的,承发包人可选(略):21.9争议的解决21.8.2承发(略):另行约定21.8.1合同当事人依照本合同和相关规定递交变更通知书、价款变更报告、合同价款结算书等工程造价及合同履行文件的,承发包人应当予以接受。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经上述方式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0款约定方式解决。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略):本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未列明的专业工程的保修期如国家、省、市有规定的以国家、省、市规定为保修期,没有规定的则保修期均为2年。如部分设备厂家保修期多于2年的,以厂家保修期为准。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略),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略),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略)。工程缺陷责(略),缺陷责(略)。单位工程先(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略)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缺陷责任期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30天内一次性(略)(不计息)2、缺陷责任期内所发生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二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按时维修,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发生的(略),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如质保金不足以抵扣支付的维修费用,发包人有权进一步索赔。3、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4、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5、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的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略)。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略),承包人实施保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略)。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略),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略)(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略)。
1.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地质勘察资料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年月日传真:
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依据(略)(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说明1.5除本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均按现行计价依据规定执行。1.4补充子目(略):见招标工具。1.3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结算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附件1: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见招标工具。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见招标工具。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 标 人: (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制说明附件3: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附件2:
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略)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
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定额(计划)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采用(或经合同双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综合单价需(或已)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采用的计价、计税方法。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注:1.工程概况须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特征要求进行表述;2.必要时有关工程内容、数量、数据、工程特征等可列表表示;3.不同计价阶段应列明相应阶段涉及量、价、费的计价依据及取定标准。 |
二、总体技术要求一、工程设计说明见施工图纸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略)较严格者为准。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略))第六章图纸
6、温住建发【****】299号文《转发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版)的通知》;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3、《(略)(****版)》2、《浙江省(略)(****版)》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备注:设备如施工阶段有更新的,应采用同品牌(或同档次)的实施阶段当年的最新产品,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三、主要设备及材料推荐品牌如下: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本章《主要设备及材料推荐品牌》中的材料及设备品牌表,中标后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品牌及参数实施。承包人的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设计要求,其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参照或不低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承包人投标的产品品牌档次应参照或相当于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参考品牌的档次进行报价,否则在合同实施阶段发包人有权更换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三、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果有不足之处或者未能达到国家或国际最新标准的时候,系统承包人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的标准、规范,并提供采用的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的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若中标单位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不符合招标参考品牌档次及技术指标要求,招标人有权让中标单位更换材料设备品牌直至符合招标要求,但投标报价不予调整。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品牌的材料设备,一般应在《浙江省信息价》或《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上有明示的材料设备。9、如现行有关规范有变更的,以最新的为准。8、其他依据:国家标准图集、部省市有关造价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等7、浙建建发【(略)《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
三、联合体协议书二、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九、资格审查资料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七、资信标六、施工组织设计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投标保证金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略),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注:由投标工具自动生成)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十一、其他材料十、投标承诺书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略)。(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略)。4.(略):3.随同本(略)。2.我方承(略)。
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5.(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略).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见投标函 | |
2 | 工期 | 合同协议书 | 见投标函 | |
3 | 缺陷责任期 | 15.2 | 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 | |
4 | 分包 | 3.5.2 | 满足合同要求 | |
5 | 权利义务 | | 满足合同(略) | |
6 | 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 |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略) | |
…… | …… | …… | …… | |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略)。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略),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略)投标人:(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制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三、联合体协议书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略)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略)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四、投标保证金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注:(2)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开具”,继续选择银行或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保函(保单)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
投标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或设备品牌响应承诺书(可自拟)附表见投标工具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要求七、资信标本项目不要求六、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人名称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 电 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 要 内 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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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三)近年完成的(略)(二)近年(略)(一)投标人基本(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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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投标承诺书十、投标承诺书“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为职称的,则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2)主要(略)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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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4、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3、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2、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十一、其他材料年月日投标人(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