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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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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有 20条相关信息

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兴海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兴海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电 话:***-*

起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兴海县人民法院联系人:祁老师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先生电 话:***-***附件信息:结果公告.doc 0.1 KB

项目概况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备案编号:BUYPLANSP[***]***),拟对兴海县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询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政采询价(货物)***-***-1号 项目名称:兴海县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开标地点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无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兴海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海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2、采购人名称:兴海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附件信息:结果

项目概况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备案编号:BUYPLANSP[***]***),拟对兴海县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询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政采询价(货物)***-***号 项目名称:兴海县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议到期将自动终止协议不再续签。因疫情原因,本次续签工作将由共和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线上完成,不再进行线下续签协议。 附件:兴海县县本级网上服务市场协议续签供应商名单(***年)

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附件信息: 结果公示.doc 22.5 KB

采购项目 分包一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03-25 09:00开标时间***-03-25 09:00投标及开标地点投标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开标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青海省地质调查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地质调查局

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3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03月25日 09:00 (北京时间)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

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响应,不虚列业绩。3、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

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响应,不虚列业绩。3、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

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响应,不虚列业绩。3、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

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响应,不虚列业绩。3、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

作。3.2请以上入围供应商于***年9月20日前自行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供应电商协议书”一式三份,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海南州兴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协议,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入围资格。3.3各相关供应商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政采云供应商注册、入驻平台、商品上架等工作。未按规定日期签订协议、入驻平台、商品上架

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1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1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1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1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1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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