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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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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财政局 共有 9,065条相关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南充市财政局直购成交订单 采购人名称: 南充市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成交供应商: 南充金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方式: ********** 公告日期: ***-04-26 15:15:01 备注: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号佳兆业君汇上品4栋***号 商品信息 商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仪陇县财政局直购成交订单 采购人名称: 仪陇县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成交供应商: 仪陇县新政镇起点文体店 供应商联系方式: ********** 公告日期: ***-04-26 07:44:27 备注:供应商地址: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85号(金源帝都南门旁) 商品信息 商品名称 数量

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南部县财政局,***-***;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

正原因: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运输保障能力 更正更正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04月25日三、其他补充事项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南部县财政局,***-***; 2、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单价不予调整。采购预算为***万元/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人服务考核合格后与成交人签

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

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 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6号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1,***,***.48元。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高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邮编:***。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

**-05-05 00:00:00,更正为:***-05-08 10:00:00。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4月24日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诉受理单位: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监督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邮政编码:***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仪陇县财政局***年度(第5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1仪陇县村级财务代理记账服务采购内容:对全县37个乡镇(街道办)***个行政村、62个居委会,共***个村居(包括所属**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诉受理单位: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监督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邮政编码:***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

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楼。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本项

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1,***,***.00元。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充县财政局。联系科室:西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充县南田路7号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地点:阆中市书院街***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2、投诉受理单位:同本项目同级监管部门:阆中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

代理协议约定,对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高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邮编:***。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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