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耀源加油加气有限公司渌口区东园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渌口区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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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政府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8 编辑: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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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年4月28日

项目名称

****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杨梅村乌冲组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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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景新****公司

项目概况

**县****公司拟在**省**市**区杨梅村乌冲组****加油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585㎡(约3.88亩),建筑面积657m2,项目投资2000万元,总容罐面积为120m3,****加油站。该加油站建设内容为:加油作业区、站房营业区、油罐区和洗车区。年零售石油3000吨,其中柴油1000吨,汽油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为**项目,总建筑面积657m2。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扬尘、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尾气、建筑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噪声以及施工废水。

废水:项目施工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工地内食宿,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收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通过临时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用水、车辆冲洗和建筑养护用水等,回用不完的就近排入周边农田沟渠。施工废水、地下涌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东园大道污水管网。环评建议在管网接入前不能提前开始施工作业。因此,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系产生影响。

废气:根据《**市2019年建筑施工工地 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建设施工工地扬尘应做到八个百分百:施工工地现场围挡和外架防护100%全封闭,围挡保持整洁美观,外架安全网挡无破损;****车行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100%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易起扬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黄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渣土实施100%密封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禁高空抛洒和焚烧;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严禁使用劣质油品,严禁冒烟作业。项目厂界西面和东南面50m范围内有少数散户居民敏感点,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和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所以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噪声: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原材料运输时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都具有噪声高、无规律、突发性强等特点。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于项目厂区内,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弃渣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生态:在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掘土等会扰动地表,破坏植被,使项目区地表裸露,下雨天会对项目区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影响面积较小,水土流失量不大。施工期间将会清楚用地范围内植物,但项目会在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定量的绿化面积,作为植物补偿。

2、营运期影响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气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油气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排放的尾气浓度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备用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使用频率较小,产生的污染物量较少,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水:项目区域已接入市政主管网东园大道,****处理厂的纳污范围。该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共用一套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设备处理后与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一起排入东园大道污水管网,最****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外排。地面清洗废水单独设置一套隔油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罐清洗废物、隔油沉淀池的油污、设备维护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其中油罐清洗废物专业机构处理后直接外运带走处理,其他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用了合理的处置方法,措施得当,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加油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墙体阻隔、采取减震、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处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对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分局 0731-****8436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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