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环行审〔2022〕64号关于《安徽兴润泰道路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安徽-阜阳-太和县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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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986/202208-0028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企业 公告
标题: 太环行审〔2022〕64号 关于《安****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号:
信息来源: ******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15:38:50
太环行审〔2022〕64号 关于《安****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30 15:38:50

太环行审〔2022〕64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安****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兴****公司:

你公司报来《安****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太**税镇镇S308北侧、经五路西侧、经六路东侧,总投资1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1485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透水混凝土生产线,砂浆生产线。配套环保、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严格按照**省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 3679-2020)、《****办公室关于印发****搅拌站综合提升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15〕22号)相关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现场应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实行围档封闭,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

2、加强废水收集治理。厂区要实行雨污分流,建设19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水喷淋废水日常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无法使用时更换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搅拌机、车辆冲洗废水经15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该项目生活污水纳管前,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化综合利用;待太**税镇****处理厂建成纳管后,本项目生活废水按污水接管限值要求排入太**税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线、原料库等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并在相应产生粉尘污染装置处配备喷淋设施。项目沥青加热工序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和骨料烘干工序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沥青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水洗涤塔+过滤箱+低温等离子净化+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水稳碎石拌和站、砂浆拌和站和透水混凝土拌和站仓顶产生的粉尘经由筒仓顶部的自带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

该项目废气排放须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产生的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要求。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浓度限值和《**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烘干混合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该项目须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具备联网条件,监测数据及时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相应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对固废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并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原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文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6、根据《报告表》,该项目须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7、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该项目设置一座75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8、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生态环境局核定,其中VOCs排放量为0.007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6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8997吨/年、烟(粉)尘排放量为2.7758吨/年。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分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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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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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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