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大溪河(木渡河至凤嘴江段)综合治理工程由**市****委员会****发改委发〔202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街道、**街道、**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治理河道总长38.7km,其中治理大溪河治理河道长29.2km,石钟溪治理河道长1km,半溪河治理河道长4.2km,小河治理河道长2.2km,**沟治理河道长2.1km,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38.7公里,河道岸坡整治14.9公里,**斜坡型护岸17.2公里,配套建设景观坝1座,山水人文景观节点6处等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1.8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5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41.8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初设阶段勘测及设计工作(含概算编制)、工程初步勘察、工程测量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后续服务等。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勘察周期:20日历天),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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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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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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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2610 | 联系电话: | 023****114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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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大溪河(木渡河至凤嘴江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含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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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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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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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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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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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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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014********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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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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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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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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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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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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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0931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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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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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南园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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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9478VA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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