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信永****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89.03元【其中:预算价****806.93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18615.25元,规费136543.7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22788.96元,其他13754.82元),税金/增值税560079.84元,暂估价****954.00元,暂列金额428189.23元】。
经业主确认,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806.93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18615.25元,规费136543.7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22788.96元,其他13754.82元),税金/增值税560079.84元,暂估价****954.00元,暂列金额428189.23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新区、**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54265.51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标书代写
另接通知: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机关办公区正常秩序,强化预警监测,落实“四早”要求,2022年9月13日至10月31日期间,**将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机关大院办事,在原有防疫措施基础上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各投标人主动检测、配合查验,并按上述通知的防疫要求进****交易中心,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未按上述防疫要求执行及配合查验的,其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