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濮阳-范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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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2-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86传真:0393-****836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2月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35万吨/年调和油项目

濮****工业园区**路以北纵二路以西

****

****在濮****工业园区**路以北纵二路以西建设35万吨/年调和油项目

****公司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卸废气、动静密封点挥发性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通过采用内浮顶罐+氮气密封方式减少呼吸废气排放;装卸废气采用底部装车+密闭式装油+油气回收装置+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动静密封点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采取LDAR治理技术,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以减少挥发量。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机泵冷却水、生活污水。机泵冷却水、****公司****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石灰除磷+沉淀池+UASB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池”****处理站处理后由总排口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入金堤河。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清罐油泥。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清罐油泥每次清理完直接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

网络公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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