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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货周期2024.4.30-2024.5.30。发布的数量为一个月的预估数量,实际每天的用量会有专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第二天早8点30分前送到厂内三个食堂的指定库房,按库房要求标注摆放.
2.所有单品必须报价,请按公斤报价,未报价单品请及时通知询价单发布人。
3.报价必须供货,不允许出现报价不供货现象。
4.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按实际验收入库量结算。增值随发票开到,经财务审核通过后30天内货款到账。
5.确保及时供货,对不能及时供货则按照本次通知送货的总货款的0.5%/天向采购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
6.送货时提供二联送货单,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货单书写应字迹清晰,不能有涂改。
7.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承担责任并更换问题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