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省**市横沥镇村尾村红珠丁路15****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9′33.849″,北纬23°2′13.621″)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4********460878C。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2567m2,建筑面积2192m2,主要从事环氧树脂A胶、环氧树脂B胶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环氧树脂A胶200吨、环氧树脂B胶50吨。项目于2023年12月12****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4322号)。
建设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02月09号开始建设。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04月1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裕广
联系电话:0769-****0638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网上公示照片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
****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