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913—****512 传真:0913—****094
通讯地址:**市**区**街农园路4号 邮编: 71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 **省**市**区渭蓝路2号 | ******医院有限公司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部、门诊医技楼、行政办公楼、后勤保障楼、医疗废物暂存间、餐厅、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5328.95m2,内设科室精神科、门诊科室、心理测评室、放射诊断科等。 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设置床位99张,二期扩展至230张,本次评价仅评价一期项目。项目设置病床99张,医院主要收治对象为周边有精神疾病的病人。本项目不涉及发热门诊和传染科室,不设置煎药房、**间等,不设置创伤类科室,不进行手术。项目涉及辐射的科室及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