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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唐华银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升压站—锡矿山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220kV皇湖线001号塔~011号塔段);
二、建设地点:**市**县温塘镇、**市锡矿山街道;
三、建设单位:****;
四、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4.29~2024.5.29);
六、公众反馈方式: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七、公示期内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5****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