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11日拟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时间:2024-05-11 17:18:12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061
联系地址:**市**区新二街360****中心2楼
序号
申请单位
注册地址
许可种类和范围
办理事项
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1
****
****工业园区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延续
豫环辐证[10429]
2024-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