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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大石坝组团 K12-4号地块项目(二期)设计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区大石坝组团 K12-4号地块项目(二期)设计”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1)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调整如下:
“⑾ 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
投标人拟派的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
原招标文件、答疑与本补遗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