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的报告》(泾水发〔2024〕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流域的防洪体系,保障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原则上同意《六**生态功能区南段高家沟等村水土流失片区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乡。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4月-2025年4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砂砾石路面0.89公里(宽4米)。其中:高家沟村0.25公里,照明村0.64公里,单侧配套排水沟。西贤河铺设砂砾石路面1.4公里(宽4米)。
2、**砌护沟道3条。其中:高家沟1号沟长0.43公里,采用浆砌石墙式结构,**柳谷坊11座;照明村1号沟单侧砌护长4.674公里,其中:浆砌石墙式结构0.092公里,格宾石笼坡式结构0.572公里,生态护坡长4.01公里;治理高边坡1处长0.095公里;西贤河马河滩村段格宾石笼坡式结构单侧砌护长0.91公里,维修生产桥3座。
3、砌护改造排水渠2条长0.82公里。其中:照明村排水渠长0.48公里,马河滩村排洪渠长0.34公里,均采用浆砌石结构;生产桥6座。
4、种植行道树107株(云杉高1.6米)。
5、封禁治理总面积为333.5公顷,布设公示牌3块,封禁标识牌6块。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40.06万元。
资金来源: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涉及农民工工资兑付等工作,要全力保障不得损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注:《关于的批复》(泾审批发〔2024〕17号)同时废止。
****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