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区、**县)招标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1日 15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区、**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61,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区、**县)的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9,061,500.00元
| 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防灭火装备(**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82,500.00 | - |
| 1-2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防灭火装备(**县)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79,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区、**县)的第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注1:上述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区、**县)的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6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6588 进****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n/help/problem/。电子标服务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次招投标活动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获取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岗东路12号
联系方式:0758-****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77区菊苑32号
联系方式:135****28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5****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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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