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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员会申请办理**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1)(南贾镇东刘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处理站及污水管道工程两部分。污水处理站位于南贾镇东刘村东侧,用地面积为300㎡(折合0.45亩),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1302),容积率0.058,建筑密度5.83%,建筑高度2.80米,绿地率28.55%;南贾镇东刘村沿村庄道路敷设主管道,收集各街巷生活污水最终接入****处理站集中处理。管道包括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793.39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2054.61米,**检查井115座。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然**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建设厅《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批前公示。
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3日
意见反馈:****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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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