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漳政地[2024]22号),****(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6月6日 10时0分0秒 至 2024年7月4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6月25日 10时0分0秒 至 2024年7月9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 16时0分0秒 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宗地(2024G04宗地除外)的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 宗地2024G04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二)宗地2024G01除酒店部分外其他可分割销售,****政府应依法依规履行后续监管职责;该宗地规划街巷路可先按临时道路修建并通行后方可封闭现有临时通道;地块东侧规划街巷路中存在高压管线,待北侧广电路修建时接入。竞得人应做好高压线迁移的配合工作,并不得以此为由提请延期开竣工;高压管线迁移完成后竞得人应负责按正式道路完成规划街巷路的修建工作;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政府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宗地2024G02带建筑物出让,建筑物用途为商业;宗地上的建筑物须整体自持,不可分割办证。宗地上涉及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应符合《**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年)》和《**市唐宋子城(**路-**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相关要求。 宗地2024G03配建的30个公共停车位无偿移交给住建部门。 竞得人竞得宗地2024G04后,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该项目自持面积为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自持期限5年(从交付之日起算),自持期满后可分割销售,除自持部分外均可分割销售。 (三)本次出让宗地(2024G02宗地除外)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2024G04宗地除外)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2024G02宗地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四)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 (六)本公告发布的信息与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市**区新浦东路137号)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九)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十)****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挂牌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银行帐户 : 联系人:陈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826、0596-****055 联系地址:******信息中心****储备中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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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
350********7099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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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营业部 |
140********00339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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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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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芗江支行 |
136********036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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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新区支行 |
161********0279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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