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802MA2T9BWH9Y | 建设单位法人:张战峰 |
| 张战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 ****开发区鼎盛南路与延藻路**西南角 |
| 年产5500吨色母粒、生物降解及高端改性材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4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鼎盛南路与延藻路**西南角 |
| 经度:118.94468 纬度: 31.21922 | ****机关:**区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2-18 |
| 宣区环审〔2019〕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802MA2T9BWH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802MA2T9BWH9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2MULL483 | 竣工时间:2023-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4-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dg.****.com/qua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500吨色母粒、生物降解及高端改性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500吨色母粒、生物降解及高端改性材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色母粒 将外购原辅料色母粉、塑料(PP、PE)颗粒、相容剂、分散剂、钙粉等配剂以一定比例进入高速混料机进行混料,混粒均匀后通过管道送入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本项目的操作温度为120~230℃,挤出后进入冷却水槽冷却,经吹干后切粒,最终成为产品色母粒。本项目挤出设备为一体化设备,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均在挤出设备内完成。 本项目为订单式生产,根据订单的不同调配不同的色母颜色和性能。 (2)全生物降解材料 PLA(聚乳酸)颗粒是一种新型的生物基及可再生生物降解材料,使用可再生的植物**(如玉米、木薯等)所提出的淀粉原料制成,生物材料为玉米淀粉或稻壳粉。相容剂、分散剂是两种助剂,其目的是为了使各组分材料更好的相溶。 将外购原辅料PLA颗粒、生物材料、相容剂、分散剂等配剂以一定比例进入高速混料机进行混料,混粒均匀后通过管道送入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本项目的操作温度为120~230℃,挤出后进入冷却水槽冷却,经吹干后放入切粒机中切粒,最终成为产品全生物降解材料颗粒。本项目挤出设备为一体化设备,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均在挤出设备内完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均不染色,不添加不可降解的色母粒。 (3)半生物降解材料 半生物降解材料是将全生物降解材料中PLA颗粒调换成塑料粒子(PP或PE),其工艺流程与全生物降解材料基本相同。 将自己生产的色母粒和外购原辅料塑料颗粒、生物材料、相容剂、分散剂等配剂以一定比例进入高速混料机进行混料,混粒均匀后通过管道送入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本项目的操作温度为120~230℃,挤出后进入冷却水槽冷却,经吹干后放入切粒机中切粒,最终成为产品半生物降解材料颗粒。本项目挤出设备为一体化设备,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均在挤出设备内完成。 | 实际建设情况:(1)色母粒 将外购原辅料色母粉、塑料(PP、PE)颗粒、相容剂、分散剂、钙粉等配剂以一定比例进入高速混料机进行混料,混粒均匀后通过管道送入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本项目的操作温度为120~230℃,挤出后进入冷却水槽冷却,经吹干后切粒,最终成为产品色母粒。本项目挤出设备为一体化设备,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均在挤出设备内完成。 本项目为订单式生产,根据订单的不同调配不同的色母颜色和性能。 (2)全生物降解材料 PLA(聚乳酸)颗粒是一种新型的生物基及可再生生物降解材料,使用可再生的植物**(如玉米、木薯等)所提出的淀粉原料制成,生物材料为玉米淀粉或稻壳粉。相容剂、分散剂是两种助剂,其目的是为了使各组分材料更好的相溶。 将外购原辅料PLA颗粒、生物材料、相容剂、分散剂等配剂以一定比例进入高速混料机进行混料,混粒均匀后通过管道送入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本项目的操作温度为120~230℃,挤出后进入冷却水槽冷却,经吹干后放入切粒机中切粒,最终成为产品全生物降解材料颗粒。本项目挤出设备为一体化设备,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均在挤出设备内完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均不染色,不添加不可降解的色母粒。 (3)半生物降解材料 半生物降解材料是将全生物降解材料中PLA颗粒调换成塑料粒子(PP或PE),其工艺流程与全生物降解材料基本相同。 将自己生产的色母粒和外购原辅料塑料颗粒、生物材料、相容剂、分散剂等配剂以一定比例进入高速混料机进行混料,混粒均匀后通过管道送入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本项目的操作温度为120~230℃,挤出后进入冷却水槽冷却,经吹干后放入切粒机中切粒,最终成为产品半生物降解材料颗粒。本项目挤出设备为一体化设备,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均在挤出设备内完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车间设置3台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车间设置5台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车间设置3台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投料系统设计调整,1#车间原计划设置3个投料系统,后调整为5个。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没有检测设备 2、原环评报告中设置了2台破碎机 | 实际建设情况:1、新增3台检测设备,用于小样检测打样 2、增加了3台破碎机 |
| 1、投料系统设计调整,1#车间原计划设置3个投料系统,后调整为5个。 2、项目前期未考虑到打样工序 3、生产需要增加了破碎机一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2 | 0.062 | 0 | 0 | 0.062 | 0.062 | |
| 0 | 0.168 | 0.168 | 0 | 0 | 0.168 | 0.168 | |
| 0 | 0.016 | 0.016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9440 | 19440 | 0 | 0 | 19440 | 1944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06 | 0.106 | 0 | 0 | 0.106 | 0.106 | / |
| 0 | 0.022 | 0.022 | 0 | 0 | 0.022 | 0.022 | / |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水厂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水厂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水厂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水厂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水厂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水厂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水厂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水厂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袋式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热熔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袋式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热熔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袋式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热熔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基础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点。项月建成后按规定要求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项月建成后按规定要求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