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会昌县硒牛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昌县坪坑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HD2024-HC-ZG001)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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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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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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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县坪****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坪****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09点30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坪****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贰亿壹仟陆佰零壹万陆仟壹佰元整(21601.61万元)

最高限价:贰亿壹仟陆佰零壹万陆仟壹佰元整(21601.61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县坪****基地建设项目(国内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预算金额包含: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各种规费装、运输、装卸、保险、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税费等至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由施工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期限:18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分包的,须不得低于(含)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含)。

(3)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08:30至2024年06月20日17:30

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

售价:0.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和开启标书代写

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会****超市旁4楼)届时请投标人的响应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6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视同中、小微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4、付款方法:签订施工合同后3天内,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提供预付款担保,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预付款,待工程完成30%工程量后,将该预付款转为工程进度款。施工费的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支付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办理完审核结算后,付至审核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若工程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退还。施工单位的处罚金额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

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6.因系统****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地址:**省**市**县文武坝镇小坝安置区A区17栋66号

电话:182****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会****超市旁4楼

联系方式:0797-****630

邮箱:****@163.com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户名:********公司

账号:151********00151791

网址:http://www.****.cn/

http://www.****.cn/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朱先生

联系电话:18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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