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弘道****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04
**弘道****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使用此种奖项不合适。**、**、**等很多省份很早就不开展“优秀总监”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的评选了。此种奖项不再具有普遍性,面向**的公开招标不适合再用这样的奖项,建议总监奖项改为**范围内都普遍开展评选项的**杯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外省等同于**杯)
答:以上奖项并无限制性,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招标文件P58“投标人奖项、荣誉”一栏,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的工业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 2 分,满分 4 分。
设置工业建筑工程优质工程奖,不利于市场竞争,**省内企业符合的极少,有失公平公正。
建议认可:投标人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2066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杨柯
联系方式:0551-****7671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