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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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6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中心A栋厂房108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众昇****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项目。****中心租赁******公司现有厂房1F,建设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地铁操纵台200个、司机室内装100套、客室内装100套、碳纤维复合材料1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焊接烟尘采取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粉尘经抽风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方式散逸排放,玻璃钢预制品机加工粉尘、油漆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树脂挥发废气VOCs、苯乙烯通过管道负压收集进入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限制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废焊丝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油漆包装瓶、胶水瓶、树脂包装内袋和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 灯管、含油抹布、手套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区,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要求须满足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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