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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医院规划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该项目****医院地块南侧(主山协和路旁), 其用地面积2728平方米,设备占地面积 715平方米,项目地块规划为S31****停车场库用地,项目地块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属于垂直循环类机械停车设备,共布设20组11层20车位轿车型立体车库,共400个机械式立体停车泊位。每组单元的最长存取车时间为150秒。该项目由东****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6月27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信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及依据。
联系电话:0769—****2504;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东****社区莞长路**段交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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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