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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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州**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6-05 17:17:46

吉木****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州**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请示》(**发改〔2024〕128号)和昌****服务中心《关于的评审意见

》(昌州政投评字〔2024〕36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州**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供水管网工程。**给水管线3条,总长度9281米。其中:管径DN600-DN300,采用球墨铸铁管。其中:书院街(准东路—新庭路)给水管径DN300,长度2058米;文明东路(准东路—吉彩路)给水管径DN400-DN300,长度3416米;庭州大道(G335—准**路)给水管径DN600-DN300,长度3807米。

(二)配套附属设施。**阀门井共110座及附属设施。包括书院街(准东路—新庭路)33座、文明东路(准东路—吉彩路)30座、庭州大道(G335—准**路)47座;**消防水鹤5座、文明东路(准东路—吉彩路)3座、庭州大道(G335—准**路)2座。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概算2987.6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518.14万元,其他费用248.24万元,预备费221.31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请你委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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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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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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