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24年上半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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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交易编号:****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2024年上半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 交易编号 ****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81****9808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项目类型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81****9808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7-03 10: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7-03 12: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2024-06-28 10:30:00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07-03 10:30:00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
1 **县2024年上半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001 **** 货物类 235000.00(元)

公告内容

**县2024年上半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委托****对**县2024年上半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邀请的投标企业为“**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2024年上半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3.5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即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4.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付所供物资。

6.质保期:12个月。

7.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给付预付款40%向乙方支付货款,待乙方将所有采购物资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剩余60%货款。

8.本项目共一个包段,选择一家中标供应商。

三、采购内容:长袖衬衫158件、外套158件、长裤316条、长袖T恤158件、线衣线裤158套、皮鞋158双、护衣158件、洗衣粉158袋、凉席158条、帽子158顶、床上四件套158套、背心158件、内裤316条、拖鞋158双、袜子316双、毛巾158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05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方式

1.采购人通******中心网站“**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供应商登录平台自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及供货清单等;

3.竞价结束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

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28日10时30分至2024年7月3日10时30分登******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http://www.****.cn/f”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4年7月3日10时30分至2024年7月3日12时30分。

3.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七、结果公示:

1.竞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项目报价清单及供货内容文本的纸质版打印胶装成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或邮寄)至********办公室,逾期未递交或邮寄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成交结果无效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在招标时限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2.因系统设置原因成交通知书中显示的采购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特别申****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街10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33-****8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双鹤民苑办公楼5楼

联系人:党女士

联系电话:198****30068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s://ygcgpt.****.cn:12020)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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