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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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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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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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派出所(新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4-07-12 至 2024-07-18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孟凡秀 |
******局**派出所(新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派出所(新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调整原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变更后的清单详见变更文件。 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6日 10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电子标服务
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磋商会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解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163.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磋商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派出所(新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响应文件”字样。并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芳清街8号
联系方式: 0415-****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 041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凡秀
电 话: 041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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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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