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仪**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标书代写
(一)将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担任省级****协会委员的得5分,担****协会委员的得2分,提供聘书复印件,本项目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35.00 |
客观 |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 |
”更正为:“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中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得5分,本项目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上载明专业为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且级别为中级或以上。 |
35.00 |
客观 |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 |
”
(二)将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更正为:“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三)将本项目采购公告中:“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更正为:“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标书代写(四)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936,联系地址:仪**新政镇望云路6****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新政镇紫东街2号
联系方式:152****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仪**新政镇
联系方式:0817-****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2****6333
****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