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京能综合能源**丁伙80MW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省**区丁伙镇;
建设内容:**京能综合能源**丁伙80MW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由****投资建设,项目位于**省**区丁伙镇,鱼塘总占地约1296亩(根据附件5)。本项目规划容量约80MW,主要建设区域在水面上方,所发的绿色电力拟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拟通过35kV线路汇集到**的220kV变电站35kV侧母线,再通过1回220kV出线并入电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53****8710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及污染源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及污染源监测→报告表编制→评审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③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6、公示时间
从公示之日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