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 项目名称 | ****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官桥镇**大道68号1#厂房 (****(**)经济**区**园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公 示 期 |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
| 项目概况 | 租赁建筑面积约15610m2,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除油废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砂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除尘、喷淋废水定期清理除尘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生产车间密闭,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喷粉粉尘经“滤芯除尘器+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3m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的排气筒排放。过渡期,燃生物质成型颗粒废气经“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的排气筒排放;远期,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3m高的排气筒排放。半封闭烘干流水线,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972 2、传真:0595-****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中心1号楼13****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