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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现将2024年7月我区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专技科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2713
附件:**市**区2024年7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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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